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6 年 6 月 4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5 年 4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
[2015]669 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 6 月 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
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作
为指数基金的风险、作为上市基金的风险和作为分级基金存在的风险、本金潜在
损失风险、极端情形下的损失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认购、申购本基金,且各类基金份额均
不承诺本金安全。对于场外方式,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基金管理
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代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
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申购费);对于场内方式,投
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本基金的每笔最低份额为
50,000 份,超过 50,000 份的应为 1,000 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者场外认购、申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
份额;场内认购、申购的份额将按照 1:1 的比例确认为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
A 份额与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 B 份额,投资者场外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额通过
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可按照上述比例分拆成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 A 份额与前
海开源中证大农业 B 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 A 份额作为稳健收益类份额,极
端损失情况下,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
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复核了本次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1、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设立日期:2013 年 1 月 23 日
4、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51 号
6、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7、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22 楼
8、电话:0755-88601888 传真:0755-83181169
9、联系人:吴承禹
10、注册资本:人民币 2.0 亿元
11、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12、股权结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4,北京市中盛金期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出资 1/4,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4,深圳市和合投信
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4。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兆华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
行职员,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分行信贷处处长,华夏证券西
安营业部总经理、华夏证券济南管理总部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
兼重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开源证券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开源证券董事、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龚方雄先生,荣誉董事长,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经济学博士。国
籍:中国香港。曾任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经济学家,美国银行首席策略师、全球货
币及利率市场策略部联席主管,摩根大通中国区研究部主管、首席市场策略师、
首席大中华区经济学家、中国综合公司(企业)投融资主席。2009 年 9 月起担任
摩根大通亚太区董事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主席。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荣誉董事长。
王宏远先生,联席董事长,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
共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深圳特区证券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南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自营负责
人,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
蔡颖女士,董事、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
州分公司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荣誉主席、风险控制委员会荣誉主
席,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Mr Yan Charles Wang(王岩先生),董事,学士学位,国籍:加拿大。从
1993 年起,曾任职加拿大美林证券,美国 Clemente Capital 董事、大中国区主
管,美国纽约州立养老金另类投资部主管,美国磐石基金大中国区主管、董事总
经理,美国橡树资本中国区主管、董事总经理,长安街资本合伙人,现任美国米
尔斯坦中国总裁。曾是美国机构有限投资者协会(ILPA)创始会员,中国风险协
会(CVCA)顾问。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范镭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分行、
华安保险北京分公司、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总监。
向松祚先生,独立董事,教授,高级经济师,国籍:中国。着名经济学家、
国际金融战略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事
务硕士,英国剑桥大学经济系和嘉丁管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中国农业银行首席
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国际货币研究所理事兼副所长、美
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应用经济研究所高级顾问、国际货币金融机构官方论坛
(OMFIF)顾问委员会副主席、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国际货
币体系改革分论坛咨询顾问。
申嫦娥女士,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
业会员),国家税务总局特邀监察员(2003-2010),国籍:中国。历任西安交
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
Mr Shujie Yao(姚树洁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国籍:英国。英国诺丁
汉大学当代中国学学院院长、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特聘讲座教授、重庆大学、华
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渭南师范学院等大学的特聘教授、
海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荣誉院长;英国皇家经济学会会员、英国中国经济协会会
员、美国比较经济学协会会员、美国经济协会会员;全英专业团体联合会副主席;
《经济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当代中国》(英文)等科学杂
志的编委。曾任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助理教授,英国牛津大学研究员,英国朴茨茅
斯大学教授、主任,英国伦敦米德尔塞克思大学教授、系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骆新都女士,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国籍:中国。曾任民政部
外事处处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
主席。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匆先生,联席监事会主席,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
学公共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香港。曾任职华银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香港亨茂投资集团基金
经理、韩国未来资产环球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高级基金经理、中国股票投资部主
管、公司首席投资官兼亚太区投资部主管、公司投资委员会主席。现任香港泽源
资本创始人、投资总监。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席监事会主席。
张学玲女士,监事,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武汉大学财务部副部长。
任福利先生,监事,大学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
省分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运营部,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刘彤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职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经理、海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顺丰速运集团员工关系总
监、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及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运营总
监、总裁助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执行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王兆华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
行职员,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分行信贷处处长,华夏证券西
安营业部总经理、华夏证券济南管理总部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
兼重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开源证券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开源证券董事、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颖女士,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
司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
营销中心(广州)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荣誉主席、风险控制委员会荣誉主席,前
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志祥先生,首席运营官,本科学历,经济师,国籍:中国。历任湖北省黄
冈市体改委副科长,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秘书科科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业务秘书,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董事会秘书、前海开源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傅成斌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
行科技部软件开发工程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监察稽
核部副总监、执行总监。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
会主席。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亚超先生,数学科博士后,国籍:中国。历任爱建证券研究所创新发展部
经理、高级研究员;光大证券理财产品部量化产品系列负责人;齐鲁证券机构部
创新业务研究总监。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产品二部负
责人;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中证健
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孙亚超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蔡颖女士,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
司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
营销中心(广州)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荣誉主席、风险控制委员会荣誉主席,前
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厚琼先生,工程学士,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武汉分公司证券部副经
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主
管、交易管理部总监助理兼中央交易室主管、交易管理部副总监兼中央交易室主
管。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赵雪芹女士,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山东财经大学讲师、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现任前海
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席投资总监,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侯燕琳女士,工程硕士、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总监、基金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席投资总监。
刘静女士,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高级
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席投资总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丁骏先生,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国际业
务部本外币交易员、经济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业务经理、
高级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机构理财部组合经理助理,基金
同盛、长盛同智基金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席投
资总监、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罗大林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专户部投资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部高级投
资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付柏瑞先生,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09 年 4 月
至 2014 年 4 月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农银平衡双利基金经理。现任前海开
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席投资总监。
曲扬先生,博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南方全球精选基金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 月担任南方基
金香港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
资总监、前海开源优势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国家比较优
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中国稀缺资产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前海开源人工智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徐立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
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前海开源中国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前海开源一带一路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薛小波先生,流体力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信证券机械行业和军工行
业首席分析师、高级副总裁。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前
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大安全核心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工业革命 4.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前海开源中航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一带一路主题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邱杰先生,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
业研究员、中小盘股票研究员、制造业组组长;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研究负责人、前海开源股息率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再融资主题精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清洁能源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前海开源恒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霞女士,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商业、贸易、旅游行业研究员、房地产行业首席研究员。现任前海开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孙亚超先生,数学科博士后,国籍:中国。历任爱建证券研究所创新发展部
经理、高级研究员;光大证券理财产品部量化产品系列负责人;齐鲁证券机构部
创新业务研究总监。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产品二部负
责人;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中证健
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谢屹先生,金融与经济数学、工程物理学硕士,国籍:德国。历任汇丰银行
(德国)股票研究所及投资银行部分析师、高级分析师、副总裁。现任前海开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投资总监、前海开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强势共识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成立日期:2007 年 1 月 2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5 号
注册资本:953725.875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629 号
联系人:李蔚
联系电话:9555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券行业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
提供经纪、销售和交易、投资银行等综合证券服务。2007 年 1 月 26 日,公司经
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 4 家国
内机构投资者共同发起正式成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本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53725.8757 万元。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控股股东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银河证券托管部管理团队具有十年以上银行、公募基金、证券清算等金融从
业经验,骨干员工从公司原有运营部门抽调,可为客户提供更多安全高效的资金
保管、产品核算及产品估值等服务。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银河证券托管部于 2014 年 1 月正式成立,在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获得托
管资格后已可为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
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同
时秉承公司“忠诚、包容、创新、卓越”的企业精神,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
行基金托管职责。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银河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1)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3)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
托资产安全完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
作效率和效果。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公司针对资产托管业务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保持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公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定
期或不定期对开展该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稽核检查,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银河证券托管部制定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履行对托管资产投资运作的监督职责。
投资监督可以为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1、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进行监督;
2、对托管资产的核算估值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督;
3、对托管资产的资金运用、计提和支付各类费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4、对托管资产是否存在透支行为、应收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到账进行监督;
5、对托管资产的收益分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托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督;
6、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的监督事项。
公司在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运作监督过程中,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相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的事项,应当履行通知管理人、报
告监管部门等程序,并持续跟进管理人的后续处理,督促管理人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1308 室
联系人:吴承禹
电话:(0755)83181190
传真:(0755)83180622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交易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众号:qhkyfund
(2)代销机构
■
■
■
■
■
■
2、场内发售机构
(1)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
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2)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新增为本基
金的场内发售机构。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839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
负责人:麻云燕
经办律师:杨扬、胡云云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四)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联系人:袁风雷
经办会计师:洪祖柏、袁风雷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四、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中证大农业指数,通过严谨数量化管理和投资
纪律约束,力争保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
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大农业指数的成份股、备选
成份股、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质押
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等)、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其中,投资于中
证大农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同时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标的指数
中证大农业指数
在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适当程序更换标的指数:
1、如果标的指数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性导致其不能很好地反映沪深两市具有
农业特征的公司股票的整体走势,或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未
来出现了更合理、更具代表性的反映该类股票走势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依法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
2、当标的指数出现下列问题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依法变更基金的标的指数:
(1)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停止向标的指数供应商提供标的指
数所需的数据、限制其从交易所取得数据或处理数据的权利;
(2)标的指数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停止发布;
(3)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
(4)标的指数供应商停止编辑、计算和公布标的指数点位或停止对基金管
理人的标的指数使用授权;
(5)标的指数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本基
金的标的指数;
(6)存在针对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供应商的商业纠纷或法律诉讼,且此类
纠纷或诉讼可能对标的指数或基金管理人使用标的指数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若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
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若标的指
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指数供应商变更、指数更名
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标的指数更换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标的指
数相关的商号或字样。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动态复制标的指数的投资方法,参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
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在严格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和年跟踪误差
的前提下,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收益。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
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
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增长
率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
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
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
的比例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参照标的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买入,在
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当遇
到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其他市场因素而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及预
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调整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
场情况,结合研究分析,对基金财产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
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
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新
股增发因素等变化,对其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份额净值增
长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基金管理人将对成份
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佳的个股将可能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由于受到各项持股比例限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将
会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1)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
份股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
的指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
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以根据流动性管理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
置。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
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五)投资限制
1、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
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
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其中投资于
中证大农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3%;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16)本基金投资单只中期票据的额度不得超过其发行总额度的 10%,并且不
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17)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并制定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
衍生品种的具体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
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
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大农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中证大农业指数于 2014 年 7 月 22 日发布,由样本股中筛选出的属于农产品、
化肥与农用药剂等行业以及动物疫苗和土地流转等与农业相关的不超过 50 只股
票构成指数样本。其成份股为大农业中市场代表性好,流动性高,交易活跃的主
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大农业主流投资的收益情况,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
标的。
标的指数发生变更时,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
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从本基金所分拆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 A 份额为稳健收
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 B 份额
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债权人权利,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九)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
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沪港通机制投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细
■
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
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积极投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大农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的上市费和年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年费率计提。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4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
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季度末,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使用费划款指令,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前 10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相应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费率和计算方法的,本基金按照变更后的费率计提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
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算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要求变更标的指数许可
使用费费率和计算方法,应按照变更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给指数许可方。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
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前海开源资管公司”)兼职及领薪情况如下:
本公司总经理、董事蔡颖女士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首席运营官、董事会秘书李志祥先生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董事;
本公司汤力女士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监事;
本公司联席投资总监付柏瑞先生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联席总经理、投资经
理;
本公司员工吴彦女士、李隽女士、范洁女士、魏淳女士、张洋先生、黄玥先
生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投资经理。
上述人员均不在前海开源资管公司领薪。
本公司除上述人员以外未有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
员在前海开源资管公司兼任职务的情况。
(二)2015 年 12 月 4 日至 2016 年 6 月 4 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本基金管理人
官方网站上的公告:
2016-06-01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盈米财
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5-24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联讯证券为代
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6-05-11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讯公司费率调整的公告
2016-05-05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广州证券为代销机
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4-21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 1 季度报
告
2016-04-20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联泰资产费率调整的公告
2016-04-18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证券费率调整的公告
2016-04-06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华龙证券为代销机
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3-31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新兰德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2016-03-30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英大证券为代销机
构的公告
2016-03-30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
要
2016-03-30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03-23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夏银行为代
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3-22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同花顺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2016-03-18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利得基金为代销机
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3-11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大同证券开通定投业
务的公告
2016-03-03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好买基金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2016-02-29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平安证券为代销机
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00
2016-01-22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 4 季度报
告
2016-01-18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天天基金
销售平台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2016-01-16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6-01-08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积木基金为代
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1-06 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
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2016-01-05 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前海开源农业
分级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的公告
2016-01-04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15 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2015-12-31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
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5-12-29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定期份额折算
的公告
2015-12-04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泰证券为代
销机构及开通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一、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名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文件
2、《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服务协议》
4、《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
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
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对“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人员信息进行了更新。
2、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管理人相关信息及代销机构名单进行了更
新。
4、对“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十一)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
6、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电子网上查询服务”、“电
子直销交易系统网上开户与交易服务”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本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兼职及领薪情况;
披露了期间涉及本基金的公告。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