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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安中证银行ETF联接A (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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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银行ETF联接A160418
基金类型:指数型、ETF、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5-06-09     基金规模:1.74亿份     基金经理: 苏卿云 
基金全称: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09%
  • 近一月增长率
    2.13%
  • 近一季增长率
    6.83%
  • 近半年增长率
    8.32%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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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原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原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27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3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由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6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 6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 6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 7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 7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8

2.4 信息披露方式 ...... 8

2.5 其他相关资料(转型后) ...... 8

2.5 其他相关资料(转型前) ...... 8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9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后) ...... 9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前) ...... 9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 10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 13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后) ...... 16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 ...... 16
§4 管理人报告...... 1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2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2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2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2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23
§5 托管人报告...... 2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2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3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23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23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23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2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2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25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27

7.1 资产负债表 ...... 27

7.2 利润表 ...... 29

7.3 净资产变动表 ...... 30

7.4 报表附注 ...... 31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60

7.1 资产负债表 ...... 60

7.2 利润表 ...... 61

7.3 净资产变动表 ...... 62

7.4 报表附注 ...... 64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9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96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 96

8.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97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97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97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9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98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98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98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98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98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98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99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9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9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0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10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10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0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0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10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10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105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10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10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10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10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10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10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10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10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10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10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10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10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109
§11 重大事件揭示 ......10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 11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 11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11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7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转型后) ...... 117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转型前) ...... 117

§13 备查文件目录 ......11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117

13.2 存放地点 ...... 117

13.3 查阅方式 ...... 11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名称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1604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6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204,455,080.15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A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160418 014983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187,493,824.38 份 16,961,255.77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名称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621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9 月 3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 年 9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名称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基金主代码 1604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217,993,537.63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A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160418 014983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205,612,747.89 份 12,380,789.74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
对标的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

本基金通过把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
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力求实现对业绩比较
基准的紧密跟踪。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力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
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
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银行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
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
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1、组合复制策略

2、替代性策略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银行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股票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
踪标的指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
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
整。若因特殊情况(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

资、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投资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


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将采
用合理方法替代等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并可在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
制基金的跟踪误差,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力争控制
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
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银行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

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杨牧云 许俊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6596688

电子邮箱 service@huaan.com.cn fxjd_hq@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66

传真 021-68863414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B 楼 号

2118 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 号

32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100818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葛海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huaan.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
中心二期 31 - 32 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转型后)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
殊普通合伙) 楼 17 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转型前)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


殊普通合伙) 楼 17 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A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191,944.72 -762,661.64

本期利润 -6,094,790.23 -1,101,057.1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12 -0.073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38% -7.9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65% -3.7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9,923,338.73 -1,959,815.5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29 -0.115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6,401,565.61 15,001,440.2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875 0.884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3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65% -3.7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于 2023 年 06 月 15 日成立,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2

月 22 日

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 2022 年 (基金合同 2021 年

3.1.1 期 -2023 年 6 月 14 日) 生效日)-

间数据和 2022 年 12

指标 月 31 日

华安中证 华安中证 华安中证 华安中证 华安中证 华安中证
银行指数 A 银行指数 C 银行指数 A 银行指数 C 银行指数 A 银行指数 C

本期已实 - - 5,695,538 168,142.3 50,302,23 -
现收益 4,103,287 386,633.7 .85 8 5.68


.44 0

7,262,414 - - 19,126,62

本期利润 .61 4,181,087 8,895,041 61,532.63 0.02 -
.21 .24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0255 -0.1772 -0.0348 0.0056 0.0572 -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2.83% -19.51% -3.82% 0.64% 5.85% -
利润率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3.01% 2.92% -4.69% -10.42% 1.86% -
增长率
3.1.2 期

末数据和 2023 年 6 月 14 日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 17,791,42 - 14,115,70 - 31,549,02

分配利润 8.24 1,003,691 2.57 1,071,696 8.47 -
.33 .55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0.0865 -0.0811 0.0596 -0.1072 0.1037 -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189,391,2 11,377,09 211,758,9 8,926,615 285,552,7 -
资产净值 62.68 8.41 52.45 .84 90.03

期末基金 0.9211 0.9189 0.8942 0.8928 0.9382 -
份额净值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3 年 6 月 14 日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0.00% -7.81% -2.92% -10.42% 1.86% -
增长率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A

阶段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月 -6.27% 0.59% -6.26% 0.60% -0.01% -0.01%

过去六个月 -1.97% 0.77% -4.98% 0.79% 3.01% -0.02%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

-3.65% 0.76% -7.69% 0.80% 4.04% -0.04%
起至今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C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过去三个月 -6.31% 0.59% -6.26% 0.60% -0.05% -0.01%

过去六个月 -2.06% 0.77% -4.98% 0.79% 2.92% -0.02%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

-3.74% 0.76% -7.69% 0.80% 3.95% -0.04%
起至今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A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过去三个月 6.25% 1.04% 3.70% 1.09% 2.55% -0.05%

过去六个月 2.61% 0.93% 0.54% 0.96% 2.07% -0.03%

过去一年 0.15% 1.00% -5.60% 1.04% 5.75% -0.04%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

0.00% 1.12% -11.36% 1.14% 11.36% -0.02%
起至今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C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过去三个月 6.21% 1.04% 3.70% 1.09% 2.51% -0.05%

过去六个月 2.51% 0.93% 0.54% 0.96% 1.97% -0.03%

过去一年 -0.04% 1.00% -5.60% 1.04% 5.56% -0.04%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

-7.81% 1.08% -13.02% 1.11% 5.21% -0.03%
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后)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6 月设立,是
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 MSCI 中国 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 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 248 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 6,040.77 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16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
历。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部经
理。2016 年 7 月加入华安基金,任指数
与量化投资部 ETF 业务负责人。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华安日日鑫货
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担任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
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6 月,同时担任
指数与量 华安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
苏卿 化投资部 2021 年 1 基金经理,2017 年 10 月起,同时担任华
云 副总监、 月 18 日 - 16 年 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本基金的 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基金经理 年 12 月至 2022 年 3 月,同时担任上证龙
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9 月
至 2021 年 3 月,同时担任华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同时担任华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11 月起,同时担
任华安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同时担任
华安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同时
担任华安沪深 300 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同时担任
华安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7月至2020
年 6 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3 月,同时担任
华安中债 7-10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 月起,同
时担任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
年 6 月由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来)。2021 年 5 月至 2022 年
7 月,同时担任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9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国证生物
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2023 年 8 月由华安国证
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而来)、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0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2 年 3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
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3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3 年 6 月由华安中证全指证
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11 月,同时担任
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的基金经
理。2022 年 5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上证
科创板新一代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8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中债 1-5 年国开行债券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2 年 9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


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1 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上海环
交所碳中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3 年 4 月起,同时担任
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3 年 6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国
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 年 9 月起,同时
担任华安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
年 1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软件
开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
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 iwind 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数为 8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随着宏观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国内需求逐步恢复,工业生产加快回升,工业企业效益持续改善。工业企业利润降幅比上年收窄,当月利润连续 5 个月实现正增长。2023 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比上年下降 2.3%,降幅比上年收窄 1.7 个百分点,继续保持恢复态势。工业企业营收水平稳步回升,带动利润持续改善。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工业生产稳步回升,产销衔接状况持续改善,带动工业企业营收增长。超六成行业全年利润实现增长,七成行业利润呈回升态势。今年以来宏观政策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综合运用利率、准备金、再贷款等工具,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为经济回升向好创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在经济稳步复苏、货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背景下,我国银行业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信贷资产质量较为稳定,拨备和资本保持在充足水平,但净息差略有收窄。

本基金跟踪的中证银行指数,按照中证行业分类方法选择银行二级行行业的上市公司,以反映银行板块的整体表现。

投资管理上,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的管理方法跟踪指数,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转型。转型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份
额净值为 0.8875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7.69%,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为 0.8845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7.69%。

转型前截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0.9211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 3.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0.87%,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为 0.9189 元,本报告期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 2.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0.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随着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以及内需回升和财政政策的推动,企业端和居民端的投资和消费将逐步活跃,宏观经济总体呈现复苏趋势。叠加各类债务问题的逐步缓解,银行业的资产质量或整体保持稳健。行业整体处于业绩触底阶段,随着重定价因素的逐步消退,需求端的回升可能会带动贷款端收益率逐步企稳,同时存款端成本率的稳中下行可能会使净息差有望筑底。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合法合规运作出发,持续加强合规风控与内审稽核工作:

在合规风控方面,公司秉承数字化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稳步夯实投资风险管理基础。坚持全流程风险管控,借助系统平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内控制度的各项要求,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控、提示及跟踪,并进一步加强对公平交易、异常交易、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等的监控。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对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的管控水平,努力保障各项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在内审稽核方面,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稽核、合规有效性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对公司前中后各业务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和漏洞,促进合规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组合投资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15772_B49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审计意见 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转型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转型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
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管
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
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其他信息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
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
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
任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任 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
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
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
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安中证银行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
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
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
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
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珊珊 费泽旭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2 日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15772_B84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
审计意见 表,包括 2023 年 6 月 14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6月14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止
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
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
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
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其他信息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
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
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
任 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
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
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
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
任 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
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
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
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安
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
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
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珊珊 费泽旭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2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1,047,957.33

结算备付金 6,268.71

存出保证金 11,035.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71,535,540.68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171,535,540.68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604,409.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5 -

资产总计 183,205,211.52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613,527.14

应付管理人报酬 4,371.14

应付托管费 874.22

应付销售服务费 2,571.77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6 180,861.42

负债合计 1,802,205.6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173,439,482.65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7.4.7.8 7,963,523.18

净资产合计 181,403,005.8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83,205,211.52

注:(1)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204,455,080.15 份,其中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A 份额净值 0.8875 元,基金份额总额 187,493,824.38 份;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C 份
额净值 0.8845 元,基金份额总额 16,961,255.77 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06 月 15 日生效。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6,986,904.55

1.利息收入 26,554.1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26,554.16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3,819,314.0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15,071,207.25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241,418.49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49.5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1,010,524.2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
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6 6,758,758.98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7.4.7.17 47,096.38
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208,942.8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43,870.92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 7.4.10.2.2 8,774.14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5,042.97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 7.4.7.18 -

7.税金及附加 1,752.40

8.其他费用 7.4.7.19 139,502.4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7,195,847.38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7,195,847.38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7,195,847.38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 - - -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183,980,624.18 - 16,787,736.91 200,768,361.09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10,541,141.53 - -8,824,213.73 -19,365,355.26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7,195,847.38 -7,195,847.38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10,541,141.53 - -1,628,366.35 -12,169,507.88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117,615,810.41 - -6,852,058.32 110,763,752.09
购款

2.基金赎 - - 5,223,691.97 -122,933,259.97
回款


128,156,951.94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 173,439,482.65 - 7,963,523.18 181,403,005.83
资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朱学华 朱学华 陈松一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中证银行”)转型而来。华安中证银行由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转型而成,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13 号《关于准予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9 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54,178,858.26 份基金份额。根据基金
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银行 A
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华安中证银行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银行 A 份额和华安中证银
行 B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折算前华安中证银行份额为 202,945,014.39 份,其中:华
安中证银行 A 份额为 183,017,955.00 份,华安中证银行 B 份额为 183,017,955.00 份;折算后华
安中证银行份额为 568,980,923.39 份,华安中证银行 A 份额为 0.00 份,华安中证银行 B 份额为

0.00 份。根据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发布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起,在华安中证银行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起转型并更名为华安中证银行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份股(含
存托凭证),把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银行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转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
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
编制期间系自 2023 年 0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
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
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
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 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扣
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在转融通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实际发生时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

(8) 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系统基金份额
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 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4.12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

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7.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及
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
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1,047,957.33

等于:本金 11,046,893.75

加:应计利息 1,063.58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11,047,957.33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177,286,967.56 - 171,535,540.68 -5,751,426.88

其他 - - - -

合计 177,286,967.56 - 171,535,540.68 -5,751,426.88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余额。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余额。
7.4.7.5 其他资产

无余额。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301.40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560.02

其中:交易所市场 560.02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审计费 6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合计 180,861.42

7.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A

本期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5,612,747.89 171,599,834.44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 -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折算调整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领取红利份额折算 - -

调整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集中申购募集资金本 - -

金及利息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拆分和集中申购 - -

完成后

本期申购 13,628,901.37 11,374,424.0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1,747,824.88 -26,496,031.63

本期末 187,493,824.38 156,478,226.88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C

本期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2,380,789.74 12,380,789.74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 -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折算调整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领取红利份额折算 - -

调整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集中申购募集资金本 - -

金及利息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拆分和集中申购 - -

完成后

本期申购 106,241,386.34 106,241,386.3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01,660,920.31 -101,660,920.31

本期末 16,961,255.77 16,961,255.77

7.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55,791,767.36 -38,000,339.12 17,791,428.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55,791,767.36 -38,000,339.12 17,791,428.24

本期利润 -13,191,944.72 7,097,154.49 -6,094,790.2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3,771,157.56 1,997,858.28 -1,773,299.28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850,573.08 -1,548,564.84 1,302,008.24

基金赎回款 -6,621,730.64 3,546,423.12 -3,075,307.5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8,828,665.08 -28,905,326.35 9,923,338.73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1,286,029.79 -2,289,721.12 -1,003,691.3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1,286,029.79 -2,289,721.12 -1,003,691.33

本期利润 -762,661.64 -338,395.51 -1,101,057.1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134,492.59 10,440.34 144,932.93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4,374,855.54 -12,528,922.10 -8,154,066.56

基金赎回款 -4,240,362.95 12,539,362.44 8,298,999.4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657,860.74 -2,617,676.29 -1,959,815.55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4,241.8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020.19

其他 292.12


合计 26,554.16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7.4.7.10.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
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 -14,253,836.97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817,370.28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

-


合计 -15,071,207.25

7.4.7.10.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68,594,735.91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82,509,961.24

减:交易费用 338,611.64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4,253,836.97

7.4.7.10.3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0.4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
月31日

申购基金份额总额 19,559,400.00

减:现金支付申购款总额 2,816,468.20

减:申购股票成本总额 17,822,669.08

减:交易费用 -

加:申购可收退补款 262,367.00

申购差价收入 -817,370.28

7.4.7.11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23,988,300.90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23,723,428.30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 14,603.26
值税额

减:交易费用 8,850.85

基金投资收益 241,418.49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
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330.41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380.00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49.59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
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 2,025,387.12
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2,003,960.00
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21,807.12

减:交易费用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380.00

7.4.7.12.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2.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无。
7.4.7.13.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3.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4.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010,524.28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 -
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1,010,524.28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6,758,758.98

股票投资 12,510,185.86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5,751,426.88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6,758,758.98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47,096.38

合计 47,096.38

7.4.7.18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32,877.30

信息披露费 65,752.95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汇划费 872.15

律师费 30,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139,502.4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本基金是该基金的联接基金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关联方名称 12 月 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431,012.48 13.86

7.4.10.1.2 债券交易

无。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10.1.4 基金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146,290.80 6.89

7.4.10.1.5 权证交易

无。
7.4.10.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3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

国泰君安证券股 21,587.31 13.77 42.62 7.61
份有限公司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3,870.92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118,060.60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74,189.68

注:本基金投资目标 ETF 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 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50%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 后的剩余部分;若
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8,774.14

注:本基金投资目标 ETF 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 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0%的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
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联方名称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

合计

接 A 接 C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5.56 145.5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计 - 145.56 145.56

注: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起,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份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C 类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A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6 37,548,281.08 -
月 15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7,548,281.08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8.37%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A

本期末

关联方名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 27,345,219.86 13.37
(上海)有限公司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关联方名称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47,957.33 24,241.8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数量(单

位:股/ 总金额

张 )

国泰君安证券 601916 浙商银行 老股东配售 204,390 412,867.80
股份有限公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 191,595,600.00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
例为 86.14%。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无。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
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合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与部门风险合规员各负其责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
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统一的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在管理层层面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风险管理各项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形成常规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批准的具有基金托管资格和基金代销资格的银行,并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交易对手的经验进行筛选,因而与这些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1,047,957.33 - - - 11,047,957.33

结算备付金 6,268.71 - - - 6,268.71

存出保证金 11,035.73 - - - 11,035.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71,535,540.68 171,535,540.68

应收申购款 7.06 - - 604,402.01 604,409.07

资产总计 11,065,268.83 - - 172,139,942.69 183,205,211.52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1,613,527.14 1,613,527.14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371.14 4,371.14

应付托管费 - - - 874.22 874.2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571.77 2,571.77

其他负债 - - - 180,861.42 180,861.42

负债总计 - - - 1,802,205.69 1,802,205.69

利率敏感度缺口 11,065,268.83 - - 170,337,737.00 181,403,005.83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
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 - -
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 171,535,540.68 94.56
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 - -
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 - -
投资

其他 - -

合计 171,535,540.68 94.56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基金的市场价格风险决定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

假设

除上述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动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8,552,624.59


5%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8,552,624.59
5%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
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171,535,540.68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171,535,540.68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对于公开市
场交易的股票、债券等投资,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
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
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
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71,216.16 71,216.16

当期购买 - - -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 -

转出第三层次 - 75,230.60 75,230.60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4,014.44 4,014.44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 - 4,014.44 4,014.44
得或损失

计 入 其 他 综 - - -
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期末余额 - - -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
次金融资产计入本期

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 - - -
损失的变动——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5.1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5.2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5.3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6 月 14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6 月 14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5,781,364.14 12,850,982.82

结算备付金 54,041.26 7,467.88

存出保证金 7,089.06 4,357.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87,409,576.66 208,388,119.34

其中:股票投资 187,409,576.66 208,388,119.3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清算款 - 68,648.4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02,212.03 778,587.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203,854,283.15 222,098,163.56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6 月 14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642,455.85 892,941.22


应付管理人报酬 83,949.80 187,151.96

应付托管费 18,468.95 41,173.4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616.67 1,601.48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339,430.79 289,727.18

负债合计 3,085,922.06 1,412,595.27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183,980,624.18 207,641,562.27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7.4.7.8 16,787,736.91 13,044,006.02

净资产合计 200,768,361.09 220,685,568.2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03,854,283.15 222,098,163.56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6 月 14 日,基金份额净值 0.9210 元,基金份额总额 217,993,537.63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0.9211 元,份额总额 205,612,747.89 份;C 类基金份额净值 0.9189
元,份额总额 12,380,789.74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4,801,303.40 -5,477,960.91

1.利息收入 54,381.56 57,277.5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54,381.56 57,277.54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2,969,208.66 8,980,206.00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3,716,551.91 -2,543,147.5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4,612.57 702,905.93

资产支持证券投 7.4.7.12 - -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3 - -

股利收益 7.4.7.14 742,730.68 10,820,447.59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 -
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7.4.7.15 7,571,248.54 -14,697,189.84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16 144,881.96 181,745.39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719,976.00 3,355,547.70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252,043.33 2,423,494.65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2.托管费 7.4.10.2.2 275,449.54 533,168.84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7,730.85 16,407.97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 -
产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17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7.4.7.18 174,752.28 382,476.2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3,081,327.40 -8,833,508.61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081,327.40 -8,833,508.61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081,327.40 -8,833,508.61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207,641,562.27 - 13,044,006.02 220,685,568.29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207,641,562.27 - 13,044,006.02 220,685,568.29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23,660,938.09 - 3,743,730.89 -19,917,207.2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3,081,327.40 3,081,327.40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23,660,938.09 - 662,403.49 -22,998,534.60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382,592,529.46 - -17,208,499.10 365,384,030.36
购款

2.基金赎 -

回款 - 17,870,902.59 -388,382,564.96
406,253,467.55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 183,980,624.18 - 16,787,736.91 200,768,361.09
资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254,003,761.56 - 31,549,028.47 285,552,790.03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254,003,761.56 - 31,549,028.47 285,552,790.03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46,362,199.29 - -18,505,022.45 -64,867,221.74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8,833,508.61 -8,833,508.61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46,362,199.29 - -9,671,513.84 -56,033,713.13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224,546,347.10 - -9,286,168.71 215,260,178.39
购款

2.基金赎 -

回款 - -385,345.13 -271,293,891.52
270,908,546.39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 207,641,562.27 - 13,044,006.02 220,685,568.29
资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朱学华 朱学华 陈松一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转型而成,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13 号《关于准予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9 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54,178,858.26 份基金份额。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银行 A 份额和华安中证银
行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银行 A 份额和华安
中证银行 B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折算前华安中证银行份额为 202,945,014.39 份,华
安中证银行 A 份额为 183,017,955.00 份,华安中证银行 B 份额为 183,017,955.00 份;折算后华
安中证银行份额为 568,980,923.39 份,华安中证银行 A 份额为 0.00 份,华安中证银行 B 份额为
0.00 份。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转型并更名为华安中证银行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发布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
起,在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起转型并更名为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银行指数的成分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分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固定收益资产(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中证银行
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银行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转型并更名为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继续运作。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
编制期间系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
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
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
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 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 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系统基金份额
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 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4.12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
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7.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及
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
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6 月 14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5,781,364.14 12,850,982.82

等于:本金 15,744,011.33 12,849,676.17

加:应计利息 37,352.81 1,306.65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 - -
以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15,781,364.14 12,850,982.82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6 月 14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99,919,762.52 - 187,409,576.66 -12,510,185.86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 - - -


债券 银行间市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99,919,762.52 - 187,409,576.66 -12,510,185.86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28,469,553.74 - 208,388,119.34 -20,081,434.40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 - - -


债券 银行间市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228,469,553.74 - 208,388,119.34 -20,081,434.40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余额。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余额。

7.4.7.5 其他资产

无余额。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6 月 14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364.16 520.89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56,488.09 59,206.29

其中:交易所市场 156,488.09 59,206.29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应付指数使用费 41,208.79 50,000.00

预提审计费 87,122.70 6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54,247.05 120,000.00

合计 339,430.79 289,727.18

7.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A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36,815,756.06 197,643,249.88

本期申购 88,612,760.49 73,955,292.3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19,815,768.66 -99,998,707.78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05,612,747.89 171,599,834.44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C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9,998,312.39 9,998,312.39

本期申购 308,637,237.12 308,637,237.1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06,254,759.77 -306,254,759.77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2,380,789.74 12,380,789.74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68,038,610.03 -53,922,907.46 14,115,702.5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68,038,610.03 -53,922,907.46 14,115,702.57

本期利润 -4,103,287.44 11,365,702.05 7,262,414.6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8,143,555.23 4,556,866.29 -3,586,688.94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5,357,525.89 -19,065,341.01 6,292,184.88

基金赎回款 -33,501,081.12 23,622,207.30 -9,878,873.8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55,791,767.36 -38,000,339.12 17,791,428.24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204,959.80 -2,276,656.35 -1,071,696.55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1,204,959.80 -2,276,656.35 -1,071,696.55

本期利润 -386,633.70 -3,794,453.51 -4,181,087.2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467,703.69 3,781,388.74 4,249,092.43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4,753,775.09 -58,254,459.07 -23,500,683.98

基金赎回款 -34,286,071.40 62,035,847.81 27,749,776.4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286,029.79 -2,289,721.12 -1,003,691.33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日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1,288.59 56,001.6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948.02 687.61

其他 2,144.95 588.24


合计 54,381.56 57,277.54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7.4.7.10.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4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日 月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 -3,716,551.91 -2,543,147.52
股票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

- -
出借差价收入

合计 -3,716,551.91 -2,543,147.52

7.4.7.10.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4 日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 97,284,518.38 102,737,352.97


减:卖出股票成本 100,733,471.87 104,994,860.57
总额

减:交易费用 267,598.42 285,639.92

买卖股票差价收 -3,716,551.91 -2,543,147.52

7.4.7.11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4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日 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 495.57 629.29
息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

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4,117.00 702,276.64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



债券投资收益——赎 - -
回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

- -
购差价收入

合计 4,612.57 702,905.93

7.4.7.11.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4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9,073,137.10 7,405,216.86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 9,004,590.00 6,681,080.00
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64,430.10 21,821.36

减:交易费用 - 38.86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117.00 702,276.64

7.4.7.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2.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无。
7.4.7.12.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2.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3 衍生工具收益
7.4.7.13.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3.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4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14 日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 742,730.68 10,820,447.59
收益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 - -
补偿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 - -
收益

合计 742,730.68 10,820,447.59

7.4.7.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6 月 14 日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7,571,248.54 -14,697,189.84

股票投资 7,571,248.54 -14,697,189.84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 - -
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7,571,248.54 -14,697,189.84

7.4.7.16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4 日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44,881.96 181,745.39

合计 144,881.96 181,745.39

7.4.7.17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18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14 日 日

审计费用 27,122.70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54,247.05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指数使用费 91,208.79 200,000.00

银行汇划费 2,173.74 2,476.24

合计 174,752.28 382,476.24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月 14 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股

票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的比例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30,945,655.54 18.39 71,053,231.98 43.75
有限公司
7.4.10.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6 月 14 日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券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例(%)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 - 2,202,179.00 21.90
公司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10.1.4 权证交易

无。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4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

国泰君安证券股 28,628.78 18.29 28,628.78 18.29
份有限公司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

国泰君安证券股 65,994.92 43.76 35,803.23 60.47
份有限公司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月 14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252,043.33 2,423,494.65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 215,852.86 528,601.06
护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036,190.47 1,894,893.59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月 14 日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75,449.54 533,168.84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

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A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C 合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 8,701.27 8,701.27
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096.12 7,096.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计 - 15,797.39 15,797.39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A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C 合计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76.20 376.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计 - 376.20 376.20

注: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起,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份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C 类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A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 -

月 1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37,548,281.08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7,548,281.08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7.22%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22 年 2 月 22 日(基金合
31 日 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A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 -
月 1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7,345,219.86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10,203,061.22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7,548,281.08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5.21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A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关联方名 2023 年 6 月 14 日 2022年12月31日

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例(%) (%)

华 安 未 来

资 产 管 理 27,345,219.86 13.30 27,345,219.86 11.55
(上海)有
限公司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14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 15,781,364.14 51,288.59 12,850,982.82 56,001.69
限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数量(单

位:股/ 总金额

张 )

国泰君安证券 001314 亿道信息 网下申购 508 17,780.00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001311 多利科技 网下申购 499 30,873.13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603065 宿迁联盛 网下申购 581 7,465.85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688479 友车科技 网下申购 1,659 56,389.41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688361 中科飞测 网下申购 2,225 52,510.00
股份有限公司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数量(单

位:股/ 总金额

张 )

国泰君安证券 001238 浙江正特 网下申购 374 6,002.70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688031 星环科技 网下申购 4,015 191,020.45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603070 万控智造 网下申购 775 7,300.50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688234 天岳先进 网下申购 1,304 108,497.95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603182 嘉华股份 网下申购 546 5,760.30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688459 哈铁科技 网下申购 6,678 91,140.68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603170 宝立食品 网下申购 542 5,447.10
股份有限公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投资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中国银行(代码601988)1,719,654.00 股,期末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6,878,616.00 元,占本基金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 3.43%。

本基金上年度末投资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中国银行(代码601988)1,949,154.00 股,期末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6,159,326.64 元,占本基金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 2.79%。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无。

7.4.12 期末(2023 年 6 月 14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 成功 流通 期末 数量

证券 券 认购 受限 受限 认购 估值 (单 期末 期末估值 备注
代码 名 日 期 类型 价格 单价 位: 成本总额 总额

称 股)

中 2023 1-6 个

601061 信 年 3 月 新股 6.58 8.06 781 5,138.98 6,294.86 -
金 月 30 (含) 限售

属 日

江 2023 1-6 个

601065 盐 年 3 月 新股 10.36 11.59 279 2,890.44 3,233.61 -
集 月 31 (含) 限售

团 日

柏 2023 1-6 个

601133 诚 年 3 月 新股 11.66 13.61 257 2,996.62 3,497.77 -
股 月 31 (含) 限售

份 日

常 2023 1-6 个

603125 青 年 3 月 新股 25.98 25.33 88 2,286.24 2,229.04 -
科 月 30 (含) 限售

技 日

中 2023 1-6 个 新股

688361 科 年 5 月 限售 23.60 64.22 223 5,262.80 14,321.06 -
飞 月 12 (含)


测 日

中 2023 1-6 个

688469 芯 年 4 月 新股 5.69 5.58 2,353 13,388.57 13,129.74 -
集 月 28 (含) 限售

成 日

友 2023 1-6 个

688479 车 年 5 月 新股 33.99 31.92 166 5,642.34 5,298.72 -
科 月 4 (含) 限售

技 日

慧 2023 1-6 个

688512 智 年 5 月 新股 20.92 22.87 343 7,175.56 7,844.41 -
微 月 8 (含) 限售



华 2023 1-6 个

688535 海 年 3 月 新股 35.00 54.62 142 4,970.00 7,756.04 -
诚 月 28 (含) 限售

科 日

航 2023 1-6 个

688552 天 年 5 月 新股 21.17 23.71 321 6,795.57 7,610.91 -
南 月 8 (含) 限售

湖 日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合
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与部门风险合规员各负其责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统一的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在管理层层面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风险管理各项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形成常规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批准的具有基金托管资格和基金代销资格的银行,并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交易对手的经验进行筛选,因而与这些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
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3 年 6 月 14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5,781,364.14 - - - 15,781,364.14

结算备付金 54,041.26 - - - 54,041.26

存出保证金 7,089.06 - - - 7,089.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87,409,576.66 187,409,576.66

应收申购款 715.17 - - 601,496.86 602,212.03

资产总计 15,843,209.63 - - 188,011,073.52 203,854,283.15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2,642,455.85 2,642,455.85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83,949.80 83,949.80

应付托管费 - - - 18,468.95 18,468.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616.67 1,616.67

其他负债 - - - 339,430.79 339,430.79

负债总计 - - - 3,085,922.06 3,085,922.06

利率敏感度缺口 15,843,209.63 - - 184,925,151.46 200,768,361.09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2,850,982.82 - - - 12,850,982.82

结算备付金 7,467.88 - - - 7,467.88

存出保证金 4,357.10 - - - 4,357.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08,388,119.34 208,388,119.34

应收清算款 - - - 68,648.43 68,648.43

应收申购款 400,201.98 - - 378,386.01 778,587.99

资产总计 13,263,009.78 - - 208,835,153.78 222,098,163.56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892,941.22 892,941.22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87,151.96 187,151.96

应付托管费 - - - 41,173.43 41,173.4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601.48 1,601.48

其他负债 - - - 289,727.18 289,727.18

负债总计 - - - 1,412,595.27 1,412,595.27

利率敏感度缺口 13,263,009.78 - - 207,422,558.51 220,685,568.29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基金于 2023 年 06 月 14 日未持有债券资产,且持有的银行存款均为活期存款,因此市场利
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中证银行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6 月 14 日 2022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187,409,576.66 93.35 208,388,119.34 94.43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187,409,576.66 93.35 208,388,119.34 94.43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基金的市场价格风险决定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

假设

除上述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本期末(2023 年 6 月 14 日)

31 日 )

分析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9,538,645.13 10,766,174.34
5%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9,538,645.13 -10,766,174.34
5%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
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6 月 14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187,338,360.50 208,388,119.34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71,216.16 -

合计 187,409,576.66 208,388,119.34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对于公开市
场交易的股票、债券等投资,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
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
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
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

期初余额 - - -

当期购买 - 56,547.12 56,547.12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 -

转出第三层次 - -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14,669.04 14,669.04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得或 - 14,669.04 14,669.04
损失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利得或损失

期末余额 - 71,216.16 71,216.16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次金

融资产计入本期损益的未 - 14,669.04 14,669.04
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751,101.21 751,101.21

当期购买 - - -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 -

转出第三层次 - 328,475.70 328,475.70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422,625.51 -422,625.51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得或 - -422,625.51 -422,625.51
损失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利得或损失

期末余额 - - -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次金

融资产计入本期损益的未 - - -
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不可观察输入值

项目 本期末公允 采用的估值 与公允价值
价值 技术 名称 范围/加权平 之间的关系
均值

平均价格亚 股票在剩余限售 0.3240-

限售股票 71,216.16 式期权模型 期内的股价的预 1.6679 负相关

期年化波动率

不可观察输入值

项目 上年度末公 采用的估值

允价值 技术 名称 范围/加权平 与公允价值
均值 之间的关系

- - - - - -

注: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5.1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5.2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5.3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171,535,540.68 93.63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054,226.04 6.03

8 其他各项资产 615,444.80 0.34

9 合计 183,205,211.52 100.00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例(%)

华安中证 交易型开 华安基金 171,535,5

1 银行交易 股票型 放式 管理有限 40.68 94.56
型开放式 公司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8.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3.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916 浙商银行 412,867.80 0.23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22,694,003.04 12.51

2 601166 兴业银行 17,111,006.00 9.43

3 601398 工商银行 12,405,163.68 6.84

4 601328 交通银行 11,516,629.61 6.35

5 000001 平安银行 9,083,819.92 5.01

6 002142 宁波银行 8,535,225.70 4.71

7 601288 农业银行 8,251,552.60 4.55

8 600016 民生银行 7,114,118.67 3.92

9 600919 江苏银行 6,365,996.14 3.51

10 600000 浦发银行 6,306,720.24 3.48

11 601988 中国银行 6,046,753.06 3.33

12 601818 光大银行 5,335,040.56 2.94

13 601169 北京银行 5,013,557.44 2.76

14 601229 上海银行 4,446,469.40 2.45

15 601658 邮储银行 4,118,586.00 2.27

16 601009 南京银行 3,204,929.18 1.77

17 601939 建设银行 3,069,250.90 1.69


18 600015 华夏银行 2,650,887.30 1.46

19 600926 杭州银行 2,556,631.69 1.41

20 601916 浙商银行 2,227,851.00 1.23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12,867.8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68,594,735.91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将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跟踪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并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例如在本基金的建仓期或发生大额净申购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标的之间的差距;在本基金发生大额净赎回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控制基金较大幅度减仓时可能存在的冲击成本,从而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的效果。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2.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8.12.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3.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035.73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604,409.0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15,444.80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87,409,576.66 91.93

其中:股票 187,409,576.66 91.9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835,405.40 7.77

8 其他各项资产 609,301.09 0.30

9 合计 203,854,283.15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电力、热力、燃

D 气及水生产和供 - -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 - -
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

I 和信息技术服务 - -


J 金融业 187,294,882.94 93.29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 - -
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 - -
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 - -
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 - -
乐业

S 综合 - -

合计 187,294,882.94 93.29

8.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6,124.81 0.03

电力、热力、燃

D 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3,497.77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6,294.86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

I 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48,776.28 0.02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

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4,693.72 0.06

8.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股) (%)

1 600036 招商银行 767,528 25,627,759.92 12.76


2 601166 兴业银行 1,185,575 20,036,217.50 9.98

3 601398 工商银行 2,858,161 13,919,244.07 6.93

4 601328 交通银行 2,240,201 13,015,567.81 6.48

5 601288 农业银行 2,604,620 9,272,447.20 4.62

6 000001 平安银行 794,993 9,118,569.71 4.54

7 002142 宁波银行 324,533 8,535,217.90 4.25

8 600016 民生银行 2,023,631 7,952,869.83 3.96

9 600919 江苏银行 963,594 7,207,683.12 3.59

10 600000 浦发银行 956,928 7,081,267.20 3.53

11 601988 中国银行 1,719,654 6,878,616.00 3.43

12 601818 光大银行 1,891,476 5,882,490.36 2.93

13 601169 北京银行 1,206,671 5,659,286.99 2.82

14 601229 上海银行 811,014 4,995,846.24 2.49

15 601658 邮储银行 905,578 4,754,284.50 2.37

16 601009 南京银行 420,153 3,617,517.33 1.80

17 601939 建设银行 547,870 3,473,495.80 1.73

18 600015 华夏银行 518,997 3,015,372.57 1.50

19 600926 杭州银行 241,721 2,927,241.31 1.46

20 601825 沪农商行 393,500 2,294,105.00 1.14

21 601838 成都银行 180,391 2,281,946.15 1.14

22 002966 苏州银行 300,300 2,030,028.00 1.01

23 601077 渝农商行 504,700 1,963,283.00 0.98

24 601916 浙商银行 681,300 1,866,762.00 0.93

25 601128 常熟银行 223,669 1,545,552.79 0.77

26 601998 中信银行 250,135 1,535,828.90 0.76

27 601577 长沙银行 163,900 1,345,619.00 0.67

28 601997 贵阳银行 238,490 1,268,766.80 0.63

29 002936 郑州银行 420,878 955,393.06 0.48

30 002958 青农商行 318,900 873,786.00 0.44

31 601665 齐鲁银行 186,900 749,469.00 0.37

32 002807 江阴银行 178,198 673,588.44 0.34

33 600908 无锡银行 122,718 668,813.10 0.33

34 601860 紫金银行 238,800 625,656.00 0.31

35 002839 张家港行 142,269 606,065.94 0.30

36 601187 厦门银行 107,500 552,550.00 0.28

37 603323 苏农银行 117,805 527,766.40 0.26

38 601963 重庆银行 61,900 519,960.00 0.26

39 002948 青岛银行 144,790 483,598.60 0.24

40 600928 西安银行 108,500 405,790.00 0.20

41 601528 瑞丰银行 79,940 400,499.40 0.20

42 001227 兰州银行 51,400 149,060.00 0.07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股) (%)

1 688479 友车科技 1,444 48,776.28 0.02

2 688361 中科飞测 223 14,321.06 0.01

3 688469 中芯集成 2,353 13,129.74 0.01

4 688512 慧智微 343 7,844.41 0.00

5 688535 华海诚科 142 7,756.04 0.00

6 688552 航天南湖 321 7,610.91 0.00

7 601061 中信金属 781 6,294.86 0.00

8 601133 柏诚股份 257 3,497.77 0.00

9 601065 江盐集团 279 3,233.61 0.00

10 603125 常青科技 88 2,229.04 0.0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9,513,681.00 4.31

2 601166 兴业银行 6,870,330.00 3.11

3 601398 工商银行 6,575,546.00 2.98

4 601288 农业银行 4,655,100.00 2.11

5 000001 平安银行 4,444,694.00 2.01

6 601818 光大银行 3,593,119.00 1.63

7 601328 交通银行 3,528,571.00 1.60

8 002142 宁波银行 3,355,358.00 1.52

9 601988 中国银行 3,298,559.00 1.49

10 600919 江苏银行 2,336,177.00 1.06

11 600016 民生银行 2,294,419.00 1.04

12 600000 浦发银行 2,281,051.00 1.03

13 601658 邮储银行 2,135,622.00 0.97

14 601169 北京银行 1,688,297.00 0.77

15 601229 上海银行 1,578,737.20 0.72

16 601009 南京银行 1,449,853.00 0.66

17 600926 杭州银行 1,051,272.00 0.48

18 601939 建设银行 1,010,377.00 0.46

19 600015 华夏银行 888,632.00 0.40

20 601838 成都银行 877,607.54 0.40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12,115,872.87 5.49

2 601166 兴业银行 9,293,976.00 4.21

3 601398 工商银行 8,921,981.00 4.04

4 601288 农业银行 6,334,313.00 2.87

5 601328 交通银行 5,951,296.00 2.70

6 000001 平安银行 5,492,547.00 2.49

7 601988 中国银行 4,601,525.00 2.09

8 002142 宁波银行 3,948,852.00 1.79

9 600016 民生银行 3,685,521.00 1.67

10 600919 江苏银行 3,340,234.00 1.51

11 600000 浦发银行 3,325,235.00 1.51

12 601658 邮储银行 2,834,399.00 1.28

13 601169 北京银行 2,640,395.00 1.20

14 601818 光大银行 2,531,942.00 1.15

15 601229 上海银行 2,337,083.00 1.06

16 601009 南京银行 1,767,603.00 0.80

17 601939 建设银行 1,633,334.00 0.74

18 600015 华夏银行 1,396,202.00 0.63

19 600926 杭州银行 1,377,903.00 0.62

20 601838 成都银行 1,111,998.00 0.50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2,183,680.6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97,284,518.38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将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跟踪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并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例如在本基金的建仓期或发生大额净申购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标的之间的差距;在本基金发生大额净赎回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控制基金较大幅度减仓时可能存在的冲击成本,从而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的效果。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23 年 1 月 9 日,宁波银行因违规开展异地互联网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不到位、
资信见证业务开展不审慎、资信见证业务整改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尽职、新产品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被宁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23〕1 号)给予罚款人民币 220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 年 2 月 16 日,民生银行因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
房地产领域等违法违规事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罚决字〔2023〕2 号)给予
对民生银行总行罚款 667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462 万元,对民生银行分支机构罚款 2300 万元,
共计罚款 897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462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 年 2 月 6 日,江苏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事项,
被中国人民银行(银罚决字〔2023〕1 号)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42 元,罚款 773.6 万元的行
政处罚。


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089.06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602,212.0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09,301.09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况说
允价值 值比例(%) 明

1 688361 中科飞测 14,321.06 0.01 处于锁定期

2 688469 中芯集成 13,129.74 0.01 处于锁定期

3 688512 慧智微 7,844.41 0.00 处于锁定期

4 688535 华海诚科 7,756.04 0.00 处于锁定期

5 688479 友车科技 5,298.72 0.00 处于锁定期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持有人结构


户数 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占总
占总份 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 (%)

华安中证

银行 ETF 33,387 5,615.77 65,039,770.14 34.69 122,454,054.24 65.31
联接 A
华安中证

银行 ETF 1,793 9,459.71 490,489.66 2.89 16,470,766.11 97.11
联接 C

合计 35,180 5,811.69 65,530,259.80 32.05 138,924,820.35 67.95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两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两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A 54,154.82 0.03
理人所
有从业

人员持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C 125,535.72 0.74
有本基


合计 179,690.54 0.0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A -
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C -
放式基金

合计 -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A 0~10

本开放式基金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C -

合计 0~1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份额级别 户数 占总份 占总
(户) 金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 (%)

华安中证

银行指数 35,893 5,728.49 65,121,127.01 31.67 140,491,620.88 68.33
A
华安中证

银行指数 1,584 7,816.16 58,802.78 0.47 12,321,986.96 99.53
C

合计 37,477 5,816.73 65,179,929.79 29.90 152,813,607.84 70.10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两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两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A 205.75 0.00
理人所
有从业

人员持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C 125,619.87 1.01
有本基


合计 125,825.62 0.0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项目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A 华安中证银行 ETF 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6 月 15 205,612,747.89 12,380,789.74
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13,628,901.37 106,241,386.34
总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 31,747,824.88 101,660,920.31
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 -
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 187,493,824.38 16,961,255.77
份额总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项目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A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月 1 568,980,923.39 -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 236,815,756.06 9,998,312.39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 88,612,760.49 308,637,237.12
购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 119,815,768.66 306,254,759.77
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 - -
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 205,612,747.89 12,380,789.74
份额总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会议期间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
件相关事项的议案》,决议自 2023 年 6 月 14 日起生效,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本基金修改后的《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自2023
年 6 月 15 日起生效。本次持有人大会详情请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告》。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无。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无。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 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起“华安中
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的投资策略作出相应的改变。详情请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为人民币 60,000.00 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1 143,324,932 84.80 133,094.47 84.89 -

.46

国泰君安 3 23,431,012. 13.86 21,587.31 13.77 -

48

国投证券 1 1,696,437.0 1.00 1,579.91 1.01 -

0


华创证券 1 555,221.77 0.33 517.40 0.33 -

长江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4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稳健规范,交易能力较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可靠、诚信,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能积极为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2023 年 8 月完成租用托管在中国银行的华泰证券上交所 20645 交易单元;

2023 年 9 月完成租用托管在中国银行的东吴证券深交所 016852 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 占当 占当
券 占当期 期债 期权 期基
商 债券成 券回 证成 金成
名 成交金额 交总额 成交金 购成 成交金 交总 成交金额 交总
称 的比例 额 交总 额 额的 额的
(%) 额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 (%)
(%)



海 - - - - - - 164,391,707.40 80.02






泰 - - - - - - 14,146,290.80 6.89






投 - - - - - - 2,061,750.00 1.00






创 4,007,540.00 100.00 - - - - 22,945,699.70 11.17






江 - - - - - - - -






吴 - - - - - - - -







信 - - - - - - - -






泰 - - - - - - 1,886,000.00 0.92






西 - - - - - - - -






安 - - - - - - - -






万 - - - - - - - -




西

南 - - - - - - - -






商 - - - - - - - -






泰 - - - - - - -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中泰证券 1 52,442,729. 31.17 48,839.10 31.21 -

02

西南证券 1 43,169,021. 25.65 40,203.59 25.69 -

20


国海证券 1 33,367,193. 19.83 31,074.31 19.86 -

32

国泰君安 3 30,945,655. 18.39 28,628.78 18.29 -

54

国投证券 1 5,171,747.9 3.07 4,816.41 3.08 -

3

长江证券 1 3,175,904.1 1.89 2,925.90 1.87 -

1

国信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招商证券 4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券商名 券 回购成交总 证

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的比例(%) (%) 的比例
(%)

中泰证 - - - - - -


西南证 - - - - - -


国海证 18,013,297 100.00 - - - -
券 .00

国泰君 - - - - - -


国投证 - - - - - -


长江证 - - - - - -


国信证 - - - - - -


华创证 - - - - - -


华西证 - - - - - -


平安证 - - - - - -


申万宏 - - - - - -




招商证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1 月 20 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亿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2 月 3 日
道信息) 站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3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多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2 月 17 日
利科技) 站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4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宿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3 月 15 日
迁联盛) 站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5 2022 年年度报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3 月 30 日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6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4 月 21 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7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友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5 月 5 日
车科技) 站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中证银行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8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5 月 13 日
人大会的公告 站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9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中科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5 月 13 日
飞测) 站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中证银行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5 月 15 日
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站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中证银行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1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5 月 16 日
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站

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2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6 月 15 日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站

13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023 年 6 月 15 日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4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6 月 15 日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5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中证银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6 月 16 日
行 ETF 联接 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站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6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6 月 16 日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7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中证银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6 月 16 日
行 ETF 联接 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站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8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浙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6 月 29 日
商配股) 站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9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3 年第 2 季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7 月 20 日
度报告 站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0 有资金投资旗下公募基金相关事宜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8 月 22 日
的公告 站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1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3 年中期报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8 月 30 日
告 站

关于终止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2 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8 月 31 日
公告 站

关于终止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3 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9 月 1 日
售业务的公告 站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4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3 年第 3 季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10 月 24 日
度报告 站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5 有资金投资公募基金相关事宜的公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11 月 10 日
告 站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6 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12 月 26 日


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7 宝”账户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 年 12 月 26 日


注:前款所涉重大事件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转型后)

无。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转型前)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 份额
类别 序号 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
的时间区间

1 20230105~20 0.00 73,958, 73,958,94 0.00 0.00
机构 230507 944.95 4.95

2 20230523~20 0.00 172,413 172,413,7 0.00 0.00
230530 ,793.10 93.1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情形。如该单一投资者 大额赎回将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风险等特定风险。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2、《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设立的文件;

5、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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