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0月26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1月21日
LOF)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0月11日,清算起始日为2018年10月12日,清算期间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0月12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新兴市场股票(QDII-LOF)
场内简称 国投新兴
基金主代码 161210
交易代码 161210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场指数(MSCIEmergingMarketsIndex)成份中
包
含的国家或者地区。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的股票投资管理策略,充分借鉴
UBSAM的全球投资管理经验,在辅助性地考虑类
别资产配置、国别或区域配置等因素的基础上,主
要通过精选具有国际竞争力或高成长性的全球新兴
市场优质企业和严谨的风险控制管理下的组合构建
及调整,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长。
业绩比较基准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新兴市场指数(MSCI
EmergingMarketsIndex(NetTotalReturn))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全球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
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由
于投资国家与地区市场的分散,风险低于投资单一
市场的股票型基金。但是,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
新兴市场的证券,因此具有较大的新兴市场投资所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18年10月10日表决通过,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本基金从2018年10月12日起进入清算期。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8年10月1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18年10月1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714,835.51
结算备付金 374,292.70
存出保证金 39,916.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应收证券清算款 7,096,622.26
应收利息 1,915.23
应收股利 5,208.00
应收申购款 -
资产总计 13,232,790.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五、清算事项说明
1、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1375号《关于核准国投
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
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43,102,169.08元,业经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1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于2010年6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43,165,098.58份
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2,929.5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
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StandardCharteredBank(HongKong)Limited)。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0]第210号文审核同意,本基
金117,823,038.00份基金份额于2010年7月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
MarketsIndex(NetTotalReturn))。
根据《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0月10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10月12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本基金自进入清算程序之日起,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且不再恢复,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同时,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等业务。
2、清算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8月23日刊登了《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18年8月24日、2018年8月27日以及2018年9月26日陆续刊登了提示性公告。在2018年
全体份额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
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
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六、清算情况
自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止的清算期间,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1、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人民币374,292.70元、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39,916.92元,该款项均已于清算期内收回并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股利人民币5,208.0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10月16日转入
本基金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1,915.23元,包括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1,559.79元、应收港股通备付金利息人民币355.44元,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
先行垫付,垫付资金将于划付清算款前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的
资金将于清算期后的结息日后退还给基金管理人,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
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民币50,000.00元,已于2018年10月15日支付;应付赎回费人民币5,093.34元,已
于清算期间内支付;基金已预提的境外托管行OPE费用人民币901.34元,已于
2018年10月12日支付。
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自2018年10月12日至
项目 2018年10月26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2,652.88
2、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其他收入(注2) 293.64
5、汇兑损益(注3) 1,391.31
清算收入小计 4,337.83
二、清算支出
1、交易费用 3.24
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 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10月11日基金净资产 10,162,123.8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4,334.59
清算期间基金赎回款及赎回费(注1) -513,251.17
二、2018年10月26日基金净资产 9,653,207.27
注1:本基金持有人于最后运作日(2018年10月11日)提交的赎回申请,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内支付。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清算结束日2018年10月26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9,653,207.27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1、备查文件目录
(1)《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审计报告》
(2)《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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