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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宏利稳定混合 (16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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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稳定混合162203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03-04-25     基金规模:1.33亿份     基金经理: 邱楠宇 
基金全称: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2.74%
  • 近一月增长率
    0.77%
  • 近一季增长率
    5.71%
  • 近半年增长率
    -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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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03年年度报告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0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愿就本报告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有关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已于2004 年3 月22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湘财合丰成长、湘财合丰周期、湘财合丰稳定
交易代码:湘财合丰成长:162201;湘财合丰周期:162202;湘财合丰稳定:162203
基金发起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募集期:2003 年3 月21 日至2003 年4 月23 日
基金成立日:2003 年4 月25 日
首次募集规模:湘财合丰成长净销售额为1,021,628,749.98 元人民币;湘财合丰周期净销售额为627,135,410.16 元人民币;湘财合丰稳定净销售额为981,354,890.63 元人民币。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管理人的有关情况
法定名称: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武威路78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 号为公商务中心E 座
邮政编码:100089
国际互联网址:http:// www. xchyf.com
法定代表人:程国安
总经理:林伟萌
信息披露负责人:黄竹平
电话: 010-88518989—8035、8037、8031
传真:010-68721958
(三)基金托管人的有关情况
法定名称: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托管部总经理:谢红兵
信息披露负责人:江永珍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四)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 号瑞安广场12 楼
法人代表:Kent Watson
经办注册会计师:谢骞、王笑
联系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五)基金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
名称: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
法人代表:曹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29 号香格里拉饭店写字楼550 室
电话:010-68938188
传真:010-68938088
经办律师:曹斌 杨晓勇
二、主要财务指标
注: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见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 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湘财合丰系列行业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到2003 年12 月31 日,湘财合丰成长每基金单位净值为0.9859 元,净值增长率为-1.41%,每基金单位实现收益-0.0317 元。
截止到2003 年12 月31 日,湘财合丰周期每基金单位净值为1.1041 元,净值增长率为11.98%,每基金单位实现收益0.0279 元。
截止到2003 年12 月31 日,湘财合丰稳定每基金单位净值为1.0362 元,净值增长率为5.10%,每基金单位实现收益0.0154 元。
(二)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
本系列基金的投资目标:湘财合丰成长、湘财合丰周期、湘财合丰稳定分别主要投资于成长、周期、稳定三个行业类别中内在价值被相对低估,并与同行业类别上市公司相比具有更高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系列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基于价值,成长终将在价值中得到体现。
(三)基金经理简介:
曾昭雄先生,投资总监,湘财合丰周期基金经理。1992 年毕业于深圳大学国际金融贸易系。1999 年获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2 年至1997 年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秘书、高级研究员;1997 年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1997 年至2001 年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负责人、总经理。2000 年至2001 年在英国伦敦德累斯顿资产管理公司培训及工作,任基金经理助理及亚太投资策略研究员。自2001 年12 月起参加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11 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英国基金经理从业资格(IMC)。
康赛波先生,湘财合丰稳定基金经理。1997 年毕业于湖南大学金融系。1997年至2001 年2 月工作于湘财证券有限公司,先后在投资银行总部,基金管理总部,资产管理总部任职;期间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2001 年2 月起参加湘财合丰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6 年证券业从业经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刘青山先生,湘财合丰成长基金经理。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同年加入华夏证券基金管理部,参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先后在研究部和投资管理部从事行业研究及投资管理工作,并分别担任业务经理和高级经理。2001 年加入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筹建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 年基金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 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1、2003 年湘财合丰成长投资回顾
本基金于2003 年4 月26 日开始正式运作。截至到12 月31 日,本基金单位累计净值为0.9859 元,投资收益为-1.4%,同期上证指数上涨0.67%,本基金的比较基准为-7.35%。虽然战胜本基金基准指数,但是对比同业,业绩不尽如人意。
(1)证券市场回顾
本基金运作主要在2003 年的下半年,这段时间上证指数走出一个“V”字型。第一阶段从4 月16 日的1650 点一路下滑到11 月13 日的1320 点,主要是受到SARS 疫情爆发、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国有股减持传言等负面因素影响,呈现普跌局面。第二阶段从11 月14 日开始市场出现强劲反弹,但是市场出现了明显分化,金属、石化及能源等行业大涨,科技、医药等行业在12 月下旬还出现了加速下跌的行情。
2003 年的盈利模式主要是基于大盘股的行业投资思路,其背景在于:一是市场处于熊市思维之中,投资者以控制风险为主,对流动性要求不断加强;二是投资者(指投资基金以及QFII)不断发展壮大,其投资理念趋同,同时值得投资的好企业不多;三是主流行业率先复苏,业绩大幅增长,为主流资金提供较好的投资标的。
(2)投资回顾
过去一年里,本基金严格遵循成长类行业基金的投资范围限制。但是由于市场环境恶劣,成长类股票的形势严峻,本基金业绩受到了比较严重的影响。同时经过认真反思,我们也注意到在投资中还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进一步完善:a、在仓位控制上没有充分认识到证券市场存在的制度性障碍对市场的长远影响,也没有充分地评估银行金融政策的变化对市场的短期影响,致使在基金运作的前期加仓过快过重。b、在个股配置上,对一些没有业绩支撑的题材股控制不严,这类投资对基金净值产生了负面影响。在认识到上述问题后,年底对组合进行清理和集中,对一些行业发展明显好转并有业绩支持而股价不断下跌的股票加大投入,为日后基金净值的迅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2、2003 年湘财合丰周期投资回顾
(1)行情回顾及分析
2003 年中国股市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化。热捧小盘股、冷淡大盘股的市况在2003 年被彻底颠覆,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市场表现。2003 年个股不再齐涨齐跌,而是出现了所谓的“二八”现象,八成的股票在下跌,二成的股票在上升,且上涨的股票主要分布在电力、钢铁、汽车、石化等行业景气度较高的行业,二级市场股票涨跌与上市公司业绩的相关度明显加强。从市场参与者来看,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成为引导市场的主要力量。
(2)基金运作回顾
本基金在4 月底发行结束后进入建仓期。由于这段时间正处于市场的阶段性高点,建仓完成后基金净值一度处于发行面值以下。但经过对宏观经济、政策面、市场面等因素进行了综合分析后,本基金及早做出了基本判断,认为我国已经进入新一轮的强劲经济上升周期,而钢铁、有色金属等原材料行业、石化行业以及汽车行业将成为新一轮上升周期中受惠最大的行业。本基金在上述行业内及时进行了重点投资。同时,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的选股标准,主要选取具有国际竞争力或在龙头行业内处于龙头地位的公司进行集中投资,以获取行业增长最大的收益。基于对行业的基本判断,本基金规避了银行、高科技公司等在年内尚未进入景气周期的行业。市场的走势印证了我们的判断,本基金2003 年12 月31 日基金净值为1.1041,超过同期上证指数,并远远战胜了本基金的比较基准。
3、2003 年湘财合丰稳定投资回顾
本基金秉承价值投资理念,在选股方面精耕细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自基金成立日截至年底,依据基金契约规定的本基金比较基准(65%×新华富时A600 稳定行业指数收益率+3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的收益为-3.82%,而稳定类基金取得了5.10%的收益,超越比较基准8.93%。
本基金成立于2003 年4 月末,市场在短期的小幅振荡后,随即进入调整。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经过对宏观经济及政策面等主要影响市场的要素进行详尽分析,认为市场长期趋势向好,所以在全年的大部分时间都保持了较高的仓位,在时机选择上没有投入过多地精力,投资管理主要围绕行业及个股甄选。
回顾半年多的投资运作,尽管存在诸多客观原因,基金投资整体操作上仍存在不足。2003 年市场有两个比较大的特征,一是市场波动幅度大,年内出现两次低点,比如在基金成立之初市场正处在一个相对高位,经济又受到SARS 的严峻考验,但基于对市场长期趋势乐观预期,本基金在较短的时间内快节奏地完成了基础仓位的建立,在随后的调整中陷于被动;二是行业结构性差异非常大,由于本基金是行业类别基金,根据基金契约的规定,投资覆盖的行业有限,而对于表现突出的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行业的参与不足,没有充分运用行业结构性差异灵活切换,获取更高收益。
在债券市场方面,本基金在对我国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金融政策,特别是利率走向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将浮动利率债券和中短期国债作为债券市场投资的重点品种,在弱势的市场里大大降低了债券资产的损失。
(五) 2004 年市场展望。
本系列基金认为2004 年的宏观经济环境非常有利于资本市场。以房地产和汽车为代表的新兴大宗消费将继续持续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会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会有一定幅度的回落,但仍将会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中国日益良好的投资环境也将继续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中国。出口增长的速度也会有一定幅度的回落,但高增长的趋势难以改变。这几个因素将支持中国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由于原材料、农产品价格的上涨,预计年内CPI 将会达到3.5%左右的水平。良好的经济增长配合温和的通货膨胀,形成了最佳的经济态势,而且从全球经验来看,处于最有利于资本市场发展的时机。
从政策面来看,2003 年10 月14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从资金层面上来看,至2003 年底,居民储蓄余额已经超过12 万亿人民币,通货膨胀的预期可能引导部分资金进入股市;今年又将有大批基金发行,QFII 额度将继续增加,保险资金有望年内入市,市场的资金面相对宽松。
从宏观经济、政策面和资金层面综合来判断,本系列基金预期2004 年整体上股票市场具有明显的向好趋势。当然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仍然存在,货币政策存在继续收紧的趋势,国有股全流通等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市场出现短期波动在所难免。
(六) 2004 年投资策略。
(1)2004 年湘财合丰成长投资策略
关于科技行业。我们认为始于2003 年的科技行业复苏的驱动力来自于:其一,基于中国的成本优势和潜在市场所导致的全球产业链转移;其二,技术创新所导致的新的消费需求(数码产品);其三,行业内生的周期性复苏。我们看好的科技行业包括:半导体、显示器件、通讯设备和消费电子四个行业。我们看好有如下特征的企业:一是专注于行业发展的“深耕型”的企业;二是巩固的行业地位;三是有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能扩张能力。
关于医药行业。医药行业发展的驱动力来自于人口老龄化、人口增长、居住城镇化、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及居民保健意识的增强。我们尤其看好特色原料药行业,因为在国际市场上,专利药的到期高峰,医疗保健开支的压力和各国法律的支持,全球通用名药品市场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使一批公司有潜力在5-10 年成为细分市场的全球领导者,印度领先药厂近20 年发展历程为中国医药企业国际化树立了榜样。我们看好有如下特征的企业:一是技术突破带来高成长,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原料药公司;二是在国内现行的医疗体制下,能够突破产业政策不利影响,能够控制药品消费终端的公司,包括具有强大的营销渠道和有品牌优势的上市公司等在营销方面具有竞争优势的国内药企。
(2)2004 年湘财合丰周期投资策略在新的一年里,本基金将坚持行业内在规律、把握行业走势、选取行业内优势企业投资的策略。本基金认为,全球的经济复苏,尤其是中国以重化工业化为特征的强劲经济增长,将带动对钢材、有色金属、石化、煤炭等大宗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中国的人均能耗同发达国家仍存在很大的差距,中国快速的经济增长对全球的资源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原材料、石化、能源类行业在2004 年将继续维持其景气周期,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存在较好的投资价值。另外,中国强劲的城市化进程和消费升级将带来对汽车和房地产的持续需求,这两个行业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引擎,存在极好的投资机会。本基金认为,中国的制造业在全球的竞争中优势凸现,已经启动的以制造业的强劲增长为特点的经济景气周期远远没有结束,这对主要投资制造业股票的本基金提供了良好的投资机会。本基金将积极把握好机会,勤勉尽职,为基金持有人谋取优异的回报。
(3)2004 年湘财合丰稳定投资策略
整体操作上以行业配置及个股选择为主要工作重点,适度考虑资产配置。选股上更多关注一些有长期稳健经营历史的、盈利模式清晰或品牌非常出众的企业,保持适度集中的投资风格,加强在对公司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进行波段操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团队协作,操作上更加坚决果断、积极主动,避免仓位调整不够坚决、行业配置重点不够突出等不足,在新的一年中争取好的成绩。
(七) 内部监察报告
1、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本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信、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在基金资产的运作过程中,没有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内部监察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本着一切从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的宗旨,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公司治理的规定和精神,借公司合资的时机,吸收和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和完善,其中专门增加了有关关联交易的章节,对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处理原则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2)通过与外方股东的交流,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风险控制经验。公司各业务部门均与外方进行定期的交流,通过学习和借鉴,全面提高公司经营中的风险防范能力;
(3)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补充建立了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等各项业务的规则;
(4)多次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学习《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前来公司开办讲座,以全面提高员工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和水平;
(5)完善公司风险监控指标,监控公司各项业务的运作状况和风险程度。
通过上述工作,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任何内幕交易和不当关联交易,切实保障了基金持有人利益。在2004 年,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佳利益,并保障本基金管理公司稳步健康的发展。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交通银行根据《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于2003 年4 月25 日起托管湘财合丰价值优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湘财合丰证券投资基金)。
2003 年,交通银行在湘财合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各项实施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基金契约、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3 年,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各项实施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基金契约、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湘财合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每份基金单位净值和其他财务费用计算上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3 年,由湘财合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交通银行基金托管部复核审查的有关湘财合丰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完整。
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
2004 年3 月22 日
五、基金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4)第255 号
共同构成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的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共同构成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的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湘财合丰成长类行业基金”)2003 年12 月31 日的的资产负债表及2003 年4 月25 日(基金成立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的经营业绩表和基金净值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湘财合丰成长类行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基金管理人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湘财合丰成长类行业基金2003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3 年4 月25 日(基金成立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王笑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4 年1月16日 注册会计师 谢骞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4)第503 号
共同构成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的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共同构成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的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湘财合丰周期类行业基金”)2003 年12 月31 日的的资产负债表及2003 年4 月25 日(基金成立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的经营业绩表和基金净值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湘财合丰周期类行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基金管理人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湘财合丰周期类行业基金2003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3 年4 月25 日(基金成立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王笑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4 年1月16日 注册会计师 谢骞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4)第504 号
共同构成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的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共同构成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的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湘财合丰稳定类行业基金”)2003 年12 月31 日的的资产负债表及2003 年4 月25 日(基金成立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的经营业绩表和基金净值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湘财合丰稳定类行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基金管理人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湘财合丰稳定类行业基金2003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3 年4 月25 日(基金成立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王笑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4 年1月16日 注册会计师 谢骞
(二)基金会计报告
1、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3、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三)基金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简介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和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共同构成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由基金发起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96 号文批准,于2003 年4 月25 日募集成立。本系列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630,119,050.77 份基金单位,其中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1,021,628,749.98 份基金单位、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627,135,410.16 份基金单位、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981,354,890.63 份基金单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验字(2003)第5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系列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
根据《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的有关规定,本系列基金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148,295.97 元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计入投资者认购帐户,折合成148,295.97 份基金单位,其中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61,321.82 份基金单位、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4,730.68 份基金单位、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62,243.47 份基金单位,归投资者所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和《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本系列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部分分别主要投资于成长、周期、稳定三个行业类别中依据市净率和市盈率与每股预期收益增长率之比所确定的具有增长潜力的价值型股票。
2、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系列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3、主要会计政策
(a) 会计年度
本系列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3 年4 月25 日(基金成立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
(b) 记帐本位币
本系列基金的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c) 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系列基金的记帐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配股权证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e)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f) 投资估值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或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计入“配股权证”科目。若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g) 收入确认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h) 基金管理人报酬
根据《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本系列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i) 基金托管费
根据《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本系列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j)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k)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单位总额。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 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l) 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m)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n) 基金收益分配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基金分配收益于除息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4 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 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 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5、应收利息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6、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主要为本系列基金发行成立时及日常发生的与本系列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其中本系列基金发行成立时发生的信息披露费,根据《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的约定,自本系列基金成立日起在1 年内按直线法摊销计入经营业绩表。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7、应付佣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8、实收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本系列基金自2003 年6 月12 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9、未实现利得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按投资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按投资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按投资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10、其他收入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11、其他费用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12、收益分配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于2003 年12 月19 日宣告向截至2003 年12 月22 日止在基金注册登记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按每10 个基金单位0.15 元派发现金红利。该次分红的发放日为2003 年12月23 日,共发放收益6,183,872 元,其中以现金形式发放5,209,746 元,以红利再投资形式发放974,126 元。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于2003 年12 月24 日宣告向截至2003 年12 月25 日止在基金注册登记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按每10 个基金单位0.15 元派发现金红利。该次分红的发放日为2003 年12月26 日,共发放收益6,064,688 元,其中以现金形式发放5,010,080 元,以红利再投资形式发放1,054,608 元。
13、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荷兰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庆石油管理局基 金管理人的原股东
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原股东
根据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 年1 月9 日的公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3]102 号文),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分别转让其所持全部股权。荷兰银行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受让参股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7%;荷兰银行有限公司33%;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30%。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3]153 号文),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权变更和名称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办理完毕变更登记及注册手续。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并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系列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 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1.5% / 当年天数。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5,680,718 元,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5,269,748 元,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6,066,090 元。
(d) 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 / 当年天数。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946,786 元,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878,291 元,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1,011,015 元。
(e)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3 年12 月31 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47,389,359 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938,543 元。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3 年12 月31 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0,128,516 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225,442 元。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3 年12 月31 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81,499,581 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421,035 元。
14、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000 年5 月18 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帐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此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54 号文《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其配套规定,自2003 年5 月20 日起,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基金以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2)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停市股票TCL 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TCL 通讯”)659,674 股,总成本为15,517,356 元,按停市前一日市场收盘价每股24.85 元,估值为16,392,899 元。TCL 通讯于2003 年12 月26 日发布停牌公告,宣告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 集团”)将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吸收合并TCL 通讯,因为TCL 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尚需监管机构审议,TCL 通讯股票将停牌到监管机构下达审核意见为止。
(3)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停市股票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路桥”)336,548 股,总成本为2,491,244 元,按停市前一日的市场收盘价每股7.25 元,估值为2,439,973 元。厦门路桥已于2003 年9 月25 日发布重大资产置换公告,因为这次资产置换尚需监管机构审核同意,厦门路桥股票将停牌到监管机构下达审核意见为止。
15、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04 年1 月12日宣告向全体基金持有人,按每10 份基金单位0.1 元派发红利共计3,319,075 元,收益分配比例为67.59%。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04 年1 月12日宣告向全体基金持有人,按每10 份基金单位0.5 元派发红利共计21,505,502 元,收益分配比例为98.86%。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04 年1 月12日宣告向全体基金持有人,按每10 份基金单位0.2 元派发红利共计10,392,643 元,收益分配比例为98.63%。
(四)基金投资组合
湘财合丰成长:
1、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投资成长类行业股票市值合计占投资股票总市值的83.05%。
2、可转换债券投资合计
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市值为1,748,912.00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43%。
3、国债、货币资金合计
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基金持有的国债及货币资金合计为131,880,400.67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2.54%。
4、基金投资股票明细
5、基金新增股票明细(单位:股)
6、基金清仓股票明细(单位:股)
7、报告附注
(1)报告项目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收市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股票成本价计算。
(2)本基金持有每只股票的价值(按成本价计算)均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基金应收利息、交易保证金、应收申购款、买入返售证券款、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应付赎回款、应付赎回费、应付管理费、应付托管费、应付佣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合计为贷方余额1,789,619.00 元,与基金股票市值273,451,512.24 元、可转换债券市值1,748,912.00 元、国债及货币资金合计131,880,400.67 元相抵后等于基金资产净值。
湘财合丰周期:
1、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基金新增股票明细(单位:股):
5、基金清仓股票明细(单位:股)
6、报告附注
(1)报告项目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收市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股票成本价计算。
(2)本基金持有每只股票的价值(按成本价计算)均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基金应收利息、交易保证金、应收申购款、其他应收款、买入返售证券、应付赎回款、应付赎回费、应付管理费、应付托管费、应付佣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合计为借方余额21,401,740.19 元,与基金股票市值357,860,035.19 元、国债及货币资金合计119,331,967.42 元相加后等于基金资产净值。
湘财合丰稳定:
1、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投资稳定类行业股票市值合计占投资股票总市值的87.68%。
2、可转换债券投资合计
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市值为7,537,063.20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1.44%。
3、国债、货币资金合计
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基金持有的国债及货币资金合计为173,487,640.15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3.18%。
4、基金投资股票明细
5、基金新增股票明细(单位:股)
6、基金清仓股票明细(单位:股)
7、报告附注
(1)报告项目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收市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股票成本价计算。
(2)本基金持有每只股票的价值(按成本价计算)均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基金应收利息、交易保证金、应收申购款、其他应收款、买入返售证券、应付赎回款、应付赎回费、应付管理费、应付托管费、应付佣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合计为借方余额23,064,320.93 元,与基金股票市值318,802,991.60 元、可转换债券市值为7,537,063.20元,国债及货币资金合计为173,487,640.15 元相加后等于基金资产净值。
六、重要事项揭示
(一)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21 号文件的批准,自2003 年3 月21 日至2003 年4 月23 日公开发售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03 年4 月26 日发布公告: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共募集26.30 亿元,并于2003 年4 月25 日成立。
(二)本公司于2003 年3 月21 日发布公告,新增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基金的销售代理机构。
(三)2003 年5 月14 日,本公司北京分公司成立。
(四)本公司于2003 年6 月9 日发布公告,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从2003 年6 月12 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的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业务及调整基金赎回费率。
(五)本公司于2003 年8 月22 日发布公告,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自2003 年8 月25 日起开办本系列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六)2003 年9 月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102 号文批准,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分别转让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权,荷兰银行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受让参股本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7%;荷兰银行有限公司:33%;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30%。
(七)本公司对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规则进行了修订,详见2003 年第1 号公开说明书。
(八)本公司于2003 年12 月12 日发布公告,新增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销售代理机构。
(九)本公司于2003 年12 月19 日发布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向权益登记日的全体本基金持有人按每10 份基金单位派发红利0.15 元。
(十)本公司于2003 年12 月24 日发布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向权益登记日的全体本基金持有人按每10 份基金单位派发红利0.15 元。
(十一)2003 年12 月2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53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更名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本期内未发生任何诉讼事项。
(十三)湘财合丰系列基金的管理人及托管人在本年度内办公地址未发生变更。
(十四)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十五)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席位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1998】29 号)中关于“每只基金通过一个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成交量,不得超过该基金买卖证券年成交量的30%”的要求,本公司在比较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2003 年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各证券经营机构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及支付的佣金如下: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1、股票及债券交易量(2003 年4 月25 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
2、2003 年支付佣金(2003 年4 月25 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1、股票及债券交易量(2003 年4 月25 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
2、2003 年支付佣金(2003 年4 月25 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1、股票及债券交易量(2003 年4 月25 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
2、2003 年支付佣金(2003 年4 月25 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二)《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三)《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托管协议》。
(四)本基金管理人业务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五)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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