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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LOF) (50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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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LOF)501069
基金类型:指数型、股票型、LOF     成立日期:2019-01-24     基金规模:0.10亿份     基金经理: 丰晨成 
基金全称: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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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5 月


一、重要提示

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8】1058 号准予注册,《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
人”)。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 2023 年 3 月 29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
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场内简称“质量基金 LOF”)

基金主代码 5010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24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正常情况
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
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
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
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90%,且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
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1、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
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
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
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
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
整。

2、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
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
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同时有效利用基
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
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
来利率变动走势,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
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
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控制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
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股票仓位调
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
资目标。

6、融资及转融通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及转
融通业务。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和组合风险收益,确定投资时
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的法律法规

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
求的变化。

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
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8、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产品,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制定与本基金相适应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收益率×95%
+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
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8】1058 号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运作。募集期从 2018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止,共募集 279,640,252.85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10,632 户。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连续 60 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根据
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解决方案报告,报告中已说明基金管理人拟通
过终止基金合同的方式解决本基金迷你基金问题,并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发布《华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权益登记日为 2023 年 3 月 13 日,投票表决时间为自 2023 年 3 月
14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 17:00 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根据《华
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3 月 28 日,自 2023
年 3 月 29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四、 财务会计报告

(一)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3 月 28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38,401.80

存出保证金 293.16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751,166.68

资产总计 13,589,861.64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320.82

应付托管费 1,376.15

其他负债 100,227.84

负债合计 111,924.8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087,848.74

未分配利润 3,390,088.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77,936.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589,861.64

五、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六、清算情况

自 2023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
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等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838,401.80 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人民币
838,307.87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93.93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93.16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87.37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05.71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0.08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12,751,166.68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收回。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0,320.82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376.15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支
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00,227.84 元。其中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21,795.14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支付;应付律师费为人民币 30,000.00 元,该
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支付;应付持有人大会费用为人民币 1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支付;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38,432.7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自2023年3月29日

至2023年4月12日

止清算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

项目 元)

一、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1,968.31

2、投资收益 -24,231.37

收益小计 -22,263.06

二、费用

1、银行划款手续费 140.00

费用小计 140.00

三、清算期间净损益 -22,403.06

注 1: 利息收入系自 2023 年 3 月 29 日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止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以及结算备付金利息。

四、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3年3月28日基金净资产 13,477,936.83

加:清算期间净损益 -22,403.06

二、2023年4月12日基金净资产 13,455,533.77

截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3,455,533.77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 2023 年 3 月 29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
及存出保证金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尚未结息的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2、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3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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