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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B (5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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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B502042
基金类型:封闭式、创新封闭式、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5-08-13     基金规模:--亿份     基金经理: 陈亘斯 
基金全称: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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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
长盛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6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2页共61页

1.2 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1.2目录......3

§2基金简介......5

2.1基金基本情况......5

2.2基金产品说明......5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信息披露方式......6

2.5其他相关资料......6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基金净值表现......7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9

§4管理人报告......9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9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0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1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2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2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2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3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4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4

§5托管人报告......14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4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4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5

§6审计报告......15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15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5

§7年度财务报表......16

7.1资产负债表......16

7.2利润表......17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18

7.4报表附注......19

§8投资组合报告......42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2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2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44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5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7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47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47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47

第3页共61页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47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7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8

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8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49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9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50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1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51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52

§11重大事件揭示......52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2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2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2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3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3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3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3

11.8其他重大事件......55

§12备查文件目录......60

12.1备查文件目录......60

12.2存放地点......60

12.3查阅方式......60

第4页共61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上50分级

基金主代码 502040

交易代码 50204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8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466,652.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年8月2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级A 级B 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上50A 上50B 上50分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2041 502042 50204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7,403,314.00份 7,403,314.00份 14,660,024.00份

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控

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

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对上证50指数

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

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

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成份股长期停牌、成份股发

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发生变化、成份股公司行为、

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及

权重进行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

降低跟踪误差。

2、债券组合管理策略

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

的政府债券、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

产流动性并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3、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权证、股票指数

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控制并降

第5页共61页

低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效率,降低调仓成本与跟踪误差,从

而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

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

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

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上50A:低风险、收上50B:高风险、高上50分级:较高风

征 益相对稳定 预期收益 险、较高预期收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叶金松 王永民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yejs@cs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 95566

62350088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8号城建大厦A座20- 1号

22层

邮政编码 100088 100818

法定代表人 高新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

合伙) 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第6页共61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998,380.96 3,580,523.07

本期利润 -4,601,135.83 4,871,653.4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394 0.064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5.12% 6.1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37% 11.50%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037,189.31 3,267,534.6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52 0.088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7,469,241.11 41,145,107.7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32 1.115

3.1.3累计期末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40% 11.5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7.69% 0.82% 4.79% 0.71% 2.90% 0.11%

过去六个月 10.40% 0.80% 7.36% 0.71% 3.04% 0.09%

过去一年 -13.37% 1.42% -5.15% 1.21% -8.22% 0.21%

自基金合同 -3.40% 1.47% -9.98% 1.54% 6.58% -0.07%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及再平衡过程: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 第7页共61页

同要求,业绩比较基准中上证50指数、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每日按照95%、5%的比例采取再平衡,

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二)投资范围、(七)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第8页共61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13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于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未进行利

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1999年 3月 26

日,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00 万元。公司注册

地在深圳,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成都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北京分别设有子公司。

第9页共61页

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五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 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姓名 职务 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赵宏宇先生,1972年

本基金基金经理, 6月出生。四川大学工

长盛电子信息主 商管理学院管理学(金

题灵活配置混合 融投资研究方向)博士。

型证券投资基金 历任美国晨星公司投资

基金经理,长盛 顾问部门数量分析师,

中小盘精选混合 招商银行博士后工作站

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士后研究员。2007年

赵宏宇 基金经理,长盛 2015年8月- 10年 8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

创新先锋灵活配 13日 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

置混合型证券投 究员、产品开发经理,

资基金基金经理, 首席产品开发师,金融

长盛医疗行业量 工程与量化投资部副总

化配置股票型证 监、长盛上证市值百强

券投资基金基金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经理,FOF业务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

部总监。 经理等职务。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第10页共61页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第11页共61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沪市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50只股票组成,以综合反映

沪市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优质大盘企业的整体状况。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允许的投资范围内,最大程度投资并跟踪分享大盘蓝筹股票市值增长的红利。在报告期内操作中,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在成分股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手段降低交易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3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13.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15%。本报告期内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为0.24%,

年化跟踪误差为4.7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股票市场受益于经济短期回暖与政策利好预期,以及经济政策对各项经济改革的驱动,预期2017年经济总体稳定筑底回升,市场行情有望继续恢复并更上一个台阶。特别是随着新的一年各项经济改革及政策的逐步推进,上证50所代表的大盘蓝筹价值股票预期还会有一定上涨空间。

作为被动型指数基金,我们将继续秉承指数化投资策略,积极应对成分股权重变动、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带来的影响,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以实现投资者获取指数投资收益的投资目标,充分发挥分级基金投资工具功能,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合规运作,保障资产委托人利益出发,结合监管要求、市场形势及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受托资产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完善,并定期制作监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强调合规宣导与培训,夯实公司合规文化环境基础。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通过外请律师、内部自学、岗前培训、基金经理合规谈话、合规考试等多种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展开合规培训工作,强化员工合规理念,深化员工合规意识,提高员工合规工作技能,努力夯实公司 第12页共61页

合规内控环境基础。

2、持续推动公司完善制度/流程建设,扎实公司内控制度基础。根据新法规、新监管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及时推动公司各部门补充、修订、完善、优化各项业务制度与流程,保证公司制度/流程的合法合规、全面、适时、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新订、修订了包括《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有资金投资管理制度》、《公司信用品种备选库管理办法》、《公司银行间一级市场债券交易流程》、《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债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业务运营部登记结算中心客户款项支付及退回流程》等多部制度和流程。

3、加强合规监督,确保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紧密跟踪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受托资产合同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全面把控受托资产投资运作风险点,并以前述风险点为依据,检查、监督各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情况。根据《公司公平交易细则》规定,通过量化分析、日常合规监督及事后专项检查评估等,确保公司旗下各受托资产被公平对待。

4、加强专项稽核与检查,严肃制度/流程执行力,合理保障公司运营及委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稽核40余项,内容涵盖受托资产投资、研究、交易、销售、清算、登记注册、产品开发、员工行为等;此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临时增加多个检查项目。稽核、检查工作中,监察稽核部重视对发现问题改进完成情况的跟踪,强调问题改进效率与效果,合理保障公司及委托资产合规、稳健运作。

5、积极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拓展工作,对相关的合规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保障资产委托人的利益为宗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受托资产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和督察长(担任估值小组副组长)、权益投资部、风险管理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业务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金估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 第13页共61页

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长盛上证50份额、长盛上证50A份额、长盛上证50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5月27日期间

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

29日、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期间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向监管机关进行了报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第14页共61页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0468688_A03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

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16年度的利润

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

第15页共61页

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

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汤骏 马剑英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7年3月22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1,783,418.04 2,677,428.73

结算备付金 16,306.93 302,441.74

存出保证金 3,048.18 73,907.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5,988,096.00 38,883,026.53

其中:股票投资 25,988,096.00 38,883,026.5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373.77 620.7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079.76 2,385.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7,794,322.68 41,939,809.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第16页共61页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21.10 -

应付赎回款 6,284.86 517,245.96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920.95 40,621.58

应付托管费 5,702.60 8,936.7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1,928.39 75,948.4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75,023.67 151,949.40

负债合计 325,081.57 794,702.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8,433,250.01 36,911,546.13

未分配利润 7.4.7.10 -964,008.90 4,233,561.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469,241.11 41,145,107.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794,322.68 41,939,809.95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长盛上证50份额净值为人民币0.932元,长盛上证50A份

额净值为人民币1.004元,长盛上证50B份额净值为人民币0.860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29,466,652.00份,其中长盛上证50份额为14,660,024.00份,长盛上证50A份额为

7,403,314.00份,长盛上证50B份额为7,403,314.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16年1月1日至 2015年8月13日(基金

2016年12月31日 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3,511,270.55 5,691,204.82

1.利息收入 24,117.64 114,689.0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4,117.64 114,689.0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第17页共61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090,975.82 3,877,188.4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714,424.69 3,814,348.9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623,448.87 62,839.4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6 -602,754.87 1,291,130.33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7.4.7.17 158,342.50 408,196.99

列)

减:二、费用 1,089,865.28 819,551.4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03,004.68 294,598.95

2.托管费 7.4.10.2.2 66,660.98 64,811.7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8 140,681.68 222,098.9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7.4.7.19 579,517.94 238,041.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601,135.83 4,871,653.4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4,601,135.83 4,871,653.40

”号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36,911,546.13 4,233,561.66 41,145,107.79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 -4,601,135.83 -4,601,135.83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第18页共61页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8,478,296.12 -596,434.73 -9,074,730.85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7,521,192.75 -9,302,592.64 118,218,600.11

2.基金赎回款 -135,999,488.87 8,706,157.91 -127,293,330.9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 - -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28,433,250.01 -964,008.90 27,469,241.11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316,643,141.20 - 316,643,141.20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 4,871,653.40 4,871,653.40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279,731,595.07 -638,091.74 -280,369,686.81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9,528,699.72 6,610,388.41 46,139,088.13

2.基金赎回款 -319,260,294.79 -7,248,480.15 -326,508,774.9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 - -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36,911,546.13 4,233,561.66 41,145,107.79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周兵______ ______杨思乐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第19页共61页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28号文《关于准予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

8月13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16,643,141.2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

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简称“长盛上证

50份额”)、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长盛上证50A份额”

)和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长盛上证50B份额”)。其

中,长盛上证50A份额和长盛上证50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办理场内的长盛上证50份额与长盛上证

50A份额、长盛上证50B份额之间的场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场内的

长盛上证50份额,按1:1的基金份额配比,申请分拆为长盛上证50A份额和长盛上证50B份额;

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长盛上证50A份额和长盛上证50B份额,按1:1的基金份额配

比,申请合并为长盛上证50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的长盛上证50份额不进行份额配对转换。场

外的长盛上证50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可按照场内的长盛上证50份额配对转换规则

进行操作。基金合同生效后,长盛上证50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

购和赎回。长盛上证50份额、长盛上证50A份额和长盛上证50B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是长盛上证50A份额和长盛上证50B份额不接受申购或赎回。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11月份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基金的折算:长盛上证50份额和长盛上证50A份额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份额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对于长盛上证50A份额参考净值超出人民币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长盛上证50份额。每两份长盛上证50份额将按一份长盛上证50A份额获得新增长盛上证50份额的分配,场内长盛上证50份额持有人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长盛上证50份额,场外长盛上证50份额持有人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长盛上证50份额。折算后长盛上证50A份额和长盛上证

50B份额的比例仍为1:1,长盛上证50A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人民币1.000元。

除以上的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份额折算,即:当长盛上证

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500元时;当长盛上证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达到或跌破人民币0.250元时。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长盛上证50A份额和长盛上证50B份额的

比例为1:1。

第20页共61页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以上,其中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10%,其中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6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第21页共61页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第22页共61页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 第23页共61页

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第24页共61页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第25页共61页

(3)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且收取下

限为每季人民币5万元(即不足5万元部分按照5万元收取),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

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4)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根据《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长盛上证50份额、长盛上证50A份额、长盛上证50B份额的运

作期内,本基金(包括长盛上证50份额、长盛上证50A份额、长盛上证50B份额)不进行收益

分配。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税项

7.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第26页共61页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

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

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第27页共61页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783,418.04 2,677,428.73

定期存款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783,418.04 2,677,428.73

第28页共61页

7.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5,299,720.54 25,988,096.00 688,375.46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5,299,720.54 25,988,096.00 688,375.46

上年度末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37,591,896.20 38,883,026.53 1,291,130.33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黄金合约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37,591,896.20 38,883,026.53 1,291,130.33

7.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5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365.04 451.27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7.25 136.12

第29页共61页

应收债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0.08 0.09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1.40 33.30

合计 373.77 620.78

7.4.7.6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1,928.39 75,948.47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合计 11,928.39 75,948.47

7.4.7.8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23.67 1,949.40

预提费用 225,000.00 100,000.00

指数使用费 50,000.00 50,000.00

合计 275,023.67 151,949.40

7.4.7.9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6,911,546.13 36,911,546.13

本期申购 102,920,383.23 102,920,383.2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11,585,214.39 -111,585,214.39

2016年11月30日 基金拆分 28,246,714.97 28,246,714.97

/份额折算前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1,029,791.47 -

本期申购 25,505,340.23 24,600,809.5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5,315,194.67 -24,414,274.48

本期末 29,466,652.00 28,433,250.01

第30页共61页

注:(1)申购含转换入份额及金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及金额。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以2016年11月30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长盛上证50份额(包括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长盛上证50A份额实行定期份额折算。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投资者可申购、赎回长盛上证50份额,长盛上证50 A份额和

长盛上证50 B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因此上表不再单独披露长盛上证50A份额

和长盛上证50B份额份额的情况。

7.4.7.10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3,267,534.67 966,026.99 4,233,561.66

本期利润 -3,998,380.96 -602,754.87 -4,601,135.8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306,343.02 -290,091.71 -596,434.73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015,875.84 -8,286,716.80 -9,302,592.64

基金赎回款 709,532.82 7,996,625.09 8,706,157.9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037,189.31 73,180.41 -964,008.90

7.4.7.11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12月31日 至2015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3,253.61 113,106.2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545.98 1,286.84

其他 318.05 295.96

合计 24,117.64 114,689.09

7.4.7.12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

2016年12月31日 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49,153,172.04 61,722,953.03

第31页共61页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52,867,596.73 57,908,604.04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3,714,424.69 3,814,348.99

7.4.7.13债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31日止期间均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4衍生工具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31日止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

12月31日 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623,448.87 62,839.42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623,448.87 62,839.42

7.4.7.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16年1月1日至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

2016年12月31日 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602,754.87 1,291,130.33

——股票投资 -602,754.87 1,291,130.33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602,754.87 1,291,130.33

7.4.7.17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

2016年12月31日 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57,878.27 407,857.67

第32页共61页

其他 - 56.92

基金转换费收入 464.23 282.40

合计 158,342.50 408,196.99

7.4.7.18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

12月31日 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40,681.68 222,098.98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

合计 140,681.68 222,098.98

7.4.7.19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

12月31日 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45,000.00 40,000.00

信息披露费 270,000.00 90,000.00

上市费 60,000.00 50,000.00

银行汇划费 4,117.94 4,609.36

其他 400.00 -

指数使用费 200,000.00 53,372.36

银行账户维护费 - 60.00

合计 579,517.94 238,041.72

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除7.4.6.2营业税、增值税中披露的事项外。本基金并无其他需要披

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第33页共61页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31日止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12月31日 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303,004.68 294,598.95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36,404.04 43,455.10

客户维护费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0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12月31日 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66,660.98 64,811.77

的托管费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2%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第34页共61页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31日止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B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

级A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4,005,900.00 4,005,900.00 2,002,95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365,108.00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 - - -

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4,005,900.00 4,005,900.00 2,368,058.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54.1096% 54.1096% 16.153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B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

级A

基金合同生效日( 4,005,900.00 4,005,900.00 2,002,950.00

2015年8月13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 - - -

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4,005,900.00 4,005,900.00 2,002,95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43.2058% 43.2058% 10.904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第35页共61页

7.4.10.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10.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名称 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1,783,418.04 23,253.61 2,677,428.73 113,106.2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31日止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注:根据《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长盛上证50份额、长盛上证50A份额、长盛上证50B份额的运

作期内,本基金(包括长盛上证50份额、长盛上证50A份额、长盛上证50B份额)不进行收益

分配。

7.4.12 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股票 停牌日停牌原 期末 复牌日 复牌 数量(股) 期末 期末估值

代码 名称期 因 估值单期 开盘单 成本总额 总额 备注

价 价

上海电2016年 重大事

601727气 8月 项停牌 8.49 - - 50,000 395,075.50424,500.00-

31日

注:本基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

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第36页共61页

7.4.12.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合规与审计委员会、督察长、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以及各个业务部门组成。

公司实行全面、系统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覆盖公司所有战略环节、业务环节和操作环节。

同时制定了系统化的风险管理程序,对风险管理的整个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公司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彼此牵制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形成了由四大防线共同筑成的风险管理体系:第一道防线由各个业务部门构成,各业务部门总监作为风险责任人,负责制订本部门的作业流程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第二道监控防线由公司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构成,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业务的法律合规风险和运作风险进行监控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投资管理风险进行监控管理;第三道防线是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构成,公司管理层通过风险控制委员会对风险状况进行全面监督并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实施监控措施;在上述这三道风险监控防线中,在公司督察长的指导下,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对风险控制措施和合规风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并视所发生问题情节轻重及时反馈给各部门总监、风险控制委员会、公司总经理、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管机构。督察长独立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检查和及时反馈,并独立报告;第四道监控防线由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构成,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通过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的工作,掌握整体风险状况并进行决策。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及其有效性、公司内控制度的实施情况。

7.4.13.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第37页共61页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7.4.13.2.1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的债券投资。

7.4.13.2.2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的债券投资。

7.4.13.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一般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一般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7.4.13.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本基金 第38页共61页

所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本基金所持有的生息资产。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等。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个月以内 1-3个月3个月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16年12月31日 -1年

资产

银行存款 1,783,418.04 - - - - - 1,783,418.04

结算备付金 16,306.93 - - - - - 16,306.93

存出保证金 3,048.18 - - - - - 3,048.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5,988,096.00 25,988,096.00

应收利息 - - - - - 373.77 373.77

应收申购款 - - - - - 3,079.76 3,079.76

资产总计 1,802,773.15 - - - -25,991,549.53 27,794,322.68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221.10 221.10

应付赎回款 - - - - - 6,284.86 6,284.86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25,920.95 25,920.95

应付托管费 - - - - - 5,702.60 5,702.60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11,928.39 11,928.39

其他负债 - - - - - 275,023.67 275,023.67

负债总计 - - - - - 325,081.57 325,081.57

利率敏感度缺口 1,802,773.15 - - - -25,666,467.96 27,469,241.11

上年度末 1个月以内 1-3个月3个月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15年12月31日 -1年

资产

银行存款 2,677,428.73 - - - - - 2,677,428.73

结算备付金 302,441.74 - - - - - 302,441.74

存出保证金 73,907.08 - - - - - 73,907.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38,883,026.53 38,883,026.53

应收利息 - - - - - 620.78 620.78

应收申购款 795.22 - - - - 1,589.87 2,385.09

资产总计 3,054,572.77 - - - -38,885,237.18 41,939,809.95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517,245.96 517,245.96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40,621.58 40,621.58

第39页共61页

应付托管费 - - - - - 8,936.75 8,936.75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75,948.47 75,948.47

其他负债 - - - - - 151,949.40 151,949.40

负债总计 - - - - - 794,702.16 794,702.16

利率敏感度缺口 3,054,572.77 - - - -38,090,535.02 41,145,107.79

注:上表统计了本基金交易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交易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2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等,除此之外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不计息,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外汇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均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为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所面临的最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以上,其中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

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10%,其中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不高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3%。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面临的整体其他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7.4.13.4.3.1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25,988,096.00 94.61 38,883,026.53 94.50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第40页共61页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25,988,096.00 94.61 38,883,026.53 94.50

7.4.13.4.3.2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化5%,其他变量不变;

假设 用期末时点比较基准浮动5%基金资产净值相应变化来估测组合市场价格风险;

Beta系数是根据组合在过去一个年度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准指数数据回归得出,

反映了基金和基准的相关性。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本期末( 2016年 上年度末(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5% 1,560,415.35 922,041.29

-5% -1,560,415.35 -922,041.29

注: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对本基金的其他价格风险进行分析。上表为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证券投资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的影响。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应收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5,563,596.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24,500.00 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

币零元(2015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人民币38,387,854.93元,第二层次人民币

495,171.6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移(2015年度:无)。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

7.4.14.2承诺事项

第41页共61页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况,

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5月

27日;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该情况

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29日以及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

除此以外,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7年3月22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5,988,096.00 93.50

其中:股票 25,988,096.00 93.50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99,724.97 6.48

7 其他各项资产 6,501.71 0.02

8 合计 27,794,322.68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282,760.00 4.67

第42页共61页

C 制造业 4,600,064.00 16.7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286,636.00 1.04

应业

E 建筑业 2,427,236.00 8.84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07,240.00 1.8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110,200.00 4.04



J 金融业 15,166,860.00 55.21

K 房地产业 182,600.00 0.6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5,563,596.00 93.06

8.2.2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24,500.00 1.5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 -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



第43页共61页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24,500.00 1.55

8.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45,000 1,594,350.00 5.80

2 600016 民生银行 120,000 1,089,600.00 3.97

3 600050 中国联通 120,000 877,200.00 3.19

4 601336 新华保险 20,000 875,600.00 3.19

5 600000 浦发银行 50,000 810,500.00 2.95

6 601668 中国建筑 90,100 798,286.00 2.91

7 600837 海通证券 50,600 796,950.00 2.90

8 600887 伊利股份 45,000 792,000.00 2.88

9 601169 北京银行 80,000 780,800.00 2.84

10 600030 中信证券 45,500 730,730.00 2.66

11 601186 中国铁建 60,000 717,600.00 2.61

12 600036 招商银行 40,000 704,000.00 2.56

13 601998 中信银行 109,800 703,818.00 2.56

14 600519 贵州茅台 2,000 668,300.00 2.43

15 600893 中航动力 20,000 654,800.00 2.38

16 600999 招商证券 40,000 653,200.00 2.38

17 601166 兴业银行 40,000 645,600.00 2.35

第44页共61页

18 601688 华泰证券 35,700 637,602.00 2.32

19 601628 中国人寿 25,000 602,250.00 2.19

20 601198 东兴证券 30,000 601,800.00 2.19

21 601766 中国中车 60,800 594,016.00 2.16

22 601601 中国太保 20,000 555,400.00 2.02

23 600100 同方股份 40,000 554,000.00 2.02

24 600958 东方证券 35,000 543,550.00 1.98

25 601390 中国中铁 60,000 531,600.00 1.94

26 600109 国金证券 40,000 521,200.00 1.90

27 600104 上汽集团 20,000 469,000.00 1.71

28 601328 交通银行 80,300 463,331.00 1.69

29 601398 工商银行 100,100 441,441.00 1.61

30 601818 光大银行 111,800 437,138.00 1.59

31 601800 中国交建 25,000 379,750.00 1.38

32 601211 国泰君安 20,000 371,800.00 1.35

33 600547 山东黄金 10,000 365,100.00 1.33

34 600518 康美药业 20,000 357,000.00 1.30

35 600028 中国石化 60,000 324,600.00 1.18

36 601857 中国石油 40,000 318,000.00 1.16

37 600029 南方航空 42,000 294,840.00 1.07

38 601288 农业银行 93,500 289,850.00 1.06

39 601985 中国核电 40,600 286,636.00 1.04

40 601088 中国神华 17,000 275,060.00 1.00

41 601989 中国重工 37,800 268,002.00 0.98

42 600111 北方稀土 19,800 242,946.00 0.88

43 601788 光大证券 15,000 239,850.00 0.87

44 600637 东方明珠 10,000 233,000.00 0.85

45 601006 大秦铁路 30,000 212,400.00 0.77

46 600048 保利地产 20,000 182,600.00 0.66

47 601377 兴业证券 10,000 76,500.00 0.28

8.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727 上海电气 50,000 424,500.00 1.55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一只积极投资股票。

第45页共61页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439,723.58 5.93

2 600893 中航动力 2,379,267.60 5.78

3 600958 东方证券 2,013,836.00 4.89

4 600016 民生银行 1,790,702.00 4.35

5 601336 新华保险 1,600,554.00 3.89

6 600050 中国联通 1,593,398.00 3.87

7 601669 中国电建 1,354,851.00 3.29

8 600036 招商银行 1,269,285.00 3.08

9 601377 兴业证券 1,266,600.00 3.08

10 601166 兴业银行 1,238,569.00 3.01

11 601628 中国人寿 1,226,664.00 2.98

12 600029 南方航空 922,665.00 2.24

13 601800 中国交建 918,499.00 2.23

14 600518 康美药业 863,552.00 2.10

15 600519 贵州茅台 845,769.00 2.06

16 600999 招商证券 818,444.46 1.99

17 600048 保利地产 818,007.00 1.99

18 601186 中国铁建 809,188.00 1.97

19 601601 中国太保 804,338.65 1.95

20 601766 中国中车 782,251.00 1.90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893 中航动力 2,398,677.00 5.83

2 601318 中国平安 2,350,974.45 5.71

3 601800 中国交建 1,993,087.25 4.84

4 600958 东方证券 1,904,628.00 4.63

5 600050 中国联通 1,805,101.00 4.39

6 601669 中国电建 1,765,426.00 4.29

7 601628 中国人寿 1,664,028.00 4.04

第46页共61页

8 601166 兴业银行 1,510,484.00 3.67

9 600036 招商银行 1,486,045.00 3.61

10 600016 民生银行 1,485,831.00 3.61

11 601601 中国太保 1,463,174.00 3.56

12 600519 贵州茅台 1,417,114.00 3.44

13 600518 康美药业 1,366,418.00 3.32

14 601766 中国中车 1,298,939.00 3.16

15 601186 中国铁建 1,278,883.00 3.11

16 601390 中国中铁 1,254,114.00 3.05

17 600048 保利地产 1,246,020.82 3.03

18 601377 兴业证券 1,169,100.00 2.84

19 601336 新华保险 1,075,983.00 2.62

20 600015 华夏银行 972,865.00 2.36

21 601901 方正证券 958,429.85 2.33

22 600104 上汽集团 939,775.00 2.28

23 600018 上港集团 907,899.00 2.21

24 600999 招商证券 893,041.00 2.17

25 600000 浦发银行 872,266.00 2.12

26 600585 海螺水泥 870,081.00 2.11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0,575,421.0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9,153,172.04

注:本项中8.4.1、8.4.2、8.4.3表中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

(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第47页共61页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上证50指数,配置了上证50指数成分股海通证券。2016年11月

28日,海通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7号):海通证券上海建国西路

营业部和杭州解放路营业部对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HOMS系统(以下简称HOMS系

统)开放专线接入,其中第一条专线于2014年3月由零售与网络金融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合规

与风险管理总部平行审核后接入上线。第二条专线于2015年2月由零售与网络金融部、合规与

风险管理总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平行审核后接入上线。相关部门协作单中均未体现海通证券对HOMS系统平台软件进行认证。对于上述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海通证券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元,并处以85,959,000元罚款。 本基金做出如下说明:海通证券是中国优秀的证券公司之一,综合实力突出,基本面良好。基于相关研究,本基 第48页共61页

金判断,这一处罚对海通证券无实质影响。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该公司的沟通,密切关注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等公司基础性建设问题的合规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

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048.1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73.77

5 应收申购款 3,079.7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501.71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601727 上海电气 424,500.00 1.55 重大事项停牌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49页共61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长盛上证 70 105,761.63 5,355,286.00 72.34% 2,048,028.00 27.66%

50指数分

级A

长盛上证 224 33,050.51 4,087,000.00 55.21% 3,316,314.00 44.79%

50指数分

级B

长盛上证 728 20,137.40 2,400,609.00 16.38% 12,259,415.00 83.62%

50指数分



1,022 28,832.34 11,842,895.00 40.19% 17,623,757.00 59.81%

合计

注:1、以上信息中的上市部分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2、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A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序号 比例

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5,900.00 54.11%

2 太平资管-建设银行-太平资产乾坤 1,230,836.00 16.63%

10号资管产品

3 黄松友 405,800.00 5.48%

4 李怡名 390,888.00 5.28%

5 郑志坤 269,950.00 3.65%

6 李家琪 200,000.00 2.70%

7 方春娣 126,400.00 1.71%

8 刘文瑾 103,328.00 1.40%

9 马宏喜 69,258.00 0.94%

10 于春波 56,650.00 0.77%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B

第50页共61页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序号 比例

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5,900.00 54.11%

2 李泽海 621,000.00 8.39%

3 喻恺 285,147.00 3.85%

4 戴虹 250,000.00 3.38%

5 洪耀林 200,400.00 2.71%

6 魏彩旺 120,000.00 1.62%

7 王灵刚 105,500.00 1.43%

8 田焕英 93,000.00 1.26%

9 林斌 80,000.00 1.08%

10 马宏喜 77,358.00 1.04%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68,058.00 67.77%

2 徐文兴 149,520.00 4.28%

3 崔靖 138,206.00 3.96%

4 赵月红 119,668.00 3.42%

5 王月林 100,004.00 2.86%

6 李敏 100,000.00 2.86%

7 陈永芬 62,198.00 1.78%

8 赵琼 49,286.00 1.41%

9 张艳红 45,803.00 1.31%

10 张艺晓 40,000.00 1.14%

注:1、以上信息中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2、对于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长盛上50A、长盛上50B前十名持有人持有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

各自级别的份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项目 比例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0.00 -

级A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0.00 0.0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级B

有本基金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11,534.25 0.0787%



合计 11,534.25 0.0391%

注: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 第51页共61页

金份额的合计数。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0

级A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级B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0



合计 0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0

级A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0

放式基金 级B

长盛上证50指数分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长盛上证50指数 长盛上证50指 长盛上证50指

分级A 数分级B 数分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8月 29,658,864.00 29,658,864.00 257,325,413.20

13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271,664.00 9,271,664.00 18,368,218.1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128,425,723.4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136,900,409.0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 -1,868,350.00 -1,868,350.00 4,766,491.47

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403,314.00 7,403,314.00 14,660,024.00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及基金折算变动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52页共61页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人事变动。

11.2.2 基金经理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曾变动。

11.2.3 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6年12月,郭德秋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

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应支付给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45,000.00元,已连续提供审计服务2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方正证券 2 89,728,593.11 100.00% 83,563.51 100.00% -

恒泰证券 1 - - - - -

东莞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第53页共61页

国信证券 2 - - - -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东兴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信达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2 - - - - -

联讯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方正证券 - - - - - -

恒泰证券 - - - - - -

东莞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太平洋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信达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联讯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第54页共61页

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均为共用交易单元。

4、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序号 证券公司名称 交易单元所属市场 数量

1 国信证券 深圳 1

2 国信证券 上海 1

3 东北证券 深圳 1

4 东北证券 上海 1

5 恒泰证券 深圳 1

6 东兴证券 深圳 1

7 东兴证券 上海 1

8 方正证券 深圳 1

9 招商证券 深圳 1

第55页共61页

10 招商证券 上海 1

11 天风证券 深圳 1

12 天风证券 上海 1

13 长江证券 深圳 1

14 长江证券 上海 1

(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11.8 其他重大事件

除上述事项外,均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过的其他在本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 2016年12月22日

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 海证券报》《证券时

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 报》及本公司网站

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12月16日

子公司高管变更情况的公告

3 关于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 同上 2016年12月2日

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

果及长盛上证50份额和长盛

上证50A份额恢复交易的公



4 关于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 同上 2016年12月2日

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后

长盛上证50份额和长盛上证

50A份额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5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12月1日

资基金关于长盛上证50A份

额调整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6 关于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 同上 2016年12月1日

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

算业务期间长盛上证50份额

和长盛上证50A份额停复牌

的公告

7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11月29日

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

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

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8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11月29日

在银河证券开通旗下部分开

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的公



第56页共61页

9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11月25日

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

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定

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



10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11月25日

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

务的公告

1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10月27日

开通通联支付业务的公告

12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10月24日

资基金2016年第3季度报告

13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9月20日

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

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

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14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9月20日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15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9月20日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9月19日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首

创证券申购(含定投)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17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9月10日

撤销郑州分公司的公告

18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8月31日

提醒广大投资者完善身份信

息的公告

19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8月25日

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



20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8月25日

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

2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8月25日

增加晟视天下为旗下基金销

售机构并推出定投和转换业

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2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8月25日

增加汇成基金为旗下基金销

售机构并推出定投和转换业

第57页共61页

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23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8月17日

增加天天基金为旗下基金销

售机构并推出定投及基金转

换业务的公告

24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8月17日

旗下基金在同花顺开通转换

业务的公告

2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8月17日

增加广源达信为旗下基金销

售机构并推出定投和转换业

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26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7月20日

资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27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7月18日

旗下基金参加和讯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28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7月14日

增加大智慧财富为旗下基金

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29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7月6日

增加钱景财富为旗下基金销

售机构并推出定投和转换业

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3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7月1日

旗下基金在陆金所资管开通

定投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3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6月20日

旗下基金参加联泰资产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3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5月27日

增加中证金牛为旗下基金销

售机构并推出定投和转换业

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33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5月25日

增加大泰金石为旗下基金销

售机构并推出转换业务及参

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第58页共61页

34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5月13日

增加首创证券为旗下部分开

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以及开通

基金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的

公告

3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5月12日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

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

优惠活动的公告

36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5月9日

增加大连网金金融为旗下基

金销售机构并推出定投和转

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37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4月22日

资基金2016年第1季度报告

38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4月19日

增加中信期货为旗下部分开

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以及开通

基金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的

公告

39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4月5日

增加新兰德为部分基金销售

机构并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

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0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3月26日

资基金2015年度报告摘要

41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3月26日

资基金2015年度报告

4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3月25日

联讯证券开通旗下部分开放

式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43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3月17日

增加奕丰金融为旗下基金销

售机构并推出定投和转换业

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44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3月17日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45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3月17日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6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同上 2016年1月29日

旗下基金参加诺亚正行和金

第59页共61页

观诚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47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 同上 2016年1月20日

资基金2015年第4季度报告

48 关于交易所指数熔断后相关 同上 2016年1月7日

基金业务办理时间调整的公



49 长盛基金关于旗下开放式基 同上 2016年1月4日

金指数熔断发生后相关业务

处理规则的公告

50 长盛基金关于交易所指数熔 同上 2016年1月4日

断后相关基金业务办理时间

调整的公告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2.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12.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和/或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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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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