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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 (0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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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000202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3-09-13     基金规模:2.12亿份     基金经理: 王颀亮 朱梦娜 
基金全称: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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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9 年 12 月 13 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重要提示
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84 号文核准募集,

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
合同的终止事由”第 3 项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
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
基金财产清算:(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2 亿元;(2)基
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

截至本基金开放期的最后一日(即 2019 年 11 月 21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有效赎回申请
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
合同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应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

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基金管理人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

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并进入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的公告》,自 2019 年 11 月 22 日起,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并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清算期自 2019 年 11 月 23 日起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止。由基金管理人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组成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目录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重要提示 ...... 2

2、目录 ...... 4

二、基金概况 ...... 5

三、财务会计报告 ...... 5


1、基金基本情况 ...... 6

2、清算原因 ...... 8

3、清算起始日 ...... 8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 8

五、清算情况 ...... 9

1、清算费用 ...... 9

2、资产处置情况 ...... 9

3、负债清偿情况 ...... 10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 10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 11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 12

六、备查文件目录 ...... 12

1、备查文件目录 ...... 12

2、存放地点 ...... 12

3、查阅方式 ...... 12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基金主代码:000202)。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4、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9 月 13 日

6、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最后运作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基金份额总额:45,983,799.82。

9、最后运作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基金资产净值:46,977,151.23 元。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19 年 11 月 22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5,748,730.37
结算备付金 805,856.78
存出保证金 9,259.48
应收利息 20,923.25
应收申购款 20,263.82
资产总计 56,605,033.70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9,388,647.43

应付托管费 18,285.46
应付交易费用 2,760.00
应付税费 58,213.86
预提费用 152,282.77
其他负债 7,692.95
负债合计 9,627,882.4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5,983,799.82
未分配利润 993,351.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977,151.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605,033.70
四、清盘事项说明
1、基金基本情况
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84 号《关于核准富
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生效,首次设立

募集规模为 876,732,069.2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
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
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
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可转债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3 个月和后 3 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
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
后)+4.75%。

自 2013 年 9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2、清算原因
根据《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第 3 项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

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
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2 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

根据基金管理人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截至本开放期

的最后一日(即 2019 年 11 月 21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

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
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终止本基金合
同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自 2019 年 11 月 22 日起,本基金合同终止并进入清

算程序。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19 年 11 月 23 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
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 2019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
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
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
的清算费用中律师费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805,856.78 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该款项将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之后于交易所调整结算备付金时划入托管账户。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9,259.48 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结算保证金。该款项将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后划入托管账户。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 20,263.82 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划入托管账户。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20,923.25 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人民币 14,446.92 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6,456.57 元,应收存出保证

金利息人民币 19.76 元。上述款项将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后划入托管账户。

3、 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8,285.46 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2,760.00 元,其中,应付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费人民币

2,340.00 元已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支付;外汇交易中心手续费人民币 420.00 元将

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后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9,388,647.43 元,全部款项已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与 2019 年 11 月 26 日支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人民币 58,213.86 元,该款项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

后支付。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费用为人民币 152,282.77 元,其中预提清算审计费人

民币 10,000.00 元;预提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107,282.77 元,以上款项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后支付。预提财务报表审计费人民币 35,000.00 元,该款项将于本基

金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支付。
(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7,692.95 元,其中预提上清所账户维护

费人民币 3,2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支付;预提中债登账户维

护费人民币 3,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支付;预提银行账户维

护费人民币 360.00 元,该款项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后支付;预提汇款费人民币

1,132.95 元,其中人民币 1,052.95 元已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支付,剩余人民币

80.00 元将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后支付。

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19 年 11 月 23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7,197.93
清算收益小计 7,197.93
二、清算费用(注 2)
清算费用小计 ‐
三、清算净收益 7,197.93


注 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19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

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上述利息将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之后或下一个结息日划入托管账户。
注 2:根据《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律师费将由基金管理人代
为支付。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19 年 11 月 22 日基金净资产 46,977,151.2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7,197.93

二、2019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净资产 46,984,349.16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
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
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46,984,349.16 元。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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