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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C (00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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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鑫瑞债券C002888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6-06-17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柳世庆 
基金全称: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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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

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第2页共56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8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6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53,079.2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A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887 00288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48,460.74份 4,618.5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

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绝对收益,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

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运

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

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在

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素

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个券,把握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机会;同时,

根据股票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交易状况、基金的流动性等情况,本基金将适

当参与股票市场投资,以增强基金资产的获利能力。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邢颖 田青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88566571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xingying@msjy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 010-67595096

传真 0755-23999800 010-66275853

第3页共56页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msjy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 2016年6月17日(基金

指标 2017年 合同生效日)-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民生加银鑫 民生加银 民生加银鑫瑞 民生加银 民生加 民生加

瑞债券A 鑫瑞债券 债券A 鑫瑞债券 银鑫瑞 银鑫瑞

C C 债券A 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69,213.98 4,410.34 4,065,524.61 25.14 - -

本期利润 5,373,889.40 3,612.17 -38,341.81 3.01 -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0.0339 0.0392 -0.0001 0.0006 - -

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6.99% 6.00% 0.20% 0.00% - -

增长率

3.1.2期末数据和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0.0572 0.0460 0.0017 -0.0002 - -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02,016.02 4,896.83 400,107,119.85 4,617.75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72 1.060 1.002 1.000 - -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

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

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A

第4页共56页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3.88% 0.08% -1.15% 0.06% 5.03% 0.02%

过去六个月 5.30% 0.10% -1.30% 0.05% 6.60% 0.05%

过去一年 6.99% 0.10% -3.38% 0.06% 10.37% 0.04%

自基金合同 7.20% 0.11% -4.51% 0.08% 11.71% 0.03%

生效起至今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C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3.52% 0.09% -1.15% 0.06% 4.67% 0.03%

过去六个月 4.54% 0.10% -1.30% 0.05% 5.84% 0.05%

过去一年 6.00% 0.10% -3.38% 0.06% 9.38% 0.04%

自基金合同 6.00% 0.11% -4.51% 0.08% 10.51% 0.03%

生效起至今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第5页共56页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17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

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第6页共56页

第7页共56页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17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

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自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

皇家银行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

[2008]1187号文批准,于2008年11月3日在深圳正式成立,2012年注册资本增加至3亿元人

民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53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

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第8页共56页

基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

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

金、民生加银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前沿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

场基金,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鑫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成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鑫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本基金基 2016年8月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

柳世庆 金经理 2日 - 10年 曾就职于安信证券,北

京鸿道投资,担任宏观、

第9页共56页

金融及地产研究员。

2013年加入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地产及家电行业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现担任

基金经理。自2016年

8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

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

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年11月至今担任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17年3月至

今担任民生加银城镇化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北京大学西方经济学硕

士, 2004年6月至

2005年7月,在中经网

论坛部担任财经分析师;

2005年8月至2006年

5月,在国都证券研究

发展中心担任债券研究

员兼宏观研究员;

2006年5月至2011年

6月在鹏华基金固定收

益部担任债券研究员、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基

本基金基 2017年4月 金经理;2011年6月至

彭云峰 金经理 11日 - 12年 2016年6月在建信基金

固定收益部担任基金经

理。2016年8月加入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基金经理一职。

自2016年10月至今担

任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7年

4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

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第10页共56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产业

经济学硕士,曾在联合

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担任

高级分析师,在银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

究员,泰达宏利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

理的职务。2015年6月

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

理。自2016年1月至

2017年8月担任民生加

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年4月至2017年

9月担任民生加银家盈

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年6月至2017年

8月担任民生加银鑫瑞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2016年6月 金经理;2016年9月至

李慧鹏 已离任。 17日 2017年8月21日 7年 2017年11月担任民生

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5年7月至今担

任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平稳增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年7月至今担任民

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0月至今担任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6年12月至今担

任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年3月至今担任民

生加银鑫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年4月至今担任民

第11页共56页

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7年

6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

鑫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年7月至今担任民

生加银鑫华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

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鑫兴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鑫成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17年8月至

今担任民生加银鑫信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

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

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启用了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在指令分发及指令执行阶段,均由

系统强制执行公平委托;此外,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对于场外交易,公司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

第12页共56页

度,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

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

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每季度、每年度对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

的收益率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

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

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

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中国GDP增速为6.9%,比上年回升0.2个百分点,为2010年以来首次增速回升。分

季度看,下半年GDP增速略低于上半年。全年CPI增速波动不大,基本处于不超过2%的较低水

平。PPI增速全年总体较高,最后两个月明显回落。2017年货币政策稳健中性,金融监管政策有

所收紧,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速较高。

2017年股票市场出现明显的结构性行情,上证50、沪深300等大市值股票指数涨幅较大,

而中证500指数、创业板指数等中小市值股票指数则表现不佳,甚至出现较大跌幅。分行业看,

高端白酒、家电、银行、保险等表现较好,部分行业龙头股票的股价表现尤为突出。

2017年债券市场总体表现不佳,但5月下旬至10月中旬债市走势较好。2017年可转债市场

总体表现一般,但部分品种涨幅较大,歌尔转债、白云转债成功提前转股,14宝钢EB到期转股。

2017年本基金坚持稳中求进的投资策略,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灵活调整股票、债券的投

资比例和品种,积极应对市场变动。2017年前三季度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第

四季度基本没有投资股票。本基金债券投资相对谨慎,三季度末卖掉了较长期限债券,只投资剩

余期限很短的利率债和信用债。

第13页共56页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民生加银鑫瑞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7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6.99%;截至本报告期末民生加银鑫瑞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6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6.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预计2018年中国经济增速相对平稳,全年经济增速在6.5%-7.0%之间。2018年CPI增速可

能略高于2017年,但不会太高,PPI增速可能小幅回落。2018年货币政策可能继续稳健中性,

金融监管政策可能偏严,致力于控制杠杆率,降低金融风险。

2018年的债券市场可能先抑后扬,收益率进一步大幅上行的空间不大,但债市系统性机会

仍需耐心等待。部分行业盈利情况明显好转,相关信用债可能有价值重估的机会。

2018年股票市场可能继续上涨。宏观经济形势转好,供给侧改革顺利推进,货币政策稳健,

总体估值水平合理,部分行业明显低估等等,都对股市有利。2018年,看好地产、钢铁、煤炭、

化工、有色等大周期行业,银行、保险等金融行业,部分业绩扎实、估值合理的中小市值股票也

有投资机会。

由于再融资政策改变,以及发行制度改革,预计2018年上市交易的可转债数量和规模均将

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可转债整体估值有望保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而可选择投资标的将大幅增加。

如果股票市场向好,可转债市场整体也将有很好的投资价值。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内部对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主要针对本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

由督察长领导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进行监察,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

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将《季度监察稽核报告》和《年度监察稽核报告》提交给公司全体董事审阅,并向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监局上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

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已通

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了基

第14页共56页

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并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

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督察长、投资总监、运营管理部、交

易部、研究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其指定的相关人

员。研究部参加人员应包含金融工程小组及相关行业研究员。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任估值小组组

长。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策。本报告期内,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可不进行

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发布的《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2月26日表决通过《关

于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于2018年2月

28日终止,于2018年3月1日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

20日。清算期结束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安永华明(2018)专字

第60950520_H01号清算报告。因此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没有出现连

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第15页共56页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950520_H18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

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

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民生

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7.4.2所述,民

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以非持续经营

基础列报,相关调整及披露已包括在该财务报表中。本段内容不

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

第16页共56页

)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

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

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

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

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

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第17页共56页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

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如果持续经营

假设是不恰当且管理层选择按照其他会计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我

们对管理层使用其他会计基础的恰当性得出结论。我们亦对其他

会计基础及其使用理由的充分披露作出评价。我们的结论基于截

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

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昌 华 乌爱莉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6日

第18页共56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0,658.84 10,903,857.23

结算备付金 2,409.46 1,361,814.68

存出保证金 28,745.62 34,671.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9,246.46 332,799,862.40

其中:股票投资 - 7,756,094.4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59,246.46 325,043,768.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 60,000,19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6,259.90 5,588,401.0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17,320.28 410,688,801.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0,000,000.00

应付赎回款 - 99.31

应付管理人报酬 338.23 206,696.20

应付托管费 67.65 41,339.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5 1.55

应付交易费用 - 228,927.94

应交税费 - -

第19页共56页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0,000.00 100,000.00

负债合计 10,407.43 10,577,064.2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53,079.28 399,451,304.36

未分配利润 53,833.57 660,433.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806,912.85 400,111,737.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7,320.28 410,688,801.83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753,079.28份,其中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净值人民币1.072元,份额总额748,460.74份;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净值人民币1.060元,份额总额4,618.54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17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系自2016年6月17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17年1月1日至 2016年6月17日(基金

2017年12月31日 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6,994,022.09 2,317,424.32

1.利息收入 6,609,063.46 9,202,494.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1,753.55 295,273.93

债券利息收入 6,186,421.58 8,609,982.7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60,888.33 297,238.0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718,918.62 -2,781,182.1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782,343.11 871,023.6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151,372.77 -3,656,706.7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第20页共56页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50,111.04 4,501.0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4,103,877.25 -4,103,888.55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 0.23

列)

减:二、费用   1,616,520.52 2,355,763.12

1.管理人报酬 7.4.8.2.1 803,579.46 1,267,568.26

2.托管费 7.4.8.2.2 160,715.87 253,513.57

3.销售服务费 7.4.8.2.3 414.01 9.85

4.交易费用 237,688.05 361,027.08

5.利息支出 249,037.37 356,356.8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49,037.37 356,356.87

6.其他费用 165,085.76 117,287.4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377,501.57 -38,338.8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5,377,501.57 -38,338.80

”号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399,451,304.36 660,433.24 400,111,737.60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0.00 5,377,501.57 5,377,501.57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398,698,225.08 -5,984,101.24 -404,682,326.32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第21页共56页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5,008,491.15 989,611.21 215,998,102.36

2.基金赎回款 -613,706,716.23 -6,973,712.45 -620,680,428.6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0.00 0.00 0.00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753,079.28 53,833.57 806,912.85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200,053,492.71 0.00 200,053,492.71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0.00 -38,338.80 -38,338.80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199,397,811.65 698,772.04 200,096,583.69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99,400,698.60 598,801.40 299,999,500.00

2.基金赎回款 -100,002,886.95 99,970.64 -99,902,916.3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0.00 0.00 0.00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399,451,304.36 660,433.24 400,111,737.60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吴剑飞______ ______朱永明______ ____洪锐珠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32号文“关于准予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

第22页共56页

6月17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00,053,492.7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0,005.8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

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

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

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第23页共56页

根据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发布的《民生加银鑫瑞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2018年2月26日表决通过《关于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本基金于2018年2月28日终止,于2018年3月1日进入清算程序,详情参见附注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7年12月31日,

所有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其中本基金持有

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

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第24页共56页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债券、货币

市场工具和衍生工具等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

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初始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该类

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

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计差异较小的,也

可采用名义利率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于本报告期

末,各项金融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熟低计量。

终止确认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

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第25页共56页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

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衍生工具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

估值:

第26页共56页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

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第27页共56页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全额转入“未分

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

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

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

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衍生工具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

第28页共56页

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

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

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

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第29页共56页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

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

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基金

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

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需要披露。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自2017年12月25日起,本基金

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相关估值技术变更对本基金2017年12月

31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及2017年会计期间净损益无影响。

第30页共56页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7.4.6.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

花税。

7.4.6.2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

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

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和买断式

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

来利息收入。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并自

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

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

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

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

第31页共56页

税额中抵减。

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

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

、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

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

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

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自2015年9月8日起,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第32页共56页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0,658.84 10,903,857.23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0,658.84 10,903,857.23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黄金合约

债券 交易所市场 659,257.76 659,246.46 -11.30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659,257.76 659,246.46 -11.30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659,257.76 659,246.46 -11.30

上年度末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7,666,772.98 7,756,094.40 89,321.4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黄金合约

债券 交易所市场 57,257,582.57 56,467,768.00 -789,814.57

银行间市场 271,979,395.40 268,576,000.00 -3,403,395.40

合计 329,236,977.97 325,043,768.00 -4,193,209.97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336,903,750.95 332,799,862.40 -4,103,888.55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第33页共56页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100,000.00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100,000.00 -

上年度末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10,000,000.00 -

交易所市场

50,000,195.00 -

银行间市场

合计 60,000,195.00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3.71 6,503.08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21 674.08

应收债券利息 16,112.03 5,555,238.89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128.76 25,967.87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14.19 17.16

合计 16,259.90 5,588,401.08

注:其他为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7.4.7.6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第34页共56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219,451.80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9,476.14

合计 - 228,927.94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预提费用 10,000.00 100,000.00

合计 10,000.00 100,000.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A

本期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99,446,685.82 399,446,685.82

本期申购 214,030,017.57 214,030,017.5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612,728,242.65 -612,728,242.65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748,460.74 748,460.74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C

本期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618.54 4,618.54

本期申购 978,473.58 978,473.5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978,473.58 -978,473.58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第35页共56页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4,618.54 4,618.54

注: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754,843.81 -2,094,409.78 660,434.03

本期利润 1,269,213.98 4,104,675.42 5,373,889.4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3,981,233.04 -1,999,535.11 -5,980,768.15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698,469.93 269,614.86 968,084.79

基金赎回款 -4,679,702.97 -2,269,149.97 -6,948,852.9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2,824.75 10,730.53 53,555.28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3.36 -24.15 -0.79

本期利润 4,410.34 -798.17 3,612.1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4,221.09 888.00 -3,333.09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9,495.94 12,030.48 21,526.42

基金赎回款 -13,717.03 -11,142.48 -24,859.5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12.61 65.68 278.29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

12月31日 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4,012.25 43,959.7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241,111.11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7,086.87 10,021.66

其他 654.43 181.40

合计 61,753.55 295,273.93

注:其他为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

第36页共56页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 2016年6月17日(基金

2017年12月31日 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

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87,045,146.02 114,422,062.60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85,262,802.91 113,551,039.00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782,343.11 871,023.60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

12月31日 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691,994,216.52 452,801,801.37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684,965,456.46 449,808,490.39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



减:应收利息总额 13,180,132.83 6,650,017.77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6,151,372.77 -3,656,706.79

7.4.7.13.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贵金属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衍生工具收益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第37页共56页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

12月31日 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650,111.04 4,501.08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650,111.04 4,501.08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17年1月1日至 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

2017年12月31日 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4,103,877.25 -4,103,888.55

——股票投资 -89,321.42 89,321.42

——债券投资 4,193,198.67 -4,193,209.9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4,103,877.25 -4,103,888.55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 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

2017年12月31日 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基金转换费收入 - 0.23

合计 - 0.23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 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

2017年12月31日 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235,388.05 354,977.08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2,300.00 6,050.00

第38页共56页

合计 237,688.05 361,027.08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 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

2017年12月31日 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10,000.00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100,000.00 50,000.00

其他费用 1,200.00 200.00

债券帐户维护费 42,000.00 7,500.00

银行费用 11,885.76 9,587.49

合计 165,085.76 117,287.49

7.4.7.21 分部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单一业务,因此,无需作披露的分

部报告。

7.4.8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银行”)

加拿大皇家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9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9.1.2 权证交易

第39页共56页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9.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9.2 关联方报酬

7.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12月3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803,579.46 1,267,568.26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 -

客户维护费

注:1)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于2017年12月31日的应付基金管理费为人民币338.23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

206,696.20元)。

7.4.9.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12月3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60,715.87 253,513.57

的托管费

注:1)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40页共56页

2)于2017年12月31日的应付基金托管费为人民币67.65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

41,339.23元)。

7.4.9.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 合计

A C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 414.01 414.01

合计 - 414.01 414.01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

A C 合计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 9.85 9.85

合计 - 9.85 9.85

注:1)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0.40%。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支付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余额为人民币1.55元;其中,应支付民生加银基

金公司人民币1.55元。本基金于上年度末未支付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余额为人民币1.55元;其

中,应支付民生加银基金公司人民币1.55元。

7.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第41页共56页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名称 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10,658.84 44,012.25 10,903,857.23 43,959.76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0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无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

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第42页共56页

7.4.14.2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

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无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659,246.46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

的余额。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7,953,599.40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324,846,263.00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

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

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第

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2)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为人民币806,912.85元,已连续超过20

个工作日基金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除上述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43页共56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59,246.46 80.66

其中:债券 659,246.46 80.6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 12.2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068.30 1.60

8 其他各项资产 45,005.52 5.51

9 合计 817,320.28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709 河钢股份 4,185,119.47 1.05

2 601336 新华保险 4,167,988.00 1.04

3 002035 华帝股份 4,151,922.00 1.04

第44页共56页

4 000776 广发证券 4,031,390.00 1.01

5 600266 北京城建 2,754,454.00 0.69

6 601166 兴业银行 2,743,256.00 0.69

7 601988 中国银行 2,569,060.00 0.64

8 600900 长江电力 2,412,887.00 0.60

9 600835 上海机电 2,170,824.00 0.54

10 600170 上海建工 2,167,758.44 0.54

11 600068 葛洲坝 2,109,012.00 0.53

12 601186 中国铁建 2,108,250.00 0.53

13 601225 陕西煤业 2,094,760.00 0.52

14 600782 新钢股份 2,094,158.00 0.52

15 000059 华锦股份 2,093,786.00 0.52

16 000666 经纬纺机 2,081,846.00 0.52

17 600643 爱建集团 2,037,319.00 0.51

18 000402 金融街 1,996,300.00 0.50

19 601628 中国人寿 1,913,468.91 0.48

20 000540 中天金融 1,683,916.00 0.42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

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035 华帝股份 5,334,068.76 1.33

2 000709 河钢股份 5,006,520.08 1.25

3 000776 广发证券 4,146,240.00 1.04

4 601336 新华保险 3,920,995.00 0.98

5 601988 中国银行 2,892,270.00 0.72

6 600535 天士力 2,821,380.40 0.71

7 601166 兴业银行 2,795,243.00 0.70

8 002583 海能达 2,773,397.60 0.69

9 600266 北京城建 2,707,707.30 0.68

10 600900 长江电力 2,549,301.00 0.64

11 300054 鼎龙股份 2,448,738.63 0.61

12 600643 爱建集团 2,199,890.00 0.55

13 600068 葛洲坝 2,155,266.00 0.54

第45页共56页

14 000402 金融街 2,130,076.00 0.53

15 600835 上海机电 2,093,364.00 0.52

16 601186 中国铁建 2,074,774.68 0.52

17 600170 上海建工 2,058,809.48 0.51

18 601225 陕西煤业 1,918,732.04 0.48

19 000059 华锦股份 1,910,902.00 0.48

20 000666 经纬纺机 1,885,801.00 0.47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

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7,596,029.9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87,045,146.02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59,246.46 81.7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59,246.46 81.7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59,246.46 81.7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08601 国开1703 6,607 659,246.46 81.70

第46页共56页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

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8,745.62

第47页共56页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259.9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5,005.52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级别 户数(户)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

例 额比例

民生 174 4,301.50 714,062.32 95.40% 34,398.42 4.60%

加银

鑫瑞

债券A

民生 35 131.96 0.00 0.00% 4,618.54 100.00%

加银

鑫瑞

债券C

合计 209 3,603.25 714,062.32 94.82% 39,016.96 5.18%

注: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

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第48页共56页

比例

民生加银 22,502.58 3.0065%

鑫瑞债券

A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民生加银 2,813.31 60.9134%

持有本基金 鑫瑞债券

C

合计 25,315.89 3.361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A 0~1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C 0~1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10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A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C 0

放式基金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民生加银鑫瑞债 民生加银鑫瑞债

券A 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17日)基金 200,048,574.13 4,918.58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99,446,685.82 4,618.5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14,030,017.57 978,473.5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12,728,242.65 978,473.5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

"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48,460.74 4,618.54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第49页共56页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7年3月30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张焕南为董事长,解聘万青元董事长职

务。

2017年8月20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林海为副总经理(分管中后台),解聘

林海督察长职务。

2017年8月20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宋永明为副总经理(分管市场)。

2017年8月20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于善辉为副总经理(分管专户等部门)。

2017年8月20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邢颖为督察长。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7年9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公告,聘任纪伟为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

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没有发生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10,000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

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2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50页共56页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华泰证券股份 2 72,544,607.56 44.42% 67,552.63 51.62% -

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 1 50,480,992.54 30.91% 25,810.94 19.72% -

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 2 40,274,129.73 24.66% 37,507.39 28.66% -

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2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1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 2 - - - - -

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 1 - - - - 新增

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 1 - - - - -

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 2 - - - - -

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 2 - - - - -

第51页共56页

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 2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 1 2,150.00 0.00% - - -

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 1 - - - - 新增

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 1 - - - - 新增

有限公司

川财证券有限 1 - - - - -

责任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 2 - - - - -

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 2 - - - - 新增

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 2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 2 - - - - 新增

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 2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百分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ⅱ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资讯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数据统计及其它专门报告等,并

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第52页共56页

ⅲ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ⅳ经营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

的要求;

ⅴ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

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投研能力打分:由投资、研究、交易部相关人员对券商投研及综合能力进行打分,填写《券商

评价表》;

ⅱ指定租用方案:由交易部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公司租用席位要求制定具体的席位租用方案;

ⅲ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对席位租用方案进行审批或提供修改意见;

ⅳ交易部洽谈:交易部指派专人就租用事宜等业务与券商一并进行洽谈,并起草相关书面协议;

ⅴ律师审议:席位租用协议交公司监察稽核部的律师进行法律审计;

vi交易部经办:席位租用协议生效后,由交易部专人与券商进行联系,具体办理租用手续;

vii连通测试:信息技术部接到交易部通知后,将联络券商技术人员对租用席位进行连通等方面

的测试;

viii通知托管行:信息技术部测试通过后,应及时通知投资部、交易部及运营部,由运营部通

知托管行有关席位的具体信息;

ix席位启用:交易席位正式使用,投资部、交易部、运营部有关人员须提前做好席位启用的准

备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根据以上标准,本基金本期新增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取消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华泰证券股份 555,745,594.54 78.18%1,231,700,000.00 64.62% - -

有限公司

第53页共56页

华创证券有限 123,271,543.97 17.34% 32,345,000.00 1.70% - -

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 31,837,765.09 4.48% 641,900,000.00 33.68% - -

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 - - - - - -

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 - - - - - -

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第54页共56页

长江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 - - - - - -

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川财证券有限 - - - - - -

责任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资 情况

者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类号 达到或者超过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别 20%的时间区间

机 1 20170927~20171231 0.00 4,868,062.32 4,154,000.00 714,062.32 94.82%



2 20170117~20170925 0.00 179,281,872.50 179,281,872.50 0.00 0.00%

3 20170926~20170926 0.00 29,879,980.08 29,879,980.08 0.00 0.00%

第55页共56页

4 20170101~20170103 100,009,500.00 0.00 100,009,500.00 0.00 0.00%

5 20170101~20170117 299,400,698.60 0.00 299,400,698.60 0.00 0.00%

个--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大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如果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20%,则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

可能导致: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2)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5)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2、大额申购风险

若投资者大额申购,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导致净值涨幅可能会因此降低。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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