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恒智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2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智 63 个月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9809
交易代码 0098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7 月 2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90,615,653.56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本
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
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
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
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如果债券
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
回售日作为持有到期日,并在回售日行使回售权。
特殊情况下,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基金管
理人可以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品种进行处置。本
基金在债券投资上主要通过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
置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在
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
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开放
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
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
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每个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
融机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
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9,126,353.72
2.本期利润 79,126,353.7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9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057,803,936.1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 较基准
净值增 较基准
阶段 长率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准差② 标准差
③
④
过去三个 0.98% 0.01% 1.07% 0.01% -0.09% 0.00%
月
过去六个 1.87% 0.01% 2.14% 0.01% -0.27% 0.00%
月
过去一年 3.70% 0.01% 4.31% 0.01% -0.61% 0.00%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7.10% 0.01% 8.35% 0.01% -1.25% 0.00%
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恒智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10%,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8.3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证券
姓 职务 金经理期限 从业 说明
名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
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 资格。曾任中央外汇业务中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心投资部投资经理,泰康资
藏 基金经理、易方达恒茂 39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
海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2020- - 17 年 收益部投资经理,天安财产
涛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07-24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
金经理、易方达富华纯债 固定收益负责人,易方达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基金经理、固定收益全策 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投资经
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
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
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 12 次,其中7 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5 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债券市场整体上市场围绕疫情变动及经济复苏成色而波动,利率债收益率水平整体呈现窄幅波动、小幅上行行情。具体来看,本季度初期受到上海疫情发酵影响,市场对于货币政策宽松预期抬升,收益率下行。随后,债券市场受到降准幅度弱于预期、社融数据超预期、人民币贬值、外资流出等利空影响,收益率出现一定幅度的反弹。进入 5 月,由于上海疫情扩散叠加北京疫情再起,市场对于经济压力担忧上升,数据层面的明显走弱也是疫情对经济冲击的体现,收
益率下行至本季度低点。此后,后疫情时期,复苏逻辑逐步主导市场预期,伴随 着北京/上海逐步解封,风险偏好情绪回升,收益率又反弹回 2.85%附近。信用债 方面,因资金面总体处于较低水平,市场配置需求较为旺盛,收益率整体呈现下
行走势,其中 1 年期信用债收益率下行超过 20bps,3 年期和 5 年期信用债收益
率下行超过 10bps。
二季度组合持仓水平受分红影响略有抬升,投资操作相对较少。受益于较为 宽松的资金面,组合主要以积极管理流动性,维持套息收益为主。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84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07%。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且发起资金持有期限不满三年,不适用《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披露规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2,604,878,785.37 99.13
其中:债券 12,604,878,785.37 99.1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1,217,538.74 0.87
7 其他资产 - -
8 合计 12,716,096,324.11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2,205,755.77 1.2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502,673,029.60 155.1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394,233,538.97 153.8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2,604,878,785.37 156.43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1 150218 15 国开 18 50,800,000 5,292,246,590.97 65.68
2 150314 15 进出 14 48,400,000 5,069,064,505.15 62.91
3 018083 农发 2001 10,000,000 1,026,066,301.40 12.73
4 108610 国开 2008 4,000,000 409,204,217.44 5.08
5 050217 05 国开 17 2,700,000 279,908,218.63 3.47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国家开发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上述主体外,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因此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 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 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报告中投资组合报告公允价值部分均以摊 余成本列示。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990,615,653.5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90,615,653.56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1,350.13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1,350.13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 0.1252
例(%)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 发起份
项目 占基金总 占基金总 额承诺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持有期
限
基金管理人 10,001,350.13 0.1252% 10,001,350.13 0.1252% 不少于
固有资金 3 年
基金管理人 - - - - -
高级管理人
员
基金经理等 - - - - -
人员
基金管理人 - - - - -
股东
其他 - - - - -
合计 10,001,350.13 0.1252% 10,001,350.13 0.1252%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
投资者类别 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期 初 份 申购份 赎 回 份 持有份 份额
例达到或者超过 额 额 额 额 占比
20%的时间区间
2022 年 04 月 01 1,999,99 1,999,9 25.03
机构 1 日~2022 年 06 月 9,000.00 0.00 0.00 99,000. %
30 日 00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当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较为集中时,个别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极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如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决定延缓支付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导致本基金连续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本基金暂停运作的情况除外),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终止基金合同;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导致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对于留存的基金份额,将于开放期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全部自动赎回;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恒智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文件;
2.《易方达恒智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恒智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0.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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