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2023 年 2 月 13 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 号),现根据《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措施 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 年 2 月 13 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责令改正,并处 100 万元罚款
通过九泰久利参与五家上市公司保底定增,利用基金财产为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公司诚恳接受监管处罚并高度重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
做好风险化解工作,与股东进行全面业务及风险隔离,对各
项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公司将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积极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
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充分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公司亦将持
续提高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措施 2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吴强(时任董事长,2020 年 2 月 7 日起不再担任)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 年 2 月 13 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警告,暂停基金从业资格 36 个月,并处 30 万元罚款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九泰基金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措施 3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卢伟忠(时任总经理,2021 年 11 月 11 日起不再担任)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 年 2 月 13 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警告,暂停基金从业资格 24 个月,并处 20 万元罚款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九泰基金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措施 4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吴祖尧(时任副总经理,2021 年 11 月 24 日起不再担任)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 年 2 月 13 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警告,暂停基金从业资格 12 个月,并处 10 万元罚款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九泰基金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5 日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