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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投瑞银兴顺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A (01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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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兴顺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A015759
基金类型:FOF、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3-01-17     基金规模:0.09亿份     基金经理: 周宏成 
基金全称:国投瑞银兴顺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26%
  • 近一月增长率
    0.55%
  • 近一季增长率
    1.19%
  • 近半年增长率
    0.42%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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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国投瑞银兴顺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3年年度报告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7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7

2.4 信息披露方式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8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

3.2 基金净值表现 ......9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2

§4 管理人报告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7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7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8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8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9

§5 托管人报告 ......19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9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9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9

§6 审计报告 ......19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19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20

§7 年度财务报表 ......23

7.1 资产负债表 ......23

7.2 利润表 ......24

7.3 净资产变动表 ......26

7.4 报表附注 ......27

§8 投资组合报告 ......5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6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6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6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61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6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61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61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6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6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6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6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6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64
§11 重大事件揭示......6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6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6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6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65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65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65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66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66

11.9 其他重大事件 ......6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68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8

§13 备查文件目录 ......68

13.1 备查文件目录 ......69

13.2 存放地点 ......69

13.3 查阅方式 ......6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57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169,405.9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
有期混合(FOF)A 持有期混合(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759 01576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563,612.28 份 47,605,793.64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
投资目标 的方法进行资产配置和基金精选,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
健增值。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投资标的精选为核
心,追求有效风险控制下的长期稳健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
风险的比较判别,对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
投资策略 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2、基金投资策略:在基金精选方面,本基金将注重选择与本基
金资产配置目标匹配度高的被动指数(含增强)和/或主动管理
基金;被动指数(含增强)型基金方面,通过对标的指数匹配
性、跟踪误差、增强收益、基金资产规模、流动性、运营规则、


交易折溢价、交易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在被动管理基金上的经
验等因素的综合分析,选择合适的指数基金;主动管理型基金
方面,首先,管理人将考察基金公司的治理结构、高管团队和
投研团队稳定性、激励机制和投研考核机制,以评估基金公司
投研团队、业绩稳定性与持续性。其次,管理人将通过考量基
金经理的能力优势,精选表现出相关能力优势或综合能力优势
的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借助基金经理创造超额收益的能力来
优化组合的收益。最后,在具体基金选择方面,本基金基于基
金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格、基金规模、交易费用等因素的综
合考虑筛选基金,力求寻找到体现基金经理超额收益创造能力、
绩效持续稳定的基金。

3、其他资产的投资策略:(1)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
资策略主要采用“自下而上”选股策略,辅以行业分析进行组合优
化。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
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
存托凭证的投资。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适度参与港股市场投资,以增强整体收益。
(4)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需要适度进行债券投资,在
追求债券资产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流动性和安全性。本基金债
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
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
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
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
确定其内在价值。

4、风险控制策略:本基金将采用多种风险评估与控制策略,对
投资组合进行事前和事后的风险评估、监测与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0%+银行活


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
场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姓名 王明辉 朱萍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21-31888888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zhup02@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28

传真 0755-82904048 021-63602540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号20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9 上海市博成路1388号浦银中
号安信金融大厦18楼 心A栋

邮政编码 518046 200126

法定代表人 傅强 张为忠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

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


(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
注册登记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融大厦 18 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
合(FOF)A 合(FOF)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9,821.22 -565,457.04

本期利润 -279,026.84 -424,723.6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 -0.0318 -0.0058
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 -3.21% -0.58%
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3.14% -3.52%
长率

2023 年末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
(FOF)A (FOF)C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00,682.62 -1,677,990.0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 -0.0314 -0.0352
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262,929.66 45,927,803.5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686 0.9648

2023 年末

3.1.3 累计期末指标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
合(FOF)A 合(FOF)C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 -3.14% -3.52%
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
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A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过去三个月 -1.26% 0.26% -1.03% 0.20% -0.23% 0.06%

过去六个月 -2.80% 0.26% -2.05% 0.20% -0.75% 0.06%

自基金合同 -3.14% 0.23% -2.61% 0.20% -0.53% 0.03%
生效起至今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C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过去三个月 -1.37% 0.26% -1.03% 0.20% -0.34% 0.06%

过去六个月 -3.00% 0.26% -2.05% 0.20% -0.95% 0.06%

自基金合同 -3.52% 0.23% -2.61% 0.20% -0.91% 0.03%
生效起至今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
率×7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3 年 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A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C

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
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
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A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C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
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1 月 17 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05 年 6 月 8 日合资成立,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公司是境内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 49%的合资基金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 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AG)。公司 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 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目前已建立较为完整的产品线,产品涵盖股票型、 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型、指数型、QDII 型、FOF 型、商品型等类型,为投资者提供 多样化选择,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需求。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证券

姓 (助理)期

职务 从业 说明

名 限

年限

任职 离任

日期 日期

基金经理,中国籍,挪威经济学
院经济学硕士及格拉斯哥大学
会计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 CFA ), 金 融 风 险 管 理 师
(FRM)。11 年证券从业经历。
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5 月期间
周 2023 任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
宏 本基金基金经理 -01- - 11 品规划部产品分析师及宏观策
成 17 略组研究员。自 2016 年 5 月加
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及业务拓展部任高级经理,
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研究与分析;
2017年6月转入资产配置部任部
门总经理助理,从事大类资产配
置研究;2019 年 4 月转入专户投


资部任投资经理;2021 年 6 月转
入资产配置部。2021 年 8 月 25
日起担任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
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经理,2022 年 5
月 13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积极养
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
理,2022 年 8 月 12 日起兼任国投
瑞银兴源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
2023 年 1 月 17 日兼任国投瑞银
兴顺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基金经理,2023 年
4月27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平衡养
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在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采取警告、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如:符合交易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内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控制阀值的修改必须经风险管理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业务活动,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控制机制,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理。如: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由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风险管理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别在交易过程中、日中、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既定的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如:交易部对相同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风险管理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风险管理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发现控制薄弱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检查,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价业务时,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公司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溢价率进行分析,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 T 检验,检验在 95%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劣进行比较,区分买优、卖优、买次、卖次等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全球经济稳步修复,美欧韩制造业 PMI 探底回升,发达经济体通胀下行,
欧美央行陆续停止加息。国内经济前高后低,地产仍在寻底,物价收缩。以 ChatGPT为代表的通用人工智能(AGI)成为 2023 年最重要的技术变革,AGI 或成为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级别的创新产品。

权益市场方面,上证指数、深证成指、中证 800、创业扳指分别下跌 3.7%、13.5%、
10.4%、19.41%,Wind 偏股混合型基金下跌 13.5%,中信一级行业中通信、传媒、煤炭收涨 24.8%、19.8%、13.4%,消费服务、地产、新能源跌幅靠前,分别下跌 41.2%、24.8%、
24.7%。受益于经济修复,标普 500、日经 225、德国 DAX、法国 CAC 分别上涨 24.2%、
28.2%、20.3%、16.5%,在 AGI 革命的带动下纳斯达克指数全年上涨 43.4%。

固定收益市场方面,10 年国债收益率高开低走,自 2.9%高位下行至 2.5%附近,信
用利差小幅收窄。Wind 中长期纯债基金指数上涨 3.6%。美国 10 年国债收益率于 4 季度
初上行至 4.9%高位后掉头向下。

报告期内,我们增配通用人工智能的硬件算力产业链,阶段性增配了铜铝金油煤等全球定价的周期型资产,减持了供需格局变弱的新能源板块。

我们对大类配置方法论进行了一定调整,将投资视野扩展至全球资产,增加低相关性资产的配置,以降低基金净值波动。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0.9686 元,C 类份额净值为 0.9648 元。
本报告期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4%,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2%;本报告期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4 年,地产和宏观政策仍是国内经济最重要的观察指标,联储降息是海外
宏观最重要的交易主线之一。权益方面,我们沿着高景气、底部反转、全球定价和高分红资产寻找投资机会;如国内观察指标出现变化,我们将更加关注估值低、经济敏感度高的资产。联储降息前,黄金、海外权益仍是确定性较高的配置方向,降息后美债或有交易性机会。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控制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保持策略的稳定性,自下而上优选可能在长期获取超额收益的基金产品。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风险控制,充分发挥监察稽核工作的作用,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有效性,为公司业务规范运作提供保证和支持,确保公司的业务运作能切实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充分意识到投资业务规范化的重要性,秉承瑞银集团重视风险重视管理的风控风格:"将风险纳入全面、系统的管理流程中,以风险管理促业务发展",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应用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在公司实行多层次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围绕业务风险点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除开展日常的控制和监督工作外,还重点安排对投资管理、公平交易管理以及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核心业务的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自查,并对其它相关业务也安排了专项检查,力争使公司的管理措施健全、有效。

本基金管理人对公司投资管理等重要业务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多环节控制,分别示例介绍如下:

事前审查审核: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将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规定的各种投资禁止、投资限制和定量化监控指标在交易系统中进行阀值设置,基金投资如果超出限制,系统将拒绝执行指令并及时提示;在公司办公系统中建立研究报告质量控制、股票出入库调整、交易对手授信、询价、一级市场申购、投资授权、重大决策等常规性投研交相关的流程控制措施,明确审核人员以及审核责任,相关业务必须经过预先规定的审批程序后才能执行;非常规性的业务,公司在谨慎研究并确定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后执
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基金宣传材料等对外披露信息文稿,在上报核准和对外发布前必须经过法律合规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和督察长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事中实时监控:设立监控岗位进行风险控制,按照法律法规、产品合同以及公司规定,对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进行审查,发现违法违规和越权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上报。借助系统对基金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通过业务审批流程,对基金投资的关键环节实行实时监控,对银行间等特殊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执行异常问题的及时报告机制。

事后检查督促:回顾和总结历史交易行为,对可能存在的异常行为进行提示;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稽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基金投资进行检查,非现场稽核主要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定期对交易行为进行稽查,从中分析是否有违规交易行为,现场稽核主要是对公司各业务环节进行定期的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对主要业务部门及重点业务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报告并监督整改。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估值委员会、运营部及相关部门。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通常由运营部估值核算岗执行并由业务复核岗复核估值结果,最终由估值核算员与产品托管人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本基金的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秘书部门运营部在收到启动特殊估值程序的请求后,应通过估值核算人员及时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协商,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及材料一并报送全体估值委员会成员;估值委员会应综合考虑投资部门、研究部和运营部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有关议事规则讨论审议,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使用特殊估值调整;运营部应当根据经估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特别估值调整意见执行估值程序,准备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临时公告,并发起信息披露审批流程;法律合规部应当对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合规审核。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 20230424 至 20230703 出现连续 46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数低
于 5000 万的情形,在 20230725 至 20230919 出现连续 41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数低于
5000万的情形,在20231010至20231215出现连续49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数低于5000万的情形,至本报告期末已高于 5000 万。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 20231107 至 20231205 出现连续 21 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户的情形,至本报告期末已高于 200 户。

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规定在本报告中进行披露,提醒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4715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国投瑞银兴顺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以下简称“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混合基金
(FO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
有混合基金(FOF)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
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投瑞银
兴顺 3 个月持有混合基金(F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的其他责任。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混合基金(FOF)的基金管理人国
其他信息 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
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


有混合基金(FOF)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
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
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
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
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
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
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
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投瑞银
的责任 兴顺 3 个月持有混合基金(F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
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国投瑞银兴顺3个月持有混
合基金(F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投瑞银兴顺3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FOF)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
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 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
的责任 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
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
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投瑞
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混合基金(F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
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
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
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
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
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混合基金
(FOF)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
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沈俐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9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 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3,958,220.42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1,414,430.96

其中:股票投资 242,818.00

基金投资 48,256,437.62

债券投资 2,915,175.3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324.63

应收申购款 933.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5 1,178.82

资产总计 55,375,088.81

本期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998.65

应付托管费 3,631.2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683.77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41.90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6 150,000.00

负债合计 184,355.57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57,169,405.92

未分配利润 7.4.7.8 -1,978,672.68

净资产合计 55,190,733.2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5,375,088.81

注:1、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9686 元,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C 类基金
份额净值人民币 0.9648 元,基金份额总额 57,169,405.92 份。其中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
持有期混合(FOF)A类基金份额9,563,612.28份;国投瑞银兴顺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C 类基金份额 47,605,793.64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41,245.68

1.利息收入 438,291.6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27,329.0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10,962.61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54,376.8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1,121,374.13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160,118.07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67,323.7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639,555.4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21,529.6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35,801.26

减:二、营业总支出 944,996.12

1.管理人报酬 427,178.50

2.托管费 78,727.08

3.销售服务费 281,829.34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信用减值损失 7.4.7.20 -

7.税金及附加 1,551.90

8.其他费用 7.4.7.21 155,709.3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703,750.4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703,750.4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703,750.44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201,621,562.83 - 201,621,562.83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144,452,156.91 -1,978,672.68 -146,430,829.59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703,750.44 -703,750.44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144,452,156.91 -1,274,922.24 -145,727,079.15
产变动数(净资产减
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3,253,738.04 -1,303,040.02 61,950,698.02

2.基金赎回款 -207,705,894.95 28,117.78 -207,677,777.17

(三)、本期向基金 - - -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57,169,405.92 -1,978,672.68 55,190,733.2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彦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彦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864 号《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01,567,628.40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04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1,621,562.83 份基金
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3,934.4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设置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三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不含对日)。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该份额不能赎回和转换转出。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以及业务类型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 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二是最近 4 个季度末,每季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
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
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
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
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
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
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在适用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
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
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4) 对于基金投资,根据中基协发[2017]3 号《关于发布<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
(试行)>的通知》之附件《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采用如下方法估值:

(a) 对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境内上市定期开放式基金及封闭式基金,按所投
资基金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

(b) 对于境内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其他境内非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
日的份额净值估值;

(c) 对于境内上市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份额净值,则按所投资
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万份(百份)收益,则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百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d) 对于境内非上市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
假日)的万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如遇所投资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无交易等特殊情况,本基金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估值:

(a) 以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的,若所投资基金与基金中基金估值频率一
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按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

(b) 以所投资基金的收盘价估值的,若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c) 如果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间发生分红除权、折算或拆分,基金管
理人应根据基金份额净值或收盘价、单位基金份额分红金额、折算拆分比例、持仓份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允价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的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沪港通/深
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
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3,202,267.94

等于:本金 3,201,955.69

加:应计利息 312.25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个月以

上 -

其他存款 755,952.48

等于:本金 755,876.57

加:应计利息 75.91


合计 3,958,220.42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变
成本 公允价值



股票 247,512.00 - 242,818.00 -4,694.00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2,888,326.00 20,975.34 2,915,175.34 5,874.00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2,888,326.00 20,975.34 2,915,175.34 5,874.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48,256,437.6

48,236,072.84 20,364.78
2

其他 - - - -

合计 20,975.34 51,414,430.9

51,371,910.84 21,544.78
6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5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其他应收款 1,178.82

待摊费用 -

合计 1,178.82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信息披露费 110,000.00

审计费用 40,000.00

合计 150,000.00

7.4.7.7 实收基金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0,442,793.02 10,442,793.02

本期申购 5,388,574.38 5,388,574.3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6,267,755.12 -6,267,755.12

本期末 9,563,612.28 9,563,612.28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91,178,769.81 191,178,769.81

本期申购 57,865,163.66 57,865,163.6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01,438,139.83 -201,438,139.83

本期末 47,605,793.64 47,605,793.64

注:1、本基金自 202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共募集
有效净认购资金人民币 201,567,628.40 元,折合为 201,567,628.40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
基金份额 10,437,989.74 份,C 类基金份额 191,129,638.66 份)。根据《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
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53,934.43 元在本基金成立后,折算为 53,934.43 份基金份额(其
中 A 类基金份额 4,803.28 份,C 类基金份额 49,131.15 份),划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7.4.7.8 未分配利润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159,821.22 -119,205.62 -279,026.8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变动数 -4,047.42 -17,608.36 -21,655.78

其中:基金申购款 33,898.33 -95,288.59 -61,390.26

基金赎回款 -37,945.75 77,680.23 39,734.48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63,868.64 -136,813.98 -300,682.62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565,457.04 140,733.44 -424,723.6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变动数 -431,845.83 -821,420.63 -1,253,266.46

其中:基金申购款 -238,177.13 -1,003,472.63 -1,241,649.76

基金赎回款 -193,668.70 182,052.00 -11,616.7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997,302.87 -680,687.19 -1,677,990.06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6,969.30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9,425.79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其他 933.98

合计 27,329.07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89,315,012.48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90,176,857.08

减:交易费用 259,529.53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121,374.13

7.4.7.11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169,737,464.13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169,522,077.06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

值税额 588.42

减:交易费用 54,680.58

基金投资收益 160,118.07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
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58,185.61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 9,138.10
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67,323.71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11,148,292.68
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10,982,220.00
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56,910.68

减:交易费用 23.90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9,138.10

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无。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无。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无。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73,376.37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

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566,179.09

合计 639,555.46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3年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1,544.78

——股票投资 -4,694.00

——债券投资 5,87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20,364.78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15.15

合计 21,529.63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9,866.32

其他收入_销售服 25,934.94
务费返还

合计 35,801.26

7.4.7.19 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

应支付销售服务费 72,032.17
(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

应支付管理费(元) 194,844.24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

应支付托管费(元) 56,939.23

7.4.7.20 信用减值损失

无。
7.4.7.21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40,000.00

信息披露费 11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汇划费 5,309.30

其他 400.00

合计 155,709.30

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无。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7.4.9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
销售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AG”)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 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
公司

注: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
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无。
7.4.10.1.2 权证交易

无。
7.4.10.1.3 债券交易

无。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27,178.50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

护费 142,508.55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

理费 284,669.95

注: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若为负数,则 E=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8,727.08

注: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的 0.1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若为负数,则 E=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7.4.10.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年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的各关联方名称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 合计

有期混合(FOF)A 期混合(FOF)C

浦发银行 - 109,243.02 109,243.02

国投瑞银基金管 - 77,388.93 77,388.93
理有限公司

合计 - 186,631.95 186,631.95

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
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C 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销售服务费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浦发银行 3,202,267.94 16,969.30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浦发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合计 10,341,244.69 元,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18.74%。
7.4.10.8.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申购 -

费(元)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赎回 2,610.94
费(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 26,001.98
付销售服务费(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 33,184.94
付管理费(元)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 9,755.33
付托管费(元)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转换 -
费(元)

注:本基金申购、赎回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ETF 除外),应当通过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规定应当收取并记入被投资基金其他收入部分的赎回费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相关申购费、赎回费由基金管理人直接减免,故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申购费为零,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赎回费仅为按规定应当收取并计入被投资基金其他收入部分的赎回费。相关销售服务费已作为费用计入被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从被投资基金收取后向本基金返还,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服务费为管理人当期应向本基金返还的销售服务费,相关披露金额根据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实际持仓、被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方法估算。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理费、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管费已作为费用计入被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相关披露金额根据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实际持仓、被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方法估算。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无。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控制上述风险,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控制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使风险控制与投资业务紧密结合,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监督管理下,建立了由督察长、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构成的立体式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制定的银行可投资名单内的已进行充分内部研究的信用等
级较高的商业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信用等级评估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内部债券信用评级主要考察发行人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产品的条款和担保人的情况等。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内部评级,通过对单只信用产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及占发行量的比例进行控制,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A-1 -

A-1 以下 -

未评级 2,915,175.34

合计 2,915,175.34

注:1、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及无第三方机构评级的债券。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无。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赎回的基金资产超出基金持有的现金类资产规模,另一方面来自于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交易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基金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额。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证券,除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章节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除本报告“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章节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将在 1 个月内到期且计息外,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一般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一般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 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 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执行灵活的利率管理策略,借鉴瑞银全球资产管理公司海外管 理经验,结合自主开发的估值系统管理利率风险,通过收益率利差分析、静态利差分析 和期权调整利差等分析,计算组合证券的修正久期、利差久期、有效久期和有效凸性的 风险控制指标,跟踪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和凸性等利率风险衡量指标,控制组合的利率 风险。当预期债券市场利率下降时,加大固定利率证券的配置比例;当预期债券市场利 率上升时,加大浮息证券的配置比例。通过改变浮息和固息证券的配置比例,控制证券 投资组合的久期,防范利率风险。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3,958,220.42 - - -3,958,220.42

结算备付金 - - - - -

存出保证金 - - - - -

交易性金融资 2,915,175.34 - - 48,499,255.6251,414,430.9
产 6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 - - - - -
资产

应收清算款 - - - - -

应收股利 - - - 324.63 324.63

应收申购款 - - - 933.98 933.98

递延所得税资 - - - - -


其他资产 - - - 1,178.82 1,178.82

资产总计 6,873,395.76 - - 48,501,693.0555,375,088.8
1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 - - - - -
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应付管理人报 - - - 18,998.65 18,998.65


应付托管费 - - - 3,631.25 3,631.25

应付销售服务 - - - 11,683.77 11,683.77


应交税费 - - - 41.90 41.90

应付利润 - - - - -

其他负债 - - - 150,000.00 150,000.00

负债总计 - - - 184,355.57 184,355.57

利率敏感度缺 6,873,395.76 - - 48,317,337.4855,190,733.2
口 4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 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为 5.28% ,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 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 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 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 过对宏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 决定;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 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
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等方式,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其他价格风险。

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242,818.00 0.44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48,256,437.62 87.44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51,414,430.96 93.16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分析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增 2,371,270.94
加 5%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减 -2,371,270.94
少 5%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 本期末

层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48,499,255.62

第二层次 2,915,175.34

第三层次 -

合计 51,414,430.96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对于定期开放的基金投资,本基金不会于封闭期将相关基金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债券和基金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42,818.00 0.44

其中:股票 242,818.00 0.44


2 基金投资 48,256,437.62 87.14

3 固定收益投资 2,915,175.34 5.26

其中:债券 2,915,175.34 5.2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3,958,220.42 7.15

8 其他各项资产 2,437.43 0.00

9 合计 55,375,088.81 100.00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2、本基金不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D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I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242,818.00 0.4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42,818.00 0.44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

1 002244 滨江集团 33,400.00 242,818.00 0.44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末基金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资产净值比
例(%)

1 002311 海大集团 4,470,788.14 8.10

2 002384 东山精密 2,142,308.00 3.88

3 002738 中矿资源 1,826,670.00 3.31

4 688498 源杰科技 1,783,662.38 3.23

5 000063 中兴通讯 1,705,909.00 3.09

6 300502 新易盛 1,684,272.00 3.05

7 688262 国芯科技 1,656,109.61 3.00

8 300750 宁德时代 1,480,734.00 2.68

9 300394 天孚通信 1,432,530.80 2.60


10 002179 中航光电 1,392,600.70 2.52

11 603477 巨星农牧 1,305,151.00 2.36

12 300498 温氏股份 1,301,415.00 2.36

13 002557 洽洽食品 1,283,343.00 2.33

14 600026 中远海能 1,282,803.00 2.32

15 000768 中航西飞 1,252,745.00 2.27

16 002439 启明星辰 1,204,979.00 2.18

17 002840 华统股份 1,174,731.00 2.13

18 000681 视觉中国 1,108,413.00 2.01

19 002555 三七互娱 1,101,355.00 2.00

20 600004 白云机场 1,087,491.00 1.97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末基金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资产净值比
例(%)

1 002311 海大集团 4,109,786.87 7.45

2 002384 东山精密 2,055,370.00 3.72

3 688262 国芯科技 1,928,703.66 3.49

4 002738 中矿资源 1,857,815.80 3.37

5 300502 新易盛 1,708,692.00 3.10

6 000063 中兴通讯 1,674,821.00 3.03

7 300394 天孚通信 1,652,151.00 2.99

8 688498 源杰科技 1,645,633.26 2.98

9 603477 巨星农牧 1,563,578.00 2.83

10 300750 宁德时代 1,434,674.40 2.60

11 002179 中航光电 1,392,893.00 2.52

12 300498 温氏股份 1,320,605.00 2.39

13 002840 华统股份 1,291,961.00 2.34

14 002557 洽洽食品 1,253,622.00 2.27

15 002439 启明星辰 1,225,567.00 2.22

16 600026 中远海能 1,221,331.00 2.21

17 000768 中航西飞 1,207,785.00 2.19

18 002236 大华股份 1,176,798.00 2.13

19 600325 华发股份 1,153,662.00 2.09

20 600004 白云机场 1,109,692.00 2.01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90,424,369.0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89,315,012.48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915,175.34 5.2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915,175.34 5.2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

1 019709 23 国债 16 29,000 2,915,175.34 5.2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8.12.1 投资政策及风险说明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投资标的精选为核心,追求有效风险控制下的长期稳健回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8.12.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细

占资金 是否属于基金
序号 基金代 基金名 运作方 持有份 公允价 资产净 管理人及管理
码 称 式 额(份) 值(元) 值比例 人关联方所管
(%) 理的基金

国投瑞

1 006553 银恒泽 契约型 4,501,19 4,912,15 8.90 是

中短债 开放式 4.19 3.22

债券 C

易方达

2 006319 安瑞短 契约型 4,822,31 4,873,43 8.83 否

债债券 开放式 5.85 2.40

A

安信永 契约型 4,102,97 4,299,50

3 003638 鑫增强 开放式 0.88 3.19 7.79 否

债券 C


富国短 契约型 3,697,96 4,288,89

4 006804 债债券 开放式 5.00 9.81 7.77 否

A

交银施

5 006793 罗德稳 契约型 3,845,64 4,081,38 7.40 否

鑫短债 开放式 2.34 0.22

债券 A

华宝现

6 511990 金添益 交易型 40,018.0 4,001,80 7.25 否

交易货 开放式 0 0.00

币 A

广发安 契约型 3,614,60 3,873,04

7 002864 泽短债 开放式 0.47 4.40 7.02 否

债券 A

安信目 契约型 2,615,57 3,393,44

8 750002 标收益 开放式 2.02 3.14 6.15 否

债券 A

9 006805 富国短 契约型 2,922,14 3,337,09 6.05 否

债债券C 开放式 6.14 0.89

国投瑞

10 005725 银恒泽 契约型 2,731,24 3,007,64 5.45 是

中短债 开放式 5.45 7.49

债券 A

国投瑞

11 000070 银中高 契约型 2,156,22 2,421,44 4.39 是

等级债 开放式 7.94 3.98

券 C

华夏短 契约型 1,934,15 2,062,97

12 004672 债债券 开放式 9.48 4.50 3.74 否

A

景顺长

13 000385 城景颐 契约型 1,065,31 1,688,52 3.06 否

双利债 开放式 6.65 6.89

券 A

富国稳 契约型 1,041,96 1,282,66

14 000107 健增强 开放式 9.33 4.25 2.32 否

债券A/B

富国稳 契约型 612,913. 732,432.

15 000109 健增强 开放式 90 11 1.33 否

债券 C

16 008792 招商安 契约型 1.00 1.13 0.00 否

华债券C 开放式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未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3.2 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324.63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933.98

6 其他应收款 1,178.82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37.43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8.13.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户均持有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份额级别 的基金份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额比例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 100.00
99 96,602.14 - - 9,563,612.28

混合(FOF)A %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 387,038.9 26,949,829.0 20,655,964.5

123 56.61% 43.39%
混合(FOF)C 7 7 7

合计 257,519.8 26,949,829.0 30,219,576.8

222 47.14% 52.86%
5 7 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

持有期混合(FOF)A 1,499,199.21 15.68%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

持有期混合(FOF)C 463,667.06 0.97%

合计 1,962,866.27 3.4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 50~100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持有期混合(FOF)A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 0

基金 持有期混合(FOF)C

合计 50~100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 0

持有期混合(FOF)A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 10~50

本开放式基金 持有期混合(FOF)C

合计 10~5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


期混合(FOF)A 期混合(FOF)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份额总额 10,442,793.02 191,178,769.8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5,388,574.38 57,865,163.66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

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6,267,755.12 201,438,139.83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563,612.28 47,605,793.64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自 2023 年 8 月 18 日起,陈雄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相关的诉讼。

报告期内,不涉及本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无。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初次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生改聘事务所的情况。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 40,000.00 元。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形。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名称 单元 股票成 佣金总 备注

成交金额 佣金

数量 交总额 量的比

的比例 例

东北证券 2 179,739,381.56 100.00% 167,517.93 100.00% -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生效,因此以上席位均为本期新增席位。

11.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 占当 占当 占当

期债 期债 期权 期基

券商 成交金 券成 成交金 券回 证成 成交金 金成

名称 额 交总 额 购成 成交金额 交总 额 交总

额的 交总 额的 额的

比例 额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东北 23,661,9 100.0 3,183,96 100.00 - - 39,247,0 100.00

证券 28.00 0% 1,000.00 % 57.80 %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




关于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时报,中国证监

1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2023-01-18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2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 报,中国证券报,证 2023-03-20
及深圳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券日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监

3 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2023-04-1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站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4 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 报,中国证券报,证 2023-05-30
告 券日报,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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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时报,中国证监

5 基金中基金(FOF)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2023-06-08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站

关于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时报,中国证监

6 基金中基金(FOF)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2023-06-22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站

关于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时报,中国证监

7 基金中基金(FOF)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2023-07-01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站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 报,中国证券报,证 2023-08-19
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券日报,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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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中基金(FOF)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2023-09-05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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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基金中基金(FOF)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2023-09-19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站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1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 报,中国证券报,证 2023-10-10
及北京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券日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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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基金中基金(FOF)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2023-11-21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站

关于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时报,中国证监

13 基金中基金(FOF)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2023-12-05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站


关于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时报,中国证监

14 基金中基金(FOF)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2023-12-12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站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投资 情况

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 份额
别 序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占比
20%的时间区间

1 20230629-2023062 0.00 8,056,394. 8,056,394. 0.00 0.00%
9 76 76

2 20230117-2023041 0.00 0.00 0.00 0.00 0.00%
机构 7

3 20231213-2023123 0.00 65,547,92 50,008,88 15,539,040. 27.18
1 9.57 8.88 69 %

4 20231214-2023121 0.00 11,410,78 0.00 11,410,788. 19.96
7 8.38 38 %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
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而直接导致触发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及清算条款,对本基金的继续存续产生较大影响。
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864 号)

《关于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备案确认的函》(基
金成立备案函[2023]25 号)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兴顺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13.2 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18 楼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咨询电话: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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