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平安上海金ETF (159832)
点赞|评论
平安上海金ETF159832
基金类型:COMM、ETF     成立日期:2022-03-02     基金规模:0.12亿份     基金经理: 钱晶 成钧 
基金全称: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 基金定投 众禄资产配置1号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平安盈诚积极配置6个… 0.8535 1.35%
平安盈诚积极配置6个… 0.8486 1.35%
平安量化先锋A 1.2549 1.32%
平安中证畜牧养殖ET… 0.6994 1.24%
平安鑫利混合A 1.1271 1.15%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平安财富宝货币A 0.5479 2.03%
平安交易型货币A 0.5424 2.00%
平安交易型货币E 0.5424 2.00%
平安日增利货币B 0.5033 1.87%
平安金管家货币A 0.5048 1.86%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50%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1.04%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06%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922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3 月 30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03 月 0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4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3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4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5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5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6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6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4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7
§11 重大事件揭示...... 4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7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7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3 备查文件目录...... 5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3.2 存放地点 ...... 55

13.3 查阅方式 ...... 5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上海金 ETF

场内简称 平安金 ETF

基金主代码 159832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3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12,335,977.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2 年 3 月 18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合约,在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争取为投资者提供与标的合
约表现接近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1、黄金投资组合的构建 (1)黄金现货合约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
基金主要采取被动式管理策略。本基金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基于跟踪误差、流动性因素和交易

便利程度的考虑,本基金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并持有上
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合约,包括上海金定价合约及其他在上
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黄金现货合约,来
实现跟踪国内黄金现货价格表现的目标。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
本基金的风险管理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当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超过了上述范围时,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2)黄金租借的投资策略 (3)
投资绩效评估

业绩比较基准 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的午盘基准价格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与
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合约具有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不同于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陈特正 李帅帅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755-22626828 0755-25878287


人 电子邮箱 fundservice@pingan.com.cn LISHUAISHUAI130@ping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95511-3

传真 0755-23997878 0755-82080387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5047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 26 楼

邮政编码 518048 518001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谢永林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
殊普通合伙) 楼 17 层 01-12 室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94,229.53

本期利润 -86,574.2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4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1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2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423,867.1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15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884,035.4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4.1248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2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2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4.35% 0.49% 5.29% 0.53% -0.94% -0.04%

过去六个月 3.36% 0.52% 4.69% 0.57% -1.33% -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 1.21% 0.55% 5.82% 0.69% -4.61% -0.14%
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03 月 02 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03 月 02 日正式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
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指标。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2年03月02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7 日,平安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 13
亿元人民币。作为中国平安集团旗下成员,平安基金"以专业承载信赖",为海内外各类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专业、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依托中国平安集团综合金融优势,平安基金建立了以固收投资、权益投资、指数投资、资产配置、资产证券化、专户六大业务板块(其中资产证券化及非标专户业务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基于平安集团四大研究院和集团整体科技基础设施,平安基金构建了以智能投研、智能运营、智能销售、智慧风控四大应用方向为基础的资产管理智能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科技赋能型智慧资产管理公
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平安基金共管理 181 只公募基金,公募资产管理总规模约为 5080.52
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成钧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南京大学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博士后,曾任职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2 月加入平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ETF 指数投资中心
投资执行总经理。同时担任平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
ETF 指数 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中心 平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投资执行 资基金联接基金、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
总经理, 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平安上海 2022 年 3 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成钧 金交易型 月 2 日 - 12 年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平安创业板交易型
开放式证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债-中
券投资基 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
金基金经 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10 年期国
理 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新能
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平安中证光伏产业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港
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钱晶先生,美国纽约大学理工学院硕士。
ETF 指数 曾先后担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
中心投资 分析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
副总监, 理。2017 年 10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
平安上海 公司,曾任 ETF 指数投资中心投资经理。
钱晶 金交易型 2022 年 3 - 11 年 现任 ETF 指数中心投资副总监,同时担任
开放式证 月 2 日 平安 MSCI 中国 A 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
券投资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港股通恒生中国
金基金经 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
理 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平安中证医药及
医疗器械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平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
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王仁增先生,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
研究生。曾先后担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产品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产品经理。2021 年 6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 ETF 指数投资中心高级
研究员、平安中债-0-3 年国开行债券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同时担任平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 MSCI 中国 A 股低波动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港股通恒生
平安上海 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交易型 金、平安中证 5-10 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
王 仁 开放式证 2022 年 3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债-
增 券投资基 月 16 日 - 8 年 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
金基金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
理助理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人工智
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中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新能
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平安沪
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平安创业板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平安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医药及
医疗器械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消
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港
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新能
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平安中证光伏产业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上海金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医
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

平安上海 王宁宁女士,法国雷恩高等商学院硕士,
金交易型 曾任平安道远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王 宁 开放式证 2022 年 3 2022 年 7 5 年 量化投资部助理产品经理,2018 年 11 月
宁 券投资基 月 3 日 月 18 日 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ETF 指
金基金经 数投资中心指数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理助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控制:一是搭建平等的投资信息平台,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等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二是制定公平交易规则,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三是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四是明确报告制度和路线,根据法规及公司内部要求,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业绩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分析报告,由法律合规监察部、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备查,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五是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按日内、3 日内、5 日内三个不同的时间窗口,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
组合在本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各投资组合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显著的交易价差,不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作为一只主要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合约的被动型产品,基金在投资管理上,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来跟踪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的价格表现,在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
提下,争取为投资者提供与标的合约表现接近的投资回报。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日均偏离度为0.11%,较好地完成了基金的投资目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4.124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21%,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5.8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3 年,全球经济大概率逐渐步入衰退,但幅度较温和,全球通胀趋于回落,美联储紧缩也逐步接近尾声。失去紧缩货币政策的支撑后,美元指数对金价的压制也会减弱,黄金处于相对顺风的环境之中。因此,黄金的配置价值便可能逐步开始显现。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将继续坚持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的投资目标,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同时,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公司法律合规监察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合规评审、合规检视等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还通过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研究中心及投资管理部门、运营部、风险管理室及法律合规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的情形。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出现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以上情况已经消除。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复核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0937497_H06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


我们审计了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
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利润表、
审计意见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 7.4.2 所述
编制基础编制。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
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
提供了基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 7.4.2 对编制
基础的说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层编制财务报表是为了向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
强调事项 资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披露及报送。因此,财务
报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
见。

我们的报告仅供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全
其他事项 体份额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使用,而不应
为除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份额持有
人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外的其他方使用。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
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
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
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其他信息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
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财务报表附注 7.4.2 所述编制财务报表(包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括确定该编制基础对于在具体情况下编制财务报表是可以
任 接受的),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
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
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
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
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任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
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
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高 鹤 黄伟煌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审计报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27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81,072.69

结算备付金 4,086,998.45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6,792,44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46,792,440.00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债权投资 7.4.7.5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8 -

资产总计 51,060,511.14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412.44

应付托管费 4,282.4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9 150,780.82

负债合计 176,475.7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50,277,636.69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未分配利润 7.4.7.12 606,398.72

净资产合计 50,884,035.4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1,060,511.14


注:(1)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4.1248 元,基金份额总额
12,335,977.00 份。

(2)本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3 月 2 日生效,本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
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一、营业总收入 809,855.99

1.利息收入 48,021.2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48,021.2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76,810.5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376,810.52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股利收益 7.4.7.1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
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20 1,707,655.31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7.4.7.21 -569,010.00
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896,430.21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241,874.50


2.托管费 7.4.10.2.2 48,374.89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 7.4.7.23 606,180.8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86,574.22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86,574.22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86,574.22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资 - - - -
产(基金
净值)

加:会计 - - - -
政策变更

前期 - - - -
差错更正

其他 - - - -

二、本期

期初净资 236,129,170.00 - - 236,129,170.00
产(基金
净值)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额(减少 -185,851,533.31 - 606,398.72 -185,245,134.59
以“-”号
填列)

(一)、综 - - -86,574.22 -86,574.22
合收益总


(二)、本
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185,851,533.31 - 692,972.94 -185,158,560.37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
其中:1.

基金申购 51,353,713.03 - -69,235.17 51,284,477.86


2.

基金赎回 -237,205,246.34 - 762,208.11 -236,443,038.23

(三)、本
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 - - - -
基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四)、其

他综合收 - - - -
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资 50,277,636.69 - 606,398.72 50,884,035.41
产(基金
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罗春风 林婉文 张南南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31 号《关于准予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15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正式生效。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236,118,140.00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1,819.19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236,129,959.19 元,折合 236,129,170.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经深圳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245 号审核同意,本基金 236,129,170.00
份基金份额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合约(包括上海金定价合约、现货实盘合约和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等),以及其他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黄金合约。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和现金之外的基金资产,仅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用于流动性管理,包括: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挂钩黄金价格的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协议等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黄金现货合约的价值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本基金可以进行黄金现货租借业务。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的午盘基准价格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
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表 7.4.4 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本基金管理人编制本财务报表是为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披露及报送。因此,本财务报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按照 7.4.2 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自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于本报告期末,各项金融资产以可回收金额和账面金额价值孰低计量。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债权投资的,在持有期间将按票面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投资收益,扣除该部分利息后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除上述之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扣除在适用情况下预估的增值税费后的净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1)基金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3)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增长率达到 0.5%以上,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 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
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 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
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81,072.69

等于:本金 181,055.09

加:应计利息 17.60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181,072.69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45,084,784.69 - 46,792,440.00 1,707,655.31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45,084,784.69 - 46,792,440.00 1,707,655.31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期货合约。
7.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黄金衍生品。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权投资。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权投资。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债权投资。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债权投资。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8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150,780.82

合计 150,780.82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36,129,170.00 236,129,170.00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2022-03-08 基金拆分/份额 236,129,170.00 236,129,170.00
折算前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178,193,193.00 -

本期申购 12,600,000.00 51,353,713.0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58,200,000.00 -237,205,246.34

本期末 12,335,977.00 50,277,636.69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3 月 2 日生效。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扣除认购费后的净认
购金额为人民币 236,118,140.00 元,折合 236,118,140.00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发售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11,819.19 元,折合 11,030.00 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 236,129,959.19 元,折合 236,129,170.00 份基金份额。


(2)根据《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对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根据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和公告
的基金份额折算比例计算公式,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为 0.245361299,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4.1045 元。

(3)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综合收益。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794,229.53 1,707,655.31 -86,574.2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370,362.42 322,610.52 692,972.94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407,107.84 337,872.67 -69,235.17

基金赎回款 777,470.26 -15,262.15 762,208.1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423,867.11 2,030,265.83 606,398.72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7,791.1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9,440.89

其他 789.19

合计 48,021.20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4.4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申购差价收入。
7.4.7.14.5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券买卖差价收入。
7.4.7.15.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券赎回差价收入。
7.4.7.15.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券申购差价收入。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于本期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于本期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6.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于本期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 -280,180.17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96,630.35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376,810.52

7.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贵金属成交总额 41,847,420.00

减:卖出贵金属成本总额 42,086,144.96

减:交易费用 41,455.21

减: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应缴纳增值税额 -

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280,180.17

7.4.7.17.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赎回贵金属份额对价总额 192,685,668.27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总额 4,567,638.27

减:赎回贵金属成本总额 188,214,660.35

减:交易费用 -

赎回差价收入 -96,630.35

7.4.7.17.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贵金属投资。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9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利收益。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707,655.31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1,707,655.31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1,707,655.31

7.4.7.21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替代损益 -569,010.00

合计 -569,010.00

注:替代损益是指投资者采用可以现金替代或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时,补入(卖出)被替代成分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实际卖出金额)与申购(赎回)确认日估值的差额或强制退款的被替代成分证券在强制退款计算日与申购(赎回)确认日估值的差额。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35,000.00

信息披露费 10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其他 471,180.82

合计 606,180.82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根据《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发布了《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
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规定本基金
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3 月 22 日,自 2023 年 3 月 23 日起进入基金清算程序。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基金”) 基金管理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 基金托管人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汇通”)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股母公司

安集团”)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10.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41,874.5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3.33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8,374.89

注:支付基金托管行平安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关联方名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平安汇通 8,340,300.00 67.6096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2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平安银行-活期 181,072.69 17,791.1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存款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建立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部门以及各个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各部门负责人为其所在部门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立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的风险管理进行独立评估、监控、检查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基金的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本基金存放定期存款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准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还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余额的 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于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另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依据基金合同约定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全覆盖、多维度的建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确保本基金组合的资产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匹配与平衡。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其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
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设定风险限制,并由独立于投资部门的风险管理人员监控、报告以及定期风险回顾的方法管理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由风险管理人员定期监控组合中债券投资部分的利率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久期等方法管理利率风险。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进行了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81,072.69 - - - 181,072.69

结算备付金 4,086,998.45 - - - 4,086,998.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6,792,440.00 46,792,440.00

资产总计 4,268,071.14 - - 46,792,440.00 51,060,511.14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1,412.44 21,412.44

应付托管费 - - - 4,282.47 4,282.47

其他负债 - - - 150,780.82 150,780.82

负债总计 - - - 176,475.73 176,475.73

利率敏感度缺口 4,268,071.14 - - 46,615,964.27 50,884,035.41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于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资产,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合约品种,所面临的最大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价格波动决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及时可靠的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 - -
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 - -
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 46,792,440.00 91.96
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 - -
投资

其他 - -

合计 46,792,440.00 91.96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基准增加 5% 1,828,451.63
分析

业绩基准减少 5% -1,828,451.63

7.4.13.4.4 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注:无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46,792,440.00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46,792,440.00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等投资,若出现交易不活跃、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
于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
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
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46,792,440.00 91.64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268,071.14 8.36

8 其他各项资产 - -

9 合计 51,060,511.14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贵金属代 贵金属名 数量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称 (份) (%)

1 Au9999 Au9999 114,000 46,792,440.00 91.96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他资产。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例(%) 持有份额 (%)

203 60,768.36 11,302,977.00 91.63 1,033,000.00 8.37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 8,340,300.00 67.61
理有限公司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659,600.00 13.45
限公司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1,292,663.00 10.48


4 王舰 245,373.00 1.99

5 朱少仙 58,940.00 0.48

6 高飞 56,000.00 0.45

7 王倩 49,074.00 0.40

8 陈源 49,074.00 0.40

9 衣娟 24,538.00 0.20

10 张国娟 24,537.00 0.20

11 银金光 24,537.00 0.2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0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
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3 月 2 日) 236,129,170.00
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12,600,000.00
总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58,200,000.00
基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178,193,193.00
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335,977.00

注:本基金份额折算处理日为 2022 年 3 月 9 日,期初份额未经折算,期末份额为折算后的份

额,因份额折算产生的变动为-178,193,193.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陈宁先生
因工作变动,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不再出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并由李佩锋先生接替陈宁先生任职公司的董事。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初次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 35,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安信证券 1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财通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川财证券 1 - - - - -

大通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3 - - - - -

东方财富 2 - - - - -

证券

东方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国盛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证券

国信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恒泰证券 2 - - - - -

华创证券 2 - - - - -

华林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开源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4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证券

世纪证券 2 - - - - -

太平洋证 2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万联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英大证券 1 - - - - -

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证券

中信证券 3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证券

西部证券 1 - - - - -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合同生效,上述租用席位均为本期新增所用。

2、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研究实力

(2)业务服务水平

(3)综合类研究服务对投资业绩贡献度

(4)专题类服务

3、本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上述选择标准,考察后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券商名 券 回购成交总 证

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的比例(%) (%) 的比例
(%)

安信证 - - - - - -


渤海证 - - - - - -


财通证 - - - - - -


长江证 - - - - - -



川财证 - - - - - -


大通证 - - - - - -


东北证 - - - - - -


东方财 - - - - - -
富证券

东方证 - - - - - -


东吴证 - - - - - -


东兴证 - - - - - -


方正证 - - - - - -


光大证 - - - - - -


广发证 - - - - - -


国盛证 - - - - - -


国泰君 - - - - - -
安证券

国信证 - - - - - -


海通证 - - - - - -


恒泰证 - - - - - -


华宝证 - - - - - -


华创证 - - - - - -


华林证 - - - - - -


华泰证 - - - - - -


开源证 - - - - - -


民生证 - - - - - -


平安证 - - - - - -



申万宏 - - - - - -
源证券

世纪证 - - - - - -


太平洋 - - - - - -
证券

天风证 - - - - - -


万联证 - - - - - -


西南证 - - - - - -


兴业证 - - - - - -


银河证 - - - - - -


英大证 - - - - - -

中国国

际金融 - - - - - -
股份有
限公司

中泰证 - - - - - -


中信建 - - - - - -
投证券

中信证 - - - - - -


中银国 - - - - - -
际证券

西部证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新会计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1 月 01 日
准则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网站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平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 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网站 2022 年 02 月 10 日
金网下现金认购代办券商的公告

3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3 月 03 日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4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3 月 03 日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网站

5 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3 月 08 日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网站

6 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3 月 10 日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网站

7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3 月 15 日
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网站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上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8 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网站 2022 年 03 月 15 日
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东

9 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上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3 月 17 日
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申 网站

购赎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10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3 月 18 日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11 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3 月 18 日
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网站

12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3 月 18 日
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网站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平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13 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网站 2022 年 03 月 18 日
金申购赎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14 金新增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 网站 2022 年 03 月 22 日
购赎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15 司旗下公募基金产品风险评级相关 网站 2022 年 04 月 02 日
事项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16 金新增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 网站 2022 年 04 月 07 日
购赎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关于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17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5 月 09 日
基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机 网站

构的公告

18 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5 月 13 日
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终止的公告 网站

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19 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网站 2022 年 05 月 21 日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 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网站 2022 年 06 月 03 日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21 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6 月 11 日
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网站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2 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网站 2022 年 06 月 14 日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平

23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上海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6 月 21 日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 网站

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4 资者及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资料 网站 2022 年 06 月 30 日
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乾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5 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销售 网站 2022 年 07 月 18 日
业务的公告

26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7 月 21 日
基金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 网站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7 北京懒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业 网站 2022 年 08 月 19 日
务合作的公告

28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上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8 月 24 日
海分公司的公告 网站

29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8 月 31 日
基金 2022 年中期报告 网站

30 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9 月 02 日
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网站

关于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31 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网站 2022 年 09 月 24 日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32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9 月 30 日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33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09 月 30 日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站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34 资者防范不法分子冒用“平安基 网站 2022 年 10 月 25 日
金”名义进行诈骗的风险提示

35 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 2022 年第 3 季度报告 网站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36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销售业 网站 2022 年 11 月 11 日
务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37 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业 网站 2022 年 11 月 14 日
务合作的公告

38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2 年 11 月 17 日


金新增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 网站

购赎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 份额
类别 序号 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
的时间区间

2022/03/18-

- 42,762, 42,762,28

1 2022/03/27; 0.00 281.00 1.00 0.00 0.00
2022/04/13-

-2022/04/13

2022/03/23-

-

机构 2022/04/06;

2 2022/04/08- 31,990,14 18,640, 49,338,03 1,292,663.00 10.48
- 0.00 553.00 0.00

2022/06/12;

2022/06/15-

-2022/06/15

3 2022/06/13- 0.00 8,900,3 560,000.0 8,340,300.00 67.61
-2022/12/31 00.00 0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在 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如遇投资者巨额赎回或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的价 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在特定情况下,若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可 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面临转换 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 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注:本基金份额折算日为 2022 年 3 月 9 日,期初份额未经折算,期末份额为折算后份额,所列投
资者(机构 2)因份额折算产生的变动为 24,140,998.00 份,计入赎回份额,所列投资者(机构2)本报告实际赎回份额为 25,197,032.00 份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13.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13.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