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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融通深证100指数A/B (16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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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深证100指数A/B161604
基金类型:指数型、股票型     成立日期:2003-09-30     基金规模:34.01亿份     基金经理: 何天翔 
基金全称: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39%
  • 近一月增长率
    2.56%
  • 近一季增长率
    12.61%
  • 近半年增长率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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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深证100: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年第1号)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二年五月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 年第 1 号)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2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3 年 8 月 6 日证监基金字[2003]94 号文件“关于同意融通通利系列证
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募集设立,基金合同于 2003 年 9 月 30 日正式生效。
本系列基金包含三个子基金,分别是: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系列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2 年 3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2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 年 9 月 30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设立日期:2001 年 5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电话:(0755)26948070
联系人:敖敬东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目前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 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田德军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历任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管,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
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1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伦敦商学院金融学博士,密歇根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具有中国律师执
业资格,现任南开大学教授、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兼职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
院。2011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资本金融与
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新加坡东亚政治经济研究所访问研究员,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教
授,北京市第十届政协常委。2012 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马金声先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
公厅副主任、主任,金银管理司司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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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 年第 1 号)


委书记兼副董事长;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07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奚星华先生,经济学硕士,现任公司总经理。历任黑龙江省证券公司宏观行业研究员,
北京时代博讯高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业务副总经理,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恒泰长财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2 年起任公司董事。
董事弗莱德(Frederick Reidenbach)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斯克兰顿大学并且拥有
会计师执照,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和首席营运官。历任日本富达投资首席行政
官、富达投资(Fidelity Investment)旗下子公司 KVH 电信的首席执行长和首席营运官,日本
Aon Risk Services 的首席财务官和首席营运官。2010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裴布雷 (Blair Pickerell) 先生, 斯坦福大学硕士及哈佛商学院 MBA, 现任日兴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亚洲区总裁兼全球首席营销官。历任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部亚洲区主管、汇丰投资管
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区行政总裁及怡富集团董事长。2012 年起任公司董事。
董事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现任公司督察长。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国务院法制局)财
金司公务员,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0 年至今
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李华先生,经济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曾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1993
年起历任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
广州鼎源投资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广东南方资信评估公司董事长、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营业部总经理及华南业务总部总经理。2011 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奚星华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黑龙江省证券公司宏观行业研究员,北京时代博讯高
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业务副总经理,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1 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颜锡廉(Allen Yan)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美国富达投资公司财务分析员、
日本富达投资公司财务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企划与分析部部长。2011 年至今任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秦玮先生,工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格兰信息咨询公司总经理助理,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监,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清算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2009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国务院法制局)财金司公务员,曾
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 年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本系列基金基金经理
(1)融通债券基金
A、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乔羽夫先生,经济学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7 年证券从业经验。2000 年 9 月至 2001 年
10 月,就职于深圳远永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交易工作;2004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融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从事债券交易、债券研究以及债券投资等工作。2005 年通过基金从业
人员资格考试,2006 年获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员资格、债券托管结算业务资格。现同
时担任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在任职本基金基金经理前,乔羽夫先生未担任过基金经理。
B、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 2003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04 年 7 月 20 日,由徐荔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04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08 年 3 月 30 日,由陶武彬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08 年 3 月 31 日起至今,由乔羽夫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2)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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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 年第 1 号)


A、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王建强先生,本科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7 年证券从业经验。2001 年至 2004 年就职于上
海市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至今就职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同时担任融通巨潮 100 指数基金(LOF)基金经理、融通深证成份指数
基金基金经理、融通创业板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在任职本基金基金经理前,王建强先生未担任过基金经理。
B、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 2003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09 年 5 月 14 日,由张野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09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10 年 4 月 16 日,由郑毅先生和王建强先生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10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10 日,由王建强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11 年 6 月 11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7 日,由王建强先生和陶武彬先生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11 年 12 月 8 日起至今,由王建强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3)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A、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严菲女士,经济学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8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先后就职于日盛嘉富证
券国际上海代表处、红塔证券从事证券研究工作。2006 年 7 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业
研究员。现同时担任融通行业景气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在任职本基金基金经理前,严菲女士未担任过基金经理。
B、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 2003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07 年 3 月 1 日,由易万军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07 年 3 月 2 日起至 2011 年 3 月 23 日,由陈晓生先生及严菲女士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自 2011 年 3 月 24 日起至今,由严菲女士担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助理陈晓生先生、研究策划部总监康晓云先生、基金经理吴巍
先生、基金经理郭恒先生、基金交易部总监王冰心先生组成。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2 年 3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45 人,平均年龄 30 岁,95%以上员
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
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
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
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
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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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 年第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2 年 3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 239 只,其中封闭式 7 只,开放式 232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八年获得
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29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
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徐诗
电话:(0755)26947583
传真:(0755)2693513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1241-1243 单元
邮编:100140
联系人:宋雅萍
电话:(010)66190975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6 楼 601-602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曾刚
电话:(0755)26948077
传真:(0755)26948079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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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7598409
联系人:曲华蕊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 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朱虹 刘薇
客服电话:95555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7062
传真:(010)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Newman)
电话:(0755)82088888 转 8811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李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 4 号
法定代表人:经叔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电话:(010)58560666 转 8988
传真:(010)58560794
联系人: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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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仅代销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电话:(010)66421200-8019
传真:(010)66415194
联系人:陈春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1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代销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服热线:95526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翟鸿祥
联系人:陈宇
电话:(010)85238423
客服热线:95577
(1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客服热线:962888
(13)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注册资本: 550200 万元
联系人:霍兆龙
电话:(0755)25859591
传真:(0755)25879453
客服热线:40066-99999
(1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1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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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577
联系人:林爽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 芮敏祺
客服热线:400-8888-666
(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1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转 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服热线:800-8108-868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6 楼 2611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36、37、41 和 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2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 1030 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转 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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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热线:(010)84868330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服热线:400-8888-888
(2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转 6507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服热线:400-8888-001
(2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客服热线:(021)962505
(2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服热线:(021)68419962
(2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8751929
传真:(021)51062920
客服热线:400-8888-999、95579
(27)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热线:4008001001
(28)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商务庭院楼 A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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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何燕华
电话:(0571)85783752
传真:(0571)85783748
客服热线:96598
(29)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 号电信广场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电话:(020)87694550
传真:(020)87691530
联系人:熊辉
(30)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总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13 层
法人代表:岳献春
电话:(010)85252564
联系人:崔颖
客服热线:400-6198-888
(31)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程维
客服热线:95578
(32)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29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 3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志军
电话:(022)28451883
传真:(022)28451616
联系人:徐焕强
客服热线:(022)28455588
(3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转 882、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
(34)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联系人:邹连星 刘文康
客户服务电话:(0351)8686868
(3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青岛市东海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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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 年第 1 号)


电话:(0532)5023457
联系人:丁韶燕
客服热线:96577
(36)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 298 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服热线:(0512)65588066
(3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88656269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3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 720 号 20 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50367888
联系人:盛云
客服热线:95503
(39)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刑铁英
电话:(0571)87782047
传真:(0571)87782011
客服热线:95571
(4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客服热线:400-6666-888、(0755)82288968
(4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3 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热线:400-8888-788、10108998
(4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11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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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电话:(0431)5096710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431)96688 转 0;(0431)5096733
(4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电话:021-68475888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44)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戴荻
电话:(010)68084591
传真:(010)68084986
客服热线:400-6989-898
(45)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 无锡市县前东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范炎
电话:(0510)2831662
联系人:袁丽萍
客服热线:400-888-5288、(0510)82588168
(4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电话:(0755)82440136、82450826
联系人:余江
客服热线:400-8866-338,(0755)82422251
(47)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671
联系人:唐泳
(48)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业务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热线:400-818-8118
(49)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 1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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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 年第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业务联系人:魏华
联系电话:(0471)4961259
传真:(0471)4961259
(5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 15 号(330003)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 15 号信达大厦 10-13 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联系:(0791)6289771
传真:(0791)6289395
联系人:万齐志
(5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 19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62267799 转 6416
传真:(010)62294470
联系人:张智红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0-562
(5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办公地址:深圳市笋岗路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493
传真:(0755)25831718
客服热线:(0755)25832583
(5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张萍
客服热线:4008-888-228
(5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172
传真:(029)87406387
联系人:黄晓军
客户服务电话:(029)99582
(5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张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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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 年第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5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联系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业务联系人:王宝国
联系电话:(0931)4890068
传真:(0931)4890515
(57)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融通债券 C 类)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珠江路 439 号
法定代表人:赵培武
电话:0431-82951765
联系人:吴德森
(58)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融通债券 C 类)
联系地址: 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峰
业务联系人:张建勋
联系电话:(0755)82485852
传真:(0755)82485852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联系人:杜嘉
电话:(0755)26948075
传真:(0755)26935011
客服热线:400-883-8088,(0755)26948088
网址:www.rtfund.com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联系人: 尹小胜
经办律师: 闵齐双 刘少华 尹小胜 崔卫群
电话:075533382888(总机) 075533033020(直线) 15302728596
传真:075533033086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33 号汇亚大厦 1604-160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邮编:200021)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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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薛竞、刘莉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王灵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一)融通债券基金
在强调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控制股票投资组合与深证 100 指数的跟踪
误差,力求实现对深证 100 指数的有效跟踪,谋求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中国证券市
场的发展,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长,为投资者带来稳定回报。
如果深证 100 指数被停止发布、或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该
指数不宜继续作为目标指数的情形下,或者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
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相应变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三)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内在投资价值的优质蓝筹公司和具有很强的核心
竞争优势、业绩能够持续增长或具有增长潜力的成长型公司。通过组合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实现基金净值的稳定增长,追求资产的长期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一)融通债券基金
主要投资于低信用风险和中低流动性风险的债券组合,而利率风险则根据组合优化的需要分
布在高中低等不同的风险等级上。
(二)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主要投资于深证 100 指数成份股和债券。
(三)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
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严格限
定将相当比例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符合蓝筹成长投资标准的投资对象;同时将根据市场状况调整投
资组合,把握投资机会,实现组合的进一步优化。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A、融通债券基金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组合优化为基本策略,利用收益曲线模型和债券品种定价模型,在获取较好的稳定
收益的基础上,捕捉市场出现的中短期投资机会。根据投资决策的过程,具体如下:
1、总体资产配置自上而下
利率是债券市场的主导因素,本基金将在宏观研究的基础上对未来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形成债券投资决策的最根本依据;利率期限结构对未来利率的变动具有重要参考和预测功能,本
系列基金将基于实时的期限结构变化,给出利率变动预警信号。总体资产配置中将根据宏观经济
和期限结构的有关研究成果,设定债券组合的久期,控制整体的利率风险。此外,结合市场特征,
充分考虑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指标,对银行间国债市场、银行间金融债市场、交易
所国债市场和交易所企业债市场给予不同的久期进行资产分配。
本基金将保留适量的现金以应付赎回或开展逆回购,以便获得较高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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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属配置组合优化
在总体资产配置之下,对类属配置采取给定久期的凸度优化、收益率优化、交易量优化等多
种优化组合策略,最终优化的比例是一个多目标规划的结果。
债券市场存在无效之处,本基金将结合收益曲线模型和收益率优化模型把握市场出现的短暂
机会,提高组合的投资收益。
3、单个品种合理定价
本基金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对定价模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品种进行合理的定价,基于对每个品
种的绝对和相对定价,进行债券品种的投资价值分析。
4、风险控制之下追求收益最大
目前我国债券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利率风险,本基金将通过组合的久期管理来控制债券组
合的利率风险,然后通过凸度优化和收益率优化等追求收益的最大化。
可转债的投资风险主要来源于股价的波动,在投资可转债的总体比例上,本基金将根据 VaR
风险控制模型进行调控。在可转债品种的选择上,本基金将主要通过股票定价模型和行业研究员
对股票的评级等综合判断其股票投资价值,力争实现较高的收益。
(二)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发债公司财务状况、行业处境、经济和市场需求状况及其当前市场价格;
(5)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2、决策程序
(1)确定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在宏观、债券以及金融工程研究员提供的研究报告和模型的基础上完成最终的投资
策略报告,并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投资决策委员会修改批准后,交由风险控制委员会备案
监督,并由基金经理进行具体实施。
(2)进行资产配置
基金经理将根据上述研究报告和投资策略报告,对基金资产在每个市场进行合理的配置,为
每个债券组合设计合理的久期,并根据基金投资风格对每个市场组合进行不同的风险设置。
(3)建立投资组合
运用组合优化模型构建初始比例,然后根据市场的变动情况及时对组合进行调整。但是调整
的幅度不得超越整体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策略。
(4)组合监控与调整
组合监控与调整的理由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可能出现市场失效,例如出现了极具吸引
力的短线买入或者卖出机会;二是风险控制的需要,由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对持仓和交易进行监
控,基金经理或者风险管理小组发现组合局部或者整体风险超标时,基金经理应立即对组合进行
调整。
(5)风险报告与业绩分析
风险监控小组每日对债券组合进行监控,出具风险监控报告,同时还将定期对融通债券基金
的业绩进行归因分析,找出基金投资管理的长处和短处,为未来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三)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及投资比例
1、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为取得
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1)买入持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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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可在与投资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买入并持有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相应的利息收入。
(2)利率预期策略
根据对利率趋势、提前还款率等的预期,预测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从而决定对
资产支持证券的买入或卖出。
(3)信用利差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估,分析预期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变化趋势,评估其信用利
差是否合理,并预测其变化趋势,通过其信用质量的改善和信用利差的缩小获利。
(4)相对价值策略
基金通过计算资产支持证券的名义利差、静态利差及期权调整利差等指标,将资产支持证券
的收益风险特征与其他资产类别和债券的收益风险比较,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对价值,从而决定对
其整体或个券的买入和卖出。
2、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控制投资风险,基金经理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
(2)在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首先应由固定收益研究员提出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风险收益报
告和投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投委会决定的资产配置计划和相应的投资权限,参考固定收益研究
员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报告,充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具体投资方案,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3)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比例及交易对手风险控制等。
(4)固定收益小组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密切跟踪影响基金所投资资产
支持证券信用质量变化的各种因素,并在投资中进行相应操作,以规避信用风险的上升。
(5)固定收益小组负责不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并评估模型风险。密切跟踪影响资
产支持证券收益率变化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持有期收益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
投资操作。
(6)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时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等流动性安排,并考虑其对基金资产
流动性的影响,分散投资,确保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具有适当的流动性。
(7)基金经理将密切关注影响债务人提前偿还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价
值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
(8)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应技术手段,使基金相关操作以谨慎安全的方式进行,确保
基金及持有人利益得到保障。
(9)严格审查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文件,确保各业务环节都有适当的法律保障。
3、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1)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2)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
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
上述第(2)项和第(4)项规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将在10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6)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本基金应投资
于信用级别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债券。在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
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四)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债),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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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 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
产净值的 2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
的 10%;
3、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4、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
上述 1 至 2 项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B、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基金非债券资产 90%以上的资金对深证 100 指数的成份股进行股票指数化投资。股
票指数化投资部分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 50%,相对于深证 100 指数的日跟踪误差不超过 0.5%。因
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投资组合不能满足上述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
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
(二)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形势及前景,经济政策趋向;
(3)本基金跟踪误差的控制管理;
(4)行业及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
(5)提前或延后指数成份股的变更。根据指数编制规则,预测指数成份股可能发生的变动以
及对股价的影响,提前或延后调整成份股。
2、决策程序
(1)研究部提供宏观分析、利率和通货膨胀分析、深证 100 指数成份股公司的研究报告;金
融工程小组利用模型进行历史模拟和风险测算。在此基础上进行投资论证,做出投资建议提交给
基金经理,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资产配置的决策依据。
(2)基金经理根据研究部提交的投资建议初步决定下一阶段的资产配置提案报投资决策委员
会。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提案,形成资产配置计划书。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制定相应的指数投资和债券投资组合方案并报投
资决策委员会备案。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单项投资决策须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部。
(6)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金融工程小组负责对基金组合的跟踪误差和风险进行评估,定期提交组合跟踪误差和风
险监控报告。在跟踪误差超过一定范围时,通知基金经理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8)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的
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投资组合方案执行完毕,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总
结报告。
(三)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及投资比例
同融通债券基金。
(四)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国债等。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 80%;
2、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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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10%;
4、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
上述 1 至 3 项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C、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贯彻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状况、资本市场的运行周期确定风险收益互补的股
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
2、行业资产配置
在蓝筹成长型投资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经济的把握以及对行业运行周期的
认识,确定股票资产在不同行业的投资比例。
3、债券选择
分析利率走势和发行人的基本素质,综合考虑利率变动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各品种的收
益率水平、期限结构、信用风险大小、市场流动性因素;另一方面考虑宏观经济数据,包括通货
膨胀率、商品价格和 GDP 增长等因素。
4、股票选择
本基金为蓝筹成长型基金。其股票投资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蓝筹股投资,另一部分为
成长型投资。对蓝筹上市公司或成长型上市公司的投资均不得低于股票投资总额的 30%。
本基金投资的蓝筹公司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行业地位突出,收益稳定,属于相对成熟、稳定的行业;
(2)业绩优异,盈利能力强,由于投资回报高而具备投资价值;
(3)股本较大,市值以及权重较大、市场地位突出;
(4)市场形象良好,这源自于稳定可观的公司收益及投资回报,良好的股价走势(慢牛特征、
抗跌性较强)等等;
本基金投资的成长型上市公司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公司发展前景好,主营产品或服务的市场有充分的成长空间,销售增长率或收益增长率
高;
(2)公司是中小型公司,有优于同行其他公司的某种竞争优势;
(3)公司具有高成长潜力,已建立并形成较好的发展基础;
(4)公司处于技术(方法)革新时期,有较强的管理层,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5、权证投资
根据权证作为衍生品种本身的特性和作用,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上主要运用以下投资策略:基
于标的证券未来合理估值范围分析及权证定量分析基础上的头寸保护策略及跨式权证投资策略;
基于权证杠杆比率及 Delta 对冲比率分析基础上的权证替换投资策略;基于 Black-Scholes 等权
证合理定价分析方法基础上的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投资策略。
(二)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宏观经济环境;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3)货币政策、利率走势;
(4)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5)上市公司研究;
(6)证券市场的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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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 年第 1 号)


2、决策程序
(1)研究部提供宏观分析、行业分析、企业分析及市场分析的研究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
投资论证,作出投资建议提交给基金经理,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资产配置的决策依据。
(2)基金经理根据研究部提交的投资建议决定本基金下一阶段的仓位和资金分布,形成资产
配置提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提案,形成资产配置计划书。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方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
案。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单项投资决策须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部。
(6)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的
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投资组合方案执行完毕,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总
结报告。
(三)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及投资比例
同融通债券基金。
(四)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和权证。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
下规定: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 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
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2、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
的 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的其他基金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流通量的 10%。
5、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6、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
上述 1 至 4 项及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融通债券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深证 1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
率×25%。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融通债券基金:属于相对低风险的基金品种。
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接近市场平均水平。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力求获得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系列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投资组合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系列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为 2012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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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通债券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70,918,765.24 92.19
其中:债券 270,918,765.24 92.1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296,154.35 1.46
6 其他资产 18,643,128.15 6.34
7 合计 293,858,047.74 100.00
2、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4,732,557.20 11.63
2 央行票据 19,346,000.00 9.10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202,273,132.00 95.1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24,567,076.04 11.55
8 其他 - -
9 合计 270,918,765.24 127.40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0107 21 国债⑺ 232,580 24,732,557.20 11.63
2 122865 10 苏海发 200,000 20,400,000.00 9.59
3 1280011 12 珠海交通债券 01 200,000 20,160,000.00 9.48
4 1282056 12 深赤湾 MTN1 200,000 20,142,000.00 9.47
5 122813 11 宁交通 200,000 20,114,000.00 9.46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不进行主动权证投资,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投资可分离转债而获配的权证。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6.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6.2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478,171.4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675,14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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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申购款 9,239,812.0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643,128.15
6.3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11 歌华转债 11,736,839.40 5.52
2 125731 美丰转债 7,299,055.07 3.43
3 125709 唐钢转债 5,531,181.57 2.6
(二)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3,156,069,749.87 94.35
其中:股票 13,156,069,749.87 94.35
2 固定收益投资 527,646,000.00 3.78
其中:债券 527,646,000.00 3.7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1,242,227.01 1.51
6 其他资产 49,289,779.15 0.35
7 合计 13,944,247,756.03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50,036,627.64 0.36
B 采掘业 930,750,458.58 6.70
C 制造业 7,793,576,690.15 56.10
C0 食品、饮料 1,830,049,760.64 13.17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465,372,177.85 3.35
C5 电子 383,025,105.30 2.76
C6 金属、非金属 1,702,626,530.33 12.26
C7 机械、设备、仪表 2,681,270,681.69 19.30
C8 医药、生物制品 731,232,434.34 5.26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0,839,500.42 0.65
E 建筑业 72,373,282.80 0.52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379,676,695.40 2.73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577,570,703.35 4.16
I 金融、保险业 1,193,141,083.99 8.59
J 房地产业 1,347,985,002.18 9.70
K 社会服务业 198,161,245.66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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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传播与文化产业 167,128,281.48 1.20
M 综合类 354,830,178.22 2.55
合计 13,156,069,749.87 94.70
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96,693,693 800,623,778.04 5.76
2 000858 五 粮 液 19,816,070 650,759,738.80 4.68
3 000651 格力电器 23,941,595 486,732,626.35 3.50
4 002024 苏宁电器 48,431,149 472,203,702.75 3.40
5 000001 深发展A 29,124,465 457,545,345.15 3.29
6 000157 中联重科 45,414,495 393,289,526.70 2.83
7 000063 中兴通讯 20,859,564 342,722,636.52 2.47
8 002304 洋河股份 2,135,601 314,253,687.15 2.26
9 000568 泸州老窖 7,687,053 300,486,901.77 2.16
10 000527 美的电器 19,886,508 260,910,984.96 1.88
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0,095,000.00 0.36
2 央行票据 96,740,000.00 0.70
3 金融债券 380,811,000.00 2.7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80,811,000.00 2.7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527,646,000.00 3.80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414 11 农发 14 3,300,000 330,726,000.00 2.38
2 1101096 11 央行票据 96 1,000,000 96,740,000.00 0.70
3 110018 11 附息国债 18 500,000 50,095,000.00 0.36
4 110242 11 国开 42 500,000 50,085,000.00 0.36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1 年 5 月 27 日,五粮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基金投资该股票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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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除上述股票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801,084.3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099,841.65
5 应收申购款 33,388,853.1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9,289,779.15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部分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三)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186,872,955.29 69.42
其中:股票 1,186,872,955.29 69.42
2 固定收益投资 372,421,000.00 21.78
其中:债券 372,421,000.00 21.7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6,827,877.43 7.42
6 其他资产 23,594,770.17 1.38
7 合计 1,709,716,602.89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593,325,635.36 34.87
C0 食品、饮料 185,880,018.42 10.92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47,642,732.74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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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电子 78,238,445.68 4.60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154,549,438.52 9.08
C8 医药、生物制品 127,015,000.00 7.47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0,199,994.90 0.60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67,050,000.00 3.94
G 信息技术业 34,733,007.36 2.04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63,374,493.00 3.72
I 金融、保险业 225,464,518.05 13.25
J 房地产业 160,212,605.68 9.42
K 社会服务业 32,512,700.94 1.91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1,186,872,955.29 69.76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87 伊利股份 3,999,902 88,157,840.08 5.18
2 000002 万 科A 9,499,869 78,658,915.32 4.62
3 601006 大秦铁路 9,000,000 67,050,000.00 3.94
4 000651 格力电器 3,129,981 63,632,513.73 3.74
5 002024 苏宁电器 6,499,948 63,374,493.00 3.72
6 600837 海通证券 5,999,982 54,059,837.82 3.18
7 600030 中信证券 4,500,000 52,155,000.00 3.07
8 600519 贵州茅台 260,000 51,209,600.00 3.01
9 600048 保利地产 4,499,884 50,803,690.36 2.99
10 600016 民生银行 7,999,949 50,159,680.23 2.95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342,355,000.00 20.12
3 金融债券 30,066,000.00 1.7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066,000.00 1.7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372,421,000.00 21.89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债券代
序号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1020 11 央行票据 20 1,000,000 96,810,000.00 5.69
2 1101088 11 央行票据 88 1,000,000 96,730,000.00 5.69
3 1101081 11 央行票据 81 500,000 50,730,000.00 2.98
4 1001037 10 央行票据 37 500,000 49,680,000.00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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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101022 11 央行票据 22 500,000 48,405,000.00 2.84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375,827.8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3,170,703.4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856,133.64
5 应收申购款 192,105.1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594,770.17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03 年 9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融通债券基金
净值增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标准差② 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2003 年度 2.40% 0.13% 0.81% 0.12% 1.59% 0.01%
2004 年度 0.17% 0.25% 1.60% 0.15% -1.43% 0.10%
2005 年度 7.93% 0.21% 5.11% 0.08% 2.82% 0.13%
2006 年度 13.75% 0.23% 3.07% 0.06% 10.68% 0.17%
2007 年度 9.20% 0.25% 0.61% 0.09% 8.59% 0.16%
2008 年度 9.22% 0.16% 9.52% 0.21% -0.30% -0.05%
2009 年度 1.75% 0.13% 1.86% 0.06% -0.11% 0.07%
2010 年度 2.26% 0.15% 2.00% 0.07% 0.26% 0.08%
2011 年度 -4.10% 0.18% 3.79% 0.06% -7.89% 0.12%
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净值增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标准差② 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2003 年度 4.19% 0.58% 5.38% 0.92% -1.19% -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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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 年第 1 号)


2004 年度 -9.56% 1.11% -6.60% 1.03% -2.96% 0.08%
2005 年度 -1.47% 1.17% -3.85% 1.14% 2.38% 0.03%
2006 年度 117.23% 1.48% 120.93% 1.43% -3.70% 0.05%
2007 年度 151.54% 2.27% 168.53% 2.30% -16.99% -0.03%
2008 年度 -60.61% 2.87% -61.08% 2.89% 0.47% -0.02%
2009 年度 103.78% 2.02% 107.59% 2.04% -3.81% -0.02%
2010 年度 -3.66% 1.64% -2.94% 1.64% -0.72% 0.00%
2011 年度 -29.66% 1.34% -28.92% 1.34% -0.74% 0.00%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净值增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标准差② 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2003 年度 4.60% 0.32% 1.64% 0.89% 2.96% -0.57%
2004 年度 -0.46% 0.83% -12.21% 1.02% 11.75% -0.19%
2005 年度 9.10% 1.06% -10.67% 1.09% 19.77% -0.03%
2006 年度 83.08% 0.99% 59.33% 1.10% 23.75% -0.11%
2007 年度 111.95% 1.76% 114.93% 1.72% -2.98% 0.04%
2008 年度 -49.60% 1.82% -50.30% 2.29% 0.70% -0.47%
2009 年度 50.59% 1.50% 74.03% 1.49% -23.44% 0.01%
2010 年度 -6.01% 1.07% -8.57% 1.19% 2.56% -0.12%
2011 年度 -19.03% 0.82% -18.35% 0.98% -0.68% -0.16%
十四、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本系列基金包括三只成分基金,分别为融通债券基金、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和融通蓝筹成
长基金。根据基金销售费用收费方式的不同,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
设置代码,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A/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
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在基金成立并进入
申购与赎回期后,投资者持有的三只成分基金的基金份额可按照各自的单位净值相互转换,需支
付一定的补差费和转换费。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A/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开通转换。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办理场所
1、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公司网站 www.rtfund.com(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
2、受本公司委托、具备销售基金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
的代销网点。
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在不对投资者的实质利益造成影响的条件下减少销售代
理人或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并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同时考虑,在适当的时候,投资者可通
过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基金销售代理人进行电话、传真或互联网等形式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三)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开放日及办理时间
本系列基金已于 2003 年 10 月 30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业务, 2003 年 12 月 25 日起开放赎回及
各成份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2005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办理融通行业景气混合基金与本系列基金之
间的转换业务;2006 年 2 月 27 日起开始办理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与本系列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2006 年 11 月 21 日起开始办理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与本系列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本系列基金的
成份基金融通债券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已于 2012 年 2 月 20 日起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代理销售网点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直销机构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为上午 9:30-下午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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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 年第 1 号)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
回和转换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在实施日 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刊登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
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 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刊登公
告。
(五)转换的原则
1、基金转换的计算采用“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转出
及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采用份额转换的方式,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3、基金转换无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限制;
4、基金转换收取适当的基金转换费和补差费;
5、基金转换转出的基金在申请日有权益,确认日开始无权益;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在申请日
无权益,确认日开始记权益;
6、于 2010 年 3 月 15 日之前已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按其初始持有时间连续计算。根据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要求,于 2010 年 3 月 15 日起转入
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7、在发生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必须为允许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为允许申购状态;
8、在发生限制申购或巨额赎回的情况下,所涉及到的基金转换按比例确认。如果发生连续巨
额赎回,基金转换不顺延;
9、由于前端费用和后端费用的费率结构差异较大,因此,基金转换只允许在缴纳前端认购(申
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或者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不能将缴纳前端
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或将缴纳后端认购
(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C 类
基金份额仅可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办理注册登记且已开通基金转换的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份
额进行基金转换。
10、对于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出基金的申购(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
基金的申购(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 0;转出基金的申购(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
购(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或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
11、对于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在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补差费;
12、基金份额记录其历史转换情况,对于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从低费率
基金转入高费率基金时,基金补差费的收取应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购(认购)费率为
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申购(认购)费率与最低申购(认购)费率的差额;
13、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最迟须
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上公告。
(六)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在代销网点和网上直销的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定期定
额申购每次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在直销机构的直销柜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
币(含申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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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每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300 份基
金份额;每次最低转换份额为 1,000 份基金份额;
3、基金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不设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最低金额或赎回、转换最低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
的限制,最迟在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上刊登公告。
(七)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程序
1、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和转换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确认
申请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可在 T+2 日通过本公司客户
服务电话或其办理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打印确认单。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将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项在 T+5 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
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系列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处理。
(八)申购份数、赎回金额与转换份数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数的计算
1)前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 1:假设申购费率为 1.5%,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投资者申购 5,000 元,并且选
择缴纳前端申购费,则申购情况如下:
净申购金额=5,000/(1+1.5%)=4,926.11 元 ;
申购费用=5,000-4,926.11=73.89 元;
申购份额=4,926.11/1.200=4,105.09 份
净申购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余额归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数以四舍五入
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由于不同的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不同,该例仅作参考。
2)后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 2:假设 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投资者申购 5,000 元,并且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
则申购情况如下:
申购份额=5,000/1.200=4,166.67 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
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费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余额归基金财产。
1)前端收费模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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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 3:假设赎回费率为 0.3%,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投资者赎回前端收费份额 10,000
份,则赎回情况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1.200 元=12,000 元
赎回费=12,000×0.3%=36 元
赎回金额=12,000-36=11,964 元
注:由于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不同所对应的费率不相同,该例仅作参考。
2)后端收费模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赎回份额×最小值[申(认)购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份额净值]×对应的
后端申购费费率
赎回费=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后端申购费-赎回费
例 4:假如赎回费率为 0.3%,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投资者赎回后端收费份额 10,000
份,该笔份额对应的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对应的后端申购费费率为 1.5%,则赎回情
况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1.200 元=12,000 元
后端申购费=10,000×最小值(1.100,1.200)×1.5%=165 元
赎回费=12,000×0.3%=36 元
赎回金额=12,000-165-36=11,799 元
注:由于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不同所对应的费率不相同,该例仅作参考。
3、转换份数的计算
基金份额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基金资产。
1)转入情况的计算
转换金额=转出份数×T 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补差费=[(转换金额-转换费)/(1+补差费率)]×补差费率
转入份数=(转换金额-转换费-补差费)/T 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例 5:某投资者转换 1 万份基金 A 至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则其可得到转换入的
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份额为:
基金 A 转换份额 10,000 份;
基金 A 转换申请日份额净值(NAV) 1.20 元;
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份额净值(NAV) 1.00 元;
假设基金 A 转换至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的转换费率 0.3%,补差费率为 0.2%;
转换金额=10,000×1.20=12,000 元;
转换费=12,000×0.3%=36 元;
补差费=[(12,000-36)/(1+0.2%)]×0.2%=23.88 元;
转入份数=(12,000-36-23.88)/1=11,940.12 份。
注:由于转换基金所对应的费率不相同,该例仅作参考。
2)转出情况的计算
转换金额=转出份数×T 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补差费=[(转换金额-转换费)/(1+补差费率)]×补差费率
转入份数=(转换金额-转换费-补差费)/T 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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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6:某投资者转换 1 万份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至基金 A,则其可得到的转换入的
基金 A 份额为:
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转换份额 10,000 份;
基金 A 转换申请日份额净值(NAV) 1.20 元;
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份额净值(NAV) 1.00 元;
假设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转换至基金 A 的转换费率 0.3%,补差费率为 0.2%;
转换金额=10,000×1=10,000 元;
转换费=10,000×0.3%=30 元;
补差费=[(10,000-30)/(1+0.2%)]×0.2%=19.90 元;
转入基金 A 的份数=(10,000-30-19.90)/1.2=8,291.75 份。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
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误差归基金资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基金资
产。
6、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总资产-基金总负债)/已售出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本系列基金每个工作日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下
一工作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九)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或转换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
投资者自 T+2 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投资者赎回或转换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
+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
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拒绝或暂停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1、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资产规模的扩大有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代理人或登记过户机构的技术保障或人员支持等不
充分;
(3)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4)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5)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暂停申购情形;
(6)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可能影响到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拒绝该笔申购
申请。
发生上述第(1)到第(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披刊上刊登暂停公告。暂停期间,每月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公告及最近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销售机构已受理的申购申请或发生上述第(6)项拒绝申购情形时,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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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
2、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成份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
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占已接受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根据基金管理人制定的原则在后续工作日予以兑付,
并以该工作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投资者可在申请赎回时选择将当日未获
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拒绝或暂停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转出基金暂停赎回,或转入基金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当转入基金拒绝申购时,基金管理人拒绝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十一)其他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金
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上刊登暂停公告。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将每 2 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
一次;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时,基
金管理人应提前 1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转
换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连
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成份基金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基金单个开放日,某成份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
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该成份基金总份额的
10%时,即认为该成份基金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某成份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该成份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同时该成份基金的转出申请按赎回比例确认。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导致该成份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受损或无法实现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该成份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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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转入第二个
工作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该成份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依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某成份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3 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成份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
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
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上进行公告。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
非交易过户。其中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
赠只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
司法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
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按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销售机构(网点)
之间不能通存通兑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内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十五、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运作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A、融通债券基金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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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 年第 1 号)


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A/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
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
售机构。
(4)上述 1 中(4)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B、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 1 中(4)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C、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
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 1 中(4)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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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 年第 1 号)


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
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公告。
5、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调整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和赎回费
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可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
也可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
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B 类份额收取后
端申购费用,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的
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1)前端申购费用
成分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用有所差别,其中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
超过申购金额的 1.2%,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申购费;融通
深证 100 指数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1.5%;融通蓝筹成长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
超过申购金额的 1.6%。具体如下表所示:
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 M(元) 前端申购费率
M<100 万 1.20%
100 万≤M<1000 万 0.90%
融通债券基金 A 类
1000 万≤M<2000 万 0.30%
M≥2000 万 2000 元
M<100 万 1.50%
100 万≤M<1000 万 1.20%
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1000 万≤M<2000 万 0.60%
M≥2000 万 2000 元
M<100 万 1.60%
100 万≤M<1000 万 1.30%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1000 万≤M<2000 万 0.70%
M≥2000 万 2000 元
(2)后端申购费用
当单笔申购金额低于 2000 万元时,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按持有年限的不同分段设定,其中融
通债券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后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1.5%,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的后端
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1.8%,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1.9%。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申购费率按 25%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
当单笔申购金额超过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时,该笔申购的后端申购费为 2000 元。
(3)赎回费率
三只成分基金各自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 0.3%。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按照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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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融通债券基金 A/B 类、 持有时间<1 年 0.30%
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1 年≤持有时间<3 年 0.15%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持有时间≥3 年 0
持有时间<30 天 0.3%
融通债券基金 C 类
持有时间≥30 天 0
(4)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公告。
2、转换费
(1)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或申购费用,则转换费率和补差费率如下
表所示:
转出基金 转入基金 最高转换费率 最高补差费率
融通债券基金 A 类 0.3%
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 0.3%
融通债券基金 C 类 1.5%
融通债券基金 A 类 0.3%
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融通债券基金 C 类 1.5%
0.2%
融通债券基金 A 类 0.4%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融通债券基金 C 类 1.6%
融通债券基金 A 类 0.4%
融通行业景气股票基金 0.3%
融通债券基金 C 类 1.6%
融通债券基金 A 类或 C 类 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 0.3% 0
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 0.3% 0
融通债券基金 A 类或 C 类 0
0.2%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0.1%
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融通行业景气股票基金 0.1%
0.3%
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 0
融通债券基金 A 类或 C 类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0.2%
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 0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融通行业景气股票基金 0.3%
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
(2)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或申购费用,则本系列基金的各成分基金
之间进行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为 0.2%,补差费率为 0;本系列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办理
注册登记且已开通基金转换的本系列基金外的其他基金进行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按转出基金正
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补差费率为 0。
(3)本系列基金各成份基金之间的转换,基金转换费及基金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
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本系列基金与本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基金转换费由转换申
请人承担,其中 25%归基金资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基金补差费由转换申请
人承担,作为相关的手续费。
根据各开放式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目前相关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认购
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申购(认购)金额 M(元) 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认购费率
M<100 万 1.20%
100 万≤M<1000 万 0.90%
融通债券基金 A 类 0.90%
1000 万≤M<2000 万 0.30%
M≥2000 万 2000 元
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 M<100 万 1.5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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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万≤M<1000 万 1.20%
1000 万≤M<2000 万 0.60%
M≥2000 万 2000 元
M<100 万 1.60%
100 万≤M<1000 万 1.30%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1.30%
1000 万≤M<2000 万 0.70%
M≥2000 万 2000 元
M<100 万 1.60% 1.30%
融通行业景气混合基金
M≥100 万元 1.10% 0.90%
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 0 0 0
M<100 万 1.50%
100 万≤M<1000 万 1.20% 1.00%,最高不
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
1000 万≤M<1 亿 1.00% 超过 1000000 元
M≥1 亿 1000000 元
(三)基金的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系列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11月15日刊登的本系列基金更新招募说
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的《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二、释义”部分,更新了“《销
售办法》”,增加了“销售服务费”、“基金份额类别”。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在 “(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董事信息、监事信
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和基金经理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一)基金托管人情况”和“(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
控制制度 ” 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和“(四)会计师事务
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
5、在“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增加了对融通债券基金分级的描述。
6、在“七、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第一部分 投资目标、投资方向、投资策略、业绩
比较基准”中“(5)风险报告与业绩分析”。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更
新数据为本系列基金 2012 年第 1 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
7、在“八、基金的业绩”部分,对投资业绩数据进行了更新;
8、在“十一、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更新了“(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9、在“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在“(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中增加了融通
债券 C 类基金有关的费用及费率,更新了“(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的相关内容。
10、在“二十、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基金公告进行了列表说明。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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