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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A (166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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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平稳增利A166902
基金类型:LOF、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2-11-15     基金规模:0.30亿份     基金经理: 胡振仓 
基金全称: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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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民生加银平
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63)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基金合同
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 2022 年
5 月 30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17:00 止,并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表决通过了《关
于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详见 2022 年 6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
(http://www.msjyfund.com.cn)等规定媒介的《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内简
称为“民生增利定开”,基金代码为 166902,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2]611 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 民生增利定开

交易代码 166902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定期开放式


终止上市日 2022 年 7 月 5 日

终止申购、赎回日 2022 年 7 月 5 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7 月 4 日,即在 2022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
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终止上市后续事项

(一)本基金已自 2022 年 5 月 21 日起进入本基金的第八个封闭期,封闭期
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已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
开市起停牌,不再复牌直至终止上市,自 2022 年 6 月 27 日起不再接受转托管业
务。本基金自 2022 年 6 月 29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
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2、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
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四、相关机构

1、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客服电话:400-8888-388

2、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服电话:95533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财产清算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即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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