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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A (25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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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A257060
基金类型:ETF联接、指数型、ETF、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0-12-01     基金规模:1.07亿份     基金经理: 黄欣 
基金全称: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31%
  • 近一月增长率
    0.47%
  • 近一季增长率
    15.07%
  • 近半年增长率
    13.90%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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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2页共32页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257060

交易代码 25706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2月1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3,892,976.1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1.1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01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1月26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年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表所列的基金主代码510170为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本基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

码为510171。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上证大宗

投资策略 商品股票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当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在二级市场买卖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或本基金自身的申购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

第3页共32页

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

发、分红等行为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

差。

业绩比较基准 95%×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的联接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

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

风险收益特征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2.2.1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努力实现与标的

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

的指数。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

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

调整,但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可以选择其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

中的股票加以替换,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

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

长期停牌;(4)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

严重制约等。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

得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投资策略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

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国债、央

票、金融债等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债券,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

流动性和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3、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投

资策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

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

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本基金管理人对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运用

将进行充分的论证,充分了解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特点和各种风

险,以审慎的态度参与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混合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

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第4页共32页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陆康芸 王永民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38992806 010-66594896

负责人 customer.service@gtja-

电子邮箱 fcid@bankofchina.com

allianz.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95566

传真 021-50151582 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

http://www.gtja-allianz.com

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997,886.82 -14,962,409.64 -57,064,907.65

本期利润 -9,999,956.68 19,530,321.87 45,151,192.8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24 0.0690 0.100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37% 1.88% 26.2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477 -0.4392 -0.414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9,333,029.65 139,105,468.81 214,603,089.0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553 0.597 0.586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第5页共32页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4.14% 0.90% 4.22% 0.92% -0.08% -0.02%

过去六个月 6.35% 0.95% 6.42% 0.97% -0.07% -0.02%

过去一年 -7.37% 1.68% -6.58% 1.72% -0.79% -0.04%

过去三年 19.18% 2.00% 19.33% 2.01% -0.15% -0.01%

过去五年 -16.97% 1.82% -17.63% 1.83% 0.66% -0.01%

自基金合同生 -44.70% 1.76% -41.89% 1.78% -2.81% -0.02%

效起至今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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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1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

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3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第7页共32页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三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 说明

第8页共32页

(助理)期限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黄欣先生,伦敦经济学院会计金

本基金基金经 融专业硕士。2003年10月起加

理、兼任国联 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

安双禧中证 后担任产品开发部经理助理、总

100指数分级 经理特别助理、投资组合管理部

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投资助理、国联安德盛精选

基金经理、上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国联安德盛

证大宗商品股 安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票交易型开放 理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国联

式指数证券投 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5月至

理、国联安中 2010-12- 14年(自 2012年9月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

黄欣 证股债动态策 01 - 2002年起)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略指数证券投 理,2010年11月起兼任上证大

资基金基金经 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理、国联安中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

证医药100指 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

数证券投资基 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金基金经理、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国联安双力中 2013年6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股

小板综指证券 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投资基金 金经理,2016年8月起兼任国联

(LOF)基金 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

经理 金和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第9页共32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分别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不同投资组合可共享研究资源。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投资交易管理系统的权限设置确保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均做到相互隔离。本基金管理人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严格遵守公平交易原则,启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执行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需要独立申报价格和数量,交易室根据事前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确保上述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并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风险管理部定期对成交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平台和大宗平台的交易进行交易价格的核对。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进行严格的控制, 对不同投资组合邻近交易日的反向交

易从交易量、交易价格、交易金额等方面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次数为1次, 成交较少的投资组合是指数基金,该基金根据指数公司公布的指数成份股以及权重进行被动化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

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执行了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0的T分布检验,同时进一步对不

第10页共32页

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占优比情况以及潜在的价差金额对投资组合的贡献进行分析,未发现明显异常。

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股市在1月份的大幅下挫之后缓慢反弹,大小盘股表现分化明显,大盘蓝筹股表现

较好。全年沪深300指数下跌约11.28%,上证商品指数下跌7.13%。从上证商品指数成分股分板块

来看,黄金表现较好,煤炭、石油等板块表现较差。商品ETF联接基金保持95%左右的仓位,主

要资产投资于商品ETF中,以跟踪上证商品指数,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55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37%,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6.58%。本报告期内,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07%,年化跟踪误差为1.43%,分别符

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不超过0.35%,以及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0%的限制。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6全球经济形势严峻复杂,欧洲难民涌入、英国脱欧、美国大选等事件都给萎靡不振的经

济带来一定的冲击。国内方面,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趋势有所缓解。投资、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有所下滑,PMI指数略有回升,但实体经济复苏的征兆尚未显现。2017年,经济依旧面临下行压力,预计控制风险、稳中求进依然会是政策监管的主基调,货币政策预计中性偏紧。本基金期待政府能够继续推动经济转型、改善经济结构、刺激经济发展,已经出现反弹的大宗商品价格或将持续回升,从而引领上证商品指数迎来一波行情。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基金事务部、投资组合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数量策略部、研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数量策略部、

第11页共32页

研究部、投资组合管理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张楠签字第12页共32页

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7004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

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8,477,603.98 8,038,451.87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3,259.57 26,345.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1,209,040.62 131,362,478.44

其中:股票投资 198,891.50 75,024.00

基金投资 121,010,149.12 131,287,454.44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874.33 1,776.5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5,445.47 24,652.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9,707,223.97 139,453,705.08

第13页共32页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96,652.72 40,920.84

应付管理人报酬 4,474.11 3,858.35

应付托管费 745.68 643.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019.15 2,711.2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70,302.66 300,102.76

负债合计 374,194.32 348,236.27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233,892,976.16 233,119,204.16

未分配利润 -104,559,946.51 -94,013,735.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333,029.65 139,105,468.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9,707,223.97 139,453,705.08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553元,基金份额总额233,892,976.16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第14页共32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 2015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9,658,122.93 20,068,871.78

1.利息收入 58,902.42 85,810.9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8,902.42 85,810.97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41,344.91 -14,659,994.3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0,841.61 562,661.72

基金投资收益 -1,711,478.84 -15,231,196.23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975.54 8,540.2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8,002,069.86 34,492,731.51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6,389.42 150,323.60

减:二、费用 341,833.75 538,549.91

1.管理人报酬 48,829.18 71,134.11

2.托管费 8,138.20 11,855.6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3,209.05 151,352.94

5.利息支出 - -

第15页共32页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71,657.32 304,207.1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9,999,956.68 19,530,321.8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999,956.68 19,530,321.87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233,119,204.16 -94,013,735.35 139,105,468.81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9,999,956.68 -9,999,956.68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773,772.00 -546,254.48 227,517.52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6,521,606.58 -26,139,249.90 30,382,356.68

2.基金赎回款 -55,747,834.58 25,592,995.42 -30,154,839.1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233,892,976.16 -104,559,946.51 129,333,029.65

第16页共32页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366,516,727.47 -151,913,638.41 214,603,089.06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19,530,321.87 19,530,321.87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33,397,523.31 38,369,581.19 -95,027,942.12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3,171,937.12 -55,196,642.50 147,975,294.62

2.基金赎回款 -336,569,460.43 93,566,223.69 -243,003,236.7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233,119,204.16 -94,013,735.35 139,105,468.81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谭晓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柯,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第17页共32页

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1394号文) 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1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294,202,349.6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其中投资于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 (首次发行或增发等,包括创业板新股) 、债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第18页共32页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

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

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

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

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

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

改为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产管理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产管理

第19页共32页

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产管理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

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因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没有计提有关增值税费用。

(d)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e)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9月

7日期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

(f)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g)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联集团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德安联")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目标ETF)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8.1.1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股票交易。

第20页共32页

7.4.8.1.2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权证交易。

7.4.8.1.3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债券交易。

7.4.8.1.4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产生应支付给关联方的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8,829.18 71,134.1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13,893.09 457,925.64

注: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2、支付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6%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0.6%÷当年天数(其中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8,138.20 11,855.69

注: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第21页共32页

2、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

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0.1%÷当年天数(其中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8,477,603.98 58,768.59 8,038,451.87 83,950.7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算,本基金通过“中国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6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零。(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0元)。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70,069,571.00份目标ETF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81.26%。

第22页共32页

7.4.9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受上述规定约束的流通受限证

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复牌

股票 股票 停牌 停牌 期末估 复牌开 数量 期末 期末

备注

代码 名称 日期 原因 值单价 日期 盘单 (单位:股)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60116西部矿 2016- 重大事 7.83- - 600.00 4,808.19 4,698.00-

8 业 12-19 项

60067东阳光 2016- 重大事 7.29- - 1,100.00 7,730.53 8,019.00-

3 科 11-16 项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0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0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

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第23页共32页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98,891.50 0.15

其中:股票 198,891.50 0.15

2 基金投资 121,010,149.12 93.29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477,603.98 6.54

8 其他各项资产 20,579.37 0.02

9 合计 129,707,223.97 100.00

8.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上证大宗商

品股票交易 契约型开 国联安基金管理

- 型开放式指 股票型 放式 有限公司 121,010,149.12 93.56

数证券投资 (ETF)

基金

8.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3.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288.00 0.00

B 采矿业 105,321.00 0.08

第24页共32页

C 制造业 83,967.50 0.0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860.00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4,455.00 0.00

合计 198,891.50 0.15

8.3.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8.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比例(%)

1 600256 广汇能源 3,100 14,477.00 0.01

2 601857 中国石油 1,200 9,540.00 0.01

3 600028 中国石化 1,700 9,197.00 0.01

4 601899 紫金矿业 2,500 8,350.00 0.01

5 601088 中国神华 500 8,090.00 0.01

第25页共32页

6 600673 东阳光科 1,100 8,019.00 0.01

7 601600 中国铝业 1,800 7,596.00 0.01

8 600111 北方稀土 600 7,362.00 0.01

9 600547 山东黄金 200 7,302.00 0.01

10 600309 万华化学 300 6,459.00 0.00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权益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5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601899 紫金矿业 236,149.00 0.17

2 600028 中国石化 227,623.00 0.16

3 601857 中国石油 225,251.00 0.16

4 601088 中国神华 214,378.80 0.15

5 600111 北方稀土 211,216.00 0.15

6 601600 中国铝业 204,530.00 0.15

7 600547 山东黄金 148,449.00 0.11

8 600489 中金黄金 128,266.00 0.09

9 600157 永泰能源 115,438.00 0.08

10 600256 广汇能源 112,005.00 0.08

11 600688 上海石化 101,278.00 0.07

12 600737 中粮屯河 97,771.00 0.07

13 600673 东阳光科 92,042.00 0.07

14 600160 巨化股份 88,358.00 0.06

15 600516 方大炭素 80,200.00 0.06

16 600497 驰宏锌锗 78,620.00 0.06

17 601216 君正集团 78,539.00 0.06

18 603993 洛阳钼业 77,730.00 0.06

19 601898 中煤能源 73,654.50 0.05

20 601699 潞安环能 72,726.00 0.05

8.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产净值比例

第26页共32页

(%)

1 601899 紫金矿业 233,446.00 0.17

2 601088 中国神华 224,763.00 0.16

3 600028 中国石化 221,141.10 0.16

4 601857 中国石油 212,920.00 0.15

5 600547 山东黄金 205,462.00 0.15

6 600111 北方稀土 193,702.00 0.14

7 601600 中国铝业 171,939.00 0.12

8 600489 中金黄金 151,742.94 0.11

9 600219 南山铝业 118,165.00 0.08

10 600157 永泰能源 109,755.00 0.08

11 600688 上海石化 107,009.00 0.08

12 600256 广汇能源 101,965.00 0.07

13 603993 洛阳钼业 99,514.00 0.07

14 600673 东阳光科 91,669.00 0.07

15 600737 中粮屯河 89,475.50 0.06

16 600549 厦门钨业 85,325.00 0.06

17 600176 中国巨石 83,613.20 0.06

18 601216 君正集团 80,643.00 0.06

19 600516 方大炭素 79,533.00 0.06

20 601898 中煤能源 77,484.00 0.06

8.5.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937,732.30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4,355,729.74

注: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第27页共32页

8.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8.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2.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8.12.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以及经核

实托管人提供的信息,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3.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3.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259.5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第28页共32页

4 应收利息 1,874.33

5 应收申购款 15,445.4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579.37

8.13.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允价值 值比例(%)

1 600673 东阳光科 8,019.00 0.01 重大事项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比例 比例

5,000 46,778.60 2,099,766.68 0.90% 231,793,209.48 99.10%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第29页共32页

量区间均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1日)基金份额总额 1,294,202,349.6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33,119,204.1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6,521,606.5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5,747,834.5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3,892,976.16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入和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6年6月25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自该日起刘轶先生担任我司督察长一职。公司总经理谭晓雨女士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责。

2. 2016年12月,郭德秋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

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本基金报告年度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5万元人民币,目前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连续7年的审计服务。第30页共32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1 8,293,462.04 100.00% 7,723.86 1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选用标准为: A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第31页共32页

C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E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H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对于不能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无变更。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券商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名称 成交金额 债券成 成交金额 回购成 成交金额 权证成 成交金额 基金成

交总额 交总额 交总额 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中国

银河

证券 - - - - - - - -

股份

有限

公司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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