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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交银丰泽收益债券A (51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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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丰泽收益债券A519749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5-01-30     基金规模:0.05亿份     基金经理: 黄莹洁 
基金全称: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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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2页共29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交银丰泽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749

交易代码 519749

契约型,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含两年)

基金运作方式 的期间内封闭式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转换

基金运作方式的除外),封闭期结束后转为开放式运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6,060,553.3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注: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含两年)的期间内封闭式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除外)。封闭期内,基金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即A类基金份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融合规范化的

基本面研究和严谨的信用分析,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

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封闭

投资策略 式运作优势,以买入持有和杠杆套息等为基本投资策略,

获取稳定收益;同时,本基金将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在

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信用债券的信用

评级,以及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

等,自下而上精选个券。

业绩比较基准 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

第3页共29页

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

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孙艳 方韡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4006800000

负责人 电子邮箱 xxpl@jysld.com,disclosure@ fangwei@citicbank.com

jysl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021- 95558

61055000

传真 (021)61055054 010-85230024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www.fund001.com,

网址 www.bocomschroder.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501,757.04 16,076,407.29

本期利润 6,047,543.86 23,985,562.5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 0.0268 0.1061

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2.54% 10.60%

长率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第4页共29页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 0.009 0.071

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28,514,272.36 250,046,115.8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1 1.106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 -0.49% 0.08% 0.86% 0.01% -1.35% 0.07%



过去六个 0.74% 0.06% 1.71% 0.01% -0.97% 0.05%



过去一年 2.54% 0.08% 3.41% 0.01% -0.87% 0.07%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3.41% 0.08% 7.05% 0.01% 6.36% 0.07%

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5%。

第5页共29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

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图示日期为2015年1月30日至2016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增

第6页共29页

长率按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

年度 金份额分 总额 放总额 合计 备注

红数

2016年 1.220 27,579,387.36 - 27,579,387.36-

2015年 - - - --

合计 1.220 27,579,387.36 - 27,579,387.36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保本混合型、普通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69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理)期限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交银增利债 孙超先生,美国

券、交银纯 哥伦比亚大学经

孙超 债债券发起、 2015-01-30 - 5年 济学硕士。历任

交银荣祥保 中信建投证券股

本混合、交 份有限公司资产

第7页共29页

银定期支付 管理部经理、高

月月丰债券、 级经理。

交银增强收 2013年加入交

益债券、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

银强化回报 理有限公司,历

债券、交银 任基金经理助理。

丰润收益债 2014年8月

券、交银丰 26日至2015年

享收益债券、 11月17日担任

交银丰泽收 交银施罗德理财

益债券、交 60天债券型证

银丰硕收益 券投资基金基金

债券、交银 经理,2014年

荣鑫保本混 8月26日至

合的基金经 2015年11月

理,公司固 17日担任交银

定收益部助 施罗德双轮动债

理总经理 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2015年11月

7日至2016年

12月29日担任

交银施罗德荣泰

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交银货币、

交银理财

21天债券、

交银现金宝 黄莹洁女士,香

货币、交银 港大学工商管理

丰享收益债 硕士、北京大学

券、交银丰 经济学、管理学

泽收益债券、 双学士。历任中

交银裕通纯 海基金管理有限

黄莹洁 债债券、交 2015-07-25 - 8年 公司交易员。

银活期通货 2012年加入交

币、交银天 银施罗德基金管

利宝货币、 理有限公司,历

交银裕隆纯 任中央交易室交

债债券、交 易员。

银天鑫宝货

币、交银天

益宝货币的

基金经理

第8页共29页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2017年2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公司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孙超

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本基金由黄莹洁女士单独管理。除此之外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合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公司建立了清晰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层级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组合投资经理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第9页共29页

(5)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通过投资交易监控、交易数据分析、专项稽核检查等,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有2次,是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或在合规范围内因被动超标调整需要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情况。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发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国内经济整体上延续弱势平稳的态势。央行货币政策中性稳健定调未变,央行持续逆回购及MLF以维护资金面平稳,但通过抬升资金成本引导金融机构主动控制杠杆风险,加强流动性管理。同时监管升级对流动性亦有一定影响。临近2016年年末,银行系统内部流动性趋紧,货币市场工具利率大幅上行。

基金操作方面,本基金以与封闭期适度匹配的债券配置进行杠杆操作,临近

2016年年末本基金封闭期到期,择机减持债券以保持组合的流动性,报告期内运作稳

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2.5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我们对债券市场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中国内在的经济增长动能仍

处于下降通道,未来可能低位波动,因此基本面依然对债市有所支撑。但债券市场仍 第10页共29页

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包括金融机构去杠杆的力度,通胀压力是否缓解,资金面的波动等。组合管理方面,本基金将维持合理仓位,匹配组合流动性需求,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较为稳健的收益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对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应分配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了收益分配,具体情况参见年度报告正文7.4.11利润分配情况。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度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

第11页共29页

行了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17)第20166 号】。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附注号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

31日

第12页共29页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92,316,142.40 1,519,334.13

结算备付金 3,920,008.93 12,442,147.12

存出保证金 9,030.44 268.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29,808,600.00 443,216,542.05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29,808,600.00 398,171,25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45,045,292.05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2,777,978.60 9,777,521.7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28,831,760.37 466,955,813.38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16,499,545.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6,750.28 168,795.59

应付托管费 29,390.68 31,649.2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347.05 21,429.02

第13页共29页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48,078.7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30,000.00 140,200.00

负债合计 317,488.01 216,909,697.5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26,060,553.36 226,060,553.36

未分配利润 7.4.7.10 2,453,719.00 23,985,562.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8,514,272.36 250,046,115.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8,831,760.37 466,955,813.38

注:1、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11元,基金份额总额

226,060,553.36份。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2015年1月30日

项目 附注号 2016年1月1日至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31日 至2015年12月

31日

一、收入 10,320,120.83 29,170,647.98

1.利息收入 13,735,760.34 17,842,488.1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15,078.89 220,931.18

债券利息收入 13,102,448.22 15,460,476.0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353,130.95 1,994,917.2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5,102.28 166,163.6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038,573.67 3,419,004.6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第14页共29页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133,420.51 3,419,004.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905,153.16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7 -7,454,213.18 7,909,155.21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8 - -

减:二、费用 4,272,576.97 5,185,085.48

1.管理人报酬 1,909,363.39 1,745,019.68

2.托管费 358,005.61 327,191.2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9 5,566.25 7,781.02

5.利息支出 1,820,975.64 2,913,599.5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820,975.64 2,913,599.57

6.其他费用 7.4.7.20 178,666.08 191,493.9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6,047,543.86 23,985,562.5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6,047,543.86 23,985,562.50

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 226,060,553.36 23,985,562.50 250,046,115.86

第15页共29页

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 6,047,543.86 6,047,543.86

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 - - -

值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 -27,579,387.36 -27,579,387.36

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 226,060,553.36 2,453,719.00 228,514,272.36

益(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5年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 226,060,553.36 - 226,060,553.36

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 23,985,562.50 23,985,562.50

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 - - -

值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 - -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第16页共29页

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 226,060,553.36 23,985,562.50 250,046,115.86

益(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阮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91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含两年)的期间内,采取封闭式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除外),封闭期满后转为开放式基金。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25,963,426.4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6,060,553.3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7,126.9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赎回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募集期内仅开放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含两年)的期间内封闭式运作,封闭期结束后转为开放式运作,并可视业务情况择时增开B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 第17页共29页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封闭期内,本基金所投企业债和公司债信用评级需在AA级(含)以上。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封闭期结束前三个月和转开放后三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债券资产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在开放期内,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封闭期内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

24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

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第18页共29页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

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

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上海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交烨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第19页共29页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1月30日(基金

12月31日 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909,363.39 1,745,019.6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1,008,916.10 920,703.53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8%÷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1月30日(基金

12月31日 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58,005.61 327,191.2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无。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第20页共29页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 72,316,142.40 31,467.48 1,519,334.13 103,875.6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第21页共29页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29,808,6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2015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443,216,542.05元,无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2015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第22页共29页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29,808,600.00 56.73

其中:债券 129,808,600.00 56.7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 -

入返售金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96,236,151.33 42.06

合计

7 其他各项资产 2,787,009.04 1.22

8 合计 228,831,760.3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第23页共29页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0,047,000.00 13.1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047,000.00 13.15

4 企业债券 59,733,600.00 26.1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0,028,000.00 17.52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29,808,600.00 56.8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

1 122367 14财富债 200,000 20,524,000.0 8.98

0

2 122341 14连云港 200,000 20,172,000.0 8.83

0

3 011698074 16浙旅游 200,000 20,054,000.0 8.78

SCP001 0

4 011698124 16象屿 200,000 19,974,000.0 8.74

SCP005 0

5 160414 16农发14 200,000 19,970,000.0 8.74

0

第24页共29页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14西南01(证券代码:122379)

外,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14西南01(证券代码:122379)的发行主体西

南证券于2016年6月24日公告,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如下:本基金管理人对证券投资特别是重仓个券的投资有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控制。本基金在对该证券的投资也严格执行投资决策流程。在对该证券的选择上,严格执行公司个券审核流程。在对该证券的持有过程中研究员密切关注债券发行主体动向。在上述处罚发生时及时分析其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经过分析认为此事件对债券发行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所以不影响对该债券基本面和投资价值的判断。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第25页共29页

1 存出保证金 9,030.4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777,978.6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787,009.04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1,705 132,586.83 - - 226,060,553.36 10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 -



第26页共29页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 0

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 0

式基金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乔宏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印皓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管理人就上述重大人事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任命李庆萍女士为本行董事长,任命孙德顺先生为本行行长,以上任职资格于2016年7月20日获中国银监会批复核准。

2016年8月6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收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本行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自2016年8月1日起,本行法定代表人由常振明先生变更为李庆萍女士。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第27页共29页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期审计费为50,000.00元。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和10月接受来自上海证监局和中国证监会的现场检查,并于

报告期内收到监管部门对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警示。公司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加强制度和风控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券商名称 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 2 - - - - -

有限公司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占当期债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 212,824,987. 100.00% 11,744,20 100.00% - -

有限公司 92 0,000.00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所有交易单元均为新增交易单元;

2、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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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交易单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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