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补充说明的公告
一、为了方便投资者投资基金,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对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0203,B 类:000204)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三部分第九节第 3 点关于基金份额的升级和降级规则的约定如下:“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类基金份额。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类基金份额。”
针对上述升降级规则,现补充说明如下:如销售机构在代销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时仅销售 A 类份额或 B 类份额,则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内的基金份额不参与自动升降级。
上述补充说明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补充更新。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客服邮箱:service@ftsfund.com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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