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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工银如意货币B (00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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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如意货币B003753
基金类型:货币型     成立日期:2016-12-23     基金规模:667.84亿份     基金经理: 王朔 郝瑞 
基金全称: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 7日年化
  • 14日年化
  • 28日年化

基金收益发放:每日发放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众禄费率:0.0% 无折扣

服务保障:

1000万元起购, 单日限额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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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1月3日起为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事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2023年11月3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
码:019967)。本次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等事项的不同设置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各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投资者首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的C类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按照份额进行赎回,每次赎回
基金份额不得低于0.01份。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
构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前述最低限额的相关约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情况、
法律法规或登记机构的业务规则,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
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基金各类份额类别的费用费率结构

(一) 费用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 0

赎回费 通常情况下为 0%,在特殊情形下,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收取强制赎回费。

销售服务费 0.25% 0.01% 0.01%

首次申购起点金额 0.01 元 1000 万元 0.01 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0.01 元

最低赎回份额 0.01 份

基金账户最低余额 0.01 份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二)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本次因增加新的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中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亦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 一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

部 分 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前言

第 二 54、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 54、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等事项的不
部 分 额、B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 同,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
释义 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 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
收益率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55、A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 0.25%年费 55、A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 0.25%年费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类别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类别

56、B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 0.01%年费 56、B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 0.01%年费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类别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类别

57、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照 0.01%年费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类别

第 二 5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除 6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除
部 分 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 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
释义 配的方式,使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 配的方式,使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
1.00 元 人民币 1.00 元


第 二 6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 6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
部 分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释义 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

行)

第 三 六、基金份额面值 六、基金份额面值

部 分 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基 金
的 基
本 情


第 三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部 分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各类基
基 金 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管理人按相关规定公布 A 类和 B 类基金 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管理人按相关规定公布 A 类、B
的 基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本 情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部 分 4、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 4、本基金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
基 金 金单位 1.00 元。 份基金单位 1.00 元。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第 六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部 分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基 金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份 额 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
的 申 益率。

购 与
赎回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 分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 金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 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当 事 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人 及 5 号 901 设立日期:2005 年 6 月 21 日

权 利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义务 设立日期:2005 年 6 月 21 日 【2005】93 号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2005】93 号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400-811-9999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811-9999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 分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基 金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合 同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 号兴业银行
当 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大厦

人 及 邮政编码:350013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权 利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邮政编码:350013

义务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2 日

[1988]347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1988]347 号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号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第 八 六、表决 六、表决

部 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 A 类或每份 B 类基金份额有一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 金 表决权。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第 十 3、基金销售服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五 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B 类基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B 类基
分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基 金 式具体如下: 费年费率为 0.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费 用 H=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类基金份额的 H=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类基金份额的
与 税 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收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内容 内容

一、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金 托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 协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议 当 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事人 5 号 901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成立时间:2005 年 6 月 21 日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成立时间:2005 年 6 月 21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许可的其它业务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的其它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一、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金 托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管 协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 号兴业银行
议 当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大厦

事人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2 日

[1988]347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1988]347 号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 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
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
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 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一)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金 资 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及复核 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及复核

产 净 1、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1、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值 计 及 7 日年化收益率 及 7 日年化收益率

算 和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会 计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 A 类和 B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 A 类、B 类
核算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 1.00 元。该基金份额 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 1.00 元。该基金
净值是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国家另有规定 份额净值是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国家另有
的,从其规定。 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 (三)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三)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基 金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B 类基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B 类基
费用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式具体如下: 费年费率为 0.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类基金份额的 H=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类基金份额的
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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