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0 年 1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恒利债券
交易代码 004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2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80,042,263.28 份
投资目标 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创造高于业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
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
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
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
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
投资策略 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
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和
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
将主要采取信用策略,同时辅之以目标久期调整
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配置策略等,
并且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债券品种将采用
针对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
风险收益特征 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恒利债券 A 泰达宏利恒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001 00400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80,040,557.72 份 1,705.56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9 年 10 月 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泰达宏利恒利债券 A 泰达宏利恒利债券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326,624.41 14.94
2.本期利润 9,025,853.46 18.6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16 0.010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36,365,264.79 1,818.7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722 1.066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恒利债券 A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 1.09% 0.04% 0.61% 0.04% 0.48% 0.00%
月
泰达宏利恒利债券 C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 1.03% 0.04% 0.61% 0.04% 0.42% 0.00%
月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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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中央财经大学理学学士;
2008年7月加入泰达宏利基
固 定 收 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
益 部 总 2017 年 1 2019 年 11 月 交易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
丁宇佳 经理;基 月 22 日 18 日 11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
金经理 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
金经理;具备 11 年基金从
业经验,11 年证券投资管理
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傅浩 本 基 金 2019 年 9 - 12 华中科技大学理学硕士;
基 金 经 月 26 日 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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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任职于东兴证券研究所,担
任固定收益研究员;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职于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
任投资主办人;2013 年 5 月
至 2014 年 4 月,任职于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投资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职于中加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
资经理;2016 年 11 月加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先后担任固定收益部基
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
职;具备 12 年证券投资管
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
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的下行之后,行情在四季度出现了停滞。经济基本面的改善有些迹象,但是又没有强力证据表明已经开始走向新上升。通胀如鲠在喉使得市场很难对于未来更加乐观起来,各种因素交织使得行情变得非常焦灼,最后表现出来的就是走势停滞。
三季度的末期鉴于市场已经走到了我们判断的顶部区域,本基金缩短久期,维持高杠杆的组合仓位的操作,获取套息利润使得整个四季度净值走势非常平稳,获得较好回报。信用市场方面来看,虽然爆发了东旭以及方正事件,但是从事件上追索这些爆发点很早就已经被点燃,只是摇摇晃晃最终倒在了四季度,存量其他剩下的风险事件冲击近似消失。因此各种信用债回报也开始变得更加强势。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泰达宏利恒利债券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72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 1.09%;截至本报告期末泰达宏利恒利债券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64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 1.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6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21,168,870.00 98.25
其中:债券 921,168,870.00 98.2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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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99,262.58 0.04
8 其他资产 16,012,666.14 1.71
9 合计 937,580,798.72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75,623,870.00 92.7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81,007,870.00 57.5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45,545,000.00 17.40
9 其他 - -
10 合计 921,168,870.00 110.1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70208 17 国开 08 2,000,000 208,360,000.00 24.91
2 180401 18 农发 01 500,000 53,750,000.00 6.43
3 1820021 18中原银行 500,000 51,385,000.00 6.14
债
4 1820019 18宁波银行 500,000 51,340,000.00 6.14
02
5 180208 18 国开 08 500,000 50,900,000.00 6.09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 18 宁波银行 02(1820019)的发行主体宁波银行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
受到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59 号),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违反信贷政策、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违规开展存贷业务、员工管理不到位、向监管部门报送的报表不准确等。本次受处罚金额累计为 270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宁波银行为优质的股份制银行,经营业绩优质,拨备前利润居前,估值低,收益率高,本报告期内继续保持 18 宁波银行 02(1820019)的投资仓位。
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前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50.1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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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收利息 16,012,015.9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012,666.14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泰达宏利恒利债券 A 泰达宏利恒利债券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80,321,991.89 1,736.2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81,434.17 30.6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80,040,557.72 1,705.56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别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191001~20191231 390,020,184.10 0.00 0.00 390,020,184.10 50.00%
2 20191001~20191231 390,020,184.10 0.00 0.00 390,020,184.10 50.00%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况,易发生巨额 赎回的情况,存在基金资产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的风险,以及基金份额净值 出现大幅波动的风险。
注: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登录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或者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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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互联网网站(http://www.mfcteda.com) 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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