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 (004844)
点赞|评论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004844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7-12-26     基金规模:19.50亿份     基金经理: 田原 
基金全称: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3个月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22%
  • 近一月增长率
    0.25%
  • 近一季增长率
    1.62%
  • 近半年增长率
    2.89%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中银颐利混合C 0.727 2.83%
中银颐利混合A 0.733 2.81%
中银鑫新消费成长混合… 0.8208 2.51%
中银鑫新消费成长混合… 0.8294 2.50%
中银卓越成长混合C 0.8366 2.44%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中银理财21天债券B 1.6109 2.61%
中银理财60天债券发… 0.8719 2.55%
中银理财21天债券A 1.4519 2.27%
中银理财14天债券A 0.3949 2.27%
中银理财14天债券B 0.3949 2.27%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1.91%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0.90%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50%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509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公告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8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

公告依据 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



申购、赎回起始日 2023年11月27日

2. 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封闭期及开放期

根据《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3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交易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交易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

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本次开放具体时间

本基金第22个开放期为2023年11月27日一2023年12月1日。根据基金管理人 2021

年 3 月 12 日刊登《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业务

的公告》,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业务。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以上基金份额时,首

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

制,并在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200万元 0.50%

200万元≤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1000元/笔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当发生大额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规定。

4.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

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率(仅适用于开放期)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75%

30日≤Y 0.00%

2)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的比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
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
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
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业务办理规则、程序、数量限制等进行
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4)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11楼、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48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朱凯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场内销售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基金份额开放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
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
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
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投资者投
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
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
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5日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