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泰康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177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7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公告依据 及《泰康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泰康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2] 3184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年6月5日
至 2023年7月14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4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5,157,361.8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7,287.48
有效认购份额 25,157,361.84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27,287.48
合计 25,184,649.32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份)
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1,544,104.91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份)
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6.131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是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2023年7月18日
期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大于
100万;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50万。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
产中列支。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 发起份额承诺持
总份额比例 总份额比例 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 - - - -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 - - - -
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10,015,112.62 39.7667% 10,015,112.62 39.7667% 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不少于3年
其他 - - - - -
合计 10,015,112.62 39.7667% 10,015,112.62 39.7667% 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不少于3年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
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
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也可
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查询认购申请的
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
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可
能不同。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或赎回的开始时间。
(4)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
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
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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