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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发起式A (0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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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发起式A020401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3-12-26     基金规模:0.14亿份     基金经理: 刘爱民 
基金全称: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7%
  • 近一月增长率
    0.18%
  • 近一季增长率
    0.84%
  • 近半年增长率
    --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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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04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每份基金份额设定120天的滚动运作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配套法规、《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

公告依据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1月15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4月2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本基金自2024年1月15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转入业务。

转换转出起始日 本基金自2024年4月24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转出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本基金自2024年1月15日起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发起式A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发起式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401 02040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转 是 是

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

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
购、转换转入确认日(对申购、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
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日后的第12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
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 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
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日后的第240天(即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
工作日)止。 以此类推。

2、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
请。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就该基金份额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则自该运作期到
期日次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起始日为
2024年4月24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
额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入或转
换转出。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投资人在运作期到期日业务办理
时间结束后或在运作期到期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
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
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 (含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及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出资认购的基金份额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 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适用费率按单笔A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分别计算。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各销售机构销售的份额类别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其他投资者)

M<100万元 0.04% 0.40%

100万元≤M<500万元 0.02% 0.2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120天的滚动运作期。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自2024年1月15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自2024年4月24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 直销机构的转换业务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如有),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情况请详见2021年3月25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20年9月21日发布的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2转换业务规则

(1)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 的原则提交申请。 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6)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目前,投资者只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为10元。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7.2代销机构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4年1月15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 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请详细阅读 2023年12月21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上的 《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安和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 公告。

(5)投资者在本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6)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12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 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滚动运作期内不能赎回基 金份额的风险。

(7) 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8)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 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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