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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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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161014
基金类型:LOF、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0-09-09     基金规模:3.88亿份     基金经理: 黄纪亮 
基金全称: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2年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25%
  • 近一月增长率
    0.59%
  • 近一季增长率
    1.25%
  • 近半年增长率
    1.22%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8%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8% (1.00折)"众禄"为您节省7.14元/千元!

预计开放日(有限制): 03-16~04-10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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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开

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汇利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场内简称:富国汇利定
开)

基金主代码 1610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
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1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19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本基金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
换转入业务。有关本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在代销机构的
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转换转出起始日 本基金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
换转出业务。有关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在代销机构的
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封闭期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 24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若不存在月度对日的,则为该对应月度的最后
一日;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期间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投资者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5 至 20 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三个封闭期为 2022 年 2 月 12 日起(含该日)至 24 个月后的月度
对日(若不存在月度对日的,则为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
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即 2024 年 2 月 18 日止。每一个封闭
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

在本次第三个开放期内,赎回开放日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含)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含)之间的工作日,申购开放日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含)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含)之间的工作日。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如本基金第三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且本基金第三个开放期期满时,没有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的,本基金自 2024 年 3 月 16 日将进入第四个封闭期。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通过场外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投资者通过场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且申购金额必须为整数。
3.2 申购费率

(1)场外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场外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08%

100 万元(含)—500 万元 0.05%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笔

其他投资者场外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80%

100 万元(含)—500 万元 0.50%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笔

(2)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场内销售机构参照其他投资者场外申购的费率执行。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1)场外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10%

N≥30 日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场外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场外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场内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10%

N≥30 日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场内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直销机构的转换业务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与以下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份额类别

161005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

161010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1015 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C 类

161017 富国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

161019 富国新天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

161040 富国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1022 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A 类

161024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1025 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1026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1027 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1028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1029 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1030 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1031 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1032 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1033 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

161035 富国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

161036 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

161037 富国中证高端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1038 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

161039 富国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

006034 富国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今后若开通其他开放式基金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5.2.2 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 T+2 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场外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
3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 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二座 27 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6.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
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 场内代销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如下: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
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源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麦高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诚通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等。

7. 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或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交易/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交易/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三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

( www.fullgoal.com.cn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的《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 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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