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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广发聚源债券(LOF)C (16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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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聚源债券(LOF)C162716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3-05-08     基金规模:3.17亿份     基金经理: 吴迪 
基金全称: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8%
  • 近一月增长率
    0.27%
  • 近一季增长率
    1.55%
  • 近半年增长率
    3.13%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100元起购, 单日限额1500万元
定投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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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增B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增 B 类基金份
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为“广发聚源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3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1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3年5月8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6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344),原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 B 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B类基金份额,原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和C类三种不同的类别。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不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B类及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2.B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90%

100万≤M<500万 0.60%

500万≤M<1500万 0.40%

M≥1500万 1500元/笔

(2)赎回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B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0%

N≥7天 0.00%

(3)管理费、托管费

B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C类基金份额相同。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将分别公布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每一份B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基金份额的上市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

7.B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和直销中心(仅限机构客户)销售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
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上述修改事项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外,基金管理人相应修订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同时公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自 2023 年 9 月 6 日
生效。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B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
附件:《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全文 指定媒介 规定媒介

全文 指定报刊 规定报刊

全文 指定网站 规定网站

全文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 符合《证券法》规定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全文 A 类份额 A 类基金份额

全文 C 类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依据和原则

……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第一部分 前言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规。 他有关法律法规。

…… ……

三、 三、

…… ……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

后开始执行。(删除)

9、《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 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第二部分 释义 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
订 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
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出的修订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
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 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
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年 9 月 1 日实施,并经 2020 年 3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
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出的修订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
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 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
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总局

…… ……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 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 可以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投资于在
构投资者 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称

…… ……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
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广发 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广发基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 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 务的机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 类
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28、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 28、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
金注册登记系统 金登记结算系统和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系统,
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 A 类基
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销售
机构申购的 B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
记过户系统

29、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 29、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
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 A 类基
金份额登记在该系统

…… ……

34、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
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新增,序号依
次调整)

…… ……

42、《业务规则》:指《广发基 43、《业务规则》:指广发基金
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 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 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
同遵守 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共同遵守

…… ……

46、系统内转托管:指持有人 47、系统内转托管:指持有人
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 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同一注册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 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 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
(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


47、跨系统转托管:指持有人 48、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
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 额持有人将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
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的行为 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 ……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总数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 ……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 58、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
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及《信
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 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介 网站)等媒介

…… 59、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
基金份额分为 A 类、B 类和 C 类
三种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 A
类及 B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
用,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
申购 C 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新增,序号依次调整)
58、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 60、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
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
的客观事件 克服的客观事件

…… ……

…… ……

八、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与销售服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类、B 类和 C 类三种不同的类别。
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 在投资者申购 A 类及 B 类基金份
第三部分 基金 收取申购费用的称为 A 类;从本 额时收取申购费用,不计提销售服
的基本情况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务费;在投资者申购 C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的,称为 C 类。本 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
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分别由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
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转型而 由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来。 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
份额转型而来。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 本基金 A 类、B 类、C 类基金
别设置代码,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 类基金份额
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并在交易 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并
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上市交易, 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上市
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下同),A 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下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 同),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
登记;C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 跨系统转登记;B 类、C 类基金份
发售,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C 类 额通过场外方式发售,不在交易所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 上市交易,B 类、C 类基金份额持
登记。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 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登记。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金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将
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 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
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 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
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 余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
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 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
告。

…… ……

一、上市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一、上市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已于 2013 年 7 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已于 2013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年 7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易。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 市交易。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第六部分 基金 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
份额的上市交 上市交易;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 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注册登记系
易 的 A 类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 统中的 A 类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
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场内 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场
后,方可上市交易。 内后,方可上市交易。本基金 B 类
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
易,也不支持跨系统转托管。

…… ……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包括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投资者 包括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投资者
可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申购与 可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申购与
赎回 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 赎回 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
第七部分 基金 式申购与赎回 C 类基金份额。 式申购与赎回 B 类基金份额和 C
份额的申购与 类基金份额。

赎回 ……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6、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6、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 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 A 类基金
购、赎回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 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时,需遵守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

司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 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赎回业务等
定,按新规定执行。 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本基金 A 类、B 类和 C 类
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值。计算公式为: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或公告。 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
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披露。遇特殊情况,
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披露。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
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 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 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场内申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购份额保留至整数位,不足 1 份额 为份。场内申购份额保留至整数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至投资人资金 位,不足 1 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账户。场外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 还至投资人资金账户。场外申购份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财产承担。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

6、本基金 A 类份额申购时收 6、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
取申购费;C 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 额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 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 务费、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的申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 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 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 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 ……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
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 类基金份
额的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公司。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
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记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规定办理。正常情况下,投资者申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办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理。正常情况下,投资者申购基金
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 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
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含 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 续。
额。

…… ……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 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
的原则。场外申购买入的基金份额 的原则。场外申购的 A 类基金份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 额、B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申购或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 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申购或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证 上市交易买入的 A 类基金份额登券账户下。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 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以在深圳证券 有人证券账户下。登记在证券登记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以通过具有 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以在深代销资格的会员单位申请场内赎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以通回。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 过具有代销资格的会员单位申请场
份额可以申请场外赎回。 内赎回。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
基金份额可以申请场外赎回。

1、系统内转托管 1、系统内转托管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持有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持有
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 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同一注册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 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 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 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
为。 行为。

…… ……

2、跨系统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跨系统转托管是指持有人将其 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
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 有人将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在中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
的行为。 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结
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 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
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本基金 A 类份额在交易所上 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市交易,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

行跨系统转登记;C 类基金份额不

在交易所上市交易,C 类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登记。

(删除)

……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 ……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
务 务

……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
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
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 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
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法律法规
规定的最低期限;

第八部分 基金 …… ……

合同当事人及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权利义务 ……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
务 务

……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
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 格;

……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
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 15 年以上; 料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
限;

……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
等的合法权益。 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B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
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
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
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
所不同。

…… ……

…… ……

八、生效与公告 八、生效与公告

…… ……

第九部分 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
份额持有人大 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 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
会 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 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 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
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 ……

……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的更换程序 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

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 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第十部分 基 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金管理人、基 …… ……

金托管人的更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换条件和程序 ……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

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 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


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 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 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
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上联合公告。

…… ……

…… ……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第十二部分 …… ……

基金份额的登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记 及相关的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 及相关的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
记录 15 年以上;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法律法规
规定的最低期限;

…… ……

…… ……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1、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各类基金份
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
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 金份额的余额总数计算,精确到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
定。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
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 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 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
第十五部分 基 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 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
金资产估值 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 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
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人对外公布。 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
(含第 3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 以内(含第 3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
理的方法如下: 理的方法如下:

…… ……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2)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错


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 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
公布。

…… ……

……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标准和支付方式

…… ……

第十六部分 基 3、销售服务费 3、销售服务费

金费用与税收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
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
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 ……

……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
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基
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 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
第十七部分 基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如投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
金的收益与分 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配 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
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
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
有关事项遵循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 ……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于面值。 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 和 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 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 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
有同等分配权; 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
用 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 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 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 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
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露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媒介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
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 规定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
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 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
第十九部分 基 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投资者能
金的信息披露 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 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的信息资料。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
料。

规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
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规定网站应当
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
务。

……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

(五)基金净值信息 (五)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
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 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
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
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金份额累计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 ……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 ……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
点五;

…… ……

…… ……

第二十部分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
基金合同的变 的保存 的保存

更、终止与基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
金财产的清算 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
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
人之间、基金与基金当事人之间权 人之间、基金与基金当事人之间权
第二十三部分 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合同的效 …… ……

力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
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 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
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公告之日止。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 ……

第二十五部分 根据以上内容对应修改。 根据以上内容对应修改。

基金合同内容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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