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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宝盈资源优选混合 (21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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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资源优选混合213008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08-04-15     基金规模:6.06亿份     基金经理: 赵国进 
基金全称: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3.03%
  • 近一月增长率
    1.90%
  • 近一季增长率
    11.12%
  • 近半年增长率
    -9.41%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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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2001年年度报告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200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已于2002年3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
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鸿飞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基金鸿飞
交易代码:184700
基金发起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天津信托投资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单位总份额:5亿份基金单位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存续期:至2008年4月14日
基金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上市时间:2001年11月28日
(二)基金管理人
法定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谭向东
总经理:刘京湘
信息披露负责部门:监察稽核部
联系电话:0755-3515288
传真:0755-3515622
(三)基金托管人
法定名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张恩照
基金托管部负责人:江先周
信息事务联系人:黄秀莲
联系电话:010-67597646
传真:010--66212638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Mr.KentWatson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联系人:周忠惠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忠惠王笑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法定名称: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滨河9号中成大厦1009室
法定代表人:金明
电话:(010)64268870
传真:(010)64217708
联系人:陶修明
经办律师:陶修明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01年
1基金本期净收益 -1,332,495
2单位基金本期净收益 -0.0027
3基金可分配净收益 -1,934,238
4单位基金可分配净收益 -0.0039
5期末基金资产总值 499,254,174
6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98,065,762
7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0.9961
8基金资产净值收益率 -0.64%
9本期基金净值增长率 -1.19%
10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 -1.19%
注:基金资产净值收益率=基金本期净收益/(期初资产净值*本期天数+扩募日资金流入额*扩募日至本期末天数)/本期天数
本期基金净值增长率=(分红或扩募前单位净值/期初单位净值)*(期末单位净值/分红或扩募后单位净值)-1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第1年度净值增长率+1)*(第2年度净值增长率+1)*(第3年度净值增长率+1)*.*(上年度净值增长率+1)*(本期净值增长率+1)-1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2001年度基金业绩表现
本基金于2001年5月18日正式成立,11月28日200,000,009份基金单位上市交易,12月25日扩募至500,000,000份基金单位。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基金单位净值为0.9961元。
基金经理简介
方晔女士,基金经理,30岁,管理学硕士,6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任职于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从事资金信贷及投资、证券投资等业务。
(一)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鸿飞基金2001年投资管理回顾
借披露年报的机会,在此我们向基金持有人及广大关心和爱护鸿飞基金的朋友们汇报2001年投资工作中的一点体会,敬请指正:
1、2001年证券市场走上价值回归之路
我们认为,2001年国内A股市场的深幅调整,本质原因是上市公司整体内在价值相对于其股票价格是高估的,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改善跟不上股价的上涨速度必然导致市场走上价值回归之路,加强监管只是辅助手段。通过强化监管,树立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为证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扫除障碍。
2、通过控制股票仓位和组合投资来回避市场的系统风险
实证研究表明,国内市场目前系统风险远远大于非系统风险,时机抉择(Timing)至关重要。在没有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可以套期保值的情况下,一般只能通过在下跌时降低股票仓位、增持国债和现金来回避系统风险。而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迅速降低股票仓位,注重股票持仓的流动性,进行组合投资是较为有效的方式。
2001年下半年,股市出现了大幅下跌行情。而在此之前,基于对市场做出的正确判断,鸿飞基金在6月底之前将原有股票基本清仓,并在大盘下跌过程中坚持防守型策略,直至2002年1月初均只保留着轻微的股票仓位。2001年下半年大盘下跌近三成,鸿飞基金净值下跌不到1%,较好地回避了大盘下跌的系统风险,实现了基金持有人资产的保值,并为2002年的投资提供了较好的起点。
当然,我们也认识到,人的理性是有限的(boundaryrationality),投资人难以持续地猜赢市场。我们一方面将继续努力提高时机抉择能力,为基金持有人谋求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也注重吸收被动投资管理思想中的合理因素,争取持续获得不低于市场的回报。
3、股市下跌为长期投资者提供了难得的投资机会
股市的下跌如同四季中的冬天一样,在所难免。从长期来看,股市的发展趋势是总体向上的,因此对于长期投资者来说,股市下跌正为其提供了难得的投资机会。优秀的公司往往会以较低廉的价格进行交易,使得长期投资者可以获得更多的安全边际和更高的复利收益率。
经过2001年下半年和2002年1月初的下跌后,很多股票的投资风险得到释放,具有了相对投资价值。鸿飞基金作为存续期至2008年的封闭式基金,将充分重视这一投资机会,力求为基金持有人谋求良好的长期资本回报。
4、成长型企业与价值型投资
鸿飞基金的基金契约规定,鸿飞基金是积极成长型基金,主要投资于业绩能够持续高速稳定增长的成长型公司。在投资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如果按照帐面净值/市价(BV/P)、市盈率等指标来衡量,实际上是价值型股票。而且,在2001年,部分周期性较强的高科技成长型企业,受国际上同行业衰退的影响进入低谷,股价也相应下挫,呈现出价值型股票的一些特征。现阶段对这些成长型企业的投资,在某种意义上属于价值型投资。在投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基金契约操作;但也在此特地提醒广大持有人注意成长型企业和成长型投资的差别。
鸿飞基金2002年度投资管理展望
1、2002年证券市场展望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证券市场在经济发展中日益重要的作用,强调在稳定的基础上发展证券市场,同时要加强监管,逐步使证券市场规范化。稳定发展的主基调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将使市场摆脱单边下跌行情,在风险得到较为充分的释放后,步入震荡盘整的稳定发展时期。相对于2001年的低迷行情,2002年将是热点频出的一年,由于行业的发展带来的板块效应、由于业绩提升带来的价值回归、由于外资购并带来的发展前景、由于政策支持带来的发展契机,都是我们应该把握的投资机会。
2、鸿飞基金投资管理策略
中国的城镇居民消费,已经从基本的温饱需求进入更高层次的享受需求阶段,人们对生活质量的更高要求将带动房地产、汽车、电子通讯、医药等行业以及与此相关的上游产业如机械制造、建材建筑、金融等行业的长足发展。鸿飞基金在优选上述成长型行业中的成长型企业的基础上选择入市时机,根据市场的节奏实施“组合投资,波段操作”的投资策略。
鸿飞基金将流动性和收益性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利用债券及其它金融产品收益稳定的特点规避股市下跌风险,力争为持有人获得稳定增长的回报。
(二)内部监察报告
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契约的规定。
内部监察报告
2001年,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防范风险及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公司的各项制度的建立、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了全方位的、实时的监察稽核。监察部门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监察工作,认真地履行了监察的职责和权力。
本管理人在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以现行的法律法规、基金契约、行业监察稽核指引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为依据,通过查看现场、跟踪系统、调阅材料、人员询问、重点抽查等方法,监察基金投资遵循既定投资程序情况;通过基金交易监控系统对各基金投资组合比例控制情况及日常交易操作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实时监控,保证基金投资组合符合其基金契约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运作的合理性、合规性、交易的关联性进行检查,防止出现内幕交易以及所管理基金间可能出现的违规交叉交易;强化对集中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察稽核,实现各基金投资运作的独立性、效率性和公平性;定期独立向中国证监会及董事会提交监察稽核报告;加强监察稽核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就公司管理、基金运作及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独立的意见和整改建议。
本报告期内,我们以确保公司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为重点,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核心,不断完善现有的监察稽核管理系统,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手段和方式,依此实现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
通过上述工作,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任何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没有任何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全年运作合法、合规,基金持有人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我们将继续高度重视防范、控制各种风险,不断完善和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规范管理,科学运作,切实保障基金投资人利益。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根据《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和《鸿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鸿飞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鸿飞基金)。
2001年,中国建设银行在鸿飞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契约、托管协议和其它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1年,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契约、托管协议和其它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鸿飞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每份基金单位净值和其它财务费用计算上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1年,由鸿飞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复核审查的有关鸿飞基金的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完整。
五、基金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审字(2002)第198号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鸿飞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鸿飞基金”)20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01年5月18日(基金成立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的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这些会计报表由鸿飞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鸿飞基金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载于第2页至第11页的鸿飞基金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鸿飞基金契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的实务操作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鸿飞基金200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1年5月18日(基金成立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 册会计师:周忠惠
注册会计师:王笑
2002年2月8日
(二)基金会计报告书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
200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 2001
银行存款 398,049,271
清算备付金及交易保证金 2,880,331
股票投资-成本 3(c) 8,621,127
债券投资-成本 3(d) 91,702,422
股票投资-估值减值 3(c) (2,491,557)
债券投资-估值增值 3(d) 289,908
应收利息 202,672
资产合计 499,254,174
负债及基金持有人权益
应付基金管理费 313,434
应付基金托管费 52,239
应付佣金 9,222
其他应付款项 813,517
负债合计 1,188,412
基金单位总额(面值) 3(i),5 500,000,000
未分配净收益 3(j) 267,411
未实现估值增值 3(c),3(d) (2,201,649)
基金持有人权益合计 498,065,762
(每单位基金资产净值:人民币0.9961 元)
负债及基金持有人权益合计 499,254,174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报表的组成部分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
2001年5月18日(基金成立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期间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01
收入
证券买卖差价
股票 3(e) (1,676,683)
投资收益
股息收益 3(e) 58,854
其他收入 6 2,465,234
收入合计 847,405
费用
基金管理费 3(f) (1,766,455)
基金托管费 3(g) (294,409)
其他费用 (119,036)
费用合计 (2,179,900)
本期净亏损 (1,332,495)
基金份额调整影响数 8 (563,659)
期初未分配净收益 9 2,163,565
本期已分配收益以 3(j)
期末未分配净收益 267,411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报表的组成部分
(三)会计报告书附注
1 基金简介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前身是蓝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蓝天基金”)。2000年6月29日蓝天基金2000年临时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申请摘牌、更换发起人、更换管理人、更换托管人、基金资产移交等议案,审议通过了《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通过了申请更名、上市、申请扩募和续期等授权议案。
根据上述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原蓝天基金持有人基金份额按1.895785:1的比例全部转换为鸿飞基金单位,转换后新基金单位为200,000,000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际转换为200,000,009份)。蓝天基金已于2000年7月3日在深交所摘牌,原蓝天基金持有人自动转为本基金持有人。
蓝天基金于2000年10月25日办理了资产及负债移交手续,基金管理人更换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基金托管人更换为中国建设银行,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发起人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及即将成立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六家,存续期为1993年4月15日至2003年4月14日。
2001年5月18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成立,本基金正式交由宝盈公司管理。本基金经深交所深证上字[2001]98号文审核同意,于2001年11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51号文批准,本基金于2001年12月25日基金单位总份额由原有200,000,009份基金单位按面值扩募至500,000,000份基金单位,存续期限延长5年至2008年4月14日。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053号文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 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主要会计政策所述的基金行业的实务操作约定而编制。
3 主要会计政策
(a)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1年5月18日(基金成立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
(b)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除股票和债券投资按市值计价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c)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按购买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价款中包括已宣告未发放股利,出售成本按日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股票包括上市交易股票和未上市交易股票。上市交易股票的估值按估值日当天各股票相应的市场交易均价进行计算,若当日无交易,则以最近一日的市场交易均价计算;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科目。未上市交易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
(d)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成本按购买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价款中包括应计利息。出售的债券成本按日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债券包括证交所交易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上市交易债券的估值按估值当天各债券相应的市场交易均价计算,若当日无交易,则以最近一日的市场交易均价计算;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科目。未上市交易债券的估值以本金加计按债券票面利率与购入后持有时间计算的应计利息。
(e)收入确认
证券买卖差价指买卖股票及国债的差价。股票和国债差价在卖出时确认。投资收益中的股息在除权日确认收入;债券利息按实际持有债券的期限、债券的面值及票面利率计算,并在除权日确认收益。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依约定利率按日计提。
(f)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为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按逐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上市六个月后,如果基金持有的现金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管理费。
(g)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逐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
(h)额定扩募费用及额定扩募费用余额
额定扩募费用是按照扩募配售的基金单位数及人民币0.01元每基金单位计算的扩募配售价格中超出面值发行的部分。额定扩募费用余额即额定扩募费用与实际发生的扩募费用的差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科目核算,并于结算工作完成后记入当期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i)基金单位总额
基金单位总额以基金单位面值乘以实际发行基金单位数入帐。
(j)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分配一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4 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买入返售债券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基金单位总额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基金单位总额按面值入帐。
2001 2001
基金单位份额 人民币元
发起人持有基金份额-尚未流通部分 22,500,000 22,500,000
发起人持有基金份额-非流通部分 2,500,000 2,500,000
社会公众持有基金份额 475,000,000 475,000,000
基金单位总额 500,000,000 500,000,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51号《关于同意鸿飞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并续期及鸿阳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本基金于2001年12月25日基金单位总份额由原有200,000,009份按面值扩募至500,000,000份。
由于历史原因,本基金成立时,基金发起人均未持有基金份额。在本基金上市首次扩募时,发起人需合计认购扩募后基金单位总份额的5%;此后在基金存续期间,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单位总份额的0.5%,其余部分可于基金扩募部分上市两个月后流通。
6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及因新股申购而产生的返还租用交易席位的款项。
2001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396,451
申购资金冻结利息收入 65,420
其他 3,363
合计 2,465,234
7 额定扩募费用及额定扩募费用余额
2001
额定扩募费用 3,000,000
减:券商手续费 (461,483)
上网扩募费 (825,000)
承销费 (1,000,000)
已发生扩募费用小计 (2,286,483)
额定扩募费用余额 713,517
本基金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尚未完成额定扩募费用的结算工作,上述额定扩募费用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科目核算。尚未支付的扩募费用包括扩募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用及律师费用等共计约人民币713,500元。
8 基金份额调整影响数
2000年10月25日,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的期初余额由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移交资产在2000年10月25日的资产净值为199,275,635元,其中,移交的股票投资的未实现估值减值共计人民币160,715元。按1:1的比例,上述资产净值与未实现估值减值的合计数可折算为199,436,350份基金单位,与本基金清理规范调整后的200,000,009份基金单位的差异共计人民币563,659元计入本期未分配利润的变动。
9 期初未分配利润
期初未分配利润为自2000年10月25日蓝天基金资产移交至本基金至2001年5月17日本基金正式交由宝盈公司管理之前发生的未分配净利润。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163,720
减:银行手续费 (155)
2,163,565
10 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a)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信托投资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b)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情况
券商名称 年成交量 占年成交 年佣金 占年佣金
人民币元 总量比例 人民币元 总量比例
联合证券 12,304,371 95.91% 10,078 95.76%
国债交易情况
券商名称 年成交量 占年成交量
人民币元 比例
联合证券 22,932,859 25.01%
上述佣金包括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c)基金管理人费用
支付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1.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费1,766,455元。
(d)基金托管人费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294,409元。
11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基金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或以下规定期间,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000年5月18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帐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股票名称 申购日期 上市日期 可流通日期 申购价格 年末估价
江西铜业 2001.12.26 2002.01.11 上市日 2.27 2.27
三佳模具 2001.12.24 2002.01.08 上市日 6.80 6.80
宝光股份 2001.12.27 2002.01.16 上市日 2.76 2.76
合计

股票名称 申购股数 成本 市值
江西铜业 28,000 63,560 63,560
三佳模具 1,000 6,800 6,800
宝光股份 2,000 5,520 5,520
合计 75,880 75,880
1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a)本基金于2001年12月25日扩募的299,999,991份基金单位,除基金发起人认购的25,000,000份基金单位暂不上市流通外,其余274,999,991份基金单位于2002年1月8日上市流通。
(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本基金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其主要影响是导致证交所交易债券的成本计价方法及利息收入确认方法的变更:成本计价方法由含息成本变更为不含息成本,利息由收到时认列变更为在债券持有期内按日计提。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将不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本基金于2002年1月1日起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且不对以前各期的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四)2001年12月31日基金投资组合
1.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分类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B采掘业 718,290 0.1442
2 C制造业 5,411,280 1.0865
其中:C6金属、非金属 63,560 0.0128
C7机械、设备、仪表 12,320 0.0025
C8医药、生物制品 5,335,400 1.0712
合计 6,129,570 1.2307
2.国债及货币资金合计
截止2001年12月31日鸿飞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国债及货币资金为492,921,932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98.97%。
3.基金投资股票明细
序号 名称 数量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海王生物 360500 5,335,400 1.0712%
2 中国石化 207000 718,290 0.1442%
3 江西铜业 28000 63,560 0.0128%
4 三佳模具 2000 6,800 0.0014%
5 宝光股份 1000 5,520 0.0011%
4.本期新增股票明细
数量单位:股
序号 股票名称 本期买入 本期卖出
一级市场申购 二级市场买入 其他
1 中国石化 207000 - _ - _ -
2 江西铜业 28000 - _ - _ -
3 三佳模具 2000 - _ - _ -
4 宝光股份 1000 - _ - _ -
新增股票附注:本表中“其他”项目包括“配转送增”。
5.本期内剔除股票
序号 股票名称 期初结余 本期增加 本期卖出
1 长城电脑 370000 _ 370000
2 中信国安 24059 _ 24059
3 华能国际 _ 3000 3000
4 宏达股份 _ 40000 40000
5 成发科技 _ 20000 20000
6 江汽股份 _ 1000 1000
7 烽火通信 _ 2000 2000
8 上海能源 _ 1000 1000
9 贵航股份 _ 53000 53000
10 狮头股份 _ 1000 1000
11 安阳钢铁 _ 14000 14000
12 大众交通 43128 _ 43128
13 津劝业 11072 _ 11072
14 上海九百 11289 _ 11289
6.报告附注
(一)报告项目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持有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均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未上市债券按债券购入时成本加当年应收债券利息计算。
(二)本基金不存在购入成本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的股票。
(三)基金应收利息、应付管理费、应付托管费、应付佣金及其他应收应付款等应收应付款项合计为贷方余额985,740元,与股票市值6,129,570元,国债及货币资金合计492,921,932元相加后等于基金资产净值。
(四)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投资组合存在一段调整期,调整期为基金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调整期结束后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达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之比例。
(五)自本次公告开始,关于报告中股票投资组合的行业分类方法遵照中国证监会2001年4月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六、基金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基金持有人结构: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的比例
基金发起人: 25,000,000 5%
社会公众: 475,000,000 95%
合计: 500,000,000 100%
(二)鸿飞基金前十名持有人(截止2001年12月31日):
序号 名称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50000 2.78%
2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750000 1.67%
3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公司 3750000 1.67%
4 天津信托投资公司 3750000 1.67%
5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3750000 1.67%
6 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3750000 1.67%
7 谢金水 1067993 0.47%
8 王志成 910000 0.40%
9 谭庆雄 895400 0.40%
10 郎凤清 700000 0.31%
注:社会公众持有本基金扩募份额274,999,991份基金单位于2002年1月8日上市流通,因此,截止2001年12月31日该扩募份额尚未登记过户,上表占总份额比例一栏中,基金总份额基数为225,000,009份基金单位。上述本基金前十名持有人相关资料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
七、重要事项揭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发生变更;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没有发生变更;
(四)本年度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五)2002年1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行长、法定代表人由王雪冰变更为张恩照。
(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涉及到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期内未受到任何处罚;
(七)鸿飞基金系由蓝天基金清理规范而来。本基金在清理规范过程中,基金资产曾被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法院以原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欠周口中洲城市信用社债务为由,不适当地予以冻结,此项事宜在上市前已解决,详细情况见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上市公告书》;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中关于“每只基金通过一个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成交量,不得超过该基金买卖证券年成交量的30%”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择定从以下五家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基金交易专用席位: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2001年本报告期内鸿飞基金通过各证券经营机构的交易席位的成交及佣金情况见下表:
1 股票交易情况
券商名称 年成交量 占年成交 年佣金 占年佣金
总量比例 总量比例
联合证券 12,304,371 95.91% 10,078 95.76%
长城证券 524,783 4.09% 446 4.24%
2 国债交易情况:
券商名称 年成交量 占年成交量比例
联合证券 22,932,859 25.01%
长城证券 42,855,393 46.74%
国泰君安证券 25,905,000 28.25%
注:基金鸿飞2001年11月之前一直未上市运行,因此未申请多个席位,客观上形成了在个别券商席位上的年交易量超过30%的情形。管理人将在2002年采取有关措施,确保基金在一个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成交量不超过本基金买卖证券成交量的30%。
八、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鸿飞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3、《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