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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宝中证100ETF联接A (24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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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中证100ETF联接A240014
基金类型:指数型、ETF、股票型     成立日期:2009-09-29     基金规模:3.01亿份     基金经理: 陈建华 
基金全称: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89%
  • 近一月增长率
    4.19%
  • 近一季增长率
    8.59%
  • 近半年增长率
    2.43%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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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中证100: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代码:240014 基金简称: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

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9月29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

基金主代码 240014

交易代码 240014(前端) 240015(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26,102,862.5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对中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指数化投资,按照成份股在中证1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便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月华 尹东

联系电话 021-38505888 010-67595003

电子邮箱 xxpl@fsfund.com yindong.zh@ccb.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588、021-38924558 010-67595096

传真 021-38505777 010-66275853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年报置备地点包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09年9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827,711.51

本期利润 73,813,730.3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5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8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0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5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75,972,855.9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86

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5、本基金生效于2009年9月29日,本报告期不完整且没有过往可比期间。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86% 1.41% 16.13% 1.66% -11.27% -0.25%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4.86% 1.39% 17.65% 1.63% -12.79% -0.24%

注:1、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收益率×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9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09 年9 月29日,截止报告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依法应自成立日期起6 个月内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组合,截至2009年11月6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3.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9月29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是2003年3月7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基金以及中证100基金,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61,954,458,087.07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徐林明 本基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 2009-09-29 - 7年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FRM,证券从业经历7年,曾在兴业证券、凯龙财经(上海)有限公司、中原证券从事金融工程研究工作。2005年8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金融工程部数量分析师,2008年2月起任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2009年9月至今兼任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交易决策与交易执行相分离、交易部相对投资部门独立、每日交易日结报告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各基金在交易中被公平对待。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实施公平交易制度 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 分析结果没有发现交易价差异常。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没有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面对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超预期是2009年度市场的关键词。全球政府刺激政策的超预期、市场流动性的超预期、经济复苏进程的超预期,导致全球股市表现的超预期 全球经济的再平衡,给金砖四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带来了更多的机会,新兴经济体股市有更亮丽的表现 在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果断地采取的应对金融危机的一揽子政策和措施下,中国经济再次体现了强大的内生增长潜力,在全球经济体中率先复苏,而股市发挥了经济晴雨表的作用。

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9月29日,本报告期是本基金的建仓期,基于对四季度市场震荡上行的判断,我们制定了稳步建仓的策略,并且基于本基金的契约,我们采用完全复制法建仓。10月初市场超预期的上涨给本基金建仓带来了不利的条件,但在宏观经济超预期明确的背景下,我们及时加快了建仓的节奏,本基金于10月22日打开日常申购赎回,并于11月初基本完成建仓,股票仓位和跟踪偏离度开始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0486元,累积净值增长率为4.86%,而同期比较基准的累积收益率为17.65%。本基金成立之初市场快速上涨、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影响了建仓的效果。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0年,正常化将是宏观政策、流动性和经济的演变趋势,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经济工作的重点,而通货膨胀是需要关注的重要变量。宽松政策的退出是市场面临的较大变数,但投资者更需关注在经济复苏中后阶段政策、流动性和经济基本面的动态辩证关系。

在2009年市场大幅上涨的背景下,2010年是投资者需要降低投资回报预期的一年,但仍是可以期待的一年。在后宽松流动性背景下,行情性质将由流动性推动向业绩驱动转变,经济和上市公司业绩将成为主要矛盾。近期宏观调控时间和力度的超预期引发了市场的调整,但加快了行情性质向业绩驱动的转变。

在市场给与中小盘股越来越高的期望和越来越高的估值溢价的背景下,以中证100指数为代表的大盘蓝筹股的估值吸引力也在加大。2010年中国资产市场的大事无疑将是股指期货的推出,虽然股指期货的推出并不会改变现货市场的中长期趋势,但可以关注股指期货推出给大盘蓝筹股带来的估值提升机会。

作为指数基金的管理人,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积极应对成分股调整和基金申购赎回,优化成分股替代方法,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实现对中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旗下基金估值中,各部门参与如下:

(一)基金会计:根据《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对基金日常交易进行记账核算,并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二)金融工程部:对特殊品种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为估值提供相关模型。

(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四)必要时基金经理参与制定估值政策制定、估值模型及估值方法的确定工作。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为人民币0.0153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7,749,241.60

结算备付金 1,073,527.69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46,128,946.63

其中:股票投资 1,020,890,642.6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5,238,30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7,660,423.37

应收利息 447,110.4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488,701.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093,547,951.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5,471,723.50

应付管理人报酬 447,341.65

应付托管费 134,202.5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324,807.81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97,020.23

负债合计 17,575,095.6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26,102,862.55

未分配利润 49,869,993.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75,972,855.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93,547,951.67

注: 1.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486元,基金份额总额1,026,102,862.55份。

2. 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9月29日,本报告期不完整且没有过往可比期间,下同。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9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09年9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收入 78,334,925.69

1.利息收入 1,500,048.1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405,230.68

债券利息收入 63,398.8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1,418.62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8,387,323.6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8,387,323.6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6,986,018.8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461,535.01

减:二、费用 4,521,195.31

1.管理人报酬 1,776,417.09

2.托管费 532,925.13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935,446.73

5.利息支出 635.4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35.42

6.其他费用 275,770.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3,813,730.3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3,813,730.38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9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09年9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08,751,627.96 - 2,008,751,627.9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3,813,730.38 73,813,730.3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82,648,765.41 -23,943,736.95 -1,006,592,502.3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8,036,612.24 4,763,249.20 162,799,861.44

2.基金赎回款 -1,140,685,377.65 -28,706,986.15 -1,169,392,363.8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26,102,862.55 49,869,993.43 1,075,972,855.98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附注从7.1至7.4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裴长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小薏,会计机构负责人:向辉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754号《关于核准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08,465,719.0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18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9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8,751,627.9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85,908.9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指数化投资,股票资产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100指数,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投资于中证1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收益率×5%。

根据《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截至2009年11月6日止,本基金已达到规定的比例限制。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计量属性

本基金除特别说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等作为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Société Générale Asset Management S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宝钢集团")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方

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 受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09年9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宝证券 205,029,448.47 13.03%

7.4.8.1.2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09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华宝证券 174,273.48 13.15% 174,273.48 13.15%

注: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09年9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776,417.0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79,533.3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5%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09年9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32,925.1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5%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09年9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9月29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160,089.6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60,089.6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2%

注: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在本报告期间按市场公开费率以后端收费方式认购本基金的交易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华宝信托 30,007,400.00 2.92%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它关联方投资本基金采用市场公开的费率。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09年9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37,749,241.60 756,005.5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709 唐钢股份 2009-12-16 合并

重组 7.09 2010-01-25 6.60 1,313,300 8,839,511.69 9,311,297.00 复牌后更名为河北钢铁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020,890,642.63 93.36

其中:股票 1,020,890,642.63 93.36

2 固定收益投资 25,238,304.00 2.31

其中:债券 25,238,304.00 2.3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8,822,769.29 3.55

6 其他各项资产 8,596,235.75 0.79

7 合计 1,093,547,951.67 100.00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135,972,730.01 12.64

C 制造业 206,178,275.10 19.16

C0 食品、饮料 39,548,520.72 3.68

C1 纺织、服装、皮毛 4,258,322.25 0.40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4,896,411.06 1.38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67,828,817.92 6.30

C7 机械、设备、仪表 77,042,567.08 7.16

C8 医药、生物制品 - -

C99 其他制造业 2,603,636.07 0.24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8,367,391.36 3.57

E 建筑业 27,899,154.22 2.59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44,846,753.39 4.17

G 信息技术业 27,016,009.01 2.51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14,603,061.88 1.36

I 金融、保险业 461,563,555.44 42.90

J 房地产业 52,707,414.64 4.90

K 社会服务业 7,020,023.18 0.65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4,716,274.40 0.44

合计 1,020,890,642.63 94.88

8.2.2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8.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2,868,102 51,769,241.10 4.81

2 601318 中国平安 937,266 51,633,983.94 4.80

3 600016 民生银行 5,838,382 46,181,601.62 4.29

4 601328 交通银行 4,739,938 44,318,420.30 4.12

5 600030 中信证券 1,214,257 38,576,944.89 3.59

6 601166 兴业银行 922,111 37,170,294.41 3.45

7 600000 浦发银行 1,704,884 36,978,933.96 3.44

8 601088 中国神华 860,878 29,975,771.96 2.79

9 000002 万 科A 2,532,736 27,378,876.16 2.54

10 601628 中国人寿 718,184 22,759,250.96 2.1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fsfund.com的年度报告正文。

8.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69,576,531.54 6.47

2 600036 招商银行 62,980,447.81 5.85

3 600016 民生银行 57,318,881.24 5.33

4 601328 交通银行 54,677,968.69 5.08

5 600000 浦发银行 48,326,235.60 4.49

6 601166 兴业银行 45,098,245.45 4.19

7 600030 中信证券 43,055,598.99 4.00

8 601088 中国神华 38,835,378.69 3.61

9 000002 万 科A 38,573,473.15 3.58

10 601628 中国人寿 28,289,569.84 2.63

11 601169 北京银行 27,036,226.76 2.51

12 601398 工商银行 25,316,667.05 2.35

13 000001 深发展A 23,238,462.54 2.16

14 600519 贵州茅台 20,245,793.48 1.88

15 600837 海通证券 19,996,521.61 1.86

16 600900 长江电力 19,595,762.53 1.82

17 600050 中国联通 18,652,166.53 1.73

18 601857 中国石油 17,064,352.52 1.59

19 600028 中国石化 16,801,400.74 1.56

20 000983 西山煤电 15,328,267.84 1.42

注:买入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7,130,388.92 1.59

2 600036 招商银行 15,441,005.56 1.44

3 600016 民生银行 14,006,926.42 1.30

4 601328 交通银行 12,532,891.15 1.16

5 600000 浦发银行 11,353,337.48 1.06

6 600030 中信证券 10,600,158.14 0.99

7 601166 兴业银行 10,595,188.54 0.98

8 601088 中国神华 9,304,886.75 0.86

9 000002 万 科A 8,846,034.49 0.82

10 000629 攀钢钢钒 7,635,805.72 0.71

11 601628 中国人寿 6,992,679.64 0.65

12 000338 潍柴动力 6,608,180.87 0.61

13 601169 北京银行 6,234,864.03 0.58

14 601398 工商银行 6,083,555.00 0.57

15 000001 深发展A 6,002,319.90 0.56

16 600837 海通证券 5,044,582.35 0.47

17 600519 贵州茅台 4,492,067.44 0.42

18 000783 长江证券 4,410,832.23 0.41

19 600050 中国联通 4,313,851.00 0.40

20 600028 中国石化 3,982,391.58 0.37

注:卖出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1,260,097,090.92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314,613,859.25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5,238,304.00 2.3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可转债 - -

7 其他 - -

8 合计 25,238,304.00 2.35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0004 20国债⑷ 250,380 25,238,304.00 2.35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8.9.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660,423.3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47,110.42

5 应收申购款 488,701.9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596,235.75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9.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6,300 62,951.10 307,575,250.62 29.98% 718,527,611.93 70.02%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1,919.58 0.0099%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 2,008,751,627.9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158,036,612.24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140,685,377.65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26,102,862.55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09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聘任任志强先生、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审计报酬为50,000元人民币。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向本基金提供的审计服务持续期限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09年9月29日)起至本报告期末。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和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金公司 1 503,194,267.66 31.97% 427,714.60 32.29% -

兴业证券 1 92,693,788.36 5.89% 78,789.89 5.95% -

光大证券 1 37,461,709.68 2.38% 31,842.55 2.40% -

长城证券 1 95,125.00 0.01% 77.29 0.01% -

国泰君安 1 150,230.00 0.01% 127.70 0.01% -

安信证券 1 92,488,510.81 5.88% 78,615.10 5.93% -

齐鲁证券 1 53,459,384.88 3.40% 45,440.20 3.43% -

中信证券 1 342,657,813.50 21.77% 278,411.91 21.02% -

银河证券 1 33,811,242.48 2.15% 28,739.57 2.17% -

中银国际 1 2,390,511.50 0.15% 1,942.35 0.15% -

高华证券 1 69,094,722.20 4.39% 58,730.55 4.43% -

华宝证券 1 205,029,448.47 13.03% 174,273.48 13.15% -

海通证券 1 73,607,952.82 4.68% 62,566.95 4.72% -

瑞银证券 1 67,689,280.31 4.30% 57,535.67 4.34% -

注: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单元的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要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适当的地域分散化。

(2)选择程序:(a)服务评价 (b)拟定备选交易单元 (c)签约。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金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25,272,372.40 100.00% 664,200,000.00 100.00% - -

安信证券 - - - - - -

齐鲁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高华证券 - - - - - -

华宝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09年1月16日,本基金托管人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聘请胡哲一先生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

2、2009年5月14日,美国银行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3、2009年5月26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4、2009年5月2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5、2009年8月2日,本基金托管人公告,自2009年7月24日起陈佐夫先生就任中国建设银行执行董事。

6、2009年9月27日,本基金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7、2009年10月11日,本基金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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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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