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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C (5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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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C550016
基金类型:混合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2-12-12     基金规模:0.48亿份     基金经理: 王睿 
基金全称: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55%
  • 近一月增长率
    4.04%
  • 近一季增长率
    13.30%
  • 近半年增长率
    -7.83%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100元起购
定投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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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 年 08 月 28 日

送出日期:2023 年 08 月 29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 基金代码 550015

份额类别简称 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 C 份额类别子代码 550016

基金管理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0 月 23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运作方式 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2 年 09 月 19 日

基金经理 王睿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9 年 11 月 29 日

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而成,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23号文核准,
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2 月 10 日期间公开发售。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 12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 8 月 2 日,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就 2017 年 6 月 27 日的基
1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进行了重新表决,大会讨论通过了信诚添金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型议案,内容包括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
金类别、运作方式、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收益分配、基金费用以及
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信诚至远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
起生效。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起,《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2021 年 9 月 15 日,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修改
议案,内容包括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
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管理费率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信

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21 年 10 月
23 日起,《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信诚至远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
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
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
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法律法规或监管
投资范围 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会做相应调整。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主要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5、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9、融资投资策略;10、存
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6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20%×中
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
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7 天 1.50% 场外

赎回费 7 天≤N<180 天 0.50% 场外

N≥180 天 0.00% 场外

申购费:该费率为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18%

销售服务费(若有) 0.35%

其它费用 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市场风险:1、经济周期风险;2、政策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再投资风险;6、购买力风险;7、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二、估值风险;三、流动性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四、特有风险

1、管理风险

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手段和技术等因素,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这种风险可能表现在基金整体的投资组合管理上,例如资产配置、类属配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目标;也可能表现在个券个股的选择不能符合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目标等。

2、新产品创新带来的风险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各种国外的投资工具也将被逐步引入,这些新的投资工具在为基金资产提供保值增值功能的同时,也会产生一些新的风险,例如利率期货带来的期货投资风险,期权产品带来的定价风险等。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能因为对这些新的投资产品的不熟悉而发生投资错误,产生投资风险。

3、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市场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联动的风险

与内地A股市场相比,港股市场上外汇资金流动更为自由,海外资金的流动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港股价格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本基金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风险相对更大。

(2)股价波动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持仓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3)汇率风险

在现行港股通机制下,港股的买卖是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进行支付,汇率波动会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4)港股通额度限制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设有每日额度上限的限制;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不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而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5)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下可投资的港股范围进行了限制,并定期或不定期根据范围限制规则对具体的可投资标的进行调整,对于调出在投资范围的港股,只能卖出不能买入;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的调整而不能及时买入看好的投资标的,而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6)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另外,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由于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而给投资者带来流动性风险,同时也存在不能及时调整基金资产组合中A股和港股投资比例,造成比例超标的风险。

(8)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

(9)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

香港联交所规定,在交易所认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时,上市公司方可采取停牌措施。此外,不同于内地A股市场的停牌制度,联交所对停牌的具体时长并没有量化规定,只是确定了“尽量缩短停牌时间”的原则;同时与A股市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在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例如,ST及*ST等标记)以警示投资者风险的做法不同,在香港联交所市场没有风险警示板,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的主导权,使得联交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较A股市场相对复杂。

因该等制度性差异,本基金可能存在因所持个股遭遇非预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10)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是在港股通机制和规则下参与香港联交所证券的投资,受港股通规则的限制和影响;本基金存在因港股通规则变动而带来基金投资受阻或所持资产组合价值发生波动的风险。

(11)其他可能的风险

除上述显著风险外,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投资,还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交易征费、交易费、交易系统费、印花税、过户费等税费外,在不进行交易时也可能要继续缴纳证券组合费等项费用,本基金存在因费用估算不准而导致账户透支的风险;

2)在香港市场,部分中小市值港股成交量则相对较少,流动较为缺乏,本基金投资此类股票可能因缺乏交易对手而面临个股流动性风险;

3)在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中若香港联交所与内地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可能导致15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撤销申报的交易中断风险;

4)存在港股通香港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结算风险;另外港股通境内结
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 以下风险:①因结算参与人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导致本基金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②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本基金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③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本基金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④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五、股指期货投资的风险:1、杠杆风险;2、基差风险;3、股指期货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4、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5、到期日风险;6、对手方风险;7、连带风险;8、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六、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七、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1、信用风险;2、利率风险;3、流动性风险;4、提前偿付风险;5、操作风险;6、法律风险;八、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九、存托凭证投资风险;十、其他风险:1、技术风险;2、大额申购/赎回风险;3、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4、基金规模过小导致的风险;5、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666-006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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