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兴证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A (959991)
点赞|评论
兴证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A959991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0-04-13     基金规模:3.76亿份     基金经理: 匡伟 游臻 
基金全称: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71%
  • 近一月增长率
    2.47%
  • 近一季增长率
    5.55%
  • 近半年增长率
    -1.69%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兴证资管金麒麟兴享优… 0.6966 1.35%
兴证资管金麒麟兴享优… 0.6831 1.34%
兴证资管金麒麟兴享优… 0.7099 1.34%
兴证资管金麒麟兴睿优… 0.6276 0.77%
兴证资管金麒麟兴睿优… 0.6182 0.77%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 0.3172 0.95%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13%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1.39%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31%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869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产品”或“本集合计划”)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
定延长本产品的存续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同时相应修改资产管理合同和
《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由“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延长为“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
2020 年 4 月 13 日。

二、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附件《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产品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本产品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生效。此外,对本集合计划设置特殊开放期(2023 年 4 月 13 日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特殊开放期内,本产品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上述赎回不受最短持有期为一年的限制。同时暂停特殊开放期及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 4 月 12 日的申购业务,具体请见《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延长存续期限事宜的,可于特殊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自行通过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所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的相关事宜。

四、其他需要提示事项

1、本公告仅对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产品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 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 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资料。

2、风险提示:

(1)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同时本集合计划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A 类份额均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临近资产管理合同到期日申购的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将面临持有时间不满一年的期限内资产管理合同到期的风险。

(2)本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产品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3、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62-3,公司网站:http://www.ixzzcgl.com。

特此公告。


附件:《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附件:《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对照表

改动位置 原合同条款 变更后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释义 33、存续期:本集合计划自 33、存续期:本集合计划
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 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
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 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限届满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执行

第三部分 集合计划基 五、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五、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本情况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
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 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
不得超过 3 年。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
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
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部分 集合计划的 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连 本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
存续 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份额持 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份额
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集 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5000 者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万元情形的,管理人应当在 5000 万元情形的,管理人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 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
的,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 前述情形的,管理人应当
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
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

公开募集性质的集合资产 作方式、与其他公开募集
管理计划合并或者终止本 性质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等,并在 6 个 合并或者终止本资产管理
月内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 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
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会进行表决。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
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
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
会有关规定执行。如本集
合计划到期后,不符合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
的,无须召开集合计划份
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一并更新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基本信息。

(二)《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改动位置 原招募说明书条款 变更后招募说明书条款

第二部分 释义 33、存续期:本集合计划自 33、存续期:本集合计划
《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 自《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
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 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 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 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
得超过 3 年 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期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
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部分 集合计划的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连续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连
存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份额持有 续20个工作日出现份额持
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集合 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元情形的,管理人应当在定 5000 万元情形的,管理人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 前述情形的,管理人应当
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
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公开 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
募集性质的集合资产管理 作方式、与其他公开募集
计划合并或者终止《资产管 性质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理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 合并或者终止《资产管理
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
大会进行表决。 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大会进行表决。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
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
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
会有关规定执行。如本集
合计划到期后,不符合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
的,无须召开集合计划份
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六、本集合计划特有风险 六、本集合计划特有风险
7、合同到期的风险 7、合同到期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 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
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 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得超过 3 年,同时本集合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同时
划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本集合计划对集合计划份
持有的 A 类份额均设置一年 额持有人持有的 A 类份额
的最短持有期限。临近资产 均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
管理合同到期日申购的本 限。临近资产管理合同到
集合计划 A 类份额,将面临 期日申购的本集合计划 A
持有时间不满一年的期限 类份额,将面临持有时间
内资产管理合同到期的风 不满一年的期限内资产管
险。 理合同到期的风险。

本产品招募说明书一并更新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基本信息。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