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安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联安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联安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联安睿利定开混合
基金交易代码:00336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12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联安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据此,若出
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进入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 2020 年 4 月 3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
管费,亦不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销售业务。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6、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7、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8、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其他
1、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后续清算报告等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picfunds.com
客服电话:021-38784766 或 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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