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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工银1-3年农发债指数C (00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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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1-3年农发债指数C007125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9-05-21     基金规模:0.12亿份     基金经理: 汪湛 徐博文 
基金全称:工银瑞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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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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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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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工银瑞信中债 1-3 年农发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3月11日证监许可【2019】349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5月21日起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不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本基金不投资于二级资本债和次级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债-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根据2019年9月1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0月15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
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成立日期:2005 年 6 月 21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Michael Levin 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 Levin 先
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和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 在 2011 年 8 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Levin
先生是 AsiaCrest Capital 的首席执行官,AsiaCrest Capital 是一家位于香港的对冲基金
FoF。再之前,他曾在 Hite Capital 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 先生也是Metropolitan Venture Partners 的联合创始人。 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业拥有超过 20 年的经验。Levin 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理学士学位。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 年7 月开始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 年 9 月至2019 年 1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事,于2004 年11 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等
研究院院长,美国德州 A&M 大学经济系 Alfred F. Chalk 讲席教授。首批中组部“千人计
划”入选者及其国家特聘专家,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1991-1992)。2006 年被《华尔街电讯》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计、中国经济等。

Alan H Smith 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律师公会律师。历任云
顶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怡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讲师,恒生指数顾问委员会委员,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受托人,香港证监会程序复检委员会委员,香港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展局成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市场发展工作小组主席,曾被《亚洲金融》杂志评为“年度银行家”。

程凤朝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湖南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2.监事会成员

郑剑锋先生,监事,金融学科学双硕士。2005 年 12 月起,郑剑锋先生任职于中国工商
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先后担任综合管理处处长、监督专员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风险、内控及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 年 6 月起,郑剑锋先生被任命为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事。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 2006 年加入 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
信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 年至 2008 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员;2008 年至 2009 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 年6 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稽核部总监。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 年至 2009 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
校团委副书记。2009 年至 2011 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 年加入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人力资源总监。

章琼女士,监事,硕士。2001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富友证券财务部;2003 年至 2005 年
任职于银河基金,担任注册登记专员。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运作部,现任中央交易室总监。3、高级管理人员

王海璐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1999 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经理,2000-2005 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
(国际)有限公司董事,1997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
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 年 6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9 年 8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从事国际业务;1993 年 6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
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2 年
5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部
副总经理。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郝炜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
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 4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魏欣女士,14 年证券从业经验;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1
年 4 月 20 日至今,担任工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8 月 22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
信 7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担任工银 14 天
理财债券型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9 月 23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担任工银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2015 年 5 月 26 日起至今,担任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 26 日起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 月 9 日,
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
担任工银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担任
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7 日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担
任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
担任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担任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今,担任
工银瑞信新生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担
任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 30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尊
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4 月 16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债 3-5 年国
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19 年 5 月 21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债 1-3 年农发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6 月 27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债 1-3 年国开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涵先生,8 年证券从业经验;2011 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部宏观利率、信用
策略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9 年 6 月 20 日至今,担
任工银瑞信中债 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6 月 20 日至今,担

任工银瑞信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8 月 14 日至今,担
任工银瑞信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海璐女士,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宋炳珅先生,15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 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2 年 2 月 14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3 年 1 月 18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 月 28 日至 2014 年 12 月 5 日,担任工银瑞信 60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 月 20 日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5 月 27 日,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0 月 23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担任工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2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担任工银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4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担任工银瑞信中国制造 2025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17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 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0 年 8 月 16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2013 年 2 月 7 日至 2017 年 2 月 6 日担任工银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自 2016 年 2
月 19 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6 月 26 日至
2018 年 2 月 27 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7 月 4 日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9 月 19 日起至今,
担任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 26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5 日,
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6 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 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1 年 11 月 23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 23 日至 2019 年 2 月 13 日,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金基
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担任工银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
经理;2015 年 4 月 28 日至 2018 年 3 月 2 日,担任工银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

经理;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担任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基金基
金经理;2017 年 4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 月 24 日,担任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 28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 年 6 月 5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16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级副经理;2008 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养老金投资中心总经理。

郝康先生,21 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澳大利亚首源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在联和运通投资顾问管理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在工银瑞信担任国际业务总监,在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资
总监,兼任工银瑞信(国际)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1 月 9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5 月 10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 25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石正同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1990 年至 1995 年,任
职于荷兰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协理;1995 年至 2002 年,任职于日本大和投资信托(香港)有限公司,担任资深投资经理;2003 年至 2004 年,任职于台湾英国保诚投资信托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04 年至 2006 年,任职于台湾汇丰中华投资信托公司,担任投资管理部副总裁;2006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08年至 2013 年,任职于台湾景顺投资信托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14 年至 2016
年,任职于台湾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担任全球权益市场负责人;2017 年至 2018 年 6 月,
任职于尤梅投资公司,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碧艳女士,简历同上。

章赟先生,12 年证券从业经验;复旦大学理论物理学专业博士,英国剑桥大学管理学研究生;曾先后在上海天狮津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数量分析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量化投资经理,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指数投资组长(量化执行总监);2014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中心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成立时间:1988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 黄明阳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柜台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81042588、010-81042599

联系人:王秋雅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 话:021-31358666

传 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 单峰、朱宏宇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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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宏宇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工银瑞信中债 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不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本基金不投资于二级资本债和次级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债-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标的指数采用抽样复制法和动态优化的方式进行投资,在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投资可行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构建收益特性与标的指数收益率高度相关的投资组合,并根据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购赎回情况、市场流动性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特性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调整。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在久期匹配、信用等级匹配、期限分布匹配等标准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抽样优选标的指数成份券和通过灵活选取关键特征类似的非成份券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抽样优选标的指数成份券主要是在综合考虑债券流动性、收益性、剩余久期、信用等级等因素的情况下选择对标的指数走势影响较大且流动性较好的成份债券。灵活优选关键特征类似的非成份券则是当对标的指数走势影响较大的成份债券流动性不足、价格严重偏离合理估值、单只成份券交易量不符合市场交易惯例等市场因素时,本基金会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选取关键特征和相关成份券类似的非成份券或者非成份券组合进行替代。

在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债券市场资金供求情况及市场利率走势预测债券市场利率变化趋势,并通过对各债券品种的收益率、信用风险、流动性和久期进行综合分析,优选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范围之外的具有投资价值的个券进行投资,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2、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由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构建组成。

(2)债券投资组合的调整

① 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定期根据所跟踪的标的指数对其成份券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② 不定期调整

当本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资金量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交易成份券,或当成份券遇到流动性不足、法规限制等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将基于久期、信用等级、期限分布匹配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替代券流动性、交易规模等因素,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以期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3)备选库的选择和构建

单只成份券的替代券须首先在其他成份券中进行选择。本基金会在指数成份券库内无法找到合适替代券情况下,综合考虑以下原则在成份券库外寻找选择替代券,构建备选库:
① 信用评级相似;

② 剩余期限匹配;

③ 流动性强。

(4)债券投资组合的优化

为了更好地进行指数跟踪,在债券投资组合整体构建过程中,我们通过久期匹配,信用等级匹配、期限分布匹配等方法进行整体优化调整。

(5)跟踪偏离度的监控与管理

本基金定期跟踪基金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度,分析基金的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累计偏离度、跟踪误差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并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

九、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2、选择理由:中债-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
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待偿期 0.5 至 3 年(包含 0.5 年和 3 年)的
政策性银行债,可作为投资该类债券的业绩基准和标的指数。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者停止上述标的指数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述标的指数由其它指数代替,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中债-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上出现其他更适合投资的指数作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
依据审慎原则、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进行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一、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C 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需根据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5%年费率计提,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5 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每季度支付一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

若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及支付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最新约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费率及方法。

(5)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由基金管理人垫付,运作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5-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可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实行有差别的费率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安排请参见相关公告。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本基金对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情形 A 类基金份额费率

M<100 万 0.04%

申购费 100 万≤M<300 万 0.03%

(特定投资群体申购) 300 万≤M<500 万 0.02%

M≥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M<100 万 0.4%

申购费 100 万≤M<300 万 0.3%

(其他投资者申购) 300 万≤M<500 万 0.2%

M≥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注:M 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限少于 7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 7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赎回费率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份额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费用种类 情形 费率 情形 费率

Y<7 天 1.50% Y<7 天 1.50%

赎回费率 7 天≤Y<30 天 0.10% 7 天≤Y<30 天 0.10%

Y≥30 天 0% Y≥30 天 0%

注:Y 为持有期限。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根据 2019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3、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删除了基金的募集方式、募集期限、募集对象、募集场所、认购安排及募集资金等相关信息。

4、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增加了基金生效日期,删除了基金的备案及基金募集失败的相关信息。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修改了“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相关信息。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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