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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嘉实养老2050混合(FOF)A (00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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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养老2050混合(FOF)A007188
基金类型:FOF、混合型     成立日期:2019-04-25     基金规模:1.82亿份     基金经理: 张静 唐棠 
基金全称: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40%
  • 近一月增长率
    1.69%
  • 近一季增长率
    6.75%
  • 近半年增长率
    -3.76%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8%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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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增加 Y 类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为适应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需要,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拟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旗下 2 只公募基金法律文件进行修改,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份额类别。本次修订不改变基金的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
现将基金合同修订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基金范围

序 基金全称 基金托管人



1 嘉实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FOF)

2 嘉实养老目标日期 205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中基金(FOF)

二、基金份额的增设及分类情况

(一)基金份额的增设及分类规则

本次修订根据《暂行规定》要求,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从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A 类基金份额是指供投资人使用非个人养老金资金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A 类份额”,本次修订所涉及的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该基金 A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Y 类基金份额是指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Y 类份额”,投资人可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购买本类别基金份额。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除遵守基金管理人相关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外,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个人养老
金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资产的安
全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Y 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者个人养老金
资金账户,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
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Y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

代码进行申购。

(二)Y 类基金份额基金费率

为了更好地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需要,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拟对 Y 类基金份实施优惠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具体方案如下:

基金全称 嘉实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 嘉实养老目标日期 2050 五年
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

Y 类基金份额简称 嘉实养老 2030 混合(FOF)Y 嘉实养老 2050 混合(FOF)Y

Y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7250 017249

Y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 0.40% 0.40%

Y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 0.075% 0.075%

各基金 Y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

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三)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时间安排

各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业务的时间另行公告。

(四)Y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各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对“释义”部分增加或调整如下表述:

1、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暂行规定》要求,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
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从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
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A 类基金份额:指供投资人使用非个人养老金资金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

或简称“A 类份额”

3、Y 类基金份额:指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Y 类份额”,投资人可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购买本类别基金份额

4、个人养老金资金:指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

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针对
某一类基金份额,指计算日本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
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总数

(二)在基金合同“基金的基本情况”部分增加份额类别的描述如下:

本基金根据《暂行规定》要求,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从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供投资人使用非个人养老金资金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Y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购买本类别基金份额。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除遵守基金管理人相关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外,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投资人领取期的资金使用需求,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鼓励投资人长期领取行为。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在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作出其他安排。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 A 类和 Y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合并投资运作,分别计算和公
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在基金合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增加:

1、针对基金转换,增加描述如下:

如开办其他基金份额向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还应当符合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针对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增加描述如下: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办理 Y 类基金份额继承等事项的,应当通过份额赎回方式办理,前述业务的办理不受“锁定持有期”限制,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另
有规定的除外。

(四)在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分别明确各类基金份额所适用的管理费、托管费率,并增加: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对本基金或某一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五)基金合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部分,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修改为: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跟随原份额计算锁定持有期;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因上述修订导致的序号变化顺序调整,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一并调整。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仅对增加 Y 类基金份额类别有关事项及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合同。

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本公司网站
(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并揭示相关风险。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咨询。

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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