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 C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 C 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 年 5 月 27 日
送出日期:2022 年 5 月 31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 基金代码 010066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010067
基金管理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12-02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
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0-12-02
基金经理 吴昊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4-09-10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求
投资收益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500指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
股、其他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或注册上市的
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
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
投资范围 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
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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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以中证500指数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在对标的指
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踪
主要投资策略 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1)指数化投资策略,
(2)指数增强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投
资策略;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7、股票期权投资策略;8、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
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500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类似的
风险收益特征。
注:详见《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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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 收费方式/费 备注
(N) 率
申购费(前收费) - 0 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
购费。
N<7日 1.50% -
赎回费 7日≤N<30日 0.50% -
N≥30日 0 -
注:1个月=30日;1年=365日。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0.40%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年费率0.016%(每季度收取下限为人民币5万元)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
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其他费用 /期货交易、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
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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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指数化投资风险;①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②标的指数的流动性风险;③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④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⑤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⑥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⑦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2)主动增强投资策略的风险;(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4)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5)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6)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的风险;(7)股票期权的投资风险。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存在不一致的风险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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