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2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0 月 26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956
交易代码 0139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3,973,042.14 份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医药行业和消费行业的优质
投资目标 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
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
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一)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
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股票、债券和货币资
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合理预测各类
资产的价格变动趋势,确定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
投资策略 比例。在此基础上,积极跟踪由于市场短期波动
引起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偏差和风险收益特征的
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
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平稳的基础上,获
取相对较高的基金投资收益。
具体投资策略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30%+中证内地
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30%+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
题指数(CNY) 收益率*10%+中债总全价(总值)
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
风险收益特征 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汇率风
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 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
A 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956 01395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12,491,640.95 份 31,481,401.19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2 年 7 月 1 日 - 2022 年 9 月 30 日 )
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 A 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4,069,970.33 -1,095,483.90
2.本期利润 -55,405,219.43 -4,222,376.7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312 -0.131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64,217,371.37 27,709,136.4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830 0.880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 A
阶段 净值增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2.91% 0.81% -11.62% 0.85% -1.29% -0.04%
过去六个月 -7.52% 0.84% -4.59% 1.02% -2.93% -0.18%
自基金合同 -11.70% 0.72% -17.44% 1.10% 5.74% -0.38%
生效起至今
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 C
阶段 净值增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3.00% 0.81% -11.62% 0.85% -1.38% -0.04%
过去六个月 -7.71% 0.84% -4.59% 1.02% -3.12% -0.18%
自基金合同 -11.98% 0.72% -17.44% 1.10% 5.46% -0.38%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②根据《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医药行业和消费行业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且投资于医药行业和消费行业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均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2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
的规定。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男,中国籍,经济学硕士,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12 月,就职
于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任高级分析师;2006 年 12
月至 2010 年 2 月,就职于
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任行
业研究员、行业部经理;
2010年2月加入华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
部行业研究员、研究组长;
2014 年 1 月 28 日至2015年
1月26日担任华商价值共享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基 金 经 2021 年 12 理;2015 年 1 月 27 日起至
何奇峰 理 月 16 日 - 15.8 今担任华商价值共享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2 月 25 日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担任华商新兴活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
担任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15 日至2019年
7 月 3 日担任华商民营活力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
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7月4日起至今担任
华商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至今担任华
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 日、3日、5 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 T 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A 股市场三季度出现了较大幅度调整。其中上证指数单季下跌 11.01%,创业板指下跌了
18.56%。三季度市场表现较差的原因,一方面是国内经济面临地产投资下降、消费市场乏力、出口增速出现放缓等多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美联储 7 月份和 9 月份两次大幅度加息,十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持续上行,人民币兑美元出现了阶段性快速贬值,导致 A 股市场的阶段性较大幅度的回撤。
面对欧洲俄乌冲突、美联储持续加息、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等诸多不利因素,全球市场都在逐步形成经济衰退的预期。对于医药消费行业而言,在衰退预期之下组合配置的重点就是寻找需求相对确定性的行业和板块。三季度本基金配置上加大了需求确定性较好的高端白酒、医药服务和 CXO 行业配置,减少了汽车行业的配置比重。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0.8830 元,
份额累计净值为 0.8830 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91%,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11.62%,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1.29 个百分点。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为 0.8802 元,
份额累计净值为 0.8802 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00%,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11.62%,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1.38 个百分点。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91,093,067.42 73.96
其中:股票 291,093,067.42 73.9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4,357,973.54 21.43
8 其他资产 18,131,793.38 4.61
9 合计 393,582,834.34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0,828,057.52 5.31
B 采矿业 15,180,759.00 3.87
C 制造业 209,516,859.42 53.4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 -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12,037,320.00 3.07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6,767.80 0.00
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276,816.68 3.39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0,241,020.00 5.1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467.00 0.00
S 综合 - -
合计 291,093,067.42 74.27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18,800 35,203,000.00 8.98
2 600809 山西汾酒 80,800 24,473,512.00 6.24
3 000858 五 粮 液 141,100 23,878,353.00 6.09
4 000568 泸州老窖 102,500 23,642,650.00 6.03
5 002714 牧原股份 382,026 20,828,057.52 5.31
6 300015 爱尔眼科 706,000 20,241,020.00 5.16
7 600887 伊利股份 479,700 15,820,506.00 4.04
8 601225 陕西煤业 666,700 15,180,759.00 3.87
9 300896 爱美客 26,100 12,797,352.00 3.27
10 603259 药明康德 177,500 12,724,975.00 3.25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基于市场系统风险模型的中短期风险判断,在预测市场风险较大时,
应用择时对冲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寸不变的情况下或者逐步降低仓位后,在市场面临下跌时择机卖出期指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单平仓。当市场向好时,管理人可择机在股指期货市场建立能够使得组合β值稳定的头寸从而避免现货快速建仓带来的流动性冲击,然后在保持组合风险敞口不变的前提下,在缓慢的现货市场建仓过程中有节奏地将期货头寸逐步平仓,充分利用股指期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牧原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于 2022 年 4 月 8 日下发了《关于对秦英林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
函〔2022〕第 78 号),秦英林,作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买入牧原转债 3,785.57 万张,成交均价 100 元/张,成交金额 37.86 亿元;
并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卖出牧原转债 579.44 万张,成交均价 115 元/张, 成交金额 6.66 亿元。
前述交易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1.4 条、第 3.4.1 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其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合规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55,119.0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7,876,674.3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8,131,793.38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 A 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38,745,195.68 34,934,301.5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656,922.53 2,026,721.6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0,910,477.26 5,479,622.03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2,491,640.95 31,481,401.19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华商医药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媒介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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