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富恒利债券(LOF)A (164509)
点赞|评论
国富恒利债券(LOF)A164509
基金类型:LOF、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4-03-10     基金规模:8.89亿份     基金经理: 刘怡敏 吴楚男 
基金全称: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6%
  • 近一月增长率
    0.22%
  • 近一季增长率
    1.28%
  • 近半年增长率
    2.61%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8%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8% (1.00折)"众禄"为您节省7.14元/千元!

100元起购
定投100元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以下为热门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华夏军工安全混合C 1.2680 4.79%
华夏军工安全混合A 1.2850 4.73%
华夏蓝筹混合(LOF)A 1.3410 4.60%
华夏蓝筹混合(LOF)C 1.3220 4.59%
华夏行业甄选混合A 0.8810 4.56%
华夏行业甄选混合C 0.8751 4.55%
华夏兴和混合C 3.0480 4.46%
华夏兴和混合A 3.0700 4.46%
嘉实创新成长混合 0.8740 4.42%
广发中证工程机械ETF发起式联接A 1.1238 4.23%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53%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4.01%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88%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5054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年度报告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1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48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8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0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2
§11 重大事件揭示...... 5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6
§13 备查文件目录...... 5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2 存放地点 ...... 57

13.3 查阅方式 ...... 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富恒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 国富恒利债券 LOF

基金主代码 164509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3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908,164,403.74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 年 4 月 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国富恒利债券(LOF)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

国富恒利债券 LOF -

内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164509 164510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904,527,750.64 份 3,636,653.10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3 月 10 日,本基金 3 年分级运作期届满日为 2017 年 3 月 10 日,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
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 3 月 11 日为本基金转型后的首个运作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
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
券选择方法,灵活运用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套利交
易策略、相对价值判断等多重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力求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
投资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储丽莉 许俊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3855 5555 010-66596688

电子邮箱 service@ftsfund.com fxjd_hq@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4518、9510-5680 和 021 95566

-38789555

传真 021-6888 3050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南宁高新区中国-东盟企业总部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基地三期综合楼 A 座 17 层 1707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海国金中心二期 9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100818

法定代表人 吴显玲 葛海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t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特殊普通合伙)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1 期 国富恒利债 国富恒利 国富恒利债券 国富恒利 国富恒利债券 国富恒利
间数

据和 券(LOF)A 债券(LOF) (LOF)A 债券(LOF) (LOF)A 债券(LOF)


指标 C C C

本期

已实 13,046,784. 609,070.4 27,192,039.22 215,829.1 16,051,019.55 73,436.44
现收 76 9 3



本期 16,537,208. 238,492.9 20,079,685.32 259,331.9 21,055,716.09 90,914.18
利润 24 7 1

加权
平均

基金 0.0217 0.0078 0.0199 0.0415 0.0342 0.0339
份额
本期
利润
本期
加权

平均 2.47% 0.75% 2.04% 3.79% 3.61% 3.19%
净值
利润

本期
基金

份额 2.61% 2.45% 2.26% 1.68% 3.67% 3.31%
净值
增长

3.1.
2 期

末数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据和
指标
期末

可供 149,219,712 380,567.3 283,642,889.0 266,223.8 296,823,112.2 372,686.7
分配 .77 4 4 3 9 1
利润
期末
可供

分配 0.1650 0.1046 0.2164 0.1317 0.2807 0.1613
基金
份额
利润
期末

基金 765,567,850 3,726,889 1,169,762,420 2,108,972 1,018,521,231 2,497,955
资产 .87 .66 .98 .10 .60 .10
净值

期末

基金 0.8464 1.0248 0.8925 1.0431 0.9631 1.0809
份额
净值
3.1.
3 累

计期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末指

基金
份额

累计 27.64% 25.40% 24.40% 22.40% 21.65% 20.38%
净值
增长

注: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富恒利债券(LOF)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79% 0.04% 0.82% 0.04% -0.03% 0.00%

过去六个月 1.01% 0.04% 0.83% 0.04% 0.18% 0.00%

过去一年 2.61% 0.04% 2.06% 0.04% 0.55% 0.00%

过去三年 8.78% 0.04% 4.74% 0.05% 4.04% -0.01%

过去五年 20.66% 0.06% 6.04% 0.06% 14.62%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 27.64% 0.08% 8.74% 0.06% 18.90% 0.02%


起至今

国富恒利债券(LOF)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91% 0.04% 0.82% 0.04% 0.09% 0.00%

过去六个月 1.04% 0.04% 0.83% 0.04% 0.21% 0.00%

过去一年 2.45% 0.04% 2.06% 0.04% 0.39% 0.00%

过去三年 7.62% 0.04% 4.74% 0.05% 2.88% -0.01%

过去五年 19.35% 0.06% 6.04% 0.06% 13.31%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

25.40% 0.08% 8.74% 0.06% 16.66% 0.02%
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已在转换基准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日终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在 6 个
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年度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 备注

份额分红数 总额 放总额 合计

2023 年 0.690 23,709,133.3 25,784,460.8 49,493,594.2 -

4 7 1

2022 年 0.922 83,981,714.4 33,397,477.4 117,379,191. -

1 7 88

2021 年 - - - - -

合计 1.612 107,690,847. 59,181,938.3 166,872,786. -

75 4 09

国富恒利债券(LOF)C

年度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 备注

份额分红数 总额 放总额 合计

2023 年 0.436 5,838,859.53 4,427.64 5,843,287.17 -

2022 年 0.559 102,647.12 7,500.07 110,147.19 -

2021 年 - - - - -

合计 0.995 5,941,506.65 11,927.71 5,953,434.36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
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1%的股份,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份。目前公司注册资本 2.2 亿元人民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 A 股市场第 16 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网点遍布
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在全球市场具备超过 75 年的投资管理经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借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基金管理经验,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旗下合计管
理 44 只公募基金产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公司固定

收益投资

总监,国

富强化收 刘怡敏女士,CFA,四川大学金融学硕士。
益债券基 历任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债券研究员、
金、国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国海
恒久信用 2015 年 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富中国收益
刘 怡 债 券 基 11 月 28 - 20 年 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截至本报告期末任
敏 金、国富 日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恒利债券 投资总监,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基金、国富
(LOF)基 恒久信用债券基金、国富恒利债券(LOF)
金及国富 基金及国富焦点驱动混合基金的基金经
焦点驱动 理。

混合基金

的基金经



吴楚男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历任
国富恒利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友邦人
吴 楚 债 券 2023 年 寿保险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国海证券
男 (LOF)基 10 月 26 - 4 年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兴银理财有限责
金的基金 日 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截至本报告期末任
经理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富恒利
债券(LOF)的基金经理。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
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
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建立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旗下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避免各种投资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我们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公平交易进行控制:

1.在研究信息共享方面,投资研究等部门通过定期的例会沟通机制,就相关议题进行讨论;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研究报告信息通过研究平台进行发布。

2.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股票及债券的入库需要由研究报告支持作为依据,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建立研究报告的定期更新机制。

3.在投资决策方面,公司在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建立防火墙,确保业务隔离及人员隔离,同时各投资组合经理投资决策保持独立。

4.公司对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指令实行集中交易,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功能,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各账户所有指令;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对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分配制度,以确保相关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公司建立了《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通过事前审批来对反向交易进行事前控制。公司每季度对不同时间窗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6.公司定期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并在监察稽核定期报告中做专项说明。公司也会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目标,制订了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配。

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了四十四只公募基金及四只专户产品。统计所有投资组合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过去连续 4 个季度内在不同时间窗口(T=1、T=3 和 T=5)存在同向交易价差的样本,并对差价率均值、交易价格占优比率、t 值、贡献率等指标进行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系统划分了异常交易的类型、异常交易的界定标准、异常交易的识别程序,制订了异常交易的监控办法,并规范了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同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经公司检查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国内经济处于疫后复苏初年。自 2020 年开始经历疫情洗礼,其间经济运行轨迹呈现
两头低、中间高的态势。2023 年带着全民对经济复苏的热切愿望,开年经济形势较好。年初信贷
投放冲劲较强,Q1 社融累计增长 14.5 万亿。随后央行 3 月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25 个基点,进一步
释放宽松信号。疫情感染高峰过去后,消费出现一波积极修复,1-3 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季调
环比读数分别为 0.72%、2.09%及 0.41%,扭转 22 年 Q4 连续三个月份环比下滑的态势。工业生产
稳定向好,Q1 工业增加值三个月环比读数分别为 0.64%、0.41%、0.64%。房地产销售数据短暂修复后呈现疲态,房地产投资增速继续走弱,基建和制造业投资高位略有回落,固定资产投资 3 月单月季调环比度数转负。政策层面,两会制定 5%左右经济增长目标,总体配套较为温和复苏的组合拳

二季度,消费修复势头减弱,房地产销售加速下滑,房企风险继续暴露,带动地产投资增速快速下行。出口增速在二季度显著下行,使得宏观经济层面呈压。海外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美联储在上半年持续加息,中美国债利率深度倒挂。由于中美经济周期不同步,央行在 6 月实施降息,进一步加大人民币汇率压力。上半年财政政策总体较为稳健,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较大,隐形债务的处理和安置问题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下半年,地产及债务压力等相关风险有所暴露的背景下,中央政府积极应对。随着 7 月政治
局会议召开,稳增长定位显著提升。多项旨在刺激经济增长和遏制风险的政策得到实施,包括降息、政府债务置换以及下调存量房贷利率、降低首付比例等。8-9 月间,经济下滑的势头有一定的遏制。进入四季度,政府上调财政赤字率增发万亿国债,启动再融资债券,融资呈现短期的回暖。但经济修复的动能持续性较差,10 月之后再度减弱。四季度,央行货币政策收紧,收益率阶段性逆周期上行。

2023 年债市收益率前高后低,收益率曲线牛平。年初经济修复预期较高,十年国债收益率以
2.82%水平开盘,小幅上行至 2.92%,之后由于经济增长预期回落,收益率震荡下行。四季度在政
府债券供给显著增加叠加资金面偏紧的冲击下,十年国债活跃券收益率走高至 2.7%以上,随着政府债券供给高峰结束,一级市场对债券二级冲击减弱,11 月公布的 10 月经济数据显疲态,债券收益率平稳下行。12 月银行存款利率再次下调,引发市场降息降准预期,收益率加速下行,截至年末,10 年国债活跃券下行至接近 2.55%一线。观察到收益率可能将保持偏平坦化的状态,将组合持仓的中短期债券置换为确定性更高的长期限债券,组合久期有所提升,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全年来看,三十年国债表现亮眼,年末收益率在 2.83%,下降 36 个基点,和十年国债利差压
缩近 10 个 BP 至 27BP 左右。资产荒现象较为突出,中央政府化债背景下,高收益区域城投债表现
较好,信用利差大幅压缩。银行二永债亦有突出表现,5 年 AAA-二级资本债全年收益率下行 70BP以上。2023 年全年中债总财富指数上涨 4.69%。

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通过加强利率债市场投资,综合应用杠杆及久期工具,提升投资收益。一季度,基金采取偏防御的投资策略;二季度至三季度,逐步拉长久期。四季度随着市场收益率波动上行,抓住机会加长组合久期。全年跑赢比较基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0.8464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上涨 2.61%,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上涨 2.06%,跑赢业绩比较基准 0.55%;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为 1.0248 元,本
报告期份额净值上涨 2.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上涨 2.06%,跑赢业绩比较基准 0.3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过去一年,国内经济总体以温和复苏为主,海外主要经济体通胀高企,人民币汇率承受巨大压力,都对我国经济内外部均衡构成了挑战。三季度以来,宏观政策加大调控力度,财政、地产、货币政策等共同发力,预期 2024 年经济将继续温和复苏进程。

展望 2024 年,美国利率、美元见顶回落,人民币企稳回升,外部金融环境改善。中国经济动
能进一步转换,补库存和利润回升是积极变化。政策面稳增长动力提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全年经济工作定调,会议要求经济发展“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同时会议指出“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要增强信
心和底气”。我们预计 2024 年全年 GDP 增长为 5%左右,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更加积极。在这一背
景下,债券的配置价值依旧较高。

从投资策略上,我们将积极配置债券底仓获取投资收益,同时继续保持对宏观经济及政策的紧密跟踪研究,并实时更新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债券品类、期限、个券细分领域寻找 ALPHA,力争为投资人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严格开展对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和对外宣传资料的合规审核,积极加强对各部门、各主要运作环节的风险监控,并通过定期稽核和专项稽核,及时发现需要完善的业务环节,并落实措施。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关注基金投资研究交易、市场销售以及运营的合法合规和风险控制,对保护投资者利益涉及的各业务环节以及信息技术安全开展了专项自查和采取控制措施。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开展多层次的员工合规教育和日常提示等措施,强化员工风控意识,努力营造合规经营文化。此外,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规定,及时向董事会报送监察稽核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深入分析和识别市场变化和潜在风险,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内部控制,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估值委员会(简称“估值委员会”),并已制订了《投资产品估值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值的相关事务,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其任命者负责,成员包括投研、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交易、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主管,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应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宣告分红,向截至 2023 年 8 月 22 日止在本基金注
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
红利 0.690 元,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436 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实现的利润分配情况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5118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
下简称“国富恒利债券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富恒利债券基金(LOF)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
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富恒利债
券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国富恒利债券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
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富恒利债
券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
划清算国富恒利债券基金(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
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富恒利债券基金(LOF)的财务
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任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富恒利
债券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富恒利债券
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赵钰 俞伟敏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8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250,251.08 1,170,915.55

结算备付金 - 1,588,442.27

存出保证金 142,009.47 865.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72,234,964.78 1,175,773,748.58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72,234,964.78 1,175,773,748.5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350,000.00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76,238.34 17,164.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773,153,463.67 1,178,551,136.96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850,843.51 6,002,574.84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528,849.09 16,920.1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2,382.83 327,679.77

应付托管费 64,127.59 109,226.57

应付销售服务费 1,013.99 615.15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221,506.13 222,727.38

负债合计 3,858,723.14 6,679,743.88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614,011,982.64 886,734,667.56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155,282,757.89 285,136,725.52

净资产合计 769,294,740.53 1,171,871,393.0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773,153,463.67 1,178,551,136.96

注: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908,164,403.74 份,其中国富恒利债券(LOF)
A 基金份额净值 0.8464 元,基金份额总额 904,527,750.64 份;国富恒利债券(LOF)C 基金份额
净值 1.0248 元,基金份额总额 3,636,653.1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1,316,420.25 25,517,766.30

1.利息收入 843,816.68 583,385.9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47,977.89 69,647.07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95,838.79 513,738.89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17,082,705.26 31,381,334.32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17,082,705.26 31,381,334.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6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7.4.7.20 3,119,845.96 -7,068,851.12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1 270,052.35 621,897.14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4,540,719.04 5,178,749.07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2,131,226.82 2,977,308.40

2.托管费 7.4.10.2.2 710,408.90 992,436.10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13,953.61 36,526.00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1,339,213.17 931,032.0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339,213.17 931,032.01
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7.4.7.23 245,916.54 241,446.5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6,775,701.21 20,339,017.23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6,775,701.21 20,339,017.23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775,701.21 20,339,017.23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1,171,871,393.0
资产 886,734,667.56 - 285,136,725.52

8

二、本期期初净 1,171,871,393.0
资产 886,734,667.56 - 285,136,725.52

8

三、本期增减变 -272,722,684.9 -129,853,967.6

动额(减少以“-” - -402,576,652.55
号填列) 2 3

(一)、综合收益 - - 16,775,701.21 16,775,701.21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272,722,684.9

净资产变动数 - -91,292,787.46 -364,015,472.38
(净资产减少以 2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708,272,728.01 - 199,572,439.38 907,845,167.39
购款

2.基金赎 -980,995,412.9 -290,865,226.8 -1,271,860,639.
回款 -

3 4 7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55,336,881.38 -55,336,881.38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614,011,982.64 - 155,282,757.89 769,294,740.53
资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1,021,019,186.7
资产 716,176,527.35 - 304,842,659.35

0

二、本期期初净 1,021,019,186.7
资产 716,176,527.35 - 304,842,659.35

0

三、本期增减变 170,558,140.21 - -19,705,933.83 150,852,206.38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20,339,017.23 20,339,017.23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170,558,140.21 - 77,444,388.01 248,002,528.22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1,238,902,746. 1,759,606,305.3
购款 - 520,703,558.73

64 7

2.基金赎 -1,068,344,606 -443,259,170.7 -1,511,603,777.
回款 -

.43 2 15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117,489,339.0

资产变动(净资 - - -117,489,339.07
7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1,171,871,393.0
资产 886,734,667.56 - 285,136,725.52

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徐荔蓉 于意 肖燕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原《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原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结果公告》,原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日终,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
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原《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原《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实施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 A 类份额(以下简称“国富恒利债券(LOF)A”);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亦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 C 类份额(以下简称“国富恒利债券(LOF)C”)。

根据原《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本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富
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结果公告》,在 2017 年 3 月 10 日日终,以份额转换
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原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类基金(以下简称“恒利 A”)份额和原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基
金(以下简称“恒利 B”)份额的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恒利 A 份额将转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的恒利 C 份额,场外的恒利 B 份额将转为场外的国富恒利债券(LOF)A 类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场内的恒利 B 份额将转为场内的国富恒利债券(LOF)A 类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份额转换规则相应增加或减少。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换结果公告》, 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日终,恒利 A 转换前基金份额总额为
20,962,375.50 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 元,转换比例为 1.00006904,转换后对应的国富恒利
债券(LOF)C 类份额为 20,963,822.74 份;恒利 B 转换前场内和场外基金份额分别为 1,050,074.00
份和 112,756,356.41 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481 元,转换比例分别为 1.48106434,转换后对应
的国富恒利债券(LOF)A 类份额场内和场外基金份额分别为 1,555,227.00 份和 166,999,418.58份。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恒利 A、恒利 B 的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7]206 号核准,国富恒利债券(LOF)A 类
份额 5,274,673.00 份(截至 2017 年 3 月 29 日)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
在场外的国富恒利债券(LOF)A 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
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发行或新股增发,因投资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而持有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应在其可交易的 30 个工作日内卖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批准
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
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
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
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50,251.08 1,170,915.55

等于:本金 250,119.93 1,168,293.02

加:应计利息 131.15 2,622.53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250,251.08 1,170,915.5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15,239,515.00 159,104.51 15,521,772.31 123,152.80


债券 银行间市 747,811,588.00 6,236,592.47 756,713,192.47 2,665,012.00


合计 763,051,103.00 6,395,696.98 772,234,964.78 2,788,164.8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763,051,103.00 6,395,696.98 772,234,964.78 2,788,164.80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3,538,595.97 24,501.98 3,498,653.78 -64,444.17


债券 银行间市 1,159,944,936.99 12,597,394.80 1,172,275,094.80 -267,236.99


合计 1,163,483,532.96 12,621,896.78 1,175,773,748.58 -331,681.16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163,483,532.96 12,621,896.78 1,175,773,748.58 -331,681.16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期货合约。

7.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黄金衍生品。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7.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308.41 6.96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29,197.72 30,720.42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29,197.72 30,720.42

应付利息 - -

审计费用 63,000.00 63,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债券账户维护费 9,000.00 9,000.00

合计 221,506.13 222,727.38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富恒利债券(LOF)A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310,585,094.14 884,924,928.80

本期申购 804,324,951.72 543,085,799.2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210,382,295.22 -817,262,946.55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904,527,750.64 610,747,781.53

国富恒利债券(LOF)C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021,790.98 1,809,738.76

本期申购 184,539,951.26 165,186,928.7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82,925,089.14 -163,732,466.38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3,636,653.10 3,264,201.11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于深交所上市的国富恒利证券(LOF)A 份额为 741,621.00
份(2022 年 12 月 31 日:602,664.00 份),托管在场外未上市交易的国富恒利证券(LOF)A 和国富
恒利证券(LOF)C 份额分别为 903,786,129.64 份和 3,636,653.10 份(2022 年 12 月 31 日:托管在
场外未上市交易的国富恒利证券(LOF)A 和国富恒利证券(LOF)C 份额分别为 1,309,982,430.14 份和 2,021,790.98 份)。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未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无。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富恒利债券(LOF)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83,642,889.04 1,194,603.14 284,837,492.18

本期期初 283,642,889.04 1,194,603.14 284,837,492.18

本期利润 13,046,784.76 3,490,423.48 16,537,208.2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97,976,366.82 915,329.95 -97,061,036.87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66,735,753.23 2,821,514.39 169,557,267.62

基金赎回款 -264,712,120.05 -1,906,184.44 -266,618,304.49

本期已分配利润 -49,493,594.21 - -49,493,594.21

本期末 149,219,712.77 5,600,356.57 154,820,069.34

国富恒利债券(LOF)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66,223.83 33,009.51 299,233.34

本期期初 266,223.83 33,009.51 299,233.34

本期利润 609,070.49 -370,577.52 238,492.9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5,348,560.19 419,689.22 5,768,249.41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6,337,329.33 3,677,842.43 30,015,171.76

基金赎回款 -20,988,769.14 -3,258,153.21 -24,246,922.35

本期已分配利润 -5,843,287.17 - -5,843,287.17

本期末 380,567.34 82,121.21 462,688.55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9,544.71 48,436.03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976.34 5,221.85

其他 15,456.84 15,989.19

合计 47,977.89 69,647.07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无。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 18,033,683.42 26,617,705.88
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

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950,978.16 4,763,628.44
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合计 17,082,705.26 31,381,334.32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5,514,406,209.05 3,937,323,691.64
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 5,486,525,466.56 3,903,267,849.68
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28,732,268.65 29,245,315.24

减:交易费用 99,452.00 46,898.28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950,978.16 4,763,628.44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无。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无。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9 股利收益

无。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3,119,845.96 -7,068,851.12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3,119,845.96 -7,068,851.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3,119,845.96 -7,068,851.12

7.4.7.21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270,052.35 621,897.14

合计 270,052.35 621,897.14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其中 A 类份额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
C 类份额将赎回费收入全额归入基金资产。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无。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63,000.00 63,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债券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银行汇划费用 25,716.54 21,246.56

其他手续费 1,200.00 1,200.00

合计 245,916.54 241,446.56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International, Inc.)
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131,226.82 2,977,308.40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101,436.57 117,655.54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2,029,790.25 2,859,652.8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30%/ 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10,408.90 992,436.1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0%/ 当年天数。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方名称 国富恒利债券(LOF) 国富恒利债券(LOF)

合计

A C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 16,333.91 16,333.91
限公司

中国银行 - 6,225.86 6,225.86

合计 - 22,559.77 22,559.77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富恒利债券(LOF) 国富恒利债券(LOF) 合计

A C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 26,847.75 26,847.75
限公司

中国银行 - 7,213.50 7,213.50

国海证券 - 8.14 8.14

合计 - 34,069.39 34,069.39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 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31 日 月 31 日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国富恒利债券(LOF)C

基 金 转 型 后 首 个 运 作 日

( 2017 年 03 月 11 日)持有 - -
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4,635,060.89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4,635,060.89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0.51%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31 日 月 31 日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国富恒利债券(LOF)C

基 金 转 型 后 首 个 运 作 日

( 2017 年 03 月 11 日)持有 - -
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4,635,060.89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4,635,060.89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0.35%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1.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2.2017 年 3 月 11 日为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2.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
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50,251.08 29,544.71 1,170,915.55 48,436.0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富恒利债券(LOF)A

除息日 每10份基 现金形 再投资形 本期利

序 权益 金份额分 式 式 润分配 备注
号 登记日 场内 场外 红数 发放总 发放总额 合计



1 2023 年 8 2023 年 8 月2023 年 8 月 0.690 23,709,13 25,784,460 49,493,59 -
月 22 日 23 日 22 日 3.34 .87 4.21

合 - - - 0.690 23,709,13 25,784,460 49,493,59 -
计 3.34 .87 4.21

国富恒利债券(LOF)C

除息日 每10份基 现金形 再投资形 本期利

序 权益 金份额分 式 式 润分配 备注
号 登记日 场内 场外 红数 发放总 发放总额 合计



1 2023 年 8 2023 年 8 月2023 年 8 月 0.436 5,838,859 4,427.64 5,843,287 -
月 22 日 23 日 22 日 .53 .17

合 - - - 0.436 5,838,859 4,427.64 5,843,287 -
计 .53 .17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2,850,843.51 元,截至 2024 年 1 月 2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
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在日常投资管理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等。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由监察稽核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由风险控制部负责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去评估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发生可能给基金资产造成的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主要是发掘各类风险的风险点,判断风险发生的频度和损失,对风险实行分级管理。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分析报告,确定基金资产的风险状态及其是否符合基金的风险特征,及时对各种风险进行监控和评估,并通过风险处置流程,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定期存款存放在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或其他经管理人评估资质良好的商业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
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银行债以外的固定收益品种投资(上期末:同)。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于开放期内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本期末,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将在 1 个月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
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除附注“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在本基金开放日,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本期末,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于开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
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
值。于本期末,本基金确认的净赎回申请未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50,251.08 - - - 250,251.08

存出保证金 142,009.47 - - - 142,009.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4,429,221.00 355,916,080.86241,889,662.92 - 772,234,964.78

应收申购款 - - - 176,238.34 176,238.34

应收清算款 - - - 350,000.00 350,000.00

资产总计 174,821,481.55 355,916,080.86241,889,662.92 526,238.34 773,153,463.67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528,849.09 528,849.09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92,382.83 192,382.83

应付托管费 - - - 64,127.59 64,127.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850,843.51 - - - 2,850,843.5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013.99 1,013.99

其他负债 - - - 221,506.13 221,506.13


负债总计 2,850,843.51 - - 1,007,879.63 3,858,723.14

利率敏感度缺口 171,970,638.04 355,916,080.86241,889,662.92 -481,641.29 769,294,740.53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170,915.55 - - - 1,170,915.55

结算备付金 1,588,442.27 - - - 1,588,442.27

存出保证金 865.85 - - - 865.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16,059,805.40 439,605,689.04 20,108,254.14 - 1,175,773,748.58

应收申购款 - - - 17,164.71 17,164.71

资产总计 718,820,029.07 439,605,689.04 20,108,254.14 17,164.71 1,178,551,136.96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16,920.17 16,920.17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27,679.77 327,679.77

应付托管费 - - - 109,226.57 109,226.5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002,574.84 - - - 6,002,574.8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615.15 615.15

其他负债 - - - 222,727.38 222,727.38

负债总计 6,002,574.84 - - 677,169.04 6,679,743.88

利率敏感度缺口 712,817,454.23 439,605,689.04 20,108,254.14 -660,004.33 1,171,871,393.08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本期末(2023年12月31日)

31 日 )

分析 1.市场利率下降 25

6,643,069.09 3,842,345.66
个基点

2.市场利率上升 25

-6,526,786.79 -3,802,350.65
个基点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的证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通过对宏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严格按照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进行资产配置。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本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性权益类投资(上期末:同),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上期末:同)。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
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772,234,964.78 1,175,773,748.58

第三层次 - -

合计 772,234,964.78 1,175,773,748.58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
发生重大变动。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72,234,964.78 99.88

其中:债券 772,234,964.78 99.8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0,251.08 0.03

8 其他各项资产 668,247.81 0.09

9 合计 773,153,463.67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93,036,514.45 64.0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79,198,450.33 36.2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79,198,450.33 36.29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72,234,964.78 100.38

注:基金管理人对持仓债券期限结构进行分析和测算。截至 2023 年 12 月末,持仓债券平均久期
3.40 年,久期 1 年以内的债券 19526.93 万元,占比 25.29%;久期 1 年至 3 年的债券 28426.09
万元,占比 36.81%;久期 3 年至 5 年的债券 6157.45 万元,占比 7.97%;久期 5 年至 7 年的债券
10652.37 万元,占比 13.79%;久期 7 年至 10 年的债券 12180.35 万元,占比 15.77%;久期 10 年
至 20 年的债券 280.30 万元,占比 0.3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39976 23 贴现国债 76 1,300,000 128,892,400.00 16.75

2 230026 23 附息国债 26 800,000 81,017,120.88 10.53

3 230025 23 附息国债 25 700,000 70,424,838.80 9.15

4 200410 20 农发 10 500,000 53,736,898.91 6.99

5 230017 23 附息国债 17 500,000 50,273,961.75 6.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2,009.47

2 应收清算款 35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76,238.3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68,247.81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份额级别 户数 占总份 占总
(户) 金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 (%)

国富恒利

债 券 1,284 704,460.86 900,121,767.04 99.51 4,405,983.60 0.49
(LOF)A
国富恒利

债 券 1,106 3,288.11 17,662.08 0.49 3,618,991.02 99.51
(LOF)C

合计 2,390 379,985.11 900,139,429.12 99.12 8,024,974.62 0.88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李红 256,869.00 34.64

2 苏泮林 98,636.00 13.30

3 马侠 81,200.00 10.95

4 滕艾 51,600.00 6.96

5 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 45,400.00 6.12
基金会

6 王立新 36,141.00 4.87

7 张荣斌 29,047.00 3.92

8 陈启玉 21,225.00 2.86

9 钱伟雄 20,000.00 2.70

10 曾广宁 11,407.00 1.54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 国富恒利债券(LOF)A 1,366.41 0.000151
理人所
有从业

人员持 国富恒利债券(LOF)C 9.47 0.000260
有本基



合计 1,375.88 0.00015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国富恒利债券(LOF)A 0~10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国富恒利债券(LOF)C 0
基金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国富恒利债券(LOF)A 0~10

本开放式基金 国富恒利债券(LOF)C 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国富恒利债券(LOF)C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

日(2017 年 03 月 11 168,554,645.58 20,963,822.74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 1,310,585,094.14 2,021,790.98
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 804,324,951.72 184,539,951.26
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 1,210,382,295.22 182,925,089.14
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 - -
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 904,527,750.64 3,636,653.10
额总额

注:2017 年 3 月 11 日为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二)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人民币 63,000.00 元,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对其进行审计的均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未曾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2 - - - - -

注:管理人对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券商的研究能力及其他相关因素后决定的。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无变更。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称 成交金额 券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国海证 769,726,421 100.00 318,612,000. 100.00 - -
券 .00 0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1 月 20 日
全部基金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规定网站

2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1 月 20 日
金(LOF)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规定网站

关于增加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

有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3 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 规定网站 2023 年 02 月 08 日
转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增加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4 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 规定网站 2023 年 02 月 14 日
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国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5 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定 规定网站 2023 年 02 月 18 日
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6 部分基金参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3 月 31 日
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 规定网站

公告

7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3 月 31 日
全部基金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规定网站

8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3 月 31 日
金(LOF)2022 年年度报告 规定网站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9 部分基金参加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4 月 12 日
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 规定网站

公告

10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4 月 22 日
全部基金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规定网站

11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4 月 22 日
金(LOF)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规定网站

关于增加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12 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 规定网站 2023 年 06 月 26 日
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13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6 月 27 日
金(LOF)(国富恒利债券(LOF)A 类 规定网站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14 金(LOF)(国富恒利债券(LOF)C 类 规定网站 2023 年 06 月 27 日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15 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 年 1 规定网站 2023 年 06 月 30 日
号)

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国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16 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定 规定网站 2023 年 07 月 11 日
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关于增加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国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17 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定 规定网站 2023 年 07 月 15 日
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18 金(LOF)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 规定网站 2023 年 07 月 18 日
资的公告

19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7 月 21 日
全部基金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规定网站

20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7 月 21 日
金(LOF)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规定网站

关于增加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1 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 规定网站 2023 年 08 月 02 日
转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增加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国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2 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定 规定网站 2023 年 08 月 09 日
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3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8 月 18 日
金(LOF)分红公告 规定网站

关于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

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4 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 规定网站 2023 年 08 月 23 日
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5 金(LOF)恢复大额申购以及定期定额 规定网站 2023 年 08 月 29 日
投资业务的公告


26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8 月 31 日
全部基金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规定网站

27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08 月 31 日
金(LOF)2023 年中期报告 规定网站

关于增加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8 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 规定网站 2023 年 09 月 01 日
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增加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9 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 规定网站 2023 年 10 月 17 日
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30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全部基金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规定网站

31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10 月 25 日
金(LOF)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规定网站

32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 年 10 月 26 日
金(LOF)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规定网站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33 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 年 2 规定网站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号)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34 金(LOF)(国富恒利债券(LOF)A 类 规定网站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35 金(LOF)(国富恒利债券(LOF)C 类 规定网站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36 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 规定网站 2023 年 11 月 22 日
转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 份额
类别 序号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超过 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
间区间

机构 1 20230101-202 346,710,4 28,418,8 - 375,129,391.6 41.31


31231 98.34 93.31 5

2 20230206-202 203,003,4 118,919, 203,003,4 118,919,015.3 13.09
30306 51.08 015.34 51.08 4

3 20230717-202 - 220,419, - 220,419,904.7 24.27
31231 904.79 9

产品特有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大额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为了实现基金资产的迅速变现,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无法实现交易价格最优;亦或导致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产生流动性风险。
一旦引发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可能出现比例赎回、延期支付赎回款等情形。
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于投资者保护原则,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
2.估值风险
投资者大额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受到尾差和部分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的影响,从而导致非市场因素的净值异常波动。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13.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并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tsfund.com 查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30 日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