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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嘉实薪金宝货币A (0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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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薪金宝货币A000618
基金类型:货币型     成立日期:2014-04-29     基金规模:73.60亿份     基金经理: 张文玥 
基金全称: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 7日年化
  • 14日年化
  • 28日年化

基金收益发放:每日发放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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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关于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关于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 B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起对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加 B 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或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按照费率标准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B 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代码:000618)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本基金新增的 B 类(基金代码:018205)基金份额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A 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通过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销售渠道名称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示信息。

(一)基金费率及分类规则

1、基金分类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嘉实薪金宝货币 A 嘉实薪金宝货币 B

基金代码 000618 018205

管理费率(年费率) 0.33% 0.33%

托管费率(年费率) 0.10% 0.10%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25% 0.05%

(二)基金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基金合同另
有约定的除外)。

(三)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投资者可自 2023 年 4 月 18 日起办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转入、定投)业

务,自 2023 年 4 月 19 日起办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含转出)业务。

本基金增加 B 类基金份额后,如单个开放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入、定投)本
基金(含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 800 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恢复办理
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转入、定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本基金增设 B 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自 2023 年 4 月 18 日起生效。基金合同及托
管协议全文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一并更新相关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5 日

附件:《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无 59、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年费
第二部分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释义 60、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5%年费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分类 八、基金份额分类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并且对现有基金份 本基金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按照
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进行分 不同的费率标准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单
类。各类别可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按 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
不同费率收取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 收益率,合并投资运作。A 类、B 类基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金份额分别通过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
第三部分 有关基金分类的具体规则等相关事项 道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销售渠道
基金的基 届时将另行公告。 名称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
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市场情况,在对现 人网站的公示信息。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
影响的情况下,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
或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及时公 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并且对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市场情况,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增加新的基
金份额类别,并及时公告。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币 1.00 元。 值保持为人民币 1.00 元。

第六部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基金份额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的申购与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赎回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 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第七部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
基金合同 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家嘴环路 1318 号 1806A 单元

当事人及 09-14 单元 二、基金托管人

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号楼 6-30 层、32-42 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一、估值目的 一、估值目的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
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 的方式,使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1.00 元。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 值保持在人民币 1.00 元。该基金份额
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
础。

第十四部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分 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资产估值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
致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 4 位以 致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
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 益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
基金估值错误。当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 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估值错误。当某
号内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包括 3 位) 一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
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号内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包括 3 位)
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基金份 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
第十五部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计算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分 基金 方法如下: 0.25%,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
费用与税 H=E×R÷当年天数 费率为 0.05%。计算方法如下:

收 H 为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 H=E×R÷当年天数

服务费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E 为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R 为基金份额适用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
率 净值

R 为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率

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 2.“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
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 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
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
第十六部 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 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
分 基金 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
的收益与 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 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
分配 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 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
为止); 配,直到分完为止);

5.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 5.当日申购的该类基金份额自下一个
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 工作日起,享有该类基金的收益分配权
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 益;当日赎回的该类基金份额自下一个


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工作日起,不享有该类基金的收益分配
权益;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
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 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
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披露 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
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 个工作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
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 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
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 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 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 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五、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 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化收益率的计算见基金合同第十八部 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基
分第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金合同第十八部分第五条第(四)款的
规定。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每万 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
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开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 年化收益率;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露前一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 或者赎回当日,披露前一日各类基金份
年化收益率。 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
2、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后,基金管理 益率。

第十八部 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2、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后,基金管理
分 基金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的信息披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露 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万份基金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当日 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
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总份额]×10000 率。

…… 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净收益/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其中,Ri 为最近第 i 个自然日(i=1, ……


2……7)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采取四舍五入方

式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三位,如 其中,Ri 为最近第 i 个自然日(i=1,
不足 7 日,则采取上述公式类似计算。 2……7)该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
收益。

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采取
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
后第三位,如不足 7 日,则采取上述公
式类似计算。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
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第十九部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
分 基金 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 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
合同的变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类基金份额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
更、终止 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
与基金财 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
产的清算 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一类别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
具有同等的分配权。

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附:《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
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家嘴环路 1318 号 1806A 单元

09-14 单元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号楼 6-30 层、32-42 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1.1 基金管理人: 1.1 基金管理人:

第一条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
基金托管 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家嘴环路 1318 号 1806A 单元

协议当事 09-14 单元 1.2 基金托管人:

人 1.2 基金托管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号楼 6-30 层、32-42 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3.2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业务进行 3.2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业务进行
监督和核查的有关措施: 监督和核查的有关措施:

第三条 3.2.1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3.2.1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基金托管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
人对基金 值计算、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 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
管理人的 收益率、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 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应收资金到
业务监督 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
和核查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
…… 监督和核查。

……

4.1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4.1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
第四条 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 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
基金管理 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 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
人对基金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
托管人的 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根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
业务核查 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
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
投资运作等行为。

7.3 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7.3 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第七条 7.3.1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 7.3.1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
交易及清 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每万 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各类
算交收安 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之前,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
排 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 年化收益率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
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 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


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 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
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 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
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责
任方承担。

7.4 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 7.4 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
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 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
责任 责任

7.4.3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 7.4.3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
换的资金清算 换的资金清算

T 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 T 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
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 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
计算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 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
化收益率,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 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并进行核
双方盖章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 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盖章确认的或基
用的基金收益以基金收益公告的形式 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基金收益以基金
传真至相关媒体。 收益公告的形式传真至相关媒体。

…… ……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8.1.1 基金资产净值 8.1.1 基金资产净值

…… ……

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 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并按规定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
公告。 收益率,并按规定公告。

8.1.2 复核程序 8.1.2 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
估值后,将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 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 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第八条 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 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
基金资产 公布。 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净值计算 8.3 估值差错处理 8.3 估值差错处理

和会计核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算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
致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 4 位以 致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
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 益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
基金估值错误。当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 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估值错误。当某
号内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包括 3 位) 一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
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当基金管 号内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包括 3 位)
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已由基金托 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当基金管
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的,由此造成的投 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已由基金托
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的,由此造成的投
金托管人根据各自的实际过错情况界 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定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金托管人根据各自的实际过错情况界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 定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
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资产 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
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 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资产
益率计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 净值、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失,由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 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错误造
赔偿。 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提供错误信
…… 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每万份基金净收 ……

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与基金托管人的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
计算结果不一致时,相关各方应本着勤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勉尽责的态度重新计算核对,如果最后 与基金托管人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相
仍无法达成一致,应以基金管理人的计 关各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重新计
算结果为准对外公布,由此造成的损失 算核对,如果最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应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 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对外公
人不负赔偿责任。 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负赔偿责任。

9.2 收益分配原则 9.2 收益分配原则

2.“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 2.“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
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 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
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
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 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
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 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
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 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
为止); 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 5.当日申购的该类基金份额自下一个
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 工作日起,享有该类基金的收益分配权
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 益;当日赎回的该类基金份额自下一个
第九条 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工作日起,不享有该类基金的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 权益;

分配 9.4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9.4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
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 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
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披露 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
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 个工作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
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 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
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 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 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 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11.3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11.3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
按前一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25%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0.25%,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
H=E×R÷当年天数 费率为 0.05%。计算方法如下:

第十一条 H 为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 H=E×R÷当年天数

基金费用 服务费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E 为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R 为基金份额适用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
率 净值

…… R 为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率

……

16.3 基金财产的清算 16.3 基金财产的清算

16.3.4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6.3.4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第十六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
基金托管 比例进行分配。 份额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
协议的变 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
更、终止 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
与基金财 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产的清算 比例进行分配。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具
有同等的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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