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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 (00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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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000798
基金类型:理财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7-09-13     基金规模:2.00亿份     基金经理: 李文君 
基金全称: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众禄费率:0.0% 无折扣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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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自2018年9月26日起,修订后的民生加银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止,转型后的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季度理财

基金主代码 0007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9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5,625,021.5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1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季度理财(转型前)

基金主代码 0007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9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133,165,800.2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2018年9月25日

2.2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绝对收益,
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在运作期内,本基金将在坚持组合久期与运作期基本

匹配的原则下,采用严格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
基本保持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开放期内,本基
金将采用流动性管理与组合调整相结合的策略,确保
在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3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理财债券型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
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2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绝对收益,
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在运作期内,本基金将在坚持组合久期与运作期基本
匹配的原则下,采用严格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
基本保持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开放期内,本基
金将采用流动性管理与组合调整相结合的策略,确保
在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3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理财债券型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
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邢颖 董雁

人 联系电话 010-88566571 0755-33352056

电子邮箱 xingying@msjyfund.com.cn dongyanbsb@163.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 95352

传真 0755-23999800 0755-33352052-2056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msjy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注:2019年1月23日,基金管理人已发布《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明确本公司旗下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媒体。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142,488.62
本期利润 6,142,488.6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6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89%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12月31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8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81,669,758.6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9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12月31日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②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③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④本基金(转型后)合同于2018年9月26日生效。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1月1日至 2017年 2016年

2018年9月25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4,084,923.96 62,733,761.71 -
本期利润 254,084,923.96 62,733,761.71 -
本期净值收益率 3.36% 1.28% -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9月25日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133,165,800.27 3,632,344,016.50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
3.1.3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9月25日 2017年末 2016年末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②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③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④本基金(转型前)按日结转份额。
3.2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84% 0.04% 0.54% 0.01% 0.30% 0.03%
自基金合同 0.89% 0.04% 0.57% 0.01% 0.32% 0.03%
生效起至今
注: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三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要求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新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26日生效。

3.2.3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注:本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要求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新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26日生效。
3.2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 份额净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值收益 值收益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 率③ 率标准差

差② ④

过去三个月 - - - - - -
2018.7.1-2018.9.25 0.97% 0.00% 0.51% 0.00% 0.47% 0.00%
2018.1.1-2018.9.25 3.36% 0.00% 1.56% 0.00% 1.80% 0.00%
2017.9.13-2018.9.25 4.68% 0.00% 2.21% 0.00% 2.48% 0.00%
注: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三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要求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新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26日生效。

3.2.3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要求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新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26日生效。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备注
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2018 255,490,491.98 - -1,405,568.02254,084,923.96 注:-
2017 61,200,592.65 - 1,533,169.06 62,733,761.71 注:-
合计 316,691,084.63 - 127,601.04316,818,685.67 注:-
注:转型前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按日结转份额,转型前基金合同终止日2018年9月25日的应分配利润127,601.04元于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9月26日结转份额。

转型后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 现金形式发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分红数 放总额 放总额 计

合计 - - - -

注:转型后基金自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实施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皇家银行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2008]1187号文批准,于2008年11月3日在深圳正式成立,2012年注册资本增加至3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44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前沿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智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
11年证券从业经历。自2007
年至2011年在东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交易部担任交易员
职务,自2011年5月至2013
年8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交易部担任交易员
职务,自2013年8月至2014
年3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部担任基金经
理助理一职,自2014年3月
至2016年1月在方正富邦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
理一职。2016年1月加入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基金经理。自2016年4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现金增
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
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
本基金基 2018年9月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李文君 金经理 26日 - 11年 11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家盈
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至
今担任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2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鑫升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7年9月至今
担任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
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至
今担任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
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4月
至2018年8月担任民生加银
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8年8月至
2018年9月担任民生加银和
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由民生加银和
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基金经理;自2017年
8月至2018年2月担任民生
加银鑫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至
2018年4月担任民生加银鑫
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6年7月至2018年
6月担任民生加银鑫盈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担
任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
年9月至2018年7月担任民
生加银鑫泰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
年6月至2018年10月担任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24年
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东方基
金基金经理(2008年-2013
年),中国外贸信托高级投资
经理、部门副总经理,泰康
人寿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
武汉融利期货首席交易员、
研究部副经理。自2013年10
月加盟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兼
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首席
本基金基 研究员、基金经理。自2014
金经理、 2018年9月 年3月起至今担任民生加银
杨林耘 首席研究 26日 - 24年 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员 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4月
起至今担任民生加银现金宝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年6月至今担任民生加
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9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家盈季
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
2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家盈
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
年4月至2015年7月担任民

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
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自2014年6月至2015
年7月担任民生加银家盈理
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4年8月至
2016年1月担任民生加银岁
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
年5月至2016年6月担任民
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6年6月起至
2017年12月担任民生加银新
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由民生加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
经理;自2015年5月至2018
年3月担任民生加银新战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8月
至2018年3月担任民生加银
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年4月至2018年3月担
任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15年6月至2018
年5月担任民生加银转债优
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15年12月至2018
年11月担任民生加银新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说明

李文君 本基金基 2017年9月 2018年9月25日 11年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
金经理 29日 11年证券从业经历。自2007

年至2011年在东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交易部担任交易员
职务,自2011年5月至2013
年8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交易部担任交易员
职务,自2013年8月至2014
年3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部担任基金经
理助理一职,自2014年3月
至2016年1月在方正富邦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
理一职。2016年1月加入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基金经理。自2016年4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现金增
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
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1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家盈
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至
今担任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2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鑫升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7年9月至今
担任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
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至
今担任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
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4月
至2018年8月担任民生加银
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8年8月至
2018年9月担任民生加银和
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由民生加银和
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基金经理;自2017年
8月至2018年2月担任民生
加银鑫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至
2018年4月担任民生加银鑫
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6年7月至2018年
6月担任民生加银鑫盈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担
任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
年9月至2018年7月担任民
生加银鑫泰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
年6月至2018年10月担任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24年
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东方基
金基金经理(2008年-2013
年),中国外贸信托高级投资
经理、部门副总经理,泰康
人寿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
武汉融利期货首席交易员、
研究部副经理。自2013年10
月加盟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兼
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首席
研究员、基金经理。自2014
年3月起至今担任民生加银
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本基金基 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4月
金经理、 2017年9月 起至今担任民生加银现金宝
杨林耘 首席研究 13日 2018年9月25日 24年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员 2015年6月至今担任民生加
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9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家盈季
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
2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家盈
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
年4月至2015年7月担任民
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
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自2014年6月至2015
年7月担任民生加银家盈理
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4年8月至
2016年1月担任民生加银岁
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
年5月至2016年6月担任民
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6年6月起至
2017年12月担任民生加银新
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由民生加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
经理;自2015年5月至2018
年3月担任民生加银新战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8月
至2018年3月担任民生加银
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年4月至2018年3月担
任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15年6月至2018
年5月担任民生加银转债优
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15年12月至2018
年11月担任民生加银新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启用了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在指令分发及指令执行阶段,均由系统强制执行公平委托;此外,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对于场外交易,公司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每季度、每年度对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国内经济基本面稳中向好,经济增长保持了一定的韧性,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突出矛盾。外贸方面,受海外需求疲软、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出口数据自2018年四季度开始逐步回落;投资方面,2018年基建投资增速下行,主要原因包括地方政府以清理和控制隐形债务为工作重心,叠加资管新规落地后,地方平台融资渠道收缩所致,2018年地产投资韧性较强,主要原因包括房地产库存较前几年回落、棚改货币化等;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速上行,主要原因包括企业前期盈利积累及设备更换等;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偏弱,主要是受经济增长放缓,企业部门的压力陆续传导到居民部门等因素影响。2018年CPI同比上涨2.1%,涨幅比上年扩大0.5个百分点,延续了温和上涨走势;PPI同比上涨3.5%,涨幅比上年回落2.8个百分点,其中生活资料价格走势平稳,生产资料价格涨幅从上游到中下游行业逐渐递减,呈现出结构性上涨态势。2018年货币政策整体稳健中性,银行间流动性合理充裕,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


2018年债市上涨,各期限利率均显著下降,10年国债利率从3.88%下行到3.23%,10年国开利率从4.82%下行到3.64%,3个月AAA股份制存单利率从2017年底的5.26%下行至3.02%,1年期AAA股份制存单利率2017年底的5.21%下行至3.42%。由于短端收益率下行较多,收益率曲线陡峭化,短期债券基金的收益水平跟随市场利率逐步下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转型为短期债券基金,本基金秉承稳健投资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坚持组合久期与运作期基本匹配,并严格持有到期,同时精挑个券,严控信用风险,力争保证组合的安全性。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新基金合同于2018.9.26日生效,自新合同生效以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8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外部需求依然疲软,PMI新出口订单持续下滑,预示出口压力较大;基建有待进一步发力;棚改货币化收紧,居民加杠杆空间有限,地产投资动能减弱;在工业企业利润增速放缓的压力下,制造业投资意愿可能不足;国内经济存在下行惯性和一些深层次问题,经济基本面对债市依然友好。监管已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宽信用”,预计在政策持续推动下,“宽信用”的效果将逐步显现,社融及M2同比增速有望企稳甚至反弹,在此之前,流动性仍将保持合理充裕。
综合来看,在“宽信用”的背景下,本基金需要精挑个券,并可保持一定比例的杠杆,增厚组合收益;我们将持续跟踪宏观及微观数据,在保证组合安全性的基础上为持有人创造更高的投资收益。感谢基金持有人对本基金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秉承“诚信、稳健、专业、创新”的原则,力争为基金持有人获取较好回报。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内部对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主要针对本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由督察长领导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进行监察,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将《季度监察稽核报告》和《年度监察稽核报告》提交给公司全体董事审阅,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上报。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已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了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并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督察长、投资总监、运营管理部、交易部、研究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其指定的相关人员。研究部参加人员应包含金融工程小组及相关行业研究员。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任估值小组组长。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策。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据本基金(转型前)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有关原则的规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行支付,按日结转份额。本基金(转型前)报告期内应分配利润254,084,923.96元,报告期内已分配利润254,084,923.96元。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有关原则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基金转型后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转型前)报告期内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254,084,923.96元。本基金(转型后)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转型后)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901123号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财务报表,包括
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自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
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
间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
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他
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自2018年9月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止的报告中涵盖
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
责任 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
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的持续经营能
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
实的选择。

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
负责监督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责任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4)对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
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
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
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不能
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
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晨俊 王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2日


§6审计报告(转型前)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901124号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财务报表,包括
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1
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9月25日(基金
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
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他
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自2018年1月1
日至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期间止的报告中涵盖
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
责任 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
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的持续经营能
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
实的选择。

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
负责监督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责任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4)对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
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
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
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不能
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
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民生加银季度理财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
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晨俊 王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2日


§7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411,845,355.09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269,997,64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296,640.5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682,139,640.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4,142.73
应付托管费 28,828.55
应付销售服务费 5,765.73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4,482.30
应交税费 117,662.67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49,000.00
负债合计 469,881.9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675,625,021.56
未分配利润 7.4.7.10 6,044,737.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1,669,758.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82,139,640.64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89元,基金份额总额675,625,021.56份。
2.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附注号 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
年12月31日

一、收入 7,394,277.54
1.利息收入 6,127,771.6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24,846.21
债券利息收入 3,793,782.5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336,901.7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72,241.1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66,505.8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266,505.8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7 -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减:二、费用 1,251,788.9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595,376.94
2.托管费 7.4.10.2.2 119,075.38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23,815.10
4.交易费用 7.4.7.19 -
5.利息支出 484,704.8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84,704.87
6.税金及附加 12,613.67
7.其他费用 7.4.7.20 16,202.9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6,142,488.6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142,488.62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11,133,165,800.27 - 11,133,165,800.27
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 6,142,488.62 6,142,488.62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10,457,540,778.71 -97,751.52 -10,457,638,530.23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00,074,157.38 119,983.68 400,194,141.06
2.基金赎回款(以“-”-10,857,614,936.09 -217,735.20 -10,857,832,671.29
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 - -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675,625,021.56 6,044,737.10 681,669,758.66
值)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焕南______ ______朱永明______ ____洪锐珠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对原《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自2018年9月26日起,原《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合同于同一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原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基金合同失效前经审计的基金资产净值为人民币11,133,165,800.27元,已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具体包括现金,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3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自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估值日评估影子价格(即相关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影子价格。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开展基于“影子定价”和“摊余成本法”之间偏离度的压力测试,对各种情景压力下基金组合偏离度表现进行测试。当压力测试结果到一定标准后,进行预警或调整,提前防控偏离度风险。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如适用)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a)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b)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c)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d)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e)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e)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8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包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投资者、基金销售机构


加拿大皇家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外方投资者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投资者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9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1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9.2关联方报酬
7.4.9.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595,376.94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196.01
户维护费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9.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19,075.38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包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当年天数
7.4.9.2.3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本期


各关联方名称 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当期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包商银行 -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23,798.60

中国民生银行 -

合计 23,798.60

注:①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②自2017年9月14日起,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行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原销售服务费率0.25%,优惠后销售服务费率0.01%,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1%/当年天数
7.4.9.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易的 基金买入 基金卖 交易金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各关联方名称 出 额

包商银行 - - - - 31,500,000.00 2,278.36
7.4.9.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包商银行 411,845,355.09 224,846.21
注:本基金通过“包商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0元。
7.4.9.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10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可与发行人、承销商自主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并公开披露。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持有期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0.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
报告截止日:2018年9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9月25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11,135,621,554.77 2,622,140,859.22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 1,374,362,054.82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1,374,362,054.8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10,000,13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222,884.91 4,850,239.7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1,135,844,439.68 4,011,353,288.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9月25日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375,988,836.01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03,621.49 881,614.82
应付托管费 380,724.29 176,322.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76,144.84 35,264.59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8,450.71 43,159.3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240,405.43

应付利润 127,601.04 1,533,169.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42,097.04 110,500.00
负债合计 2,678,639.41 379,009,272.2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1,133,165,800.27 3,632,344,016.50
未分配利润 7.4.7.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33,165,800.27 3,632,344,016.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135,844,439.68 4,011,353,288.77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1,133,165,800.27份。
2.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上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9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7.2利润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18年1月1日至2018 2017年1月1日至
年9月25日 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89,822,483.18 68,581,215.78
1.利息收入 288,441,891.35 68,565,093.8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30,983,754.48 29,007,324.62
债券利息收入 113,464,823.19 12,520,927.0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3,993,313.68 27,036,842.2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380,591.83 16,121.9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380,591.83 16,121.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7 - -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7.4.7.18 - -
列)

减:二、费用 35,737,559.22 5,847,454.07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4,645,123.89 3,671,820.89
2.托管费 7.4.10.2.2 2,929,024.75 734,364.20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585,805.01 146,872.80
4.交易费用 7.4.7.19 - -
5.利息支出 17,417,248.09 1,183,896.1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7,417,248.09 1,183,896.18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20 160,357.48 110,500.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254,084,923.96 62,733,761.7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254,084,923.96 62,733,761.71
填列)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上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9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3,632,344,016.50 - 3,632,344,016.50
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 254,084,923.96 254,084,923.96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7,500,821,783.77 - 7,500,821,783.77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696,979,174.48 - 11,696,979,174.48
2.基金赎回款 -4,196,157,390.71 - -4,196,157,390.7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 -254,084,923.96 -254,084,923.96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11,133,165,800.27 - 11,133,165,800.27
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5,200,032,309.69 - 5,200,032,309.69
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 62,733,761.71 62,733,761.71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567,688,293.19 - -1,567,688,293.19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61,200,685.63 - 1,161,200,685.63
2.基金赎回款 -2,728,888,978.82 - -2,728,888,978.8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 -62,733,761.71 -62,733,761.71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3,632,344,016.50 - 3,632,344,016.50
净值)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上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9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焕南______ ______朱永明______ ____洪锐珠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60号文)核准,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发售,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1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5,200,032,309.6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具体包括现金,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3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9月26日起生效,本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本次本基金法律文件的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而进行。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估值日评估影子价格(即相关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影子价格。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开展基于“影子定价”和“摊余成本法”之间偏离度的压力测试,对各种情景压力下基金组合偏离度表现进行测试。当压力测试结果到一定标准后,进行预警或调整,提前防控偏离度风险。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如适用)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a)本基金的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b)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c)“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d)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e)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其当日净收益大于零,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当日净收益为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f)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自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8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包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投资者、基金销售机构

加拿大皇家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外方投资者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中方投资者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9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1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9.2关联方报酬
7.4.9.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
月25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4,645,123.89 3,671,820.89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195,402.80 16,209.38
户维护费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9.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
月25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2,929,024.75 734,364.20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包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当年天数
7.4.9.2.3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本期

各关联方名称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包商银行 -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567,635.05

中国民生银行 -

合计 567,635.05

获得销售服务费 上年度可比期间

各关联方名称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包商银行 -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145,364.99

中国民生银行 -

合计 145,364.99

注:①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②自2017年9月14日起,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行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原销售服务费率0.25%,优惠后销售服务费率0.01%,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1%/当年天数
7.4.9.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

银行间市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场交易的 交易 利息

各关联方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金额 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名称

包商银行 - 99,957,533.33 - - 376,077,000.00 60,532.19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场交易的 交易 利息

各关联方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金额 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名称

包商银行 197,289,622.38 99,871,384.62 - - 455,500,000.00 59,234.35
7.4.9.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名称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包商银行11,135,621,554.77 36,263,918.64 2,140,859.22 630,122.93
注:1)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包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定期银行存款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2)本基金本期末由包商银行保管的活期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1,135,621,554.77元,定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0.00元;本期由包商银行保管的存款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900,335.31元,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35,363,583.33元。
7.4.9.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10期末(2018年9月25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可与发行人、承销商自主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并公开披露。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持有期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于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未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于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0.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
7.4.10.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2018年9月2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69,997,645.00 39.5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11,845,355.09 60.38
8 其他各项资产 296,640.55 0.04
9 合计 682,139,640.64 100.00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3.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3.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3.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4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5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0.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96,640.5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96,640.55
8.10.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0.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135,621,554.77 100.00
4 其他各项资产 222,884.91 0.00
5 合计 11,135,844,439.68 100.00
8.1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9.76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占基金

序号 项目 金额 资产净

值的比

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未对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进行限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上述比例超过40%的情况。8.2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2.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8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在运作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各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日(或行权到期日)不得晚于该运作期的最后一日”,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运作期限的情况。8.2.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净值的比例(%) 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100.0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2 30天(含)—6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3 60天(含)—9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4 90天(含)—12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5 120天(含)—397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动利率债

合计 100.02 -
8.3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8.4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转型前)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5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转型前)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51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261%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477%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转型前)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8.8.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222,884.91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22,884.91
8.8.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378 1,787,367.78 674,987,517.74 99.91% 637,503.82 0.09%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14,250.94 0.0021%
持有本基金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0~10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14,461.85 0.0001%
持有本基金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0~10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11,133,165,800.27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400,074,157.38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0,857,614,936.0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
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5,625,021.56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5,200,032,309.6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632,344,016.50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1,696,979,174.48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196,157,390.71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133,165,800.27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8年2月21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聘林海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2018年9月7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王国栋先生为副总经理。

2018年11月10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聘吴剑飞先生总经理职务,由董事长张焕南先生代行总经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40,000.00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2年的审计服务。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报告期内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措施的决定》,责令本公司改正,并暂停受理本公司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三个月。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整改完毕,恢复正常业务。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兴业证券股 2 - - - - -

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 2 - - - - -

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 1 - - - - -

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 2 - - - -本报告期
份有限公司 新增上海、
深圳交易
单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百分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ⅱ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资讯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数据统计及其它专门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ⅲ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ⅳ经营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ⅴ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投研能力打分:由投资、研究、交易部相关人员对券商投研及综合能力进行打分,填写《券商评价表》;
ⅱ指定租用方案:由交易部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公司租用席位要求制定具体的席位租用方案;
ⅲ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对席位租用方案进行审批或提供修改意见;
ⅳ交易部洽谈:交易部指派专人就租用事宜等业务与券商一并进行洽谈,并起草相关书面协议;ⅴ律师审议:席位租用协议交公司监察稽核部的律师进行法律审计;
vi交易部经办:席位租用协议生效后,由交易部专人与券商进行联系,具体办理租用手续;
vii连通测试:信息技术部接到交易部通知后,将联络券商技术人员对租用席位进行连通等方面
的测试;
viii通知托管行:信息技术部测试通过后,应及时通知投资部、交易部及运营部,由运营部通知托管行有关席位的具体信息;
ix席位启用:交易席位正式使用,投资部、交易部、运营部有关人员须提前做好席位启用的准备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基金本期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和深圳各一个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兴业证券股49,113,808.90 100.00% - - - -
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兴业证券股 2 - - - - -
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 1 - - - - -
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 2 - - - - -
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 2 - - - -本报告期
份有限公司 新增上海、
深圳交易

单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百分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ⅱ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资讯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数据统计及其它专门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ⅲ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ⅳ经营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ⅴ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投研能力打分:由投资、研究、交易部相关人员对券商投研及综合能力进行打分,填写《券商评价表》;
ⅱ指定租用方案:由交易部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公司租用席位要求制定具体的席位租用方案;ⅲ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对席位租用方案进行审批或提供修改意见;
ⅳ交易部洽谈:交易部指派专人就租用事宜等业务与券商一并进行洽谈,并起草相关书面协议;ⅴ律师审议:席位租用协议交公司监察稽核部的律师进行法律审计;
vi交易部经办:席位租用协议生效后,由交易部专人与券商进行联系,具体办理租用手续;
vii连通测试:信息技术部接到交易部通知后,将联络券商技术人员对租用席位进行连通等方面的测试;
viii通知托管行:信息技术部测试通过后,应及时通知投资部、交易部及运营部,由运营部通知托管行有关席位的具体信息;
ix席位启用:交易席位正式使用,投资部、交易部、运营部有关人员须提前做好席位启用的准备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基金本期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和深圳各一个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兴业证券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
11.9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后)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10月26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第3季度报告

2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10月27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

说明书(2018年第2号及摘要

3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11月12日
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公司网站

4 关于实施存量非居民金融账户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11月27日
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的公告 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公司网站

5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12月6日
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 券报、证券时报、证

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券日报、公司网站

6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12月10日
长城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 券报、证券时报、证


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 券日报、公司网站

惠活动的公告

7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12月26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11.9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前)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1月2日
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 券报、证券时报、证

31日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券日报、公司网站

2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1月10日
于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名称变更 券报、证券时报、证

的公告 券日报、公司网站

3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1月22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第四季度报告

4 关于网上直销系统开通快付通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2月5日
支付渠道的公告 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公司网站

5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赎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3月7日
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

数额限制的公告

6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3月7日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

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7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3月10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

机构的公告

8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3月16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9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3月16日
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公司网站

10 关于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3月23日
司旗下44只基金修订基金合 券报、证券时报、证

同的公告 券日报、公司网站

11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公司网站 2018年3月23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2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公司网站 2018年3月23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3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3月29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年度报告

14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4月21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第一季度报告

15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4月24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

机构的公告

16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4月27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

说明书及摘要(2018年第1号)

17 关于再次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4月28日
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 券报、证券时报、证

公告 券日报、公司网站

18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5月30日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券报、证券时报、证

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券日报、公司网站

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19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6月1日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券报、证券时报、证

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 券日报、公司网站

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6月20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21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6月21日
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券报、证券时报、证

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 券日报、公司网站

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7月2日
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6月 券报、证券时报、证

30日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券日报、公司网站

23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2018年7月5日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 报、证券日报、公司

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 网站

业务的公告

24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7月7日
为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 券报、证券时报、证


公司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券日报、公司网站

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25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7月18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第二季度报告

26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8月7日
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 券报、证券时报、证

公司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券日报、公司网站

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27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8月10日
正公告 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公司网站

28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8月27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半年度报告

29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8年9月10日
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公司网站

30 关于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9月21日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

基金合同的公告

31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18年9月21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32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公司网站 2018年9月21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3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 公司网站 2018年9月21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转型后)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资 况

者 持有基金份额

类序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
别号超过20%的时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占比
区间

1 20180927~2018 204,387,673. 0.00 0.00 204,387,673 30.2
1231 81 .81 5%
2 20180928~2018 0.00 199,940,017 0.00 199,940,017 29.5
1231 .99 .99 9%
3 20180928~2018 0.00 199,940,017 0.00 199,940,017 29.5
1231 .99 .99 9%
机4 20180927~2018 523,420,840. 0.00 523,420,840. 0.00 0.00
构 0927 54 54 %
5 20180927~2018 202,056,593. 0.00 202,056,593. 0.00 0.00
0927 90 90 %
6 20180926~2018 3,065,577,17 35,135.64 3,065,612,30 0.00 0.00
0926 3.19 8.83 %
产品特有风险

1、大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如果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20%,则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2)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5)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2、大额申购风险
若投资者大额申购,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导致净值涨幅可能会因此降低。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转型前)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资 况

者 持有基金份额

类序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
别号超过20%的时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占比
区间

1 20180321~2018 0.00 3,065,577,17 0.00 3,065,577,17 27.5
0925 3.19 3.19 4%
机2 20180101~2018 2,024,707,38 24,030,022.4 2,048,737,40 0.00 0.00
构 0321 3.33 1 5.74 %
产品特有风险

1、大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如果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20%,则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2)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5)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2、大额申购风险
若投资者大额申购,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导致净值涨幅可能会因此降低。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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