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广发汇承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汇承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以及 2023 年 7 月 27 日发布的
《关于广发汇承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等有关规定, 广发汇承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504,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原
定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和转换业务。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基金合同》及本基 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 2023 年 8
月 4 日(含当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 2023 年 8 月 5 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
下一封闭期相应调整为自 2023 年 8 月 5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5 日(含)。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
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重要提示:
1.除本次开放期时间调整外,本基金其他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投资者在本
次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 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请遵循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发布的
《关于广发汇承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以及本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本基金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 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 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 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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