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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宏利新能源股票A (0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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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新能源股票A012126
基金类型:股票型     成立日期:2021-05-26     基金规模:3.03亿份     基金经理: 孙硕 
基金全称: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80%
  • 近一月增长率
    4.02%
  • 近一季增长率
    11.09%
  • 近半年增长率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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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9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2
§4 管理人报告 ......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2

7.4 报表附注 ......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 58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8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6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4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6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7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7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9

12.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3.2 存放地点 ...... 70

13.3 查阅方式 ...... 7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宏利新能源股票

基金主代码 0121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527,531,854.56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宏利新能源股票 A 宏利新能源股票 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012126 012127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318,966,105.11 份 208,565,749.45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新能源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主题相关行业股票,包括目前主营业务从
事新能源生产、新能源应用和新能源产业链配套服务相关的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能源综合指数收益率(人
民币)×1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如投资港股通标的
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徐娇 任航

负责人 联系电话 66577766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irm@manulifefund.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95599

传真 010-66577666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中国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人寿金融中心 6 层 02-07 单元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中国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人寿金融中心 6 层 02-07 单元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邮政编码 100026 100031

法定代表人 高贵鑫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s://www.manulife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
心 6 层 02-07 单元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5 月 26 日(基金合同
.1 生效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数 宏利新能源 宏利新能源 宏利新能源 宏利新能源 宏利新能源 宏利新能源


和 股票 A 股票 C 股票 A 股票 C 股票 A 股票 C





已 -149,811,59 -122,918,15 -28,976,006 -22,689,705 54,485,573. 28,001,187.
实 2.63 3.74 .41 .74 41 99





期 -131,661,60 -115,573,26 -67,205,735 -71,582,418 85,832,793. 12,363,807.
利 8.58 4.71 .89 .99 89 46




平 -0.3700 -0.3567 -0.2138 -0.2473 0.3970 0.1123
















均 -32.84% -30.98% -15.44% -17.82% 30.64% 7.93%











额 -28.68% -28.89% -9.56% -9.83% 41.96% 41.71%





3.1
.2



数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可 -80,949,284 -54,347,678 69,267,267. 74,713,606. 72,398,155. 56,719,131.
供 .57 .24 51 64 61 60











配 -0.2538 -0.2606 0.1802 0.1739 0.3191 0.3165










金 292,069,011 189,497,837 493,473,069 549,023,441 322,084,276 253,967,232
资 .58 .71 .61 .32 .87 .52







金 0.9157 0.9086 1.2839 1.2778 1.4196 1.4171




3.1
.3


计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额 -8.43% -9.14% 28.39% 27.78% 41.96% 41.7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宏利新能源股票 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6.06% 1.37% -8.06% 1.26% 2.00% 0.11%

过去六个月 -22.15% 1.25% -20.39% 1.10% -1.76% 0.15%

过去一年 -28.68% 1.30% -26.19% 1.13% -2.49% 0.17%

自基金合同生效

-8.43% 1.99% -20.38% 1.54% 11.95% 0.45%
起至今

宏利新能源股票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6.13% 1.37% -8.06% 1.26% 1.93% 0.11%

过去六个月 -22.26% 1.25% -20.39% 1.10% -1.87% 0.15%

过去一年 -28.89% 1.30% -26.19% 1.13% -2.70% 0.17%

自基金合同生效

-9.14% 1.99% -20.38% 1.54% 11.24% 0.45%
起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5%+中证港股通能源综合指数收益率(人民币)*10%。


中证新能源指数以中证全指为样本空间,选取涉及可再生能源生产、新能源应用、新能源存储以及新能源交互设备等业务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成份股,以反映新能源产业相关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为市场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标的。该指数标的股票与本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比较匹配,适合作为本基金 A 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港股通能源综合指数从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样本中,按中证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分类,进入能源的全部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形成中证港股通能源综合指数,以反映港股通公司中能源行业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指数样本券由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剩余期限为 1 个月以上、信用评级为投资级以上的利率债和信用债构成,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以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能源综合指数收益率(人民币)×1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5%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持有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2021 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5月26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自成立以来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收益分配安排。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51%;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宏利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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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硕士;2006 年 7
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
研究部总 2021 年 5 公司,担任研究组组长;2009年7月至2010
张勋 监;基金 月 26 日 - 17 年 年 4 月就职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
经理 任研究组组长;2010 年 4 月加入宏利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高级研究
员,研究部副总监等,现任研究部总监兼


任基金经理;具备 17 年证券从业经验,17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监管及行业协会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2.本基金基金经理张勋于 2024 年 1 月 3 日离任,新聘孙硕先生为该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发布了《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核签署后存档备查。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事后从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同日反向交易、不同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溢价率和风格相似的基金的业绩等方面,对报告期内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本报告期内,交易指令多为指令下达人管理的多只资产组合同时下发,未发现明显的非公平交易指令;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场内交易的溢价率在剔除交易时间差异、交易数量悬殊、市场波动剧烈等因素后,处于正常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业绩由于投资策略、管理风格、业绩基准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不公平对待不同组合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对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整体分析评估,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如发现疑似异常交易情况,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该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归 2023 年度,宏观经济和市场都经历了剧烈的波动,在海外地缘政治、国内宏观政策等各
种内外部因素的背景下,行业轮动显著加快。1-6 月“成长”类资产占优,7-12 月“红利”类资产占优。我们在 2023 年的投资更多聚焦在“成长”领域,主要的超额收益来自于 1-6 月“成长”类资产的投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宏利新能源股票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9157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28.68%,截至本报告期末宏利新能源股票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9086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8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1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4 年,几个重要的宏观变量,包括美联储的降息、稳增长政策以及各个行业包括科技
和新能源的政策,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因此我们对全年的市场更加有信心。我们判断 2024年的投资机会可能会围绕在高景气的新能源领域、独立自强的科技领域以及在复苏背景下真正基本面受益的消费领域。我们认为 2024 年的超额收益大概率不是来自于行业偏离,而是更多的来自于选股。我们将加大研究力度,力争选出 alpha 更强的股票。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定期
与不定期的对基金的投资、交易、研发、市场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或事后的监督检查。

同时,公司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与权限;在证券投资交易前由研究部门建立可供投资的基础库并定期进行全面维护更新和适时对个股进行维护更新,通过信息技术建立多级投资交易预警系统,并把禁选股票排除在交易系统之外;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引入外方股东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先进经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指标及流程,监控公司各项业务的运作状况和风险程度;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日常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外部监管部门。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研究部、策略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利润分配安排。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3667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泰达宏利新
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宏利新能源股票基金”)
审计意见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宏利新能源股票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
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宏利新能源
股票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宏利新能源股票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宏利新能源
股票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
宏利新能源股票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宏利新能源股票基金的财务报告
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任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宏利新能源
股票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宏利新能源股票基金
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魏佳亮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
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8,593,432.08 45,908,803.94

结算备付金 447,661.91 1,208,338.69

存出保证金 127,741.11 316,571.6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59,224,671.43 991,372,599.54

其中:股票投资 439,120,013.90 965,510,286.4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0,104,657.53 25,862,313.0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4,788,074.27 7,213,933.6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28,970.14 1,270,048.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483,810,550.94 1,047,290,296.15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6,913.28 2.21

应付赎回款 935,737.45 2,097,507.73

应付管理人报酬 484,654.94 1,343,986.67

应付托管费 80,775.82 223,997.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47,742.39 140,986.16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687,877.77 987,304.67

负债合计 2,243,701.65 4,793,785.22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527,531,854.56 813,991,405.47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45,965,005.27 228,505,105.46

净资产合计 481,566,849.29 1,042,496,510.9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83,810,550.94 1,047,290,296.15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527,531,854.56 份,其中宏利新能源股票 A
基金份额总额 318,966,105.11 份,基金份额净值 0.9157 元;宏利新能源股票 C 基金份额总额
208,565,749.45 份,基金份额净值 0.9086 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32,623,018.10 -122,931,620.67

1.利息收入 216,801.68 305,927.3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216,801.68 305,927.36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258,762,376.88 -40,915,924.06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263,190,736.89 -43,480,193.5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556,628.69 402,518.66

资产支持证券投 7.4.7.16 - -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3,871,731.32 2,161,750.87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 -
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7.4.7.20 25,494,873.08 -87,122,442.73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1 427,684.02 4,800,818.76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4,611,855.19 15,856,534.21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1,356,731.90 12,365,308.25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2.托管费 7.4.10.2.2 1,892,788.70 2,060,884.82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132,601.68 1,183,065.05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7.4.7.23 229,732.91 247,276.0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247,234,873.29 -138,788,154.88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47,234,873.29 -138,788,154.88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7,234,873.29 -138,788,154.88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1,042,496,510.9
资产 813,991,405.47 - 228,505,105.46

3

加:会计政策变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1,042,496,510.9
资产 813,991,405.47 - 228,505,105.46

3

三、本期增减变 -286,459,550.9 -274,470,110.7

动额(减少以“-” - -560,929,661.64
号填列) 1 3

(一)、综合收益 -247,234,873.2

总额 - - -247,234,873.29
9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286,459,550.9

净资产变动数 - -27,235,237.44 -313,694,788.35
(净资产减少以 1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338,734,434.36 - 70,491,009.63 409,225,443.99
购款

2.基金赎 -625,193,985.2

回款 - -97,726,247.07 -722,920,232.34
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 527,531,854.56 - -45,965,005.27 481,566,849.29
资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406,093,451.50 - 169,958,057.89 576,051,509.39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前期差错更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406,093,451.50 - 169,958,057.89 576,051,509.39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407,897,953.97 - 58,547,047.57 466,445,001.54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138,788,154.8

总额 - - -138,788,154.88
8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407,897,953.97 - 197,335,202.45 605,233,156.42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1,590,598,211. 2,306,088,151.2
购款 - 715,489,939.72

54 6

2.基金赎 -1,182,700,257 -518,154,737.2 -1,700,854,994.
回款 -

.57 7 84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 - - -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 1,042,496,510.9
资产 813,991,405.47 - 228,505,105.46

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高贵鑫 王泉 石楠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泰达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902 号《关于准予泰达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泰达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73,382,297.88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52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
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73,521,076.71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38,778.8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2023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更
名事宜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起更名为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
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占股票投资比例的 0-50%,本基金界定的新能源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能源综合指数收益率(人民币)×1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
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
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
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 月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
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8,593,432.08 45,908,803.94

等于:本金 18,589,887.25 45,897,349.79

加:应计利息 3,544.83 11,454.15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18,593,432.08 45,908,803.94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485,097,064.60 - 439,120,013.90 -45,977,050.70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债券 交易所市 19,900,679.00 144,657.53 20,104,657.53 59,321.00



银行间市 - - - -


合计 19,900,679.00 144,657.53 20,104,657.53 59,321.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504,997,743.60 144,657.53 459,224,671.43 -45,917,729.70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036,931,494.24 - 965,510,286.46 -71,421,207.78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25,338,860.00 514,848.08 25,862,313.08 8,605.00


债券 银行间市 - - - -


合计 25,338,860.00 514,848.08 25,862,313.08 8,605.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062,270,354.24 514,848.08 991,372,599.54 -71,412,602.78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期货合约。
7.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黄金衍生品。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债权投资。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债权投资。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867.64 786.56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482,010.13 771,518.11

其中:交易所市场 482,010.13 771,518.11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205,000.00 215,000.00

合计 687,877.77 987,304.67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宏利新能源股票 A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84,342,865.49 384,342,865.49

本期申购 89,597,038.38 89,597,038.3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54,973,798.76 -154,973,798.76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318,966,105.11 318,966,105.11

宏利新能源股票 C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29,648,539.98 429,648,539.98

本期申购 249,137,395.98 249,137,395.9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70,220,186.51 -470,220,186.51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08,565,749.45 208,565,749.45

注:若本基金有分红及转换业务,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有其他综合收益。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宏利新能源股票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69,267,267.51 39,862,936.61 109,130,204.1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69,267,267.51 39,862,936.61 109,130,204.12

本期利润 -149,811,592.63 18,149,984.05 -131,661,608.5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404,959.45 -3,960,729.62 -4,365,689.07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7,529,841.90 9,767,997.27 17,297,839.17

基金赎回款 -7,934,801.35 -13,728,726.89 -21,663,528.2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80,949,284.57 54,052,191.04 -26,897,093.53

宏利新能源股票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74,713,606.64 44,661,294.70 119,374,901.3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74,713,606.64 44,661,294.70 119,374,901.34

本期利润 -122,918,153.74 7,344,889.03 -115,573,264.7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6,143,131.14 -16,726,417.23 -22,869,548.37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7,762,211.56 25,430,958.90 53,193,170.46

基金赎回款 -33,905,342.70 -42,157,376.13 -76,062,718.83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54,347,678.24 35,279,766.50 -19,067,911.74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91,718.49 276,243.1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9,964.79 24,735.41

其他 5,118.40 4,948.80

合计 216,801.68 305,927.36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日 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 -263,190,736.89 -43,480,193.59
股票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

- -
出借差价收入

合计 -263,190,736.89 -43,480,193.59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1 日至 2023 年 12月 31 2022 年1 月 1日至 2022 年 12
日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 1,524,229,947.90 1,522,205,892.71


减:卖出股票成本 1,783,251,228.15 1,560,475,116.08
总额

减:交易费用 4,169,456.64 5,210,970.22

买卖股票差价收 -263,190,736.89 -43,480,193.59

7.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 450,288.69 402,544.11
息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

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106,340.00 -25.45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


债券投资收益——赎 - -
回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

- -
购差价收入

合计 556,628.69 402,518.66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81,687,883.36 -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80,229,960.00 -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

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351,583.36 -

减:交易费用 - 25.45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06,340.00 -25.45

7.4.7.15.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5.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7.4.7.1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6.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7.4.7.17.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7.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7.4.7.19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 3,871,731.32 2,161,750.87
收益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 - -
偿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 - -
收益

合计 3,871,731.32 2,161,750.87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5,494,873.08 -87,122,442.73

股票投资 25,444,157.08 -87,131,047.73

债券投资 50,716.00 8,605.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25,494,873.08 -87,122,442.73

7.4.7.21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412,442.57 4,761,813.41

基金转换费收入 15,241.45 39,005.35

合计 427,684.02 4,800,818.76

注: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


2.本基金的转换费由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不低于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的 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信用减值损失。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85,000.00 95,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24,170.44 32,266.00

其他 562.47 10.09

合计 229,732.91 247,276.09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行)

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根据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公告,经公司股东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830 号核准,公司原股东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51%股权转让给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10.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1,356,731.90 12,365,308.25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4,571,290.27 5,479,039.99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6,785,441.63 6,886,268.26

注: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前,支付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根据《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
告》,自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支付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1.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0%/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892,788.70 2,060,884.82

注: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前,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根据《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
告》,自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宏利新能源股票 A 宏利新能源股票 C 合计

中国农业银行 - 63,813.93 63,813.93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7,164.70 237,164.70

合计 - 300,978.63 300,978.63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宏利新能源股票 A 宏利新能源股票 C 合计

中国农业银行 - 72,991.90 72,991.90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804.41 31,804.41

合计 - 104,796.31 104,796.31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18,593,432.08 191,718.49 45,908,803.94 276,243.1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证 成功 受限 流通 认购 期末 数量 期末 期末估值 备注


代码 券 认购 期 受限 价格 估值 (单 成本总额 总额

名 日 类型 单价 位:

称 股)

航 2023 新股

688563 材 年7月 1-6 个 流通 78.99 60.49 549 43,365.51 33,209.01 -
股 12 日 月(含) 受限



明 2023 新股

301291 阳 年6月 1-6 个 流通 38.13 28.36 896 34,164.48 25,410.56 -
电 21 日 月(含) 受限



芯 2023 新股

688582 动 年6月 1-6 个 流通 26.74 38.67 648 17,327.52 25,058.16 -
联 21 日 月(含) 受限



国 2023 新股

301370 科 年7月 1-6 个 流通 13.39 16.01 1,240 16,603.60 19,852.40 -
恒 3 日 月(含) 受限



德 2023 新股

301511 福 年8月 1-6 个 流通 28.00 22.67 870 24,360.00 19,722.90 -
科 8 日 月(含) 受限



精 2023 1-6 个 新股

688627 智 年7月 月(含) 流通 46.77 87.72 222 10,382.94 19,473.84 -
达 11 日 受限

博 2023 新股

301468 盈 年7月 1-6 个 流通 47.58 30.22 598 28,452.84 18,071.56 -
特 12 日 月(含) 受限



君 2023 新股

301172 逸 年7月 1-6 个 流通 31.33 38.16 438 13,722.54 16,714.08 -
数 19 日 月(含) 受限



金 2023 新股

301509 凯 年7月 1-6 个 流通 56.56 62.23 266 15,044.96 16,553.18 -
生 26 日 月(含) 受限



民 2023 新股

301362 爆 年7月 1-6 个 流通 51.05 38.52 420 21,441.00 16,178.40 -
光 27 日 月(含) 受限



688612 威 2023 1-6 个 新股 47.29 37.97 416 19,672.64 15,795.52 -
迈 年7月 月(含) 流通


斯 19 日 受限

敷 2023 1-6 个 新股

301371 尔 年7月 月(含) 流通 55.68 37.58 414 23,051.52 15,558.12 -
佳 24 日 受限

昊 2023 新股

301393 帆 年7月 1-6 个 流通 67.68 59.37 260 17,596.80 15,436.20 -
生 5 日 月(含) 受限



儒 2023 新股

301525 竞 年8月 1-6 个 流通 99.57 81.46 188 18,719.16 15,314.48 -
科 23 日 月(含) 受限



埃 2023 新股

688610 科 年7月 1-6 个 流通 73.33 51.00 275 20,165.75 14,025.00 -
光 10 日 月(含) 受限



中 2023 新股

301559 集 年9月 1-6 个 流通 24.22 18.24 733 17,753.26 13,369.92 -
环 26 日 月(含) 受限



金 2023 新股

301210 杨 年6月 1-6 个 流通 57.88 45.48 281 16,264.28 12,779.88 -
股 21 日 月(含) 受限



盘 2023 新股

301456 古 年7月 1-6 个 流通 37.96 30.39 407 15,449.72 12,368.73 -
智 6 日 月(含) 受限



康 2023 新股

688602 鹏 年7月 1-6 个 流通 8.66 11.06 1,066 9,231.56 11,789.96 -
科 13 日 月(含) 受限



斯 2023 新股

301550 菱 年9月 1-6 个 流通 37.56 43.57 260 9,765.60 11,328.20 -
股 6 日 月(含) 受限



海 2023 新股

301292 科 年6月 1-6 个 流通 19.99 19.35 583 11,654.17 11,281.05 -
新 29 日 月(含) 受限



威 2023 1-6 个 新股

301251 尔 年8月 月(含) 流通 28.88 34.59 321 9,270.48 11,103.39 -
高 30 日 受限

688592 司 2023 1-6 个 新股 50.50 50.53 216 10,908.00 10,914.48 -


南 年8月 月(含) 流通

导 7 日 受限



天 2023 新股

688603 承 年6月 1-6 个 流通 55.00 74.14 140 7,700.00 10,379.60 -
科 30 日 月(含) 受限



多 2023 1-6 个 新股

301528 浦 年8月 月(含) 流通 71.80 68.91 148 10,626.40 10,198.68 -
乐 17 日 受限

科 2023 1-6 个 新股

301372 净 年8月 月(含) 流通 45.00 43.59 231 10,395.00 10,069.29 -
源 3 日 受限

恒 2023 新股

301261 工 年6月 1-6 个 流通 36.90 50.85 198 7,306.20 10,068.30 -
精 29 日 月(含) 受限



朗 2023 新股

301202 威 年6月 1-6 个 流通 25.82 31.80 306 7,900.92 9,730.80 -
股 28 日 月(含) 受限



仁 2023 新股

301395 信 年6月 1-6 个 流通 26.68 18.69 520 13,873.60 9,718.80 -
新 21 日 月(含) 受限



中 2023 新股

688716 研 年9月 1-6 个 流通 29.66 36.39 267 7,919.22 9,716.13 -
股 13 日 月(含) 受限



万 2023 新股

301520 邦 年9月 1-6 个 流通 67.88 52.74 160 10,860.80 8,438.40 -
医 18 日 月(含) 受限



陕 2023 新股

301517 西 年 10 1-6 个 流通 26.87 43.69 185 4,970.95 8,082.65 -
华 月9日 月(含) 受限



崇 2023 新股

301548 德 年9月 1-6 个 流通 66.80 58.99 136 9,084.80 8,022.64 -
科 11 日 月(含) 受限



浩 2023 1-6 个 新股

688657 辰 年9月 月(含) 流通 103.40 78.23 101 10,443.40 7,901.23 -
软 25 日 受限




逸 2023 新股

688646 飞 年7月 1-6 个 流通 46.80 36.07 219 10,249.20 7,899.33 -
激 21 日 月(含) 受限



锴 2023 1-6 个 新股

688693 威 年8月 月(含) 流通 40.83 43.41 178 7,267.74 7,726.98 -
特 10 日 受限

苏 2023 新股

301505 州 年7月 1-6 个 流通 26.35 35.81 194 5,111.90 6,947.14 -
规 12 日 月(含) 受限



港 2023 新股

301515 通 年7月 1-6 个 流通 31.16 28.27 230 7,166.80 6,502.10 -
医 13 日 月(含) 受限



光 2023 新股

688450 格 年7月 1-6 个 流通 53.09 36.42 167 8,866.03 6,082.14 -
科 17 日 月(含) 受限



注:1、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的新股中需要限售的部分或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配售获得的新股,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参与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2、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获得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

3、基金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4、基金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科创板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高风险品种。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及权证投资等。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和同业存单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AA - -

AAA 以下 - -

未评级 20,104,657.53 -

合计 20,104,657.53 -

注:以上未评级的债券投资中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央行票据等(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
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投资)。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附注 7.4.12.3 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将在一个月以内
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债券投资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8,593,432.08 - - - 18,593,432.08

结算备付金 447,661.91 - - - 447,661.91

存出保证金 127,741.11 - - - 127,741.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04,657.53 - - 439,120,013.90 459,224,671.43

应收申购款 99,856.22 - - 529,113.92 628,970.14

应收清算款 - - - 4,788,074.27 4,788,074.27

资产总计 39,373,348.85 - - 444,437,202.09 483,810,550.94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935,737.45 935,737.45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84,654.94 484,654.94

应付托管费 - - - 80,775.82 80,775.82

应付清算款 - - - 6,913.28 6,913.2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47,742.39 47,742.39

其他负债 - - - 687,877.77 687,877.77

负债总计 - - - 2,243,701.65 2,243,701.65

利率敏感度缺口 39,373,348.85 - - 442,193,500.44 481,566,849.29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45,908,803.94 - - - 45,908,803.94

结算备付金 1,208,338.69 - - - 1,208,338.69


存出保证金 316,571.63 - - - 316,571.6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862,313.08 - - 965,510,286.46 991,372,599.54

应收申购款 799.46 - - 1,269,249.20 1,270,048.66

应收清算款 - - - 7,213,933.69 7,213,933.69

资产总计 73,296,826.80 - - 973,993,469.35 1,047,290,296.15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2,097,507.73 2,097,507.73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343,986.67 1,343,986.67

应付托管费 - - - 223,997.78 223,997.78

应付清算款 - - - 2.21 2.2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40,986.16 140,986.16

其他负债 - - - 987,304.67 987,304.67

负债总计 - - - 4,793,785.22 4,793,785.22

利率敏感度缺口 73,296,826.80 - - 969,199,684.13 1,042,496,510.93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到期日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为 4.17%
(2022 年 12 月 31 日:2.48%),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净资产无重大影响(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不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资产,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汇头寸进行监控。
7.4.13.4.2.1 外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合计

币元

以外币计价的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 - 5,138,267.40 - 5,138,267.40


资产合计 - 5,138,267.40 - 5,138,267.40

以外币计价的
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

汇风险敞口净 - 5,138,267.40 - 5,138,267.40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合计

币元

以外币计价的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 - 15,206,095.01 - 15,206,095.01


资产合计 - 15,206,095.01 - 15,206,095.01

以外币计价的
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

汇风险敞口净 - 15,206,095.01 - 15,206,095.01

7.4.13.4.2.2 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汇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31 日 )

分析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

260,000.00 760,000.00
币升值 5%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

-260,000.00 -760,000.00
币贬值 5%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贯穿于资产配置、公司价值评估以及组合风险
管理全过程中,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占股票投资比例的 0-50%,本基金界定的新能源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439,120,013.90 91.19 965,510,286.46 92.62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债券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439,120,013.90 91.19 965,510,286.46 92.62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沪深 300 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分析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31 日 )

沪深 300 指数上升

23,680,000.00 54,150,000.00
5%


沪深 300 指数下降

-23,680,000.00 -54,150,000.00
5%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438,601,220.67 949,002,417.35

第二层次 20,167,906.13 41,089,683.80

第三层次 455,544.63 1,280,498.39

合计 459,224,671.43 991,372,599.54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事项发生的当年年初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1,280,498.39 1,280,498.39

当期购买 - 1,743,635.73 1,743,635.73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 -

转出第三层次 - 2,946,929.39 2,946,929.39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378,339.90 378,339.90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 - 378,339.90 378,339.90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利得或损失

期末余额 - 455,544.63 455,544.63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次金

融资产计入本期损益的未 - -40,810.38 -40810.38
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701,698.89 701,698.89

当期购买 - 2,691,019.08 2,691,019.08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 -

转出第三层次 - 1,913,495.55 1,913,495.55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198,724.03 -198,724.03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 - -198,724.03 -198,724.03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利得或损失

期末余额 - 1,280,498.39 1,280,498.39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次金

融资产计入本期损益的未 - -89,501.16 -89,501.16
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注: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第三层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
尚在限售期内的股票投资。于 2023 年度,本基金从第三层次转出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限售期结束可正常交易的股票投资。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项目。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不可观察输入值

项目 本期末公允价 采用的估 与公允价值
值 值技术 名称 范围/加权平均 之间的关系


平 均 价 格

流通受限股票 455,544.63 亚 式 期 权 预期波动率 14.62%-194.82% 负相关

模型

不可观察输入值

项目 上年度末公允 采用的估

价值 值技术 名称 范围/加权平均 与公允价值
值 之间的关系

平 均 价 格

流通受限股票 1,280,498.39 亚 式 期 权 预期波动率 18.91%-247.56% 负相关

模型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39,120,013.90 90.76

其中:股票 439,120,013.90 90.7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0,104,657.53 4.16

其中:债券 20,104,657.53 4.1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041,093.99 3.94

8 其他各项资产 5,544,785.52 1.15

9 合计 483,810,550.94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6,526,615.65 1.36

C 制造业 379,964,609.91 78.9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18,549,520.00 3.85

E 建筑业 5,392,328.00 1.12

F 批发和零售业 19,852.40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5,399,968.71 3.20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117,889.54 1.69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962.29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33,981,746.50 90.12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地产建筑业 - -

电信服务 - -

医疗保健 - -

消费者常用品 - -

能源 - -

基础材料 - -

信息技术 - -


公用事业 - -

工业 - -

金融 - -

消费者非必需品 5,138,267.40 1.07

合计 5,138,267.40 1.0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22 中天科技 1,443,700 18,031,813.00 3.74

2 600452 涪陵电力 1,224,900 16,168,680.00 3.36

3 301162 国能日新 295,720 15,341,953.60 3.19

4 688676 金盘科技 425,678 15,252,042.74 3.17

5 002920 德赛西威 115,800 14,997,258.00 3.11

6 300693 盛弘股份 486,928 14,564,016.48 3.02

7 300274 阳光电源 160,000 14,014,400.00 2.91

8 688116 天奈科技 459,080 13,331,683.20 2.77

9 300842 帝科股份 187,700 13,242,235.00 2.75

10 300428 立中集团 622,700 13,151,424.00 2.73

11 603688 石英股份 147,105 12,780,482.40 2.65

12 300827 上能电气 406,516 12,301,174.16 2.55

13 300286 安科瑞 450,654 11,685,458.22 2.43

14 688472 阿特斯 856,863 10,822,179.69 2.25

15 002709 天赐材料 424,400 10,643,952.00 2.21

16 002472 双环传动 394,100 10,254,482.00 2.13

17 002837 英维克 368,161 10,117,064.28 2.10

18 601689 拓普集团 137,300 10,091,550.00 2.10

19 688326 经纬恒润 86,110 9,993,065.50 2.08

20 300750 宁德时代 60,440 9,867,434.40 2.05

21 002865 钧达股份 106,100 8,220,628.00 1.71

22 603179 新泉股份 161,600 8,194,736.00 1.70

23 003035 南网能源 1,540,400 8,102,504.00 1.68

24 002487 大金重工 270,500 7,200,710.00 1.50

25 688408 中信博 96,646 6,934,350.50 1.44

26 603505 金石资源 240,391 6,526,615.65 1.36

27 000625 长安汽车 339,200 5,708,736.00 1.19

28 000400 许继电气 258,100 5,667,876.00 1.18

29 603348 文灿股份 142,100 5,513,480.00 1.14

30 002897 意华股份 146,100 5,429,076.00 1.13

31 300174 元力股份 337,300 5,400,173.00 1.12

32 300982 苏文电能 164,200 5,392,328.00 1.12

33 603606 东方电缆 125,200 5,352,300.00 1.11

34 300129 泰胜风能 487,400 5,249,298.00 1.09

35 688630 芯碁微装 61,042 5,211,155.54 1.08


36 601865 福莱特 193,200 5,158,440.00 1.07

37 09868 小鹏汽车-W 100,000 5,138,267.40 1.07

38 688378 奥来德 106,868 5,059,131.12 1.05

39 002460 赣锋锂业 117,100 5,011,880.00 1.04

40 300461 田中精机 192,000 4,970,880.00 1.03

41 002150 通润装备 278,500 4,940,590.00 1.03

42 002466 天齐锂业 88,000 4,909,520.00 1.02

43 605222 起帆电缆 251,500 4,848,920.00 1.01

44 002028 思源电气 93,100 4,844,924.00 1.01

45 300443 金雷股份 173,700 4,792,383.00 1.00

46 603556 海兴电力 163,300 4,740,599.00 0.98

47 002270 华明装备 325,400 4,594,648.00 0.95

48 300953 震裕科技 77,200 4,259,896.00 0.88

49 002850 科达利 46,900 3,961,174.00 0.82

50 603596 伯特利 51,700 3,582,810.00 0.74

51 605305 中际联合 98,900 3,195,459.00 0.66

52 603806 福斯特 119,054 2,889,440.58 0.60

53 002050 三花智控 95,300 2,801,820.00 0.58

54 301345 涛涛车业 43,260 2,634,534.00 0.55

55 600011 华能国际 309,200 2,380,840.00 0.49

56 600418 江淮汽车 133,600 2,157,640.00 0.45

57 301155 海力风电 15,191 898,547.65 0.19

58 688563 航材股份 549 33,209.01 0.01

59 301291 明阳电气 896 25,410.56 0.01

60 688582 芯动联科 648 25,058.16 0.01

61 301262 海看股份 692 21,555.80 0.00

62 301370 国科恒泰 1,240 19,852.40 0.00

63 301511 德福科技 870 19,722.90 0.00

64 688627 精智达 222 19,473.84 0.00

65 301468 博盈特焊 598 18,071.56 0.00

66 301172 君逸数码 438 16,714.08 0.00

67 301509 金凯生科 266 16,553.18 0.00

68 301397 溯联股份 362 16,355.16 0.00

69 301362 民爆光电 420 16,178.40 0.00

70 688612 威迈斯 416 15,795.52 0.00

71 301371 敷尔佳 414 15,558.12 0.00

72 301393 昊帆生物 260 15,436.20 0.00

73 301525 儒竞科技 188 15,314.48 0.00

74 688610 埃科光电 275 14,025.00 0.00

75 301559 中集环科 733 13,369.92 0.00

76 301210 金杨股份 281 12,779.88 0.00

77 301456 盘古智能 407 12,368.73 0.00

78 688631 莱斯信息 336 11,844.00 0.00


79 688602 康鹏科技 1,066 11,789.96 0.00

80 301550 斯菱股份 260 11,328.20 0.00

81 301292 海科新源 583 11,281.05 0.00

82 301251 威尔高 321 11,103.39 0.00

83 688592 司南导航 216 10,914.48 0.00

84 688603 天承科技 140 10,379.60 0.00

85 301528 多浦乐 148 10,198.68 0.00

86 301372 科净源 231 10,069.29 0.00

87 301261 恒工精密 198 10,068.30 0.00

88 301202 朗威股份 306 9,730.80 0.00

89 301395 仁信新材 520 9,718.80 0.00

90 688716 中研股份 267 9,716.13 0.00

91 301520 万邦医药 160 8,438.40 0.00

92 301517 陕西华达 185 8,082.65 0.00

93 301548 崇德科技 136 8,022.64 0.00

94 688657 浩辰软件 101 7,901.23 0.00

95 688646 逸飞激光 219 7,899.33 0.00

96 688693 锴威特 178 7,726.98 0.00

97 301170 锡南科技 250 7,607.50 0.00

98 688429 时创能源 346 7,331.74 0.00

99 300804 广康生化 226 6,974.36 0.00

100 301505 苏州规划 194 6,947.14 0.00

101 301515 港通医疗 230 6,502.10 0.00

102 688450 光格科技 167 6,082.14 0.00

103 000888 峨眉山 A 100 893.00 0.0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428 立中集团 38,176,581.71 3.66

2 301155 海力风电 24,221,016.02 2.32

3 600452 涪陵电力 23,034,993.68 2.21

4 300827 上能电气 19,877,276.69 1.91

5 301162 国能日新 18,776,906.91 1.80

6 300842 帝科股份 18,117,173.00 1.74

7 002472 双环传动 17,914,018.05 1.72

8 688676 金盘科技 17,156,370.29 1.65

9 002459 晶澳科技 16,626,376.80 1.59

10 002865 钧达股份 16,436,908.81 1.58

11 603179 新泉股份 16,092,576.79 1.54

12 000625 长安汽车 15,913,130.70 1.53

13 300496 中科创达 15,550,331.00 1.49


14 688378 奥来德 15,126,775.67 1.45

15 002920 德赛西威 15,076,334.02 1.45

16 300286 安科瑞 14,837,894.28 1.42

17 600875 东方电气 14,496,197.09 1.39

18 002812 恩捷股份 14,424,525.00 1.38

19 002384 东山精密 14,110,621.00 1.35

20 300129 泰胜风能 14,083,152.12 1.35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012 隆基绿能 39,432,990.30 3.78

2 688349 三一重能 30,043,838.87 2.88

3 301155 海力风电 28,860,660.11 2.77

4 002594 比亚迪 28,356,578.97 2.72

5 600973 宝胜股份 28,028,290.50 2.69

6 605117 德业股份 25,751,617.30 2.47

7 688599 天合光能 24,466,944.40 2.35

8 688223 晶科能源 23,957,321.11 2.30

9 600941 中国移动 23,056,152.00 2.21

10 300014 亿纬锂能 22,379,290.00 2.15

11 300274 阳光电源 21,927,000.55 2.10

12 600588 用友网络 21,832,364.40 2.09

13 002837 英维克 21,230,679.40 2.04

14 603799 华友钴业 21,135,045.80 2.03

15 300059 东方财富 20,558,830.53 1.97

16 688063 派能科技 20,129,957.94 1.93

17 300724 捷佳伟创 19,496,664.02 1.87

18 01024 快手-W 18,516,078.57 1.78

19 002487 大金重工 17,779,496.00 1.71

20 300212 易华录 17,266,884.00 1.66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231,416,798.5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524,229,947.90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
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0,104,657.53 4.1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0,104,657.53 4.1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9709 23 国债 16 200,000 20,104,657.53 4.17

注:以上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投资。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曾受到福中海关公开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除上述主体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27,741.11

2 应收清算款 4,788,074.2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628,970.1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544,785.52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持有人结构

户数 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占总
占总份 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 (%)

宏利新能 22,950 13,898.31 61,174.81 0.02 318,904,930.30 99.98
源股票 A

宏利新能 26,221 7,954.15 4,643,366.27 2.23 203,922,383.18 97.77
源股票 C

合计 49,171 10,728.52 4,704,541.08 0.89 522,827,313.48 99.11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 宏利新能源股票 A 256,522.09 0.0804
理人所
有从业

人员持 宏利新能源股票 C 14,871.06 0.0071
有本基


合计 271,393.15 0.051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宏利新能源股票 A 宏利新能源股票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 317,832,206.49 55,688,870.22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 384,342,865.49 429,648,539.98
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 89,597,038.38 249,137,395.98
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 154,973,798.76 470,220,186.51
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 - -
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 318,966,105.11 208,565,749.45
额总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9 月 2 日发布《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
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聘任刁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发布《宏利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聘任宋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晓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投资策略的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5,000.00 元,该审计机构对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3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海通证券 1 735,436,388. 26.87 626,519.92 25.08 -
75

中泰证券 1 269,231,172. 9.84 250,735.23 10.04 -


55

长江证券 1 255,543,436. 9.34 238,683.51 9.55 -

43

中信建投 1 253,356,119. 9.26 235,951.06 9.45 -

77

兴业证券 1 243,941,658. 8.91 229,066.65 9.17 -

83

中信证券 1 231,875,407. 8.47 215,943.30 8.64 -

49

东北证券 1 181,001,404. 6.61 168,856.99 6.76 -

39

华金证券 1 157,285,029. 5.75 148,777.32 5.96 -

88

申万宏源 1 143,191,588. 5.23 134,103.89 5.37 -

08

华福证券 1 122,097,392. 4.46 114,795.70 4.60 -

85

招商证券 1 73,192,450.7 2.67 68,164.90 2.73 -

7

国投证券 1 49,235,303.4 1.80 45,853.69 1.84 -

5

国金证券 1 21,952,141.2 0.80 20,683.90 0.83 -

4

渤海证券 1 - - - - -

高华证券 1 - - - - -

华宝证券 1 - - - - -

首创证券 1 - - - - -

注:(一)2023 年本基金新增华福证券 016639、华金证券 017404 交易单元,撤销平安证券 012905、
国投证券 390408 交易单元。

(二)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

(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券 回购成交总 证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海通证 - - - - - -


中泰证 - - - - - -


长江证 - - - - - -


中信建 54,891,100. 42.30 - - - -
投 00

兴业证 61,593,247. 47.46 - - - -
券 00

中信证 13,293,732. 10.24 - - - -
券 00

东北证 - - - - - -


华金证 - - - - - -


申万宏 - - - - - -


华福证 - - - - - -


招商证 - - - - - -


国金证 - - - - - -


渤海证 - - - - - -


高华证 - - - - - -


华宝证 - - - - - -


首创证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我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发布《关于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名称
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名称变更事项已于 2023年 4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我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发布《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本基金的名称改为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我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发布《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
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经与托管行沟通,自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调低旗下部分
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基金合同;

3、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住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或者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https://www.manulife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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