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东方兴润债券A (012539)
点赞|评论
东方兴润债券A012539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1-08-05     基金规模:2.10亿份     基金经理: 车日楠 
基金全称: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22%
  • 近一月增长率
    0.54%
  • 近一季增长率
    1.50%
  • 近半年增长率
    3.75%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8%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8% (1.00折)"众禄"为您节省7.14元/千元!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 0.7839 2.04%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 0.8717 1.85%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1.1083 1.81%
东方中国红利混合 0.8102 1.38%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 1.2035 0.95%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东方金账簿货币A 0.5029 1.92%
东方金账簿货币B 0.5028 1.92%
东方金元宝货币A 0.4785 1.78%
东方金证通货币B 0.4589 1.69%
东方金元宝货币C 0.4508 1.68%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29%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1.06%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15%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933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关于增加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关于增加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两家机构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

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江证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协商一致,自 2023年11月3
日起,新增长江证券、广发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代销机构 开通业务

1 东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6204

2 东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6205 开户、申购、赎

3 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4699 长江证券 回、定期定额投

4 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700 资 、转 换 业 务

(仅限前端申购

5 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2539 模式)

6 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616 广发证券

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

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

购费率相同。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

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
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 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

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zzkh.gf.com.cn

3..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
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