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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 (25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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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257050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09-08-26     基金规模:0.27亿份     基金经理: 刘佃贵 
基金全称: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35%
  • 近一月增长率
    6.89%
  • 近一季增长率
    10.13%
  • 近半年增长率
    3.18%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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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主题: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6月18日证监许可[2009]542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8月2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8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9年8月26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成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童鹭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2年8月26日,公司旗下共管理17只基金: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商品ETF”)、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货币”)、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定期开放债券”)、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和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 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日本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卢森堡公司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3)George Alan McKay先生, 董事,英国牛津A类等级标准(经济学和英文)。历任英国Save & Prosper 管理有限公司(富林明集团)董事,怡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营运董事、常务董事,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常务董事,纽约银行梅隆公司 (原为梅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执行董事。现担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首席营运官。
(4)邵杰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1993年4月起任职于万国证券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6月加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先后分管投资研究、市场营销、海外投资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2011年11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5)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6)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兼局长,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宏观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主任。
(7)王丽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兼德恒海牙分所主任,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重组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劳动部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专家,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8)Thilo Ketterer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会计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现任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的合伙人和儒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蒋忆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博士。历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君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君安证券公司财务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陆康芸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法律顾问、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执行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邵杰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1993年4月起任职于万国证券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6月加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先后分管投资研究、市场营销、海外投资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2011年11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魏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的职务。2009年9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基金经理
(1)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
韦明亮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升华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国禾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光大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光大证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光大证券证券投资部执行董事。2010年5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本公司研究副总监、投资组合管理部总监,2010年12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起兼任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
陈苏桥先生 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
魏东先生 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邵杰军(总经理) 投委会主席
魏东(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投委会执行主席
王忠波(研究总监)
冯俊(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 010-6759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1 年9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17,723.3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90%。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392.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2%。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64%,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82%。利息净收入2,230.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41%。净利差为2.56%,净利息收益率为2.68%,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 0.21 和 0.23 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87.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31%。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及悉尼设有分行,在莫斯科、台北设有代表处,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3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33家,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1 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主要国际排名位次持续上升,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50 多个重要奖项。中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银行家》2011 年“世界银行品牌500 强”中位列第10,较去年上升3 位 在美国《财富》世界500 强中排名第108 位,较去年上升8 位。中国建设银行连续第三年获得香港《亚洲公司治理》杂志颁发的“亚洲企业管治年度大奖”,先后摘得《亚洲金融》、《财资》、《欧洲货币》等颁发的“中国最佳银行”、“中国国内最佳银行”与“中国最佳私人银行”等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130余人。自2008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业务持续通过SAS70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224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2011年,中国建设银行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2011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并获和讯网2011年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587
联系人:茅斐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代销机构:
1、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电话: 010-67596084
联系人: 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电话: 010-66105662
联系人: 查樱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 胡怀邦
电话: 021-58766688
联系人: 蔡雪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4、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电话: 0755-83196223
联系人: 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5、代销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电话: 021-38676161
联系人: 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6、代销机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建
电话: 010-85238428
联系人: 刘军祥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7、代销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电话: 010-65557046
传真: 010-65541281
联系人: 赵树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bank.ecitic.com
8、代销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电话: 021-61616206
联系人: 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9、代销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 0574-87011947
联系人: 朱海亚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
网址: www.nbcb.com.cn
10、代销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5,16,17,18层
办公地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5,16,17,18层
法定代表人: 孙健一
电话: 0755-2219787
联系人: 蔡宇洲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网址: www.bank.pingan.com
11、代销机构: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法定代表人: 侯巍
电话: 0351-8686602
联系人: 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1-618
网址: www.i618.com.cn
12、代销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电话: 010-85130577
联系人: 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3、代销机构: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 刘汝军
电话: 010-83561149
联系人: 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9-898
网址: www.xsdzq.cn
14、代销机构: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 冯戎
电话: 010-88085858
联系人: 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15、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 顾伟国
电话: 010-66568430
联系人: 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6、代销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 010-85130579
联系人: 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7、代销机构: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电话: 021-54033888
联系人: 高夫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网址: www.sywg.com
18、代销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23219275
联系人: 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www.htsec.cn
19、代销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
法定代表人: 兰荣
电话: 0591-38281515
联系人: 黄颖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20、代销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电话: 021-33169089
联系人: 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21、代销机构: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 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 郁忠民
电话: 021-53519888
联系人: 王伟力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18-918
网址: www.962518.com
22、代销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电话: 025-84579763
联系人: 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3、代销机构: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电话: 0531-68889157
联系人: 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24、代销机构: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 郭林
电话: 62171984
联系人: 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 www.ajzq.com
25、代销机构: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27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 021-50122086
联系人: 宋歌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26、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3066
联系人: 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27、代销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 马昭明
电话: 0755-82493561
联系人: 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 95513
网址: www.lhzq.com
28、代销机构: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 黄冰
电话: 0755-83704098
联系人: 曾敬宁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710885
网址: www.ytzq.net
29、代销机构: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电话: 0755-820234421
联系人: 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
网址: www.cjis.cn
30、代销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079
联系人: 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31、代销机构: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 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 号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电话: 023-63786464
联系人: 陈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
网址: www.swsc.com.cn
32、代销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郑向溢
电话: 0755-82558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33、代销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电话: 0755-25832583
联系人: 温丽娜、王立洲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1-88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34.代销机构: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电话: 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 霍晓飞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35.代销机构: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 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电话: 0591-87383623
联系人: 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 0591-96326
网址: www.gfhfzq.com.cn
36.代销机构: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电话: 0931-4890100
联系人: 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 96668
网址: www.hlzqgs.com
37.代销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2-29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2-29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电话: 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 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网址: www.dfzq.com.cn
38.代销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电话: 0755-82558305
联系人: 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 www.gf.com.cn
39.代销机构: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冠江
电话: 010-63080985
联系人: 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40.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电话: 010-66594587
联系人: 张建伟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41.代销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 冉云
电话: 028-86690126
联系人: 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
网址: www.gjzq.com.cn
42.代销机构: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电话: 0769-22119426、0769-22119351
联系人: 梁健伟
客户服务电话: 961130
网址: www.dgzq.com.cn
43.代销机构: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 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宝凤
电话: 022-58314846
联系人: 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1
网址: www.cbhb.com.cn
44.代销机构: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608
联系人: 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555
网址: www.txsec.com
45、代销机构: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电话: 0755-22626391
联系人: 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46、代销机构: 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教育出版社6楼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教育出版社6楼
法定代表人: 杜航
电话: 0791-6768681
联系人: 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www.scstock.com或www.avicsec.com
47、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办公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电话: 0431-85096517
联系人: 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网址: www.nesc.cn
48、代销机构: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电话: 027-65799999
联系人: 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9
传真: 027-85481900
网址: www.95579.com
49、代销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 丁之锁
电话: 010-58568162
联系人: 林长华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555
网址: www.hrsec.com.cn
50、代销机构: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电话: 0532-85022326
联系人: 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51、代销机构: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电话: 027-87618882
联系人: 翟璟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5-000
网址: www.tfzq.com
52、代销机构: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电话: 0451-82269280
联系人: 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53、代销机构: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沈强
电话: 0571-86078823
联系人: 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598
网址: www.bigsun.com.cn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 021-38992888
传真: 021-50151880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联系人:仲晓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彭成初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费率
1.申购费率: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在基金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2)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基金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具体申购费率如下:(单位:元)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50万以下 1.50%
50万(含)至150万 1.00%
150万(含)至500万 0.6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投资者通过国联安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具体优惠申购费率以最新的相关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不设置申购金额上限,但各银行卡具体的申购上限要遵守各银行网上银行上限标准。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本基金并适时参加相关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活动细则及费率情况详情参见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该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活动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基金投资人留意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申购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注:其中1年为365日,2年为730日。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其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资产,扣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赎回费的其他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赎回余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赎回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二)份额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或固定申购费)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额总数
例: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申购金额为10,000元,申购费率为1.5%,则需负担的申购费用和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100=8,956.56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8,956.56份基金份额。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额总数
例:某投资人赎回持有期未满1年的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份,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00元,则其赎回费用和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100=11,000元
赎回费用=11,000×0.5%=55元
赎回金额=11,000-55=10945元
即该投资人赎回10,000份基金,可得金额为10,945元。
3.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基金的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 基金代码:255010)、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257010)、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253010)、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后端 257021)、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257030 后端 257031)、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 后端257041)、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 基金代码:A类253020 B类 253021)、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基金代码:257050)、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基金代码:253030)、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 金代码:257060)、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 基金代码:A级253050、B级253051)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基金代码:257070)。
本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另行公告。
(二)适用销售机构: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货币)。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
5、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业务平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上述销售机构,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可转换基金为各销售机构已销售基金。
(三)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其中: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持有时间 费率
国联安稳健混合 全部 0.50%
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0%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30%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A 90天以下 0.30%
90天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B 持有30天以下 0.75%
持有30天(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持有30天以下 0.90%
持有30天(含)至1年 0.10%
持有1年(含)至2年 0.0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货币 全部 0.00%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2 年按730天计算。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3)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100万以下 1.50%
100万(含)至500万 1.00%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红利股票(前端)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50万以下 1.50%
50万(含)至150万 1.00%
150万(含)至500万 0.6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优势股票(后端)国联安红利股票(后端) 持有1年以下 1.60%
持有1年(含)至3年 1.30%
持有3年(含)至5年 0.60%
持有5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 100万以下 1.50%
100万(含)至500万 0.70%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50万元以下 1.50%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1.20%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80%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0.30%
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100万以下 0.80%
100万(含)至300万 0.50%
300万(含)至500万 0.3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增利债券B 全部 0.00%
国联安货币 全部 0.00%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 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投资101,500元申购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申购费率为1.5%,申购申请当日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000元,则可申购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100,0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0份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国联安货币市场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国联安货币市场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0×1.0500= 105,000元
(下转A35版)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A33版)
赎回费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 105,000×0.2% = 210元
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出基金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零),即申购补差费率 = max[(0-1.5%),0] = 0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5,000-210)× 0/(1+0)=0元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05,000-210-0=104,790元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4,790/1.0000=104,790份。
九、基金的投资目标
把握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带来的投资机会,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十、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在有关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后,本基金还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风险管理。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债券、现金、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十一、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一、投资策略
(一) 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及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类资产等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形成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
若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投资者情绪急剧变化、海外市场异常变动等因素导致投资决议形成的市场环境发生改变,基金经理可以提出大类资产配置的调整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基金经理的建议并确定大类资产的调整比例,由基金经理执行。
(二)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运用主题驱动投资策略。通过“自上而下” 的分析方法,前瞻性地挖掘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涌现的投资主题,结合价值投资理念,精选投资主题下的个股,获取超额收益率。
投资主题是影响经济发展或企业盈利前景的趋势性因素。投资主题是动态的,一般分为四个阶段:主题雏形阶段、主题形成阶段、主题繁荣阶段、主题衰退阶段。
在主题的雏形阶段,对主题的关注度较低,市场反映往往不足 主题繁荣阶段,主题引起广泛关注,市场反映往往过度。这种反应不足和反应过度就带来股票定价的偏差,即主题雏形阶段,股票往往被低估,而到主题繁荣阶段,股票往往被高估。通过对主题进程的把握,利用这种定价偏差,精选主题下的相关个股,在主题雏形阶段买入,在主题繁荣阶段卖出,形成完整的主题驱动投资策略。
主题驱动策略的实施步骤如下:
1、主题挖掘
遵循自上而下的分析模式,从宏观经济、政策制度、技术进步和社会文化等多个角度,对影响经济发展或企业盈利的趋势性因素进行抽象,形成投资主题,寻求处在雏形阶段的投资主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前期推动经济增长的因素在逐渐消退,中国经济结构面临深刻转型,而经济结构转型是一个多层次、长周期的过程,目前还处在这一过程的起步阶段。通过深入挖掘,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将会不断有投资主题涌现。
主题的挖掘一般经历信息搜集、信息的处理和主题的确定三个步骤。信息的搜集是主题挖掘的基础,分别从宏观经济,政策制度,技术进步以及社会文化等方面搜集基础数据信息,信息搜集的渠道是多维的,可以是公开信息、专业的数据库、研究员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 信息搜集后,对信息作相应处理加工,挖掘数据的规律性,重点发现趋势的拐点,数据的处理方法包括:趋势分析法、移动平均法和回归分析法等 从趋势出现拐点的因素中选择能够对经济发展和企业盈利有较大影响因素,确定为投资主题。
2、个股筛选
本基金运用合理价格成长策略(GARP,Growth at a Reasonable Price)对个股进行筛选,筛选个股通常经过三个步骤:备选库确定,指标打分,核心库确定。
(1)备选库确定
每个主题或细分子主题都有相对应的该主题的备选库。根据主题因素对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财务指标的影响程度,作为企业和投资主题的相关度标准。依据研究员的行业个股研究,选择与主题相关度高的企业作为主题备选库。
(2)指标打分
指标打分包括指标选择和打分方法。
GARP策略运用两大类指标:成长类指标和价值类指标。本基金选择3个成长类细分指标和3个价值类细分指标,构成成长价值矩阵。其中,成长类细分指标包括动态EPS增长率, 静态ROE,静态销售毛利率 价值类细分指标包括静态PB,静态PS和静态PE。
确定完细分指标后,对每个主题下的备选库股票按照细分指标分别排序,按秩打分,取细分指标得分的均值作为成长类和价值类指标综合得分,分别用于衡量该股票的成长特性和价值特性。
(3)核心库确定
为满足“成长性好,估值相对合理”的选股要求,本基金设定主题备选库中成长类指标综合得分超过60%并且价值类指标综合得分超过30%的个股作为主题核心库。对主题核心库进行汇总,得到基金核心库。
3、主题配置
综合考虑主题的发展阶段、主题催化剂、主题市场容量等因素,确定每个主题的配置权重范围。
4、组合构建
考察主题个股的重叠、研究员行业个股研究、个股PEG指标等因素,对主题核心库内个股进行评估,在满足主题配置权重范围的条件下,确定投资组合的个股和权重,初步完成投资组合的构建,由于主题具有跨行业的特征,为了避免投资组合在行业上的大幅偏离,参考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数的行业权重和市场的板块轮动特征,对投资组合的个股和权重做进一步的优化。
(三)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本基金采用久期控制下的债券积极投资策略,满足基金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实现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主要的债券投资策略有:
1、久期控制策略
在对利率变化方向和趋势判断的基础上,确定恰当的久期目标,合理控制利率风险。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 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类属策略
通过研究宏观经济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通过对央行货币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货币供应量等多种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充分把握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移动带来的机会,根据利率曲线移动情况,选择哑铃型组合、子弹型组合或阶梯型组合。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的投资。
1、综合分析权证的包括执行价格、标的股票波动率、剩余期限等因素在内的定价因素,根据BS模型和溢价率对权证的合理价值做出判断,对价值被低估的权证进行投资。
2、基于对权证标的股票未来走势的预期,充分利用权证的杆杆比率高的特点,对权证进行单边投资
3、基于权证价值对标的价格、波动率的敏感性以及价格未来走势等因素的判断,将权证、标的股票等金融工具合理配置进行结构性组合投资,或利用权证进行风险对冲。
二、投资程序
1、由基金经理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进行考察,进行经济与政策研究
2、数量策略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和投资组合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并提供分析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资产配置政策的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依据上述报告对资产配置提出指导性意见 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策
4、结合投资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进行投资组合方案设计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制定资产配置、类属配置和个债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5、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的敏感性分析
6、对投资方案进行合规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满足基金合同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7、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的实施,设定或者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单个券种投资比例,交易指令传达到交易部 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通过交易系统执行投资组合的买卖。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到基金经理
8、投资组合评价。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调整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对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并对风险隐患提出预警 对投资组合的执行过程进行实时风险监控等。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十二、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我们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基准,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基准,按照预期的大类资产平均配置比例设置了业绩基准的权重。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负责编制和维护的股票指数,该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权威性。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上证国债指数能反映债券市场整体变动状况,是债券市场价格变动的"指示器"。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更科学合理的业绩基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须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后方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三、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水平和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十四、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7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11,952,965.84 73.66
其中:股票 111,952,965.84 73.66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800,000.00 12.3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135,130.95 12.59
6 其他资产 2,094,989.23 1.38
7 合计 151,983,086.02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2,557,327.52 1.69
C 制造业 70,737,814.38 46.87
C0 食品、饮料 20,083,560.12 13.31
C1 纺织、服装、皮毛 2,182,180.00 1.45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C5 电子 24,438,386.08 16.19
C6 金属、非金属 1,895,000.00 1.26
C7 机械、设备、仪表 8,616,080.98 5.71
C8 医药、生物制品 13,522,607.20 8.96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10,662,090.62 7.07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2,784,541.20 1.85
I 金融、保险业 - -
J 房地产业 12,615,468.12 8.36
K 社会服务业 12,595,724.00 8.35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111,952,965.84 74.19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科A 919,972 8,196,950.52 5.43
2 002475 立讯精密 256,700 7,585,485.00 5.03
3 600519 贵州茅台 26,040 6,227,466.00 4.13
4 002304 洋河股份 46,000 6,189,300.00 4.10
5 002415 海康威视 200,000 5,440,000.00 3.60
6 600267 海正药业 304,640 5,325,107.20 3.53
7 601888 中国国旅 170,000 4,797,400.00 3.18
8 600587 新华医疗 184,701 4,613,830.98 3.06
9 000069 华侨城A 719,800 4,592,324.00 3.04
10 600048 保利地产 389,640 4,418,517.60 2.93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0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549,829.04
3 应收股利 16,623.09
4 应收利息 19,839.38
5 应收申购款 8,697.7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94,989.23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五、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①-③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②-④
2009-8-26至2009-12-31 4.60% 12.34% -7.74% 1.23% 1.60% -0.37%
2010-1-1至2010-12-31 -5.64% -9.12% 3.48% 1.44% 1.26% 0.18%
2011-1-1至2011-12-31 -15.50% -19.67% 4.17% 1.18% 1.04% 0.14%
2012-1-1至2012-6-30 6.24% 4.47% 1.77% 1.06% 1.06% 0.00%
2009-8-26至2012-6-30 -11.40% -14.32% 2.92% 1.26% 1.21% 0.05%
十六、费用概览
(一)基金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即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1) 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2) 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3) 转换费
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4]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要求,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字[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一)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七、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4月10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的内容。
2、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的内容。
3、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4、更新了“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内容。
5、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内容。
6、更新了“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的内容。
7、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内容。
8、更新了“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