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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摩根核心成长股票A (00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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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核心成长股票A000457
基金类型: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4-02-10     基金规模:3.69亿份     基金经理: 李博 
基金全称:摩根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4.87%
  • 近一月增长率
    2.90%
  • 近一季增长率
    13.47%
  • 近半年增长率
    -1.85%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1.5%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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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核心成长: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9月)
上投摩根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核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460 号文
核准日期:[2013 年 11 月 20 日 ]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2.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3.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4.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8 月 9 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
止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二零一五年九月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陈开元

总经理:章硕麟

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12 日

实缴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 号文批准,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05 年 8 月 12 日,基金管理人完成了股东之间的股权

变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67%

和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33%变更为目前的 51%和 49%。

2006 年 6 月 6 日,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由“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更名申请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并于 2006 年 6 月 2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2009 年 3 月 31 日,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金由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二亿五千万

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该变更事项于 2009 年 3 月 31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

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开元先生,董事长

大学本科学历。



1
先后任职于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分局,共青团上海市财政局委员会,英国伦敦 Coopers &

Lybrand 咨询公司等,曾任上海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财务处处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

董事:Paul Bateman

毕业于英国 Leicester 大学。

历任 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全球总监,摩根资产管理全球投资管

理业务 CEO。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全球主席、摩根资产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投资委员会会员。同时也是摩

根大通高管委员会资深成员。

董事:许立庆

台湾政治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曾任摩根富林明台湾业务总经理、摩根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

现任怡和(中国)有限公司主席、怡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商会中国委员会副主席;

富时台湾交易所台湾系列五十指数咨询委员会主席。

董事:Jed Laskowitz

获美国伊萨卡学院学士学位(主修政治)及布鲁克林法学院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曾负责管理 J.P Morgan 集团的美国基金业务。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亚洲基金行政总裁及亚太区投资管理业务总监;J.P Morgan 集团投

资管理及环球基金营运委员会成员;美国资金管理协会(MMI)董事会成员;纽约州大律师

公会会员。

董事:陈兵

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财富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胡越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



2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潘卫东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处长(挂职)、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董事:章硕麟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台湾)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协理、摩根大通(台湾)证券副总经理、

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刘红忠

国际金融系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及系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

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和上海市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戴立宁

获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及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历任台湾财政部常务次长。

现任台湾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独立董事:李存修

获美国加州大学柏克利校区企管博士(主修财务)、企管硕士、经济硕士等学位。

现任台湾大学财务金融学系专任特聘教授。

独立董事:俞樵

经济学博士。

现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曾经在加里伯利

大学经济系、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系、复旦大学金融系等单位任教。

2.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监事长:郁忠民

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



3
历任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稽查处、机构处处长;上海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上海国际集团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长。

监事:Simon Walls

获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的数学学士学位。

历任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Japan) Ltd 总裁、首席运营官;JPMorgan Trust Bank

总裁、首席运营官以及基础架构总监。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日本董事长以及投资管理亚洲首席行政官。

监事:张军

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

现任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监事:万隽宸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尚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 总经理基本情况:

章硕麟先生,总经理。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台湾)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协理、摩根大通(台湾)证券副总经理、

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侯明甫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获企业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台湾金鼎证券公司、摩根富林明

(台湾)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富林明

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证券投资研究、公司管理兼投资相关业务管理。

经晓云女士,副总经理。

获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市场管理部经理,经纪



4
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证券经纪业务的管理和运作。

陈星德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中国证监会、瑞

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香港)、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一职。

张军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同济大学,获管理工程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秘书、公司业务部业务科科长,徐汇支行副行长、

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一职。

刘万方先生,督察长。

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曾任职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美国 MBP 咨询公司、中国证监会。

5.本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李博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硕士,自 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10 月在中银国际

证券有限公司是担任研究员,负责研究方面的工作,自 2010 年 11 月起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兼行业专家一职,自 2014 年 12 月起担任上投摩根核心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的历任基金经理为孙芳女士,任职时间为 2014 年 2 月 10 日起至 2015 年 7 月 9

日。

6.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侯明甫先生,副总经理;杜猛先生,投资一部投资总监;孙芳女士,投资二部投资总监;

孟晨波女士,货币市场投资部总监;赵峰先生,债券投资部总监;张军先生,基金经理;黄

栋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监;吴文哲先生,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5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财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

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3、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的发生:

(1) 投资于其它基金,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违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将基金资产用于向第三人抵押、担保、资

金拆借或者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担保的除外;

(3) 从事有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从事证券承销行为;

(5) 违反证券交易业务规则,操纵和扰乱市场价格;

(6) 违反法律法规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7)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它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基金托管协议;

6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它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它第三
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7
(1)合法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

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

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金管理人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4、风险管理体系:

(1)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战略和控制政策、协

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2)董事会下设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的监督检查和基

金管理人内部稽核监控工作,并可向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3)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评估联席会议,进行各部门管理程序的风险确认,评估成员

包括经营管理层、督察长、稽核、风险管理、基金投资、基金运作等各部门主管。风

险评估联席会议对各类风险予以事先充分的评估和防范,并进行及时控制和采取应急

措施。

(4)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业务部门内部

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

修改建议。

(5)风险管理部负责投资限制指标体系的设定和更新,对于违反指标体系的投资进行

监查和风险控制的评估。

(6)风险管理部负责协助各部门修正、修订内部控制作业制度,并对各部门的日常作

业,依风险管理的考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风险指标进行控管,并提出内控建议。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架构图



8
股东会



董事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督察长 经营管理层




风险评估联席会议



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9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382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356 只,

QDII 基金 26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4 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报告。




10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2.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客户服务电话:95566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网址:www.boc.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11
法人代表:李建红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黄莹

(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

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李巍

(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12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全国)、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 转 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袁长清(代行)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李航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4
(1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联系电话:025-84457777-248

网址:www.htsc.com.cn

(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热线:010-95558

(1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和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2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2)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2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2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16
联系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2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27)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2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2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021-20835588

网站:licaike.hexun.com

(30)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17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站: www.yilucaifu.com

(31)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35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32)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站:www.leadbank.com.cn

(33)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18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联系电话:8621-61233277

联系人:汪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王灵




四、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充分利用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通过系统和深入的基本面研究,选择公司治

理良好且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公司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

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分

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19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8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

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不低于 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

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内部研究组合中的股票;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方面因素,对宏观经济、国

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深入分析,重点关注包括、GDP

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净出口增速、通胀率、货币供应、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

结合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将根据各类证

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度的调整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等类别资产间

的分配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基于公司内部研究团队对于个股基本面的

深入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重点投资于公司治理良好且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公司。

本基金将不低于 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公司内部研究组合中

的股票。通过纪律化的投资约束,力争最大程度地将内部研究成果转化为投资业绩。公司研

究团队负责内部研究组合的构建与维护,具体而言,研究员基于对个股基本面的研究和个股

投资价值的挖掘,精选出质地优良、具有较高成长潜力的公司,构建内部研究组合。

在具体操作上,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综合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

的手段,以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为核心,对个股投资价值进行深入挖掘。

本基金首先将基于公司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成长性,通过对企业成长速度、成长质量和

盈利能力等定量指标,初步筛选出具有良好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采用的具体财务指标主要

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选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

润增长率或净资产收益率高于行业或市场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

其次,公司投资研究人员将通过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等基本面研究方法深入剖析影响公



20
司未来成长的驱动因素,精选具有较高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企业的成长模式可以分为内生

性成长和外延式成长两类。企业的内生性成长是指企业利用自身内部资源实现的成长,外延

式成长是企业采用并购等资本运作手段,利用外部资源实现的成长。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自

下而上的研究方法,深入挖掘公司未来成长的驱动因素,并从公司发展战略、核心竞争力、

盈利能力与盈利质量、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能力、商业模式、受益于经济转型的程度等

多角度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精选具有良好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

3、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精选个股的基础上,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适度均衡的行业配置。本基金将对宏

观经济发展状况及趋势、行业周期性及景气度、行业相对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研究,判断各

个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在此基础上,参考整体市场的行业资产分布比例,确定和动态调整

各个行业的配置比例。

4、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对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选择,本基金将以价值分析为主线,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实施

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并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债券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

在类属配置层次,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

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

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

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

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具体策略有:

(1)利率预期策略:本基金首先根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预测,分析市场投资环境的

变化趋势,重点关注利率趋势变化。通过全面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物价水

平变化趋势等因素,对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

(2)估值策略:建立不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并利用这些模型进行估值,确

定价格中枢的变动趋势。根据收益率、流动性、风险匹配原则以及债券的估值原则构建投资

组合,合理选择不同市场中有投资价值的券种。

(3)久期管理:本基金努力把握久期与债券价格波动之间的量化关系,根据未来利率

变化预期,以久期和收益率变化评估为核心,通过久期管理,合理配置投资品种。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21
可转换债券(含交易分离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

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可转债的选择结合其债性和股性特征,在对公

司基本面和转债条款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分析,投资于公司基本面优良、具有较高安

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其中,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需经

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主

要从自上而下判断景气周期和自下而上精选标的两个角度出发,结合信用分析和信用评估进

行,同时通过有纪律的风险监控实现对投资组合风险的有效管理。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

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

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

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

准。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80%-95%;不低于 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

成长性的内部研究组合中的股票;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2
0.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

得展期;

(1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

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

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各种风险;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

市值的 20%;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

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23
(18)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

基金资产的 80%-95%;

(1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

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估值、

交收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2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

基金持有一家企业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不得超过该债券的 10%;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

规定的限制。



24
五、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沪深 300 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模

最大的 300 只 A 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

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

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是市场

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本基金将根据实际

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业绩比较基准予以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应履

行适当的程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 ,属于较高风险收益水平的基金产品。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

当利益。

八、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748,018,513.23 90.83
其中:股票 748,018,513.23 90.83
2 固定收益投资 36,153,465.40 4.39


25
其中:债券 36,153,465.40 4.3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5,647,318.28 4.33
7 其他资产 3,682,115.09 0.45
8 合计 823,501,412.0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17,498,499.86 53.3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5,442,080.85 5.81
E 建筑业 82,666,765.99 10.56
F 批发和零售业 18,937,610.00 2.4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3,384,148.73 19.59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457,324.00 3.38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632,083.80 0.4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48,018,513.23 95.56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26
1 300168 万达信息 1,176,800 57,804,416.00 7.38
2 002081 金螳螂 1,937,405 54,615,446.95 6.98
3 000958 东方能源 1,473,001 45,442,080.85 5.81
4 300115 长盈精密 1,316,694 43,859,077.14 5.60
5 300274 阳光电源 1,338,450 40,916,416.50 5.23
6 002475 立讯精密 1,116,976 37,764,958.56 4.82
7 300075 数字政通 888,024 33,469,624.56 4.28
8 002202 金风科技 1,555,420 30,284,027.40 3.87
9 002620 瑞和股份 656,632 28,051,319.04 3.58
10 002400 省广股份 1,047,400 26,457,324.00 3.38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6,153,465.40 4.6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6,153,465.40 4.6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36,153,465.40 4.62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1 018001 国开1301 352,820 36,153,465.40 4.6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27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82,261.3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09,911.05
5 应收申购款 1,789,942.6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682,115.09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流通受限部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的公允价值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值比例(%)
(元)

1 002620 瑞和股份 28,051,319.04 3.58 筹划重大事项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28
六、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份额
份额 净值 业绩比 业绩比较
净值 增长 较基准 基准收益 ①- ②-
阶段
增长 率标 收益率 率标准差 ③ ④
率① 准差 ③ ④

基金成立日-2014/12/31 27.10% 1.05% 51.71% 1.04% -24.61% 0.01%
2015/01/01-2015/06/30 48.94% 2.55% 22.71% 1.92% 26.23% 0.63%




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29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8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

登公告。



30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八、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本基金于 2014 年 2 月 10 日成立,至 2015 年 8 月 9 日运作满一年半。现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

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 2015 年 3 月 26 日公告的《上投摩根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对董事、监事、基金经理及投资决

策委员会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

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在“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的“估值方法”中,对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

估值方法进行了更新。

5、在“八、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

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进

行了说明。

7、新增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举了本基金报告期内与基金运作有重大

关系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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