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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富全球科技互联混合(QDII)人民币 (00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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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全球科技互联混合(QDII)人民币006373
基金类型:QDII     成立日期:2018-11-20     基金规模:2.17亿份     基金经理: 狄星华 徐成 
基金全称: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69%
  • 近一月增长率
    -4.61%
  • 近一季增长率
    2.16%
  • 近半年增长率
    21.67%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1.5%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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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简称 国富全球科技互联混合(QDII)

基金主代码 00637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2018年12月20日

赎回起始日 2018年12月20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年12月2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全球科技互联混合 国富全球科技互联混合
(QDII)人民币 (QDII)美元现汇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373 00637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 是 是

定额投资)
注: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以人民币、美元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如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遇节假日、休市或暂停交易等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暂停申购或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15: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将作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及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时,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时,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话交易及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美元份额时,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美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美元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0 美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美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平台暂不办理本基金美元份额的申购业务。

已在直销柜台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机构的基金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也不得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300万元 0.80%

300万元<=M<500万元 0.40%


500万元<=M 1000元/笔

本基金美元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20万美元 1.50%

20万美元<=M<50万美元 0.80%

50万美元<=M<100万美元 0.40%

100万美元<=M 200美元/笔

注:
1、申购金额包含申购费。
2、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2.2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设置后端收费模式。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申购金额限制、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180日<=N 0.0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赎回份额限制、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2、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本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有:

人民币份额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美元份额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本基金。本基金人民币份额每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美元份额每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为美元10美元,但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该金额的,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3、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蓉婕
电话:021-38555678
传真:021-68870708
客服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
网址:www.ftsfund.com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人民币份额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景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美元份额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在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或者赎回后,将在每个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估值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别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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