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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鹏华优选价值股票A (008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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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优选价值股票A008134
基金类型: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9-12-17     基金规模:13.59亿份     基金经理: 伍旋 
基金全称: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60%
  • 近一月增长率
    5.31%
  • 近一季增长率
    10.14%
  • 近半年增长率
    7.70%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1.5%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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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和《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 金(以 下简 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 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 简 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
自 2023 年 12 月 13 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及《鹏 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以下简称“托 管协议 ”)相关内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 类基金份额代码:020258),原有的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 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 A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费率和
基金托管费率。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0 %。

2.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7 天≤Y<30 天 0.5%

30 天≤Y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4.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依 照《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据此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生效。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依 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相应更新《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 .com. 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 6788 -533)咨 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
概 要(更新)及 相 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更新)和 基 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 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 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二 三 年 十 二 月 十 三 日
附件: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基金合同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6、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
第二部分 释义 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
净值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 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 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 托管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 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
的基本情况 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 告基金份额净值。

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 放日该类基 金份额申

格。 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 承担。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 五入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 产承担。

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 能会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而进行的财 产变现可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 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

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 受理的赎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未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在当日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赎回申 请(“大 额赎 回 申请 (3)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 10% 以上的赎回申 请(“大额赎回 申

人”)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 10%以内的赎回 请人”)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 10%以内

申请在当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办理,在 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 大额赎回申 请人 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办理,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 对大额赎

超过 10%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 对当日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回申请人超过 10%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当日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 择延期赎

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 开放日,在 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 1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含 2 周),暂停结束,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 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含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 个月的,基金管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 个月的,基

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连 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 定在指定

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 ,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利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 理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
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或变更收费方式;

五、估值程序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 第 5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到 0.0001
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
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
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金资产估值 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正,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损失进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一步扩大。

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偏差达到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
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 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 净值计算结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算公式如下:

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H=E×0.6%÷当年天数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费用,由基金托管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
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
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
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资者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金额后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份额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金的收益与分配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
有所不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
则》执行。 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累计净值。 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金的信息披露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净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托管协议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应收资金 到账、基金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 资金到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业 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 登载基金 业绩表现数 据等进行 监督和核
务监督和核查 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 金财产的 资金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 托管人安全 保管基金 财产、开设基 金财产的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业 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 管理人指令 办理清算 交收、相关信 息披露和 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务核查 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 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基 金份额的 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 第 5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 到 0.0001
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
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八、基金资产净值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份额净 值出现错 误时,基金管 理人应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任一类基 金份额净值 出现
计算和会计核算 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 步扩大;错误 偏差达到 基金份额净 值的 0.25%时,基 金管理 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 失进一步 扩大;错误偏 差达到该 类基金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 ,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 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的 0.5%时,基
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 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基 金造成损 失的,应由基 金管理人 先行赔付,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 人负责处理 ,由此给基 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
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 2.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 人应根据 实
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 ……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 告,而且基 金托管人未 对计算过 程提出疑义 或要求基 金管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已由 基金托管 人复核确认 后公告,而 且基金托管 人未对计 算过程提出 疑义或要
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 失的,应根据 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投 资者或基 金支付赔偿 金,就实际 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 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 对投资者 或基金支付 赔
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 重新计算 和核对,尚不 能达成一 致时,为避免 不能按时 公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 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 算结果,虽然 多次重新 计算和核对 ,尚不能达 成一致时,为 避免不
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 此给基金份 额持有人 和基金造成 的损失,由 基金管理人 负责赔 能按时公布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
付。 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 为相应类别 的基金份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资者可选择 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 资;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 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 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金 额后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份额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九、基金收益分配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 上
有所不同;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
则》执行。 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
算公式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 于新的费 率实施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基金费用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根 据本托管协 议和《基金 合同》的有关 规定进行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复核。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 人根据与基 金管理人 核对一致的 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
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收款账户。 基金管理人如需 要变更此 账户, 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销售服务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 指定基金管 理费的收 款账户。 基金 管理人如
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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