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安研究领航混合A (013661)
点赞|评论
华安研究领航混合A013661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1-11-30     基金规模:8.58亿份     基金经理: 万建军 
基金全称:华安研究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22%
  • 近一月增长率
    0.72%
  • 近一季增长率
    11.92%
  • 近半年增长率
    3.58%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1.5%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15% (1.00折)"众禄"为您节省13.28元/千元!

100元起购
定投100元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华安国际配置混合(Q… 6.520113 584.89%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1.4216 7.49%
华安丰利18个月定开… 1.1812 5.27%
华安丰利18个月定开… 1.1585 5.26%
华安创业板两年定开混… 1.0678 4.93%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华安日日鑫货币B 0.5459 1.99%
华安现金宝货币B 0.5304 1.98%
华安现金富利货币B 0.47647 1.93%
华安现金富利货币E 0.43809 1.79%
华安日日鑫货币H 0.4803 1.75%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34%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0.92%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63%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901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华安研究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研究领航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华安研究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研究领航混
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5月26日
送出日期:2023年5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研究领航混合 基金代码 013661

下属基金简称 华安研究领航混合 A 下属基金代码 013661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11-30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11-30

基金经理 万建军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10-22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
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投资范围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
中现金不包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
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相应调整。

1、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7、参与融资业务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
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3-31

0.07% 固定收益投资
0.62% 其他资产

13.71% 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85.61% 权益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2022-12-31

5.00%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2021 2022

净值增长率 -0.07% -19.20%

业绩基准收益率 0.89% -15.30%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 万元 1.20% 非养老
金客户
100 万元 ≤ M < 300 万元 1.00% 非养老
金客户
3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60% 非养老
认购费 金客户
M ≥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非养老
金客户
养老金
- 每笔 500 元 客户
(直
销)
M < 100 万元 1.50% 非养老
金客户
100 万元 ≤ M < 300 万元 1.20% 非养老
金客户
300 万元 ≤ M 500 万元 0.80% 非养老
申购费(前收费) 金客户
M ≥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非养老
金客户
养老金
- 每笔 500 元 客户
(直
销)


N < 7 天 1.50%

7 天 ≤ N < 30 天 0.75%

赎回费 30 天 ≤ N < 90 天 0.50%

90 天 ≤ N < 180 天 0.50%

N ≥ 180 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配置风险、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相关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资产配置风险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属于股票仓位偏高且相对稳定的基金品种,受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影响较大。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投资者面临无法获得收益甚至可能发生较大亏损的风险。

2、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2)汇率风险;(3)境外市场的风险。

3、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科创板,如投资,将面临科创板股票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市场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3)流动性风险;(4)退市风险;(5)系统性风险;(6)集中度风险;(7)政策及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4、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衍生品投资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6、参与融资业务相关风险

7、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