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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LOF) (16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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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LOF)162511
基金类型:LOF、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2-06-04     基金规模:2.90亿份     基金经理: 张昊 
基金全称: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9%
  • 近一月增长率
    0.40%
  • 近一季增长率
    0.94%
  • 近半年增长率
    2.12%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8%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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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
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 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十九、基金 如下: 如下:

费用与税收

H=E×0.50%÷当年天数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二、《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一、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费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
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 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
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 给基金管理人。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
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
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
户,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户,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
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登载于基
金管理人网站,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24年3月6日起生效。此外,基
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
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本基金下调管理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
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
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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