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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欧强瑞多策略债券 (00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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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强瑞多策略债券002725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6-05-27     基金规模:0.05亿份     基金经理: 王慧杰 
基金全称: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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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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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 强瑞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201 8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 中国工商 中国工商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月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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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经 2016 年 04 月 18 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会”)下发的 监会”)下发的 监会”)下发的 《关于 准予 中欧 强瑞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 (证监许可 [2016 ]84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5月 27 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人在认购(或申)本基金前应真阅读的招募说 投资有风险,人在认购(或申)本基金前应真阅读的招募说 投资有风险,人在认购(或申)本基金前应真阅读的招募说 投资有风险,人在认购(或申)本基金前应真阅读的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 种长期工具,其主要功能分散降低单证券投资基金是一 种长期工具,其主要功能分散降低单证券投资基金是一 种长期工具,其主要功能分散降低单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 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投资所产生的收 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 易量不足而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 易量不足而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 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 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 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 资产变力造成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 资产变力造成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 资产变力造成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 资产变力造成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的 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的 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的 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但低混合 本基金为债券型,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但低混合 本基金为债券型,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但低混合 型基金、股票,属于较低风险 /收益的产品。
投资人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类融机构。 投资人 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 、招募说明书等 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期限经验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期限经验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期限经验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期限经验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期限经验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 管理人或委托具有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 管理人或委托具有销售 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收益的同时,亦承担 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收益的同时,亦承担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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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系统性、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流动基金管理人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流动基金管理人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流动基金管理人 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等。
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 基 金管理人的其他业绩并不构成对本表现保证。基 金管理人的其他业绩并不构成对本表现保证。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 注意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 原则,在 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 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人 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1 月 26 日(特别事项注明除 (特别事项注明除 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9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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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5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6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 ................................ ................................ ................. 11
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 ................................ ................................ ................. 21
第五部分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相关服务机构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6
第六部分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基金的募集 基金的募集 ................................ ................................ ................................ ................. 33
第七部分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4
第八部分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申购与赎回 ................................ ............................. 35
第九部分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 ................................ ................................ ................................ ................. 45
第十部分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 ................................ ................................ ................................ ................. 57
第十一部分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基金的财产 基金的财产 ................................ ................................ ................................ ............. 59
第十二部分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0
第十三部分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基金的收益分配 基金的收益分配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65
第十四部分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 基金的费用与税 基金的费用与税 基金的费用与税 收 ................................ ................................ ................................ . 67
第十五部分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 与审基金的会计 与审基金的会计 与审基金的会计 与审................................ ................................ ................................ . 69
第十六部分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0
第十七部分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风险揭示 风险揭示 ................................ ................................ ................................ ................. 76
第十八部分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合并、同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的合并、同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的合并、同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的合并、同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的合并、同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的合并、同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的合并、同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的合并、同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的合并、同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的合并、同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的合并、同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的合并、同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 . 79
第十九部分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81
第二十部分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82
第二十一部分 第二十一部分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83
第二十部分 第二十部分 第二十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其他应披露事项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84
第二十三部分 第二十三部分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86
第二十四部分 第二十四部分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 ................................ ................................ ............. 87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88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104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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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以下简称“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等有关律规及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等有关律规及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等有关律规及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等有关律规及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等有关律规及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等有关律规及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等有关律规及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等有关律规及中欧 强瑞 多策略 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或“《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中欧 强瑞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本基金”或”) 称“本基金”或”) 称“本基金”或”) 称“本基金”或”) 称“本基金”或”)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决策 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人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招募说明书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招募说明书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招募说明书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招募说明书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提供未在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提供未在招募说明书中载的信息,或对本做出任何解释者。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持有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其持有份额行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其持有份额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 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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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如含义:
1、基金或本: 指中欧 强瑞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 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 、《基金合同》或: 、《基金合同》或: 指《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 指《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 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中欧 指基金管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中欧 指基金管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中欧 指基金管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中欧 指基金管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中欧 指基金管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中欧 指基金管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中欧 强瑞 多策 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或本: 指《中欧 指《中欧 强瑞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 强瑞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月 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关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月 15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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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国证监会
:指券督管理委员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16 、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办法》及相关律规 办法》及相关律规 定可以投资于在中 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基金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合格境外以及法 律、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合格境外以及法 律、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合格境外以及法 律、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合格境外以及法 律、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合格境外以及法 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资基金的其他人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托管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国证监 、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国证监 、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国证监 、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国证监 、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管理人签订了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管理人签订了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非交易过户等
24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中欧管有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中欧管有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中欧管有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中欧管有 限公司或接受中欧基金管理有委托代为办登记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及其变动情况账户
26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 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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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及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结余情况 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及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结余情况 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及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结余情况 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及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结余情况 的账户
27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日期
28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产清算完毕,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0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限
31、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正常32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开放日
33 、T+n 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4 、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内运作与之间 、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内运作与之间 、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内运作与之间 、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内运作与之间 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35 、封闭期 :指本基金的首个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开放、封闭期 :指本基金的首个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开放、封闭期 :指本基金的首个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开放、封闭期 :指本基金的首个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开放的首日(不含该)之间期,后封闭为每相邻两个开放。 的首日(不含该)之间期,后封闭为每相邻两个开放。 的首日(不含该)之间期,后封闭为每相邻两个开放。 的首日(不含该)之间期,后封闭为每相邻两个开放。 的首日(不含该)之间期,后封闭为每相邻两个开放。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上市交易
36 、开放期:指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开放期:指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开放期:指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开放期:指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期 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 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结束之后进入开放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每半年开放一次,期 本基金每半年开放一次,期 本基金每半年开放一次,期 本基金每半年开放一次,期 本基金每半年开放一次,期 本基金每半年开放一次,期 原则上不少于 原则上不少于 原则上不少于 3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 不超过 不超过 5个工作日,每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存续内会计年度 3月份和 月份和 9月份, 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第二周五后(不含该)一工作。
开放 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公告为准,且最迟应于开放 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公告为准,且最迟应于期开始前 2日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 日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期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 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期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 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期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 素消除之日次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的要求
37 、开放日:指在期,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开放日:指在期,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开放日:指在期,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开放日:指在期,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开放日:指在期,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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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38 、开放时间:指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段
39 、《业务规 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业务规 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是范基金管理人所的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管理人 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合同和招说明书的规定申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合同和招说明书的规定申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合同和招说明书的规定申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合同和招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份额持有人按和招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份额持有人按和招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份额持有人按和招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份额持有人按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
现行43 、基 金转换:指基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 金转换:指基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 金转换:指基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 基金合同和管理人届 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基金管理人、某一份额 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基金管理人、某一份额 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基金管理人、某一份额 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的其他基金份额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46 、元
:指人民币47 、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行存款、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行存款、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行存款、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行存款、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行存款、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行存款、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行存款、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行存款、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行存款、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价差银行存款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约
48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 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 、基金资产净值
: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资产除以总数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的过程
52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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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媒介
53 、不可抗力:指 、不可抗力:指 、不可抗力:指 基金合同当事 人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基金合同当事 人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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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经大厦 5层
3、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经大 号东方汇经大 厦 5层、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栋-嘉昱大厦 7层
4、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 2006 年 7月 19 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6]102 号
9、存续期间:持经营
10 、电话: 021 -68609600
11 、传真: 021 -33830351
12、联系人:袁维
13 、客户服务热线: 021 -68609700 ,400 -700 -9700 (免长途话费)
14、注册资本: 1. 88 亿元人民币
15、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1
意大利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
4700
25%
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60
20%
3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
3760
20%
4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20.4
3.30%
5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3760
20%
6
窦玉明
940
5%
7
周玉雄
280.59
1.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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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卢纯青
140
0.7447%
9
于洁
140
0.7447%
10
赵国英
140
0.7447%
11
方伊
100
0.5319%
12
关子阳
100
0.5319%
13
卞玺云
79.01
0.4203%
14
魏博
75
0.3989%
15
郑苏丹
75
0.3989%
16
曲径
75
0.3989%
17
黎忆海
55
0.2926%
合计
18,8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窦玉明先生 窦玉明先生 窦玉明先生 ,清华大学 经济管理院本科、硕士,美国杜兰清华大学 经济管理院本科、硕士,美国杜兰MBA MBA,中 国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盛立会寿投资控 国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盛立会寿投资控 国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盛立会寿投资控 国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盛立会寿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合光能。曾任职于君安证券、大 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合光能。曾任职于君安证券、大 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合光能。曾任职于君安证券、大 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合光能。曾任职于君安证券、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嘉实投资总 监、经助副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嘉实投资总 监、经助副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嘉实投资总 监、经助副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嘉实投资总 监、经助副经理兼基金,富国管有限公司总。
Marco DMarco D Marco DMarco D Marco D'Este Este Este 先生 ,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籍。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布雷西亚农业信贷银行( 历任布雷西亚农业信贷银行( CABCAB )国际部总监,联合信贷银行( )国际部总监,联合信贷银行( )国际部总监,联合信贷银行( )国际部总监,联合信贷银行( Unicredit Unicredit UnicreditUnicredit )米 兰总部客户业务关系管理、跨国公司信用状况负责人,联合贷银行 兰总部客户业务关系管理、跨国公司信用状况负责人,联合贷银行 兰总部客户业务关系管理、跨国公司信用状况负责人,联合贷银行 东京分行资金部经理,意大 东京分行资金部经理,意大 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 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 UBI )机构银行业务部总 )机构银行业务部总 )机构银行业务部总 监,并曾在 Credito ItalianoCredito Italiano Credito Italiano Credito Italiano Credito ItalianoCredito Italiano Credito ItalianoCredito Italiano (意大利信贷银行)圣雷莫分 、伦敦纽约行及米兰总部工作。
朱鹏举先生 朱鹏举先生 朱鹏举先生 ,中国籍。现任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都景瑞投资,中国籍。现任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都景瑞投资,中国籍。现任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都景瑞投资,中国籍。现任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都景瑞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职于联想集团有限、中关村证 券股份,国都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职于联想集团有限、中关村证 券股份,国都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职于联想集团有限、中关村证 券股份,国都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职于联想集团有限、中关村证 券股份,国都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副总投行业董事及内核小组 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副总投行业董事及内核小组 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副总投行业董事及内核小组 长。
刘建平先生 刘建平先生 刘建平先生 ,北京大学法硕士中国籍。现任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大学法硕士中国籍。现任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大学法硕士中国籍。现任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大学法硕士中国籍。现任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大学法硕士中国籍。现任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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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历任北京大学助教、副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委员会基金部处 总经理。历任北京大学助教、副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委员会基金部处 总经理。历任北京大学助教、副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委员会基金部处 总经理。历任北京大学助教、副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委员会基金部处 长,上 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David Youngson David YoungsonDavid YoungsonDavid Youngson David YoungsonDavid Youngson 先生 ,英国籍。现任 IFMIFMIFM(亚洲)有限公司创办者及合伙 (亚洲)有限公司创办者及合伙 人,英国公认会 计师特许人,英国公认会 计师特许人,英国公认会 计师特许-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资深会员及香港计师公,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伯明翰,伦敦)审计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伯明翰,伦敦)审计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伯明翰,伦敦)审计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伯明翰,伦敦)审计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伯明翰,伦敦)审计 经理、副总监,赛贝斯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区域财务。
郭雳先生 郭雳先生 郭雳先生 ,中国籍。现任北京大学法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欧基金管理 中国籍。现任北京大学法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欧基金管理 中国籍。现任北京大学法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欧基金管理 中国籍。现任北京大学法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欧基金管理 中国籍。现任北京大学法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法 学博士、应用经济后,德国洪堡者中银行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法 学博士、应用经济后,德国洪堡者中银行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法 学博士、应用经济后,德国洪堡者中银行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法 学博士、应用经济后,德国洪堡者中银行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法 学博士、应用经济后,德国洪堡者中银行学研究会副长。历任北京大法院讲师、教授,美国康奈尔客 学研究会副长。历任北京大法院讲师、教授,美国康奈尔客 学研究会副长。历任北京大法院讲师、教授,美国康奈尔客 学研究会副长。历任北京大法院讲师、教授,美国康奈尔客 座教授等,毕业于北京大学、美国南以哈佛法院。
戴国强先生 戴国强先生 戴国强先生 ,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复旦济院世界 ,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复旦济院世界 ,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复旦济院世界 ,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复旦济院世界 经济专业博士。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上海财大学 融经济专业博士。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上海财大学 融经济专业博士。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上海财大学 融院常务副长、党委书记,上海财经大学 院常务副长、党委书记,上海财经大学 院常务副长、党委书记,上海财经大学 院常务副长、党委书记,上海财经大学 MBA MBA学院长兼书记,上海财 学院长兼书记,上海财 学院长兼书记,上海财 经大学商院书记兼副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唐步先生 唐步先生 唐步先生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盛世资产(上海)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盛世资产(上海)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盛世资产(上海)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盛世资产(上海)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盛世资产(上海)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盛世资产(上海)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历任上海证券 央登记结算副总经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历任上海证券 央登记结算副总经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历任上海证券 央登记结算副总经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历任上海证券 央登记结算副总经理交易所会员部总监、察,大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国都交易所会员部总监、察,大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国都交易所会员部总监、察,大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国都交易所会员部总监、察,大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国都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欧基金管董事长。
廖海先生 廖海先生 廖海先生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务所合伙人国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务所合伙人国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务所合伙人国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务所合伙人国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务所合伙人国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务所合伙人国 籍。武汉大学法博士、复旦金融研究院后历任深圳市华工贸总公 籍。武汉大学法博士、复旦金融研究院后历任深圳市华工贸总公 籍。武汉大学法博士、复旦金融研究院后历任深圳市华工贸总公 籍。武汉大学法博士、复旦金融研究院后历任深圳市华工贸总公 司法律顾问,广东钧天师事务所合伙人 司法律顾问,广东钧天师事务所合伙人 ,美国纽约州 ,美国纽约州 Schulte Roth & Zabel LLPSchulte Roth & Zabel LLPSchulte Roth & Zabel LLP Schulte Roth & Zabel LLPSchulte Roth & Zabel LLP Schulte Roth & Zabel LLP Schulte Roth & Zabel LLPSchulte Roth & Zabel LLPSchulte Roth & Zabel LLPSchulte Roth & Zabel LLPSchulte Roth & Zabel LLPSchulte Roth & Zabel LLP Schulte Roth & Zabel LLP Schulte Roth & Zabel LLP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金通上海分合伙人。
陆正芳女士 陆正芳女士 陆正芳女士 ,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国籍上海财 ,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国籍上海财 ,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国籍上海财 ,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国籍上海财 ,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国籍上海财 ,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国籍上海财 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士。 历任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纪人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士。 历任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纪人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士。 历任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纪人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士。 历任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纪人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士。 历任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纪人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士。 历任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纪人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士。 历任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纪人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士。 历任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纪人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士。 历任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纪人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士。 历任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纪人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士。
历任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纪人李琛女士 李琛女士 李琛女士 ,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理财规划 总监,中国籍同济 总监,中国籍同济 总监,中国籍同济 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士。历任连证 券上海番禺路营部系统管理员,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士。历任连证 券上海番禺路营部系统管理员,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士。历任连证 券上海番禺路营部系统管理员,通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客户服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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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
窦玉明先生 窦玉明先生 窦玉明先生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籍。 简历同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籍。
简历同上刘建平先生 刘建平先生 刘建平先生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国籍。 简历同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国籍。
简历同上顾伟先生 顾伟先生 顾伟先生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投资副总经国籍。上海财大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投资副总经国籍。上海财大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投资副总经国籍。上海财大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投资副总经国籍。上海财大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投资副总经国籍。上海财大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投资副总经国籍。上海财大 学金融硕士, 学金融硕士, 16 年以上 年以上 证券及 证券及 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平安集团投资管理中心债 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平安集团投资管理中心债 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平安集团投资管理中心债 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平安集团投资管理中心债 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平安集团投资管理中心债 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平安集团投资管理中心债 券部研究员、主管,平安资产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经助副 券部研究员、主管,平安资产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经助副 券部研究员、主管,平安资产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经助副 券部研究员、主管,平安资产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经助副 总经理、。
卢纯青女士 卢纯青女士 卢纯青女士 ,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分投资副总经兼任,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分投资副总经兼任,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分投资副总经兼任,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分投资副总经兼任,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分投资副总经兼任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策略组 负责人, 中国籍。加拿大圣玛丽学金融硕士负责人, 中国籍。加拿大圣玛丽学金融硕士负责人, 中国籍。加拿大圣玛丽学金融硕士12 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北京毕马威 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北京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中信基金管理有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中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 行业主总监助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 行业主总监助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 行业主总监助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 行业主总监助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 行业主总监助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 行业主总监助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 行业主总监助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 行业主总监助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 行业主总监助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 行业主总监助研究副总监。
许欣先生 许欣先生 许欣先生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市场副总经国籍。人民大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市场副总经国籍。人民大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市场副总经国籍。人民大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市场副总经国籍。人民大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市场副总经国籍。人民大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市场副总经国籍。人民大 学金融硕士, 学金融硕士, 16 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分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分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分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分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分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分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分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分司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有限公机构财部总 监富国司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有限公机构财部总 监富国司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有限公机构财部总 监富国经理助。
卞玺云女士 卞玺云女士 卞玺云女士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国籍。人民大学注册会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国籍。人民大学注册会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国籍。人民大学注册会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国籍。人民大学注册会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国籍。人民大学注册会 计师专业学士, 计师专业学士, 10 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审计经理,银华基金管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中欧风 审计经理,银华基金管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中欧风 审计经理,银华基金管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中欧风 控总监。
4.本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姓名
朱晨杰
性别

国籍
中国
毕业院校及专业
法国北方高等商业学校金融市场专业
其他公司历任
法国兴业银行投资银行部交易助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融资部销售交易员,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交易员
本公司历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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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现任
基金经理
本基金经理所管理基金具体情况
产品名称
起任日期
离任日期
1
中欧瑾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04月07日
2
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04月07日
3
中欧强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04月07日
4
中欧强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04月07日
5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04月07日
6
中欧强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04月07日
7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04月07日
8
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04月07日
9
中欧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04月07日
10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年04月07日
11
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年04月07日
12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
2017年04月07日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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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LOF)
13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04月07日
14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年05月03日
(2)历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起任日期
离任日期
刘德元
2016年05月27日
2017年06月27日
5.基金管理人 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进行基金管理的最高机构,由总经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进行基金管理的最高机构,由总经刘 建平、 副总经理顾伟兼策略组负责人卢纯青信用评估部张明建平、 副总经理顾伟兼策略组负责人卢纯青信用评估部张明建平、 副总经理顾伟兼策略组负责人卢纯青信用评估部张明建平、 副总经理顾伟兼策略组负责人卢纯青信用评估部张明建平、 副总经理顾伟兼策略组负责人卢纯青信用评估部张明策略组负责人周蔚文、 陆俊刁羽黄华玉雄赵国英曲径曹名长策略组负责人周蔚文、 陆俊刁羽黄华玉雄赵国英曲径曹名长策略组负责人周蔚文、 陆俊刁羽黄华玉雄赵国英曲径曹名长策略组负责人周蔚文、 陆俊刁羽黄华玉雄赵国英曲径曹名长策略组负责人周蔚文、 陆俊刁羽黄华玉雄赵国英曲径曹名长策略组负责人周蔚文、 陆俊刁羽黄华玉雄赵国英曲径曹名长策略组负责人周蔚文、 陆俊刁羽黄华玉雄赵国英曲径曹名长策略组负责人周蔚文、 陆俊刁羽黄华玉雄赵国英曲径曹名长策略组负责人周蔚文、 陆俊刁羽黄华玉雄赵国英曲径曹名长策略组负责人周蔚文、 陆俊刁羽黄华玉雄赵国英曲径曹名长王健、培吴鹏飞组成。
其中总经理刘建平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 职责
1、依法募集 依法募集 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6、编制 季度 、半年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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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法律 、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 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行 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法》的行为,并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法》的行为,并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法》的行为,并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法》的行为,并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法》的行为,并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法》的行为,并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法》的行为,并 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混同于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牟取益;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牟取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责;
(8)法律、行政规和 中国证监会 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家有关法律规及行业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定禁止的行为。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持有人 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或任何第三谋取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投资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投资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者明示、暗他人相关的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者明示、暗他人相关的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者明示、暗他人相关的 交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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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或机构和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或机构和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或机构和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或机构和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或机构和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或机构和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或机构和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或机构和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或机构和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程 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 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原则。公司 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原则。公司 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原则。公司 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原则。公司 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原则。公司 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原则。公司 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原则。公司 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原则。公司 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原则。公司 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基金资产、自有其他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衡)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衡)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衡)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衡)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衡(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作,提高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作,提高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作,提高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作,提高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作,提高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作,提高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作,提高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作,提高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作,提高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作,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内部果。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组织,各业务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组织,各业务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组织,各业务 部门负责本的 风险评估和监控,察稽核公司管理措施部门负责本的 风险评估和监控,察稽核公司管理措施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政策,对完全和最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政策,对完全和最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政策,对完全和最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政策,对完全和最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政策,对完全和最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政策,对完全和最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政策,对完全和最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政策,对完全和最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政策,对完全和最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政策,对完全和最终 的责任。
(2)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董和管理层履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董和管理层履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董和管理层履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董和管理层履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董和管理层履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董和管理层履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董和管理层履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董和管理层履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董和管理层履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董和管理层履职责 的情况进行监督。
(3)督察长:独立行使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度和 )督察长:独立行使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度和 )督察长:独立行使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度和 )督察长:独立行使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度和 )督察长:独立行使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度和 )督察长:独立行使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度和 )督察长:独立行使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度和 )督察长:独立行使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度和 )督察长:独立行使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度和 )督察长:独立行使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度和 执行 情况独立地履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进执行 情况独立地履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进执行 情况独立地履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进执行 情况独立地履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进执行 情况独立地履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进执行 情况独立地履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进定期、不报告。
(4)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对投资所有重大 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对投资所有重大 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对投资所有重大 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对投资所有重大 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对投资所有重大 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对投资所有重大 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对投资所有重大 问题进行决策。
(5)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 )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 )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 )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 )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 )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 )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 )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 )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 )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 风险控制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6)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门和业务活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门和业务活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门和业务活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门和业务活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门和业务活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门和业务活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门和业务活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门和业务活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门和业务活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门和业务活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全面及专项的检查和反馈,使公司在良好内部控制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况进行全面及专项的检查和反馈,使公司在良好内部控制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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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及政策,确保活 )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及政策,确保活 )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及政策,确保活 )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及政策,确保活 )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及政策,确保活 )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及政策,确保活 )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及政策,确保活 )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及政策,确保活 )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及政策,确保活 )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及政策,确保活 动合法、规进行。
3、内部控制的措施
(1)部门及岗位设置体现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原则。
各部门及岗位均设立明确的 授权分工作职责,并编制详细各部门及岗位均设立明确的 授权分工作职责,并编制详细岗位说明书 和业务流程;建立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岗位之间 和业务流程;建立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岗位之间 和业务流程;建立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岗位之间 和业务流程;建立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岗位之间 的监督制衡。
(2)严格授权控制。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建立了合理标准和流程,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建立了合理标准和流程,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建立了合理标准和流程,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建立了合理标准和流程,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建立了合理标准和流程,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建立了合理标准和流程,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建立了合理标准和流程,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建立了合理标准和流程,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建立了合理标准和流程,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建立了合理标准和流程, 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重大业务应采取书面形式,明内容和实 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重大业务应采取书面形式,明内容和实 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重大业务应采取书面形式,明内容和实 效,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评价反馈机制。
(3)实行恰当的岗位分离。
建立科学的岗位 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在适当授权基础上实行恰建立科学的岗位 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在适当授权基础上实行恰分离。重要业务和岗位进行物理隔,投资与交易、清算基金会计公 分离。重要业务和岗位进行物理隔,投资与交易、清算基金会计公 分离。重要业务和岗位进行物理隔,投资与交易、清算基金会计公 分离。重要业务和岗位进行物理隔,投资与交易、清算基金会计公 分离。重要业务和岗位进行物理隔,投资与交易、清算基金会计公 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叠。
(4)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与公司、不同和其他委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与公司、不同和其他委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与公司、不同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5)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主要 业务的评估和检测办法、重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主要 业务的评估和检测办法、重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主要 业务的评估和检测办法、重部门风险指标考核体系以及业务人员道德防范等;二是公司灵活有效的 部门风险指标考核体系以及业务人员道德防范等;二是公司灵活有效的 应急、变措施和危机处理制。通过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系统,对公司内外部 应急、变措施和危机处理制。通过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系统,对公司内外部 应急、变措施和危机处理制。通过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系统,对公司内外部 应急、变措施和危机处理制。通过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系统,对公司内外部 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化解。
(6)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
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进行会计 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进行会计 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进行会计 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进行会计 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进行会计 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进行会计 核算和业 务记录,完整妥善地保管好会计、统和各项业资料档案确原始合 务记录,完整妥善地保管好会计、统和各项业资料档案确原始合 务记录,完整妥善地保管好会计、统和各项业资料档案确原始合 务记录,完整妥善地保管好会计、统和各项业资料档案确原始合 务记录,完整妥善地保管好会计、统和各项业资料档案确原始合 同契约、各种信息资料数据真实完整。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 制度的 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 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执行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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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层的责任,承担最终;本特 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层的责任,承担最终;本特 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层的责任,承担最终;本特 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 制度 和风险管理的 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和风险管理的 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和风险管理的 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和风险管理的 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 基金管理人 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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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8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745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5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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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5年、2016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均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迄今已第十次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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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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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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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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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经大厦 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栋-嘉昱大厦 7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联系人:袁维
电话: 021 -68609602
传真: 021 -68609601
客服热线: 021 -68609700 ,400 -700 -9700 (免长途话费)
网址: www. zofund .com
2.其他销售 机构
1)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电话: 010 -84183389
传真: 010 -64482090
客服热线: 400 -818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2)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 : 李玮
联系人:马晓男
电话: 021 -2031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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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1 -20315137
客服热线: 95538
网址: http://www.zts.com.cn
3)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 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 010 -60836030 ;0755 -23835383
传真: 010 -60836031 ;0755 -23835525
客服热线: 95558
网址: www.citics.com
4) 名称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85022313
传真: 0532 -85022301
客服热线: 0532 -96577
网址: www.zxwt.com. cn
5) 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1-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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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 -23953913
客户热线: 400 -990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6) 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姚杰
电话: 021 -38602377
传真: 021 -38509777
客服热线: 400 -821 -5399
网址: www.noah -fund.com
7) 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区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 0571 -28829790
传真: 0571 -26698533
客服热线: 4000 -766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8) 名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电话: 010 -59336519
传真: 010 -59336500
客服热线: 400 -890 -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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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www.jnlc.com
9) 名称 :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 口外大28 号 C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望东园四13 号楼浦项中心 B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电话 :13911468997
传真 :010 -92055860
客服热线 ;400 -623 -6060
网址: www.niuiufund.com
10) 名称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 021 -51327185
传真 ;021 -50710161
客服热线 :400 -821 -0203
网址:暂无
11) 名称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东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 )N -1、N-2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 )N -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付文红
电话: 010 -62676405
传真 :010 -62676582
客服热线 :010 -6267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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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www.xincai.com
12) 名称 :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层, 200127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层, 200127 200127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江辉
电话: 021 -20538888
传真 :021 -20539999
客服热线 :400 -820 -1515
网址: www.zhengtongfunds.com
13) 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幢 2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 010 -88066632
传真: 010 -88066552
客服热线: 400 -817 -5666
网址: www.amcfortune.com
14) 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世界 A座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世界 A座 11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 010 -56251471/13466546744
传真: 010 -62680827
客服热线: 4006199059
网址: www.hcjijin.com
15) 名称: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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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层 01 、02 、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层 01 、02 、03 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联系人:李娟
电话: 021 -50810687
传真: 021 -58300279
客服热线: 021 -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 机构,并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 机构,并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 机构,并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 机构,并另行公告。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 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 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 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 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 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
二、 登记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经大厦 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栋-嘉昱大厦 7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总经理:刘建平
成立日期: 2006 年 7月 19 日
电话: 021 -6860960 0
传真: 021 -68609601
联系人: 杨毅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经办律师: 黎明、陆奇
电话: 021 -3135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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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 陆奇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
住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 021 -23238189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俞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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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运作办销售合同 及其他法律规的有关定,经 及其他法律规的有关定,经 201 6年 4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许可 [201[201 6]845 号文准予募集。期为自 号文准予募集。期为自 2016 年 5月 16 日至 2016 年 5月 23 日止,经普华永 日止,经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额面值人民币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额面值人民币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额面值人民币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募集 期共825,949,613.45 (含利息)份基金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31 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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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5月 27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解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解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同等召开份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同等召开份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同等召开份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同等召开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则无须召基金份 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则无须召基金份 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则无须召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并终 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并终 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转换中出后的余低于 5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少于 200 人。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另有定时,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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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期、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份额的封闭期
和开放本基金每半年开放一次,期 本基金每半年开放一次,期 本基金每半年开放一次,期 本基金每半年开放一次,期 本基金每半年开放一次,期 本基金每半年开放一次,期 原则上不少于 原则上不少于 原则上不少于 3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 不超过 不超过 5个工作日,每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存续内会计年度 3月份和 月份和 9月份, 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第二周五后(不含该)一工作。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开放(不含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开放(不含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开放(不含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开放(不含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开放(不含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开放(不含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开放(不含 该日)之间的期,后封 闭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本基金在该日)之间的期,后封 闭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本基金在该日)之间的期,后封 闭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本基金在该日)之间的期,后封 闭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本基金在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上市交易。
开 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公告为准,且最迟应于开 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公告为准,且最迟应于开 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公告为准,且最迟应于开 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公告为准,且最迟应于开 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公告为准,且最迟应于开 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公告为准,且最迟应于开 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公告为准,且最迟应于放期开始前 2日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 日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 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期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期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 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 因素消除之日次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的要求 。
二、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 机构进行。具体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 机构进行。具体机构 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其他相关公 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在其他相关公 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在其他相关公 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告。基金投资 告。基金投资 人应当 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办理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期内每个工作,具体 本基金办理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期内每个工作,具体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正常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正常 交易日的时间,但基金 交易日的时间,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 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公告为准,且最 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公告为准,且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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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于开放期始前 2日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购、价格为下一开放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购、价格为下一开放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购、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 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日业务办理时 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请的,视为无效。
开放期以及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人届时发布 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 于 2016 年 9月 12 日至 2016 年 9月 20 日第一次开放申购、赎回及转 日第一次开放申购、赎回及转 换业务 ,于 201 7年 3月 13 日至 201 7年 3月 15 日第二次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 日第二次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 业务 ,于 201 7年 9月 11 日至 201 7年 9月 13 日第三次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 日第三次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 务。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赎回”原则,即以请; 、“金额申购份赎回”原则,即以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后次序行 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 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款项投资人申 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款项投资人申 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款项投资人申 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款项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 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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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将在 T+7日(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 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情形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 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 通讯系统故障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 通讯系统故障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 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 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 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 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 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 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有效申购 和赎回请的当天作为或赎回申请日 (T 日),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T+1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T+2日后 (包括该日 包括该日 )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功,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功,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功,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功,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功,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功,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功,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功,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功,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 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成功,而仅销售机 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成功,而仅销售机 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成功,而仅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购、赎回的 认以登记机结果为准对于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购、赎回的 认以登记机结果为准对于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购、赎回的 认以登记机结果为准对于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购、赎回的 认以登记机结果为准对于确认情况, 投资人 应及时查询 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其他销售机构的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其他销售机构的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元。各销售 元。各销售 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额及交易级差有其 他规定 的,以各销售机构业务他规定 的,以各销售机构业务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为单笔 10,000 元。其他销售机构的网点投资 人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 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 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 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份额时, 不 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业务不 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业务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 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管理人网站查询。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 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管理人网站查询。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 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管理人网站查询。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额和追加。 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额和追加。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的累计持有份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的累计持有份 额不设上限制,本招募说 额不设上限制,本招募说 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1份基金额。若某笔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账户的余不 份基金额。若某笔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账户的余不 足 1份的, 份的, 登记 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做全部赎回处理 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做全部赎回处理 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做全部赎回处理 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做全部赎回处理 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做全部赎回处理 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做全部赎回处理 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做全部赎回处理 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做全部赎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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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减少类业务 指赎回、转换出非交易过户等,具体种以相关(份额减少类业务 指赎回、转换出非交易过户等,具体种以相关(份额减少类业务 指赎回、转换出非交易过户等,具体种以相关(份额减少类业务 指赎回、转换出非交易过户等,具体种以相关规则为准)。 规则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 定在指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 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 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分别计算。
(1)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 人实施差 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与依法成立的计划筹集资 及其投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类型,理人在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类型,理人在 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 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外的其他 投资人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养老客户费率见下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
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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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0 万元
0.24 %
100 万元≤ M<500 万元
0.15%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 人申购本基金的费率见下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
费率
M<100 万元
0.80 %
100 万元≤ M<500 万元
0.50 %
M≥500 万元
每笔 100 0元
(2)申购份额的计算
1)当申购费用适比例率时,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2)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费用
申购份额 =净金/申购当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 人(非养老金客户)例:某投资 人(非养老金客户)例:某投资 人(非养老金客户)例:某投资 人(非养老金客户)例:某投资 人(非养老金客户)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其对应的 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其对应的 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其对应的 申购费率为 0.80% ,假设申购当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 1.000 元,则可得到 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100,000/ (1+0.80 %)= 99,206.35 元
申购费用= 100,000 -99,206.35 =793.65 元
申购份额= 99,206.35 /1.0 00=99,206.35 份
即:投资 人(非养老金客户)即:投资 人(非养老金客户)即:投资 人(非养老金客户)即:投资 人(非养老金客户)即:投资 人(非养老金客户)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假设当 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假设当 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假设当 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假设当 日本基金 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00 元,则其可得到本基金份额 99,206.35 份。
3、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基净值并扣除相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基净值并扣除相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基净值并扣除相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基净值并扣除相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基净值并扣除相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基净值并扣除相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基净值并扣除相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基净值并扣除相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基净值并扣除相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乘以当日基净值并扣除相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1)赎回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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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N)
费率
N<30 日
0.05%
N≥30 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在登记机构日开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在登记机构日开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在登记机构日开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在登记机构日开始。)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份×当日基净值
赎回费=份额×当日基金净值率
净赎回金额=-费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持有期限为 6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 为 0,假设赎回当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是 1.050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 额为:
赎回总金额= 10,000 ×1.050 =10,500.00 元
赎回费用= 0.00 元
净赎回金额= 10,500.00 -0.00 =10,500.00 元
即:某投资人赎回持有的 10,000 份本基金额,持有期限为 6个月,假设 赎回当日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 净值是 1.050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500.00 元。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 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期或不地开展活动 。在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期或不地开展活动 。在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期或不地开展活动 。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基金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基金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基金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 费率 和基金赎回,并进行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的申 购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的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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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请。
3、证券 、证券 /期货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 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期货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 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期货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 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时。 、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其他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6、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金销售系统、基登记或会计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8、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项暂停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如果投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如果投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请被 资人的申购请被 资人的申购请被 全部或分 全部或分 拒绝 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本金 退还给投资人。 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业务办且开放期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业务办且开放期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业务办且开放期间将相应顺延,具体时见基金管理人届的公告。
九、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3、证券 、证券 /期货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 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期货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 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期货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 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金资产净值。
4、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 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时,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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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 项时,基金管理人 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项时,基金管理人 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项时,基金管理人 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项时,基金管理人 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总 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总 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总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可延期。在暂停情况消除时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可延期。在暂停情况消除时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可延期。在暂停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并公告,且开放期间将相顺延具体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并公告,且开放期间将相顺延具体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并公告,且开放期间将相顺延具体 时间见基金管理人届的公告。
十、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工作日的 基金总份额2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规及同约定的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但对已的赎,基金管理人 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但对已的赎,基金管理人 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但对已的赎,基金管理人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因而进行财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因而进行财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因而进行财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因而进行财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因而进行财 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管理人应当日全部赎回申 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管理人应当日全部赎回申 请进行确认, 当日按比例办理 的 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20% ,其余赎回 ,其余赎回 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延缓 个工作日。延缓 支付的赎回申请以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款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通过邮寄、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款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通过邮寄、 传真 等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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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指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申购或赎 回公告,并布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 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 可以在开放 期内根据相关法律规以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开 办本基金与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可 办本基金与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可 以收取一定 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 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制并公告,提前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份额持有通 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份额持有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 将提前公告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 将提前公告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 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管理 公告的业务规则办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四、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 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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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基金份额的冻
结和解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
十七、基金份额的折算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本进行份额折算,前后持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本进行份额折算,前后持 有人持的基金资产不变。管理将在份额折算前 3个工作日就折算方案、 个工作日就折算方案、 折算时间等内容进行相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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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努力 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 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 国债、金融企业 国债、金融企业 国债、金融企业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券、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 券、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 券、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 券、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 券、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 券、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 券、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 券、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 券、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 券、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 券、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 、 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 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 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80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持有现或者到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持有现或者到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5%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保证金后应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保证金后应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保证金后应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保证金后应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保证金后应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保证金后应 当保持不低于交易证金一倍的现。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多策略进行债券资产组合投。根据价值评估、经 本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多策略进行债券资产组合投。根据价值评估、经 本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多策略进行债券资产组合投。根据价值评估、经 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预期未来利率水平以及曲线形态确定债券组合 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预期未来利率水平以及曲线形态确定债券组合 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预期未来利率水平以及曲线形态确定债券组合 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预期未来利率水平以及曲线形态确定债券组合 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预期未来利率水平以及曲线形态确定债券组合 的久期配置,在确定组合基础上进行限形态调整。通过对宏观 的久期配置,在确定组合基础上进行限形态调整。通过对宏观 的久期配置,在确定组合基础上进行限形态调整。通过对宏观 经济、产业行的研究以及相应财务分析和非,“自上而下”在各类 经济、产业行的研究以及相应财务分析和非,“自上而下”在各类 经济、产业行的研究以及相应财务分析和非,“自上而下”在各类 经济、产业行的研究以及相应财务分析和非,“自上而下”在各类 经济、产业行的研究以及相应财务分析和非,“自上而下”在各类 经济、产业行的研究以及相应财务分析和非,“自上而下”在各类 经济、产业行的研究以及相应财务分析和非,“自上而下”在各类 经济、产业行的研究以及相应财务分析和非,“自上而下”在各类 经济、产业行的研究以及相应财务分析和非,“自上而下”在各类 经济、产业行的研究以及相应财务分析和非,“自上而下”在各类 经济、产业行的研究以及相应财务分析和非,“自上而下”在各类 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属配置,“自下而上”个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 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属配置,“自下而上”个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 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属配置,“自下而上”个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 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属配置,“自下而上”个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 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属配置,“自下而上”个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 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属配置,“自下而上”个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 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属配置,“自下而上”个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 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属配置,“自下而上”个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 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属配置,“自下而上”个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 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属配置,“自下而上”个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 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属配置,“自下而上”个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 及个券收益率变化过程中,灵活运用骑乘策略、 套息及个券收益率变化过程中,灵活运用骑乘策略、 套息及个券收益率变化过程中,灵活运用骑乘策略、 套息利差策略等增强组合 收益。当市场率上行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国债期货对组合中的券资产进 收益。当市场率上行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国债期货对组合中的券资产进 收益。当市场率上行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国债期货对组合中的券资产进 行套期保值,以回避一定的市场风险。
1、利率预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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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久期策略
久期策略是指,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并考虑在运 久期策略是指,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并考虑在运 久期策略是指,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并考虑在运 久期策略是指,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并考虑在运 作周期中所处阶段, 确定债券组合的久配置。本基金将在预市场利率下行时作周期中所处阶段, 确定债券组合的久配置。本基金将在预市场利率下行时作周期中所处阶段, 确定债券组合的久配置。本基金将在预市场利率下行时适当拉长债券组合的久 期水平,在预市场利率上行时缩短适当拉长债券组合的久 期水平,在预市场利率上行时缩短适当拉长债券组合的久 期水平,在预市场利率上行时缩短期水平,以此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首先评估均衡水平以及合理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首先评估均衡水平以及合理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首先评估均衡水平以及合理 形态,然后通过市场收 形态,然后通过市场收 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的对比,评估不同剩余期限下 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的对比,评估不同剩余期限下 的价值偏离程度,在满足既定组合久期要求下根据风险调整后预收益率 的价值偏离程度,在满足既定组合久期要求下根据风险调整后预收益率 的价值偏离程度,在满足既定组合久期要求下根据风险调整后预收益率 大小进行配置,由此形成子弹型、哑铃或者阶梯的期限策略。
2、信用策略
(1)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别选择、各的适当组合以及对管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别选择、各的适当组合以及对管 理。本基金将在利率预期分析及其久配置范围确定的础上,通过情景和 理。本基金将在利率预期分析及其久配置范围确定的础上,通过情景和 理。本基金将在利率预期分析及其久配置范围确定的础上,通过情景和 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 “自上而下 ”在债券一级市场和 二,银行间在债券一级市场和 二,银行间在债券一级市场和 二,银行间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政府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属配置而 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政府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属配置而 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政府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属配置而 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政府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属配置而 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政府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属配置而 确定具有最优风险 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2)个券选择策略
基金管理人自建债券研究资料库,并对所有投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财务 基金管理人自建债券研究资料库,并对所有投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财务 分析和非财务, 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因素分析和非财务, 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因素分析和非财务, 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因素分析和非财务, 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因素分析和非财务, 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因素分析和非财务, 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因素分析和非财务, 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因素分析和非财务, 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因素分析和非财务, 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因素分析和非财务, 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因素进行个券选择 。
3、时机策略
(1)骑乘策略
当收 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大可以买入位于当收 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大可以买入位于当收 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大可以买入位于益率曲线陡峭处的 债券,也即收水平于相对高位随着持有期限益率曲线陡峭处的 债券,也即收水平于相对高位随着持有期限益率曲线陡峭处的 债券,也即收水平于相对高位随着持有期限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收益率水平较投资初有 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收益率水平较投资初有 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收益率水平较投资初有 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滑进而获得资本利。
(2)息差策略
利用回购率低于债券 收益的情形,通过正将所获得资金投利用回购率低于债券收益的情形,通过正将所获得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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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获取超额收益。
(3)利差策略
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利差进行分析,从而水平未来走势做出判 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利差进行分析,从而水平未来走势做出判 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 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 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 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 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通过两利差 缩小获得投资;当预期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通过两利差 缩小获得投资;当预期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通过两利差 缩小获得投资;当预期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卖出高通过两利 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卖出高通过两利 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卖出高通过两利 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投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 券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 券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 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 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 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 资产支持证券。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 中小企业私募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 中小企业私募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 中小企业私募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 中小企业私募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 中小企业私募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 中小企业私募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 中小企业私募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 中小企业私募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 中小企业私募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 中小企业私募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普遍具有高风险和收益的显着特点。本基金将运用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 普遍具有高风险和收益的显着特点。本基金将运用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 普遍具有高风险和收益的显着特点。本基金将运用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 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和度量,选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 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和度量,选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 品种进行投资。具体为:①研究债券发人的公司背景、产业展趋势政 品种进行投资。具体为:①研究债券发人的公司背景、产业展趋势政 品种进行投资。具体为:①研究债券发人的公司背景、产业展趋势政 品种进行投资。具体为:①研究债券发人的公司背景、产业展趋势政 品种进行投资。具体为:①研究债券发人的公司背景、产业展趋势政 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②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 力偿成长②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 力偿成长②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 力偿成长②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 力偿成长力、 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估发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力、 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估发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力、 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估发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力、 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估发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力、 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估发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力、 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估发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力、 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估发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力、 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估发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力、 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估发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力、 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估发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 ,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损失;④ ,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损失;④ ,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损失;④ 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银授偿基金有序 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银授偿基金有序 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银授偿基金有序 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银授偿基金有序 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银授偿基金有序 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银授偿基金有序 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银授偿基金有序 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银授偿基金有序 偿债安排等;⑤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理水平市场相对 偿债安排等;⑤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理水平市场相对 偿债安排等;⑤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理水平市场相对 偿债安排等;⑤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理水平市场相对 失衡,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品种进行。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保值为目的,回避市场风险。故空头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保值为目的,回避市场风险。故空头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保值为目的,回避市场风险。故空头 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多头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国期 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多头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国期 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的超额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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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2)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后,本基金持有的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投资 比例不低于后,本基金持有的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投资 比例不低于产净值的 5% ,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5%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终在扣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持不低于一倍现;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持不低于一倍现;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10 %;
(4)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券的 10 %;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 ,不得超过 ,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6)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20 %;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8)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合计规模的 10 %;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BBB 以上 (含 BBB)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 )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 200% ;开放期 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 140% ;
(11 )本基金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 15% ;
2)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持有的 债券总市值30% ;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融期货交易所 要求的内容、格式与实现向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融期货交易所 要求的内容、格式与实现向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目及对应证券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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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基金在任何交 )本基金在任何交 )本基金在任何交 易日内交(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成金额 易日内交(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成金额 易日内交(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成金额 易日内交(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成金额 易日内交(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成金额 易日内交(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成金额 易日内交(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成金额 易日内交(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成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
4)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券投资比例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券投资比例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券投资比例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券投资比例 的有关约定;
(12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10% ;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到期日不得超过当封闭结束之(13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之 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 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 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 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 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 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的规定执且无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的规定执且无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的规定执且无 需经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7)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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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法律、行政规或监管 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法律、行政规或监管 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法律、行政规或监管 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法律、行政规或监管 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 本基金投资按照取消或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五、投资决策
1、投资决策依据
投资决策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基金合同的定;宏 投资决策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基金合同的定;宏 投资决策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基金合同的定;宏 投资决策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基金合同的定;宏 投资决策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基金合同的定;宏 观经济发展趋势、微企业运行;证券市场走。
2、投资决策原则
合法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谨慎投公平交易及 合法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谨慎投公平交易及 合法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谨慎投公平交易及 合法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谨慎投公平交易及 合法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谨慎投公平交易及 合法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谨慎投公平交易及 合法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谨慎投公平交易及 合法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谨慎投公平交易及 合法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谨慎投公平交易及 合法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谨慎投公平交易及 严格控制。
3、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投资 的主要组织机构包括决策委员会、本基金投资 的主要组织机构包括决策委员会、策略组 负责人、基金 负责人、基金 经理、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投资过程须接受监察稽核的 督基金运营经理、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投资过程须接受监察稽核的 督基金运营经理、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投资过程须接受监察稽核的 督基金运营技术支持。
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基金的最高机构对重 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基金的最高机构对重 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基金的最高机构对重 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在必要时做出修改。
投资 策略组 负责人本 策略组 内投资管理和外部沟通工作,并监控、审 内投资管理和外部沟通工作,并监控、审 内投资管理和外部沟通工作,并监控、审 查基金资产的投业绩和风险。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原则和议精神,结合股票池及有关研究报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原则和议精神,结合股票池及有关研究报 告,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向中央交易室下达指令并监控仓 告,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向中央交易室下达指令并监控仓 告,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向中央交易室下达指令并监控仓 位。
4、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通过对不同层次的决策 主体明确投资权限,建立完善本基金通过对不同层次的决策 主体明确投资权限,建立完善体系和投资运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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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决策委员会议:由主席持,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由主席持,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由主席持,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由主席持,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由主席持,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由主席持,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由主席持,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由主席持, 对基金总体投资 对基金总体投资 对基金总体投资 政策、业绩表现和风险状况基金投资授权方案等重大决事项进行深入分 政策、业绩表现和风险状况基金投资授权方案等重大决事项进行深入分 政策、业绩表现和风险状况基金投资授权方案等重大决事项进行深入分 析、讨论并做出决议。
(2)在借助外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同时进行独立内。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议,在研究部的支持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议,在研究部的支持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议,在研究部的支持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议,在研究部的支持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议,在研究部的支持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议,在研究部的支持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议,在研究部的支持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议,在研究部的支持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议,在研究部的支持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议,在研究部的支持 下, 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组合构建或调整。在和的过程中下, 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组合构建或调整。在和的过程中下, 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组合构建或调整。在和的过程中下, 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组合构建或调整。在和的过程中下, 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组合构建或调整。在和的过程中下, 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组合构建或调整。在和的过程中下, 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组合构建或调整。在和的过程中下, 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组合构建或调整。在和的过程中下, 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组合构建或调整。在和的过程中下, 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组合构建或调整。在和的过程中基金经理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投资限制及其他要求。
(4)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5、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研究部负责定期和不就投资目标实现情况、 业绩归因分析、跟踪误差来 业绩归因分析、跟踪误差来 业绩归因分析、跟踪误差来 源等方面,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经理可以据此判 源等方面,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经理可以据此判 源等方面,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经理可以据此判 源等方面,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经理可以据此判 投资策略,进而调整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 金经理将跟踪宏观济状况和发展预期以及证券市场的变化,结合基 金经理将跟踪宏观济状况和发展预期以及证券市场的变化,结合金当期的申购和赎回现流量情况,以及组 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结果对投资金当期的申购和赎回现流量情况,以及组 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结果对投资金当期的申购和赎回现流量情况,以及组 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结果对投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是由央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的具代表性券市 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绩较准能够客观、 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绩较准能够客观、 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绩较准能够客观、 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绩较准能够客观、 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绩较准能够客观、 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绩较准能够客观、 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绩较准能够客观、 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绩较准能够客观、 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绩较准能够客观、 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选用上述业绩较准能够客观、 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者科学客 如果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者科学客 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金时,管理人 可以依据维护份额持有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金时,管理人 可以依据维护份额持有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 准进行相应调整。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 准进行相应调整。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 准进行相应调整。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份额持有大。 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份额持有大。 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份额持有大。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 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七、风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但低混合 本基金为债券型,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但低混合 本基金为债券型,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但低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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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基金、股票,属于较低风险 /收益的产品。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股东权利和债的处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参与所投资经营管理;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3、基金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债权利,保护、基金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债权利,保护、基金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债权利,保护、基金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债权利,保护、基金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债权利,保护、基金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债权利,保护、基金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债权利,保护、基金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债权利,保护、基金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债权利,保护、基金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债权利,保护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5、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误导性陈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报告保证内容不存 基金托管人根据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报告保证内容不存 基金托管人根据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报告保证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基金 2017 年第 3季度 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9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
1
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
基金投资


3
固定收益投资
46,586,730.23
84.81
其中:债券
46,586,730.23
84.81
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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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贵金属投资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858,873.54
14.31
8
其他资产
486,208.97
0.89
9
合计
54,931,812.74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票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2
央行票据


3
金融债券
39,831,000.00
73.1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9,831,000.00
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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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债券
6,109,036.63
11.2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
中期票据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646,693.60
1.19
8
同业存单


9
其他


10
合计
46,586,730.23
85.52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50217
15 国开 17
200,000
19,878,000.00
36.49
2
170215
17 国开 15
100,000
10,043,000.00
18.44
3
170206
17 国开 06
100,000
9,910,000.00
18.19
4
122369
13 包钢 04
30,000
2,985,000.00
5.48
5
112138
12 苏宁 01
21,221
2,122,736.63
3.90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属投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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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适用。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适用。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保值为目的,回避市场风险。故空头合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保值为目的,回避市场风险。故空头合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保值为目的,回避市场风险。故空头合 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 的多头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国期货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 的多头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国期货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国债期货投资本收益(元)
11,950.00
国债期货投资本公允价值变动(元)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货。
10.3 本期国债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券组合久、流动性和风险水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券组合久、流动性和风险水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券组合久、流动性和风险水 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的 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的 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的 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量分析。构建化体系,国期货 现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量分析。构建化体系,国期货 现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量分析。构建化体系,国期货 现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量分析。构建化体系,国期货 现的基差、国债期货流动性波水平套保值有效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的基差、国债期货流动性波水平套保值有效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的基差、国债期货流动性波水平套保值有效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的基差、国债期货流动性波水平套保值有效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的基差、国债期货流动性波水平套保值有效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础上,力求实现长期稳定增值。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为债券型,未涉及股票相关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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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金
33,000.5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453,208.42
5
应收申购款

6
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8
其他

9
合计
486,208.97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可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的可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投资组合市值占总产或净比例的分项之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投资组合市值占总产或净比例的分项之 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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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和运资产,但不保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和运资产,但不保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和运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现。投资有风险,者在作出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现。投资有风险,者在作出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现。投资有风险,者在作出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5月 27 日 ,基金业绩截止2017 年 9月 30 日。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业绩比较
准收益的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5.27 -2016.12.31
1.77%
0.09%
-1.63%
0.09%
3.40%
0.00%
2017.1.1 -2017.6.30
1.39%
0.07%
-2.11%
0.08%
3.50%
-0.01 %
2017.1.1 -2017.9.30
2.09%
0.07%
-2.26%
0.07%
4.35%
0.00%
2016.5.27 -2017.9.30
2.70%
0.10%
-3.35%
0.08%
6.05%
0.02%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准收益的历史走势对图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历史走势对图
(2016 年5月27 日-2017 年9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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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6 年5月27 日,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自 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结束时本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 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结束时本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 合基金同的规定。
中欧强瑞多策略债券基金基准2016-05-272016-08-042016-10-192016-12-232017-03-092017-05-182017-07-262017-09-304%3%2%1%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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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 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本息和应收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 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本息和应收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账 户证券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账 户证券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账 户证券户、 期货账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开立基金与管理人户、 期货账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开立基金与管理人户、 期货账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开立基金与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 户以及其他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 户以及其他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 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并由本基 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并由本基 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并由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 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 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 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 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 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 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 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 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 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 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 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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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法律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国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等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国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等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国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等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国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等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国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等 资产和负债。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有价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价)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价)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价)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价)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估值;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估值;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估值;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价及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价及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价及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价,确定公允格;
(2)交易所发行 )交易所发行 )交易所发行 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 日的估值净价。如最近交易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参考类似投 日的估值净价。如最近交易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参考类似投 日的估值净价。如最近交易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格;
(3)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 ,且最近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 ,且最近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 ,且最近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或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或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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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理:
首次公开发行 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品种的估值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 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
4、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值。
5、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息。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息。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息。
6、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7、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结算价估值。如法律规今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结算价估值。如法律规今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结算价估值。如法律规今 后另有规定的,从其。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9、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应立即通知 ,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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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到 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元,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资产净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 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 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 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 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 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 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 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 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 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 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资产。但根据法律规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日对资产后,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日对资产后,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日对资产后,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日对资产后,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日对资产后,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日对资产后,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日对资产后,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日对资产后,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日对资产后,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日对资产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 ,经复核无误后由理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 ,经复核无误后由理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 ,经复核无误后由理按约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位以内 (含第 3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受损方”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 发生的费用由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 发生的费用由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 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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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 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受损方” ),则估值错误责 ,则估值错误责 ,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 利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 利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如果获已经将此部分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如果获已经将此部分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 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向有关当事人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 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 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 /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 业时;
2、因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 或其他情形 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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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出现基金管理认为属于会导致不能 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出现基金管理认为属于会导致不能 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出现基金管理认为属于会导致不能 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事故任何情况;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理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理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金资产净值和基份额并发送给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 金资产净值和基份额并发送给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对净值按约定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托按估值方法的第 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 /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 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 机构 发送的数据错误 等其他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 等其他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 等其他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 等其他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 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 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 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 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 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理、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 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理、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 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理、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 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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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红与利再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红与利再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红与利再投资, 投资人 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投资人 不选择,本基金默 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收益分配后不能低于面;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
在不违反法律规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在不违反法律规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在不违反法律规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在不违反法律规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在不违反法律规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在不违反法律规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在不违反法律规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影响的前提下,金管理人可对基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份额持有大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益分配对象、时间数额及比例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在 2日内 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投资人 自行承担。当 自行承担。当 自行承担。当 自行承担。当 自行承担。当 自行承担。当 投资人 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再投资计算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再投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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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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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费;
2、基金托管人的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和诉讼;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 /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开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1、基金管理人的费
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70%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方法如下:
H=E×0.70% ÷当年天数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 13 %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算方法如下:
H=E×0. 13 %÷当年天数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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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付期顺延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由基托管人从财产中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入基金:
1、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托处与运作 无关的事项发生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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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的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会计年度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会计年度 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元单;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
5、本基金独立建账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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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织。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
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以下简称“”)和基金管理人、托 管人的互联网站(以下简称“”)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能够按 管人的互联网站(以下简称“”)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能够按 管人的互联网站(以下简称“”)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能够按 管人的互联网站(以下简称“”)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能够按 管人的互联网站(以下简称“”)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能够按 管人的互联网站(以下简称“”)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能够按 管人的互联网站(以下简称“”)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能够按 管人的互联网站(以下简称“”)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能够按 管人的互联网站(以下简称“”)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能够按 管人的互联网站(以下简称“”)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能够按 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或者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 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 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 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 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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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大 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特性等涉投资者重持有人大 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特性等涉投资者重利益的事项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合同生效后,管理在每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合同生效后,管理在每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合同生效后,管理在每 6个月结束 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 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在地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在地 的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内容提供面。 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内容提供面。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管理人在份额发售的 3日前, 将基金 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管理人将基金 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管理人将基金 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管理人将基金 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管理人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三)基金合同生 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 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
、份额基金 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 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 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 作日的次,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 作日的次,披露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
在基金开放期每个日的次,管理人应通过网 站、份额发售在基金开放期每个日的次,管理人应通过网 站、份额发售在基金开放期每个日的次,管理人应通过网 站、份额发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资产净 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登载在指定报刊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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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额申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费率,并保证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费率,并保证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费率,并保证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费率,并保证 投资人 能够在基金份额 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刊。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刊。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刊。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摘要指定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并将季度登载在指定刊和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 报告、半年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 报告、半年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 报告、半年报告或者年度。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 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主要办公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 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主要办公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 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告方式。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地 予以公告,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地 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托;
5、基金管理人托的法定名称 、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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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管人基金托部门负责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财产托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托受到监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行政处罚,基金托 管人及其基金托部门负责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款项;
24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请后重新;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息可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息可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 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备案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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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情况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管理人应在国证监会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管理人应在国证监会 指定媒介披露所投 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 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 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 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 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 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 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文件中 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文件中 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文件中 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文件中 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文件中 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十一)国债期货的投资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损益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损益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损益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损益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损益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损益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本基金总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 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本基金总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 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本基金总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 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本基金总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 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目标。
(十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在年报及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证券总 额、资产 额、资产 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明细。管 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明细。管 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证券总额、市值占 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证券总额、市值占 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大小排序前 10 名资产 支持证券明细。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基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基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 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 但是不得早于指定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不得早于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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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一信息的内容应当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 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 供公众查阅、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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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债券型,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但低混合 本基金为债券型,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但低混合 本基金为债券型,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但低混合 型基金、股票,属于较低风险 /收益的产品。
一、市场风险
金融市场价格受经济因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的影 金融市场价格受经济因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的影 金融市场价格受经济因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的影 金融市场价格受经济因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的影 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产业和证 券市场监管等国家的变化对货币政策、财产业和证 券市场监管等国家的变化对货币政策、财产业和证 券市场监管等国家的变化对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价格波动从而基金收益。
2、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及息收益的价格和变,同时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及息收益的价格和变,同时 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于股票债券,收益会受到 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于股票债券,收益会受到 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于股票债券,收益会受到 利率变化的影响。
3、信用风险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者上市公司信披露不真实、完整都可能导致基金资 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者上市公司信披露不真实、完整都可能导致基金资 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者上市公司信披露不真实、完整都可能导致基金资 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者上市公司信披露不真实、完整都可能导致基金资 产损失和收益变化。
4、通货膨胀风险
由于通货膨胀率提高,基金的实际投资价值会因此降低。
5、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 证券和回购等息入的影响。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固定收益证券和回购所得息入进行 的影响。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固定收益证券和回购所得息入进行 的影响。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固定收益证券和回购所得息入进行 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以前少的收益率。
6、法律风险
由于法律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导 由于法律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导 由于法律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导 致了基金资产损失的风 险。
二、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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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判断,从而基金收益水 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判断,从而基金收益水 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判断,从而基金收益水 平。因此,本基金可能为管 理人和托的水、手段平。因此,本基金可能为管 理人和托的水、手段平。因此,本基金可能为管 理人和托的水、手段平。因此,本基金可能为管 理人和托的水、手段理技术等因素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
1、巨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 采用 定期开放 的运作方式 ,若是由于 ,若是由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开放日 大量赎 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持有投资品种以应付赎的现需要,则可能 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持有投资品种以应付赎的现需要,则可能 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2、暂停赎回 或延缓支付的 风险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能支付赎回款项 ,或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证券 /期货 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或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 ,或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 利益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赎回申请。当发生巨额利益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赎回申请。当发生巨额利益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赎回申请。当发生巨额并 导致基金管理人的现支付出困难 ,基金 份额持有人 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可能 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可能 会遇到部分延缓支付的风险。
四、策略风险
本基金存在投资策略风险,即的业绩表现不一定领先于市场平均水。 本基金存在投资策略风险,即的业绩表现不一定领先于市场平均水。 另外,在精选 另外,在精选 个券 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 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 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 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 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的判断,精选出个 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的判断,精选出个 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的判断,精选出个 券的 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 债券 。
五、其它风险
1、技术风险
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或信息支持出现异常情况, 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或信息支持出现异常情况, 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或信息支持出现异常情况, 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或信息支持出现异常情况, 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时限完成、注册登记系 统瘫痪核算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时限完成、注册登记系 统瘫痪核算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时限完成、注册登记系 统瘫痪核算统无法按正常时限显示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指令及传输等风险。
2、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3、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构违约、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构违约、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构违约、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构违约、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构违约、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构违约、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构违约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违约等超出基金 违约等超出基金 违约等超出基金 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导致基金或者份额持有利益 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导致基金或者份额持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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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
六、特有风险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份额的申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份额的申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份额的申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份额的申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份额的申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份额的申 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因此,在 因此,在 封闭期 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 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 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现的流动性约束。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 场交易量不足而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发行 场交易量不足而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发行 场交易量不足而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发行 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 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 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 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 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 基金资产损失。本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 基金资产损失。本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 基金资产损失。本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方式,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方式,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方式,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方式,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方式,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方式,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方式,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方式,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方式,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方式, 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 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 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 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 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 保证金而面临风险。 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保证金而面临风险。 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保证金而面临风险。 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保证金而面临风险。 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保证金而面临风险。 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保证金而面临风险。 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保证金而面临风险。 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保证金而面临风险。 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保证金而面临风险。 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保证金而面临风险。 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另外,国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合约 另外,国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合约 另外,国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合约 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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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合并、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的合并
本基金与其他合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 、变更基金合同 、变更基金合同 涉及 法律规定或 法律规定或 基金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对于可不经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对于可不经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对于可不经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自生效后 自生效后 方可执行,自决 方可执行,自决 方可执行,自决 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将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转换中出后的余低于 5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少于 200 人;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
5、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四、基金 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 清算小组,基金 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清算小组,基金 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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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 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 剩余 财产进行分配 。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
五、清算费用
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 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八、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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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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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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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为份额持有提供一系列的服务 。以下是主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为份额持有提供一系列的服务 。以下是主要内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份额持有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 内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份额持有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 内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份额持有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 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
每次交易结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 T+2日后及时通过销售机构的网点 查询和打印确认单;在每季度结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 个工作日内,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意愿,向在该季度内交易的以书面或电子文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意愿,向在该季度内交易的以书面或电子文 件形式寄送季度对账单;在每年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 人按基金份额持有意愿,对所的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寄送 人按基金份额持有意愿,对所的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寄送 年度对账单。
二、在线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管理的网站 www. zofund .com 订制基金信息 资讯、并享受本基金管理 人为基金份额持有提供的投资报告服务。
三、查询与咨服务
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为份额持有提供 7×24 小时的电话语音服务,基 小时的电话语音服务,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 021 -68609700 ,400 -700 -9700 (免长途话 费)的语音系统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 zofund .com 查询基金净值、账 户信息、基金产品介绍等情况, 人工座席在作时间(周一至五户信息、基金产品介绍等情况, 人工座席在作时间(周一至五户信息、基金产品介绍等情况, 人工座席在作时间(周一至五户信息、基金产品介绍等情况, 人工座席在作时间(周一至五9:00 -17 : 00 )还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周到的工答疑服务。
四、投诉受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021 -68609700 ,400 -70 0-9700 (免 长途话费)投诉直销机构和其他售的人员及服务。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 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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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 2017 年 05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刊登于《中 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时和公司网站的告。 国证券报》、《上海时和公司网站的告。 国证券报》、《上海时和公司网站的告。 国证券报》、《上海时和公司网站的告。 国证券报》、《上海时和公司网站的告。
序号
公告事项
披露日期
1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7 -06 -28
2
中欧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2017 年 6月 30 日基 金资产净值、基份额和累计公告
2017 -07 -01
3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号)
2017 -07 -10
4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2号)
2017 -07 -10
5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季度报告
2017 -07 -21
6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泰证券为旗下部分代销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7 -08 -03
7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及东变更的告
2017 -08 -08
8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通过泰证券代销金定投最低申购额的公告
2017 -08 -24
9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度报告
2017 -08 -29
10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度报告摘要
2017 -08 -29
11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7 -09 -08
1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上海挖财融信息服务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步开通定投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7 -09 -08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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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3季度报告
2017 -10 -26
14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子办地址变更的告
2017 -11 -11
1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子名称变更的告
2017 -1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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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招募说明书复印件。 ;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招募说明书复印件。 投资人 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和托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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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包括:
1.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准予 中欧 强瑞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 注册 的文件
2.《 中欧 强瑞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 中欧 强瑞 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 投资人 查阅方式: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 办公场所 ,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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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 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金投资者自依据基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的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的 当事 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份额。作为合同当事 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份额。作为合同当事 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份额。作为合同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在开放期内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集;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集;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 文件;
(2)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行承担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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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 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合同当人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获得的不当利;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请;
(12 )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的权利;
(13 )在法律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利益依进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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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 /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 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 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 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和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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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请,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复印;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因退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 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金托 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金托 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 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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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准的 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 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 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 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 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期货等投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期货等投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期货等投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期货等投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期货等投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期货等投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期货等投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期货等投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期货等投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期货等投 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清算;
(5)提议召开或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负责财产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划拨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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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等投所需)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等投所需)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等投所需)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等投所需)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等投所需)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等投所需)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等投所需)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等投所需)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等投所需)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等投所需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 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和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 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 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管是否采取了适措 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管是否采取了适措 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上;
(12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和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
(16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理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偿责任 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 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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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2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基金份 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表有权代基金份 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一) 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法律规要求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法律规要求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法律规要求 调整 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 )基金管理人或托要求召开份额持有大会;
(1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 )基金 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 )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项;
(13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有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有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有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事项。
2、基金合同以下情况可由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基金合同以下情况可由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基金合同以下情况可由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基金合同以下情况可由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基金合同以下情况可由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基金合同以下情况可由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基金合同以下情况可由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基金合同以下情况可由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基金合同以下情况可由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基金合同以下情况可由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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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或在法律规和合同定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或在法律规和合同定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或在法律规和合同定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或在法律规和合同定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或在法律规和合同定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或在法律规和合同定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或在法律规和合同定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或在法律规和合同定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或在法律规和合同定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低赎回或在法律规和合同定 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前提下变更收费方 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前提下变更收费方 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前提下变更收费方 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前提下变更收费方 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前提下变更收费方 式;
(3)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而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以外)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以外)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以外)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以外)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以外)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以外)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以外)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以外)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以外)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以外其他情形。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将根据合同第十九部 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将根据合同第十九部 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将根据合同第十九部 分的约定 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转换中出后的余低于 5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少于 200 人。
(二)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1、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时,由托。
3、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提出书面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 向管理提出书面议。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 向管理提出书面议。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提出书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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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代表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的,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的,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 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形式;
(2)会议拟审的事项、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履行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收取。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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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监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监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由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议程:
(1)亲自出 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亲自出 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亲自出 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亲自出 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亲自出 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亲自出 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亲自出 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亲自出 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亲自出 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的委托人 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同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相符;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 一(含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 一(含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 一(含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 一(含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 一(含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持有大会开时间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持有大会开时间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
2、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议 通知载明的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召集人指定地址。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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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人(如果 管人(如果 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理经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理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影响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所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若本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若本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若本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若本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若本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若本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若本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若本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若本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若本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含);若本 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的小 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的小 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的小 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的小 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基金份额持有所的小 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 可以原公告持有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 可以原公告持有大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应当代表三分之一(含)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应当代表三分之一(含)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应当代表三分之一(含)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应当代表三分之一(含)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应当代表三分之一(含)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应当代表三分之一(含)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应当代表三分之一(含)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应当代表三分之一(含)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应当代表三分之一(含)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应当代表三分之一(含) 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代表;
(4)上述第( )上述第( )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项中直接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委托人持有基 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委托人持有基 金份额的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登记机构录相符。
3、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在法律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 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具体方式由议召集 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具体方式由议召集 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 、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 、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 、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 、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 、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 、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 、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 、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 、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或者以与 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序比照和通 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序比照和通 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 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 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 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 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 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 其他基金合并、法律 其他基金合并、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 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 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 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 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 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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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大会主持 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未能大会主持 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未能大会的情 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理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理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理代表和 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代表和 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选举产生名基金份额有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选举产生名基金份额有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选举产生名基金份额有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 。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 。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持基金份额有人大会,不影响作出的决议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每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和特别:
1、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均一般方式。
2、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 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本与 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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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 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 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 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决意见 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决意见 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决意见 视为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人。
基金管理或托不出席大会的,影响计票效力(2)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 金管理人或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 金管理人或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 金管理人或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不影响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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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证机构、公员姓名等一同告。
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人、基金托管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或监 管则的部分如将来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或监 管则的部分如将来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或监 管则的部分如将来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 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 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 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 基金的合并、 基金的合并、 基金的合并、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一)基金的合并
本基金与其他合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 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对于可不经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对于可不经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对于可不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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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日终如发以下情形之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将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请额 及转换中入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转换中出后的余低于 5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少于 200 人;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四) 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 清算 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清算 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基金 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 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
(五) 清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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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六)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七)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八)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争议解决方式 四、争议解决方式 四、争议解决方式 四、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除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除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除经 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 ,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时有效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 ,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时有效仲裁规则进行,的地点在北京市决是终局性并对相关各方均 仲裁规则进行,的地点在北京市决是终局性并对相关各方均 仲裁规则进行,的地点在北京市决是终局性并对相关各方均 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除非仲裁决另有定 。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 人在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的办 在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的办 在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的办 公场所和营业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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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经大厦 5层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成立日期: 2006 年 7月 1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基金字 [2006]102 [2006]10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88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经营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基金募集、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基金募集、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基金募集、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100032 )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电话:( 电话:( 010 )66105799
传真:( 传真:( 010 )66105798
联系人: 郭明
成立时间: 1984 年 1月 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国务院《于中人民银 行专门使央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国务院《于中人民银 行专门使央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国务院《于中人民银 行专门使央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国务院《于中人民银 行专门使央行职能的决定》(国发 行职能的决定》(国发 [1983]146 号)
存续期间:持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 经营范围:办理 人民币存款、贷同业拆借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人民币存款、贷同业拆借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人民币存款、贷同业拆借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人民币存款、贷同业拆借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人民币存款、贷同业拆借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贴现转各类汇业务; 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及担保承兑、贴现转各类汇业务; 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及担保承兑、贴现转各类汇业务; 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及担保承兑、贴现转各类汇业务; 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及担保承兑、贴现转各类汇业务; 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及担保承兑、贴现转各类汇业务; 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及担保承兑、贴现转各类汇业务; 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及担保承兑、贴现转各类汇业务; 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及担保承兑、贴现转各类汇业务; 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及担保承兑、贴现转各类汇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及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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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销售业务;发行、承兑付政府债券收代理 销售业务;发行、承兑付政府债券收代理 销售业务;发行、承兑付政府债券收代理 销售业务;发行、承兑付政府债券收代理 销售业务;发行、承兑付政府债券收代理 销售业务;发行、承兑付政府债券收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府和国际金融 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发行债券买卖政、府和国际金融 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发行债券买卖政、府和国际金融 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发行债券买卖政、府和国际金融 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发行债券买卖政、府和国际金融 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发行债券买卖政、债券;证投资基金、企业年托管 务受理服账户债券;证投资基金、企业年托管 务受理服账户债券;证投资基金、企业年托管 务受理服账户债券;证投资基金、企业年托管 务受理服账户债券;证投资基金、企业年托管 务受理服账户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证业务 ;贷款承诺企、个人财顾问服证业务 ;贷款承诺企、个人财顾问服证业务 ;贷款承诺企、个人财顾问服证业务 ;贷款承诺企、个人财顾问服; 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 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 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外汇贷款; 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代票据承和贴现借外汇贷款; 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代票据承和贴现借外汇贷款; 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代票据承和贴现借外汇贷款; 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代票据承和贴现借外汇贷款; 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代票据承和贴现借外汇贷款; 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代票据承和贴现借外汇贷款; 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代票据承和贴现借外汇贷款; 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代票据承和贴现借外汇贷款; 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代票据承和贴现借外汇贷款; 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代票据承和贴现借外汇担保;发行、 代理买卖或股票以的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担保;发行、 代理买卖或股票以的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担保;发行、 代理买卖或股票以的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担保;发行、 代理买卖或股票以的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担保;发行、 代理买卖或股票以的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担保;发行、 代理买卖或股票以的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担保;发行、 代理买卖或股票以的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担保;发行、 代理买卖或股票以的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担保;发行、 代理买卖或股票以的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担保;发行、 代理买卖或股票以的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金融衍生业务银 行卡电话、网上手机代客外汇买卖;金融衍生业务银 行卡电话、网上手机代客外汇买卖;金融衍生业务银 行卡电话、网上手机代客外汇买卖;金融衍生业务银 行卡电话、网上手机代客外汇买卖;金融衍生业务银 行卡电话、网上手机代客外汇买卖;金融衍生业务银 行卡电话、网上手机行业务;办理结汇、售经国院银监督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经国院银监督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经国院银监督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经国院银监督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经国院银监督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经国院银监督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经国院银监督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经国院银监督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经国院银监督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经国院银监督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经国院银监督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 、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理的投资行为使监督权
1、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下述、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下述、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下述、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下述、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下述、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下述、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下述、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下述、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下述、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下述金投资范围、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国债、企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国债、企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国债、企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国债、企业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债、公司央行票据中期短融资券小企业私募产支持证 券、 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券、 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券、 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券、 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券、 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券、 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券、 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券、 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券、 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券、 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券、 次级债可转换(包括分离交易)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 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 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规或中证监会允许基金投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规部门章及《合同》禁止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规部门章及《合同》禁止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规部门章及《合同》禁止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规部门章及《合同》禁止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规部门章及《合同》禁止 投 资的资工具。
2、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本投资产配置比 )按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本投资产配置比 )按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本投资产配置比 )按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本投资产配置比 )按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本投资产配置比 )按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本投资产配置比 )按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本投资产配置比 )按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本投资产配置比 )按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本投资产配置比 )按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本投资产配置比 例为: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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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本基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产80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持有现或者到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持有现或者到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5%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保证金后应当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保证金后应当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交易证金一倍的现。
(2)根据法律规的 )根据法律规的 )根据法律规的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本投资组遵循以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本投资组遵循以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本投资组遵循以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本投资组遵循以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本投资组遵循以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本投资组遵循以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本投资组遵循以 下投资限制:
1)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产的 80% ;
2)在开放期, 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在开放期, 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在开放期, 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在开放期, 每个交易日终扣除国债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产 本基金持有的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产 本基金持有的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产 本基金持有的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产 本基金持有的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产 净值的 5% ,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5%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持不低于一倍现;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10 %;
4)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持有一家 公司发行的 公司发行的 证券,不超过该的 10 %;
5)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 10 %;
6)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20 %;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8)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且由托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 人的 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合计规模10 %;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基 金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 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 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 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 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 )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 )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 )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 )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 200% ;开放期内 ;开放期内 , 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的 140% ;
11 )本基金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①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①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①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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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净值的 15% ;
②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 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②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 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有的 债券总市值30% ;
③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成 ③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成 ③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成 交金额不 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市值和买入、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券投资比例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券投资比例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券投资比例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券投资比例 的有关约定;
12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10% ;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到期日不得超过当封闭结束之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的规定执且无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的规定执且无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的规定执且无 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同的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基金同的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基金同的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基金同的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应当符约定。除投资产配置外,基金托管人对的监督与检查自合同生 约定。除投资产配置外,基金托管人对的监督与检查自合同生 约定。除投资产配置外,基金托管人对的监督与检查自合同生 效之日起开始。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之外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之外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之外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之外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之外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之外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之外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之外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另有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 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 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 2个工作日正式向基 金托管人发函说明可能变动规模和公司应对措施,便于个工作日正式向基 金托管人发函说明可能变动规模和公司应对措施,便于金托管人实施交易监督。
3、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投资禁止行为进监督:
根据法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本禁止 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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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法律、行政规或监管 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法律、行政规或监管 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法律、行政规或监管 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法律、行政规或监管 部门取消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按照取消或调整的规定执。
4、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理 、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理 、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理 、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理 、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理 、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理 、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理 、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理 、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理 、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理 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
(1)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理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手 )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理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手 )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理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手 )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理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手 )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理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手 )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理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手 )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理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手 )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理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手 )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理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手 )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理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手 资信风险控制措施 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向托提供符合法律规及行业标准的银间市场交易 对手的名单,并按照审慎风险控制原则在该中约定各交 易所适用对手的名单,并按照审慎风险控制原则在该中约定各交 易所适用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单后 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单后 2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该名单。基金 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该名单。基金 管理人应定期或不对银行间市场现券及回购交易手的名单 进更新,管理人应定期或不对银行间市场现券及回购交易手的名单 进更新,中增加或减少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时须提前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尽 中增加或减少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时须提前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尽 快回函确认收到后, 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托书面快回函确认收到后, 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托书面快回函确认收到后, 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托书面快回函确认收到后, 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托书面快回函确认收到后, 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托书面快回函确认收到后, 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托书面快回函确认收到后, 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托书面快回函确认收到后, 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托书面快回函确认收到后, 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托书面快回函确认收到后, 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托书面被确认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前已与本次剔除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 被确认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前已与本次剔除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 未结算的交易,仍 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与不在名单内的银行 间市场交易对手进交易,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经后仍执行并造成 交易,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经后仍执行并造成 交易,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经后仍执行并造成 基金资产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有权报告中 基金资产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有权报告中 基金资产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有权报告中 基金资产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有权报告中 国证监会。
(2)基金托管人对于理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方式控制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对手名单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对手名单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对手名单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对手名单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对手名单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对手名单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对手名单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对手名单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对手名单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对手名单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对手名单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对手名单 中约定的该交易对手所适用结算方式进行。如果基金 托管人发现中约定的该交易对手所适用结算方式进行。如果基金 托管人发现管 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方式进行时,基金托应及提醒管 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方式进行时,基金托应及提醒理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方式, 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方式, 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方式, 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方式, 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方式, 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方式, 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方式, 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方式, 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方式, 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方式, 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3)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对手为中 国工商、)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对手为中 国工商、)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对手为中 国工商、)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对手为中 国工商、)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对手为中 国工商、)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对手为中 国工商、)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对手为中 国工商、)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对手为中 国工商、)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对手为中 国工商、)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对手为中 国工商、国银行、中建设农业和交通,基金管 理人在知托国银行、中建设农业和交通,基金管 理人在知托国银行、中建设农业和交通,基金管 理人在知托国银行、中建设农业和交通,基金管理人在知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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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核心交易对手名单。基金管理有责任控制 人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核心交易对手名单。基金管理有责任控制 人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核心交易对手名单。基金管理有责任控制 交易 对手的资信风险,在与核心以外进行时由于交易 对手的资信风险,在与核心以外进行时由于交易 对手的资信风险,在与核心以外进行时由于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其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进行赔 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其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进行赔 偿。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责任仅限于根据已提供名单 ,审核交易对手是否在偿。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责任仅限于根据已提供名单 ,审核交易对手是否在偿。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责任仅限于根据已提供名单 ,审核交易对手是否在内列 明。
5、基金托管人对理选择存款银行进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 信用风险主要包括等级、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 信用风险主要包括等级、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本基金核心名单为中国工 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本基金核心名单为中国工 商银行、中国建设农业和交通,本基金投资除核 商银行、中国建设农业和交通,本基金投资除核 商银行、中国建设农业和交通,本基金投资除核 商银行、中国建设农业和交通,本基金投资除核 商银行、中国建设农业和交通,本基金投资除核 心存款银行以外的出现由于信用风险而造成损失时,先基 心存款银行以外的出现由于信用风险而造成损失时,先基 金 管理人负责赔偿,之后有权要求相关任进行。基在通知金 管理人负责赔偿,之后有权要求相关任进行。基在通知金 管理人负责赔偿,之后有权要求相关任进行。基在通知托管 人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对于核心存款银行名单进调整。基金托管 人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对于核心存款银行名单进调整。基金托管 人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对于核心存款银行名单进调整。基金人的监督责任仅限于根据已提供名单,审核 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6、基金托管人对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知》等法律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发行股票、公开网下配售部分等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的可交易 发行股票、公开网下配售部分等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的可交易 证券 ,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等流通受限证。
(3)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 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决策程、风险控制 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决策程、风险控制 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还应提供董事会批准的 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还应提供董事会批准的 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还应提供董事会批准的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通受证券的额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通受证券的额 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料书面发 至基金托管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应在收到上 至基金托管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应在收到上 至基金托管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应在收到上 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式确收到上。
(4)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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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要求的有关书面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监会批准文件、 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监会批准文件、 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成本 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成本 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成本 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成本 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成本 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成本 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成本 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成本 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成本 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划付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划付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划付 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至少于拟执行投资指令 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至少于拟执行投资指令 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至少于拟执行投资指令 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至少于拟执行投资指令 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 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 行审核。
(5)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 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管 理人是否遵守法律进行监督并审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管 理人是否遵守法律进行监督并审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管 理人是否遵守法律进行监督并审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管 理人是否遵守法律进行监督并审核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出现风险, 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出现风险, 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出现风险, 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出现风险, 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出现风险, 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出现风险, 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出现风险, 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出现风险, 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出现风险, 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出现风险, 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 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 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 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 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 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部门就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 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部门就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 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拒绝执行关指令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拒绝执行关指令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拒绝执行关指令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拒绝执行关指令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拒绝执行关指令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拒绝执行关指令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拒绝执行关指令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拒绝执行关指令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拒绝执行关指令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拒绝执行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并有权报 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并有权报 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并有权报 告中国证监会。
如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决。 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决。 如果基金托管人切 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没有如果基金托管人切 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没有如果基金托管人切 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没有实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基金出现风险托管人应承担连带任。
(二)基 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二)基 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二)基 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二)基 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二)基 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份额应收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定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份额应收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定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份额应收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定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份额应收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法》、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法》、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法》、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法》、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规定 时,应及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时,应及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时,应及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时,应及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时,应及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期纠正,基 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期纠正,基 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期纠正,基 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进行解释或举证。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改正。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改正。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托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应报 基金管理人对托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应报 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理赔偿因其违反《合同》而 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理赔偿因其违反《合同》而 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理赔偿因其违反《合同》而 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理赔偿因其违反《合同》而 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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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的且基金托管人在前能够监控投资指令,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的且基金托管人在前能够监控投资指令,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的且基金托管人在前能够监控投资指令,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的且基金托管人在前能够监控投资指令,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的且基金托管人在前能够监控投资指令,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的且基金托管人在前能够监控投资指令,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的且基金托管人在前能够监控投资指令,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的且基金托管人在前能够监控投资指令,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的且基金托管人在前能够监控投资指令,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的且基金托管人在前能够监控投资指令, 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的,应 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的,应 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的,应 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的,应 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对于必须估值完成后方可获知的监控指标或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投 资指令, 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违反法律规或者《合同》约定的资指令, 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违反法律规或者《合同》约定的资指令, 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违反法律规或者《合同》约定的资指令, 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违反法律规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托的监督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托的监督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按 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按 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按 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督告的,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 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督告的,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 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同时 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由, 拒绝、阻挠托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由, 拒绝、阻挠托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由, 拒绝、阻挠托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由, 拒绝、阻挠托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 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经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 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经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 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经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应报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 三、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 的监督、 的监督、 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 基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财产、开设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财产、开设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财产、开设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财产、开设的资账 户证券期货户等投资所需账、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产净值和份额根据 户等投资所需账、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产净值和份额根据 户等投资所需账、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产净值和份额根据 管理人指令办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擅自挪用财产、 未对实行分账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擅自挪用财产、 未对实行分账无故未执行或延迟基金管理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违反 无故未执行或延迟基金管理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违反 《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理人应以 《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理人应以 《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理人应以 《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理人应以 《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理人应以 《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理人应以 《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理人应以 《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理人应以 《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理人应以 《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理人应以 《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理人应以 《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理人应以 《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理人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 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对理通知的 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对理通知的 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对理通知的 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对理通知的 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有义 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有义 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有义 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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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 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基金管理人发现托有重大违规行 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通知基金托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 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 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 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 人并改正。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阻挠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阻挠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阻挠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阻挠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 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经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 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经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 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经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应报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人托的固有。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行运用、处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期货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期货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期货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期货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期货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期货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期货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期货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期货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证券期货等 投资所需账 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他业务和其基金的托管实行严格分账理,确保财产完整与独立。 他业务和其基金的托管实行严格分账理,确保财产完整与独立。
5、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确定到 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财产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确定到 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财产没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应及时通知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 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应及时通知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 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应及时通知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 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管 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追偿托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管 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追偿托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管 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追偿托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在登记开立基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在登记开立基 金认购专户。该账由基管理人委托登记机构开立并募 集期满,金认购专户。该账由基管理人委托登记机构开立并募 集期满,金认购专户。该账由基管理人委托登记机构开立并募 集期满,金认购专户。该账由基管理人委托登记机构开立并募 集期满,集的基金份额总、募持有人数符合《法》运作 集的基金份额总、募持有人数符合《法》运作 集的基金份额总、募持有人数符合《法》运作 集的基金份额总、募持有人数符合《法》运作 集的基金份额总、募持有人数符合《法》运作 集的基金份额总、募持有人数符合《法》运作 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所 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所 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所 进行验资,出具报告的 应由参加2名以上(含 名以上(含 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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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财产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财产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财产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财产 的全部资 金划入基托管人为开立产专户中,在收到的全部资 金划入基托管人为开立产专户中,在收到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理人按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理人按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理人按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理人按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由管理人按 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开立和管理
基 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专户,保基 金托管人以本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专户,保金的银行存款。该账户开设和管理由基托人承担本一切货币收支 金的银行存款。该账户开设和管理由基托人承担本一切货币收支 金的银行存款。该账户开设和管理由基托人承担本一切货币收支 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资产专户进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基金业务需要。人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基金业务需要。人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基金业务需要。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的 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使用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的 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使用任何银行账户进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资产托管专户的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 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暂 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暂 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暂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与交易资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和本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 上海分公/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立本基金证券交易资账户,用于清算。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托管人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托管人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使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使 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业务以外活动。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本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本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本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本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托管人负责以本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托管人负责以本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托管人负责以本 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券市场托管自 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券市场托管自 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券市场托管自 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券市场托管自 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券市场托管自 营账户,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的债券后台匹配及资清算。
2、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 、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 、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 、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 、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 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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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回购主协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理存副。
(六)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 法律规定和《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 法律规定和《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 法律规定和《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由基 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由基 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由基 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由基 金管理人协助基托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开立 金管理人协助基托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开立 金管理人协助基托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开立 金管理人协助基托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开立 有关账户。
该按规则使用并管理(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单等价凭保管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单等价凭保管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单等价凭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托管人存放于保库;其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托管人存放于保库;其 中实物证券也 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证券责任公司 上海分责任公司 上海分责任公司 上海分/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购买 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购买 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购买 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购买 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购买 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购买 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购买 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理的指令办。属于实际有效控 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理的指令办。属于实际有效控 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理的指令办。属于实际有效控 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 托管人保期间损坏、灭失,由此产生责任应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 托管人保期间损坏、灭失,由此产生责任应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 托管人保期间损坏、灭失,由此产生责任应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 托管人保期间损坏、灭失,由此产生责任应托管人承 担。基金对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的证券不托管人承 担。基金对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的证券不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保管
由基金 管理人代表签署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原件分别应托管人、基金理保。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代表 托管人、基金理保。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代表 托管人、基金理保。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代表 托管人、基金理保。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代表 基金签署与 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一方持两份以上正本,便管理人和 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一方持两份以上正本,便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理在合同签署后 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理在合同签署后 5个工作日内 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基金托管处。应 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基金托管处。应 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基金托管处。应 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托各自文件保部门 15 年以上。
五、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与复核 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 总减去负债后的价。份额基金资产净值是指 总减去负债后的价。份额计 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份额总后的数。计 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份额总后的数。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基金财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基金财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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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应每 个估值 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原则应符《基》、证券投资会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原则应符《基》、证券投资会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原则应符《基》、证券投资会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原则应符《基》、证券投资会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原则应符《基》、证券投资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资产净值 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资产净值 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资产净值 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管理人负责计算,托复核。应于每个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管理人负责计算,托复核。应于每个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管理人负责计算,托复核。应于每个 估值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并以双方认可式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并以双方认可式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 确认 后以双方认可的式发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对净值按约定予以公布。
根据《基金法》,管理人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托复核、 根据《基金法》,管理人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托复核、 根据《基金法》,管理人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托复核、 根据《基金法》,管理人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托复核、 根据《基金法》,管理人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托复核、 根据《基金法》,管理人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托复核、 根据《基金法》,管理人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托复核、 根据《基金法》,管理人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托复核、 根据《基金法》,管理人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托复核、 根据《基金法》,管理人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托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因此, 本会责任方是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因此, 本会责任方是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因此, 本会责任方是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因此, 本会责任方是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各方在平等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各方在平等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各方在平等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 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资产净值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法律 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资产净值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法律 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资产净值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法律 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新增事项按国家最估 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新增事项按国家最估 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新增事项按国家最估 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新增事项按国家最估 值。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1、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国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国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国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 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 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 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 资产和负债。
2、估值方法
本基金的估值方法为:
1、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有价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挂牌(收盘 价)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价)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价)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价)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估值;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估值;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估值;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价格的 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价及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价及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 价及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价,确定公允格;
(2)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交易所发行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品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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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估值净价。如最近交易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参考类似投 日的估值净价。如最近交易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参考类似投 日的估值净价。如最近交易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格;
(3)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交易所发行未实净价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或第三方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 盘或中所含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 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 易的,且最近交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易的,且最近交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或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或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或估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理 :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难以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难以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难以 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品种的估值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 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
4、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值。
5、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息。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息。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息。
6、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7、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 算价估值。当日无结的,且最近交 算价估值。当日无结的,且最近交 算价估值。当日无结的,且最近交 算价估值。当日无结的,且最近交 算价估值。当日无结的,且最近交 算价估值。当日无结的,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结算价估值。如法律规今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结算价估值。如法律规今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结算价估值。如法律规今 后另有规定 的,从其。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9、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新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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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 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 错误的 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位以内 (含第 3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 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受损方”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不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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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仅对估值错误 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受损方” ),则估值错误责 ,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 利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 利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如果获已经将此部分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如果获已经将此部分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 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及时进行处理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 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四)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托按估值方法的第 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 /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 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 机构 发送的数据错误 等其他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 等其他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 等其他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 等其他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 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 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 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 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托 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理、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 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理、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 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理、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 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五)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 管理人和托在《基金 管理人和托在《合同 》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合同 》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合同》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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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保管本基金的全套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保管本基金的全套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保管本基金的全套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保管本基金的全套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保管本基金的全套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保管本基金的全套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保管本基金的全套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保管本基金的全套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保管本基金的全套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保管本基金的全套册对相关各方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互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安全。若双 对相关各方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互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安全。若双 对相关各方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互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安全。若双 对相关各方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互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安全。若双 方对会计处理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人的为准。
经对账发现相关各方的目存在不符,基金管理人和托必须及时 经对账发现相关各方的目存在不符,基金管理人和托必须及时 查明原因并纠正, 保证相关各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完全符。若当日核对不查明原因并纠正, 保证相关各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完全符。若当日核对不查明原因并纠正, 保证相关各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完全符。若当日核对不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公告,以管理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公告,以管理 人的账册为准。
(六)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管理人和托每月分别独立编 制。度的基金财务报表由管理人和托每月分别独立编 制。度的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 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招募说摘要指定媒介。 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招募说摘要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在 会计年度半终了后 会计年度半终了后 会计年度半终了后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在会计度结束后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在会计度结束后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在会计度结束后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在会计度结束后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在会计度结束后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在会计度结束后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在会计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
基金管理人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告,在当对加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告,在当对加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告,在当对加 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 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当将有关提供基金托管人复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当将有关提供基金托管人复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当将有关提供基金托管人复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 理人。基金管在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 ,在当将有关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结果书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45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 在当日内完成年度报告, 在当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在收到后 45 日内 复核 ,并将复核 ,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不符时理和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不符时理和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不符时理和 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式为 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式为 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式为 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式为 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理提供的报告上加盖业务印鉴或者出具 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理提供的报告上加盖业务印鉴或者出具 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理提供的报告上加盖业务印鉴或者出具 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理提供的报告上加盖业务印鉴或者出具 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相关各方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理人 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相关各方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理人 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相关各方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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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理有 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理有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就相关情况证监会备案。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就相关情况证监会备案。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就相关情况证监会备案。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就相关情况证监会备案。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就相关情况证监会备案。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就相关情况证监会备案。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就相关情况证监会备案。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就相关情况证监会备案。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就相关情况证监会备案。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就相关情况证监会备案。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就相关情况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 告、季度半年或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 告、季度半年或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 告、季度半年或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 告、季度半年或告复核完毕后, 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书,以备有权机构对关文件审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 登记与 登记与 保管
基 金管理人和托须分别妥善保的份额持有名册,包括《基 金管理人和托须分别妥善保的份额持有名册,包括《基 金管理人和托须分别妥善保的份额持有名册,包括《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6月 30 日、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内容必须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内容必须 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的登记机构根据管理指令编制和 保管,基金理人和托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份额持有名 保管,基金理人和托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份额持有名 册。 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册。 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基金 登记机构的保管期限自基金账户 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 20 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 《基金合同》生效日、 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基金合同》生效日、 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基金合同》生效日、 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基金合同》生效日、 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基金合同》生效日、 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基金合同》生效日、 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基金合同》生效日、 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基金合同》生效日、 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基金合同》生效日、 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基金合同》生效日、 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6月 30 日、每年 日、每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和。其中每年 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和。其中每年 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和。其中每年 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和。其中每年 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和。其中每年 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和。其中每年 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和。其中每年 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和。其中每年 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和。其中每年 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和。其中每年 12 月 31 日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生效、 《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重要事项期的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 《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重要事项期的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 日后十个工作内提交。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份额持有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份额持有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 份,保存期限为 15 年。基 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的份额持有名册用于年。基 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的份额持有名册用于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
若基金管理人或托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份额持有名 册,应按有关法规定各自承担相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七、争议解决方式 七、争议解决方式 七、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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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 议而产生的或与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 议而产生的或与议有关的一切争,除经 议有关的一切争,除经 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 ,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时有效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 ,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时有效仲裁规则进行,的地点在北京市决是终局性并对相关各方均 仲裁规则进行,的地点在北京市决是终局性并对相关各方均 仲裁规则进行,的地点在北京市决是终局性并对相关各方均 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继续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继续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八、 托管协议的 托管协议的 托管协议的 修改 与终止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一致,可以对的内容进行变更。后托管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一致,可以对的内容进行变更。后托管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一致,可以对的内容进行变更。后托管 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托管变更报中 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托管变更报中 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托管变更报中 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托管变更报中 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托管变更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资 产;
(3)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理权;
(4)发生法律规或《基金合同》定的终止事项。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 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之前,理人和托应按 、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之前,理人和托应按 、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之前,理人和托应按 、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之前,理人和托应按 、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之前,理人和托应按 、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之前,理人和托应按 、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之前,理人和托应按 、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之前,理人和托应按 、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之前,理人和托应按 、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之前,理人和托应按 照《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财产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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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4、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 ,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 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
6、清算费用
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7、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 支付清算费用;
(2) 交纳所欠税款;
(3) 清偿基金债务;
(4)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 (1) -(3) 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 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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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进行公告。
(四)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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