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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发起式(LOF) (16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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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发起式(LOF)163907
基金类型:LOF、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3-01-07     基金规模:14.09亿份     基金经理: 邵强 
基金全称: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2%
  • 近一月增长率
    0.37%
  • 近一季增长率
    1.13%
  • 近半年增长率
    2.54%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6%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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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2页共28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

场内简称 中海惠裕

基金主代码 1639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月8日

基金管理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0,580,083.4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年3月3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一)固定收益品种的配置策略

1、久期配置

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指标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

判断宏观经济所处的经济周期,由此预测利率变动的

方向和趋势。根据不同大类资产在宏观经济周期的属

性,确定债券资产配置的基本方向和特征;同时结合

债券市场资金供求分析,最终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配

置。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通过研究收益率曲线形态,对各

期限段的风险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对收益率曲线各个

期限的骑乘收益进行分析,在子弹组合、杠铃组合和

梯形组合中选择风险收益比最佳的配置方案。

3、债券类别配置/个券选择:主要依据信用利差分析,

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

在宏观分析和久期及期限结构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

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市场流动性、

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同时兼顾其基本面分析,

综合分析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

个券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相对价值原则:同等风险中收益率较高的品种,同等

收益率风险较低的品种。

第3页共28页

流动性原则:其它条件类似,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品种。

(二)信用品种的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除外)

本基金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

信用品种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本基金在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

构配置策略基础上,对信用品种的系统性因素进行分

析,对利差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

投资策略指本基金运用

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基金运用行业

和公司基本面研究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

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

置。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主要基于信用品

种投资略,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及

流动性风险。首先,确定经济周期所处阶段,规避具

有潜在风险的行业;其次,对私募债发行人公司治理、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综合分析;最后,结合私募债的

票面利率、剩余期限、担保情况及发行规模等因素,

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配置。

(四)其它交易策略

杠杆放大策略: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

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

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

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王莉 张燕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3842980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wangl@zhfund.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9788、021- 95555

38789788

传真 021-68419525 0755-8319 5201

第4页共28页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www.zhfund.com

网址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

30层。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350,584.07

本期利润 8,727,105.4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6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6%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47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30,519,979.2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9

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1.17% 0.06% 1.20% 0.05% -0.03% 0.01%

过去三个月 0.48% 0.07% 0.13% 0.07% 0.35% 0.00%

过去六个月 1.56% 0.07% -0.20% 0.07% 1.76% 0.00%

过去一年 2.26% 0.08% 0.17% 0.09% 2.09% -0.01%

自基金合同 3.90% 0.08% 1.80% 0.09% 2.10% -0.01%

生效起至今

第5页共28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相关法规规定,本基金自2016年1月8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

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自2004年3月18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

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强大的投研团队、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规范、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截至2017年6月30日,共管理证券投资基金33只。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第6页共28页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投资副 江小震先生,复旦大学金

总监, 融学专业硕士。历任长江

本基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

基金经 理、中维资产管理有限责

理、中 任公司部门经理、天安人

海增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

收益债 名恒康天安保险有限责任

券型证 公司)投资部经理、太平

券投资 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基 高级经理。2009年11月

金经理、 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固

中海可 定收益小组负责人、固定

转换债 收益部副总监、固定收益

券债券 部总经理,现任投研中心

型证券 投资副总监。2010年

投资基 7月至2012年10月任中

金基金 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经理、 基金经理,2011年3月

中海惠 至今任中海增强收益债券

祥分级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债券型 2013年1月至今任中海

江小震 证券投 2013年1月 - 19年 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资基金 7日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基金经 经理,2014年3月至今

理、中 任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

海中鑫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灵活配 2014年8月至今任中海

置混合 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型证券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投资基 2月至今任中海中鑫灵活

金基金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理、 基金经理,2016年4月

中海货 至今任中海货币市场证券

币市场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证券投 2016年4月至今任中海

资基金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 基金经理,2016年4月

理、中 至今任中海惠利纯债分级

海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债券型 经理,2016年4月至今

证券投 任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

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 2016年7月至今任中海

理、中 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第7页共28页

海惠利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纯债分 8月至今任中海合嘉增强

级债券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 基金经理。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中海惠

丰纯债

分级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中海稳

健收益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中

海合嘉

增强收

益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从研究、投资、交易、风险管理事后分析等环节,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第8页共28页

的全程公平交易进行了明确约定。公司通过制定研究、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各组合研究成果共享,投资交易指令统一下达至交易室,由交易室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并具体执行相关交易,使公平交易制度中要求的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得以落实;同时,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数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发生在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买卖交易及交易所市场的大宗交易,由公司风控稽核部对相关交易价格进行事前审核,风控的事前介入有效防范了可能出现的非公平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进行了相关的假设检验,对于相关溢价金额对组合收益率的贡献进行了重要性分析,并针对交易占优次数进行了时间序列分析。多维度的公平交易监控指标使公平交易事后分析更全面、有效。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制度要求,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反向交易进行了统计分析,对于出现的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异常交易,均要求相关当事人和审批人按照公司制度要求予以留痕。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对于一级市场证券申购、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风控稽核部均根据制度规定要求组合经理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予以留痕。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短期出现好转迹象,中国经济增长稳中有升,货币政策保持稳健

中性的格局。一季度以来金融监管与金融防风险成为市场主线,债券市场收益率经历幅度不小的调整,股票市场维持震荡,但结构出现分化。

基本面方面,上半年经济增长好于预期,GDP增速连续两个季度维持6.9%,服务业和消费保

持对经济的高贡献,基建保持20%以上的较高增速,房地产投资增速仍维持在6%左右,成为经济

增长的主要推动因素。

货币政策方面,2017年以来央行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通过综合运用不同类型的货币

市场工具,以削峰填谷的方式维持流动性总体稳定。同时央行监管逐步加强,金融体系主动调整业务降低内部杠杆,回归实体经济,6月末M2增速放缓至9.2%。

债券市场方面,在金融防风险的基调下,上半年债市收益率延续去年底的调整态势,二季度银监会金融监管政策密集出台,债券市场再次经历深度调整,信用利差走阔,利率债收益率快 第9页共28页

速上行,至6月初稍得喘息时机,债市小幅反弹。

上半年内本基金仓位保持稳定,结构相对均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净值为1.039元(累计净值1.329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

增长率为1.56%,高于业绩比较基准1.76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半年经济运行体现出较强的稳定性,供给侧改革效果已经显现,加之积极的财政政策托底经济,未来经济将会延续稳增长的态势。今年以来,美联储如期加息以及缩表计划的开启,以及欧元区经济复苏、调整货币政策等偏鹰派的言论,从客观上对国内货币政策造成影响,货币政策难言宽松,依旧保持稳健中性。债券市场方面,金融去杠杆仍在继续,监管细则尚未落地,加之民企债券风波不断,市场不确定性较多,未来的运作将继续坚持稳健原则,谨慎操作。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分管运营副总担任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委员有风险控制总监、监察稽核负责人、基金会计负责人、相关基金经理等。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提出基金估值流程及估值技术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决策。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第10页共28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

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32,987.07 129,604.38

结算备付金 1,175,187.55 3,881,428.56

存出保证金 1,855.81 10,556.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7,008,071.10 758,519,884.00

第11页共28页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07,008,071.10 758,519,88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9,560,284.58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600,000.00

应收利息 10,769,103.31 25,654,808.8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69,047,489.42 788,796,282.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7,900,000.00 188,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0,251.41 945,362.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3,682.76 365,493.36

应付托管费 86,766.46 104,426.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189.64 3,998.0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5,263.79 132,346.2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98,356.09 325,224.36

负债合计 38,527,510.15 189,876,851.0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00,139,058.71 458,749,232.12

未分配利润 130,380,920.56 140,170,198.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0,519,979.27 598,919,431.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9,047,489.42 788,796,282.09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39元,基金份额总额510,580,083.46份。

第12页共28页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17年1月1日至 2016年1月8日(基

2017年6月30日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13,253,417.98 15,472,620.72

1.利息收入 19,904,863.79 25,682,865.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2,863.95 106,468.75

债券利息收入 19,307,539.45 25,576,396.3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54,460.39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043,992.49 1,269,742.2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043,992.49 1,269,742.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3,623,478.60 -11,542,917.15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 -

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16,025.28 62,930.56

列)

减:二、费用 4,526,312.51 5,427,463.92

1.管理人报酬 1,948,819.50 2,239,399.09

2.托管费 556,805.58 639,828.26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3,483.68 13,175.41

5.利息支出 1,793,364.62 2,308,225.7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793,364.62 2,308,225.72

6.其他费用 223,839.13 226,835.4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8,727,105.47 10,045,156.8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8,727,105.47 10,045,156.80

第13页共28页

填列)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458,749,232.12 140,170,198.90 598,919,431.02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 8,727,105.47 8,727,105.47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58,610,173.41 -18,516,383.81 -77,126,557.22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367,478.16 2,033,861.78 8,401,339.94

2.基金赎回款 -64,977,651.57 -20,550,245.59 -85,527,897.1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 - -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400,139,058.71 130,380,920.56 530,519,979.27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533,840,781.50 147,170,186.84 681,010,968.34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 10,045,156.80 10,045,156.80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7,531,064.58 3,091,473.50 10,622,538.08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第14页共28页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87,664,705.48 112,795,755.83 500,460,461.31

2.基金赎回款 -380,133,640.90 -109,704,282.33 -489,837,923.2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 - -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541,371,846.08 160,306,817.14 701,678,663.22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鹏______ ______宋宇______ ____周琳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名为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根据《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原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分级运作期为3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5]560号),原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B份额于2016年1月6日进行基金份额权益登记,2016年1月7日(基金转换日)终止上市。根据《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原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自2016年1月8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间不定,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

2016年1月7日,在转换基准日日终,原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A份额(以下简称“惠裕A”)、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B份额(以下

简称“惠裕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 第15页共28页

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于2016年1月7日(转换基准日)日终,惠裕

A转换前份额数为25,131,255.60份,转换比例为1.017220319,惠裕B转换前份额数为

519,205,629.88份,转换比例为1.262403385,转换后本基金份额数为681,010,968.43份。本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对惠裕A、

惠裕B的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

经深交所深证上字[2016]82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152,771,251.00份基金份额于2016年

3月3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跨系统转托管

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本基金于2016年2月29日开通跨市场转托管业务。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会计报表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6.4.4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第16页共28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6.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

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

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

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

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基金”)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代销机构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第17页共28页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7.1.2 债券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7.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7.1.4 权证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1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6月30日 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948,819.50 2,239,399.09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46,172.74 93,694.28

客户维护费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1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6月30日 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556,805.58 639,828.26

的托管费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18页共28页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1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

6月30日 日)至2016年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 12,634,260.34

2016年1月8日)持有的

基金份额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12,634,260.34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本基金已按照招募说明书上所列示的费率对基金管理人收取了基金投资的相关费用。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2016年1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名称 30日 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 532,987.07 19,701.65 167,924.14 47,826.58

有限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第19页共28页

6.4.8 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因此无抵押债券。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37,900,000.00元,于2017年7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

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成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07,008,071.10 89.10

其中:债券 507,008,071.10 89.1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9,560,284.58 8.7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08,174.62 0.30

7 其他各项资产 10,770,959.12 1.89

8 合计 569,047,489.42 100.00

第20页共28页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871,000.00 5.6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871,000.00 5.63

4 企业债券 406,341,071.10 76.5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55,000.00 1.90

6 中期票据 60,741,000.00 11.4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07,008,071.10 95.57

第21页共28页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680094 16启国投债 400,000 38,536,000.00 7.26

2 124131 PR安国资 600,000 37,080,000.00 6.99

3 124240 PR合工投 600,970 36,977,684.10 6.97

4 124209 PR三门峡 600,000 36,588,000.00 6.90

5 124159 PR绍城改 500,000 30,650,000.00 5.7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不持有资产支持性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第22页共28页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855.8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769,103.3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770,959.12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第23页共28页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549 930,018.37 489,752,631.71 95.92% 20,827,451.75 4.08%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太平洋资管-建设银行-太平 205,951,041.21 40.34%

洋卓越十九号固定收益型产



2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6,278,841.80 24.73%

-分红

3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8,715,695.95 19.33%

-万能

4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25,251,349.95 4.95%

公司

5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217,710.00 1.22%

-本级-集团自有资金-012G-

ZY001

6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665,401.71 1.11%

7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 4,809,895.00 0.94%

安大华固定收益增强六号特

定客户资

8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 4,424,824.00 0.87%

安大华固定收益增强七号特

定客户资

9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527,833.20 0.69%

-传统

10 喻智丽 2,520,448.93 0.49%

第24页共28页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62,569.17 0.0123%

持有本基金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0~10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8.5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总 持有份额占 发起份额 发起份额占 发起份额承诺

项目 数 基金总份额 总数 基金总份额 持有期限

比例(%) 比例(%)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金 0.00 - - --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其他 - - - --

合计 - - -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月8日)基金份额总额 681,010,968.4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85,365,716.8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8,124,719.8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2,910,353.29

第25页共28页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0,580,083.46

注:报告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由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在1月8日

三年到期时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基金(LOF)”。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改聘了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第26页共28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东方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1,078.29 100.00% -

注1:本基金以券商研究服务质量作为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具体评分指标分为研究支持和服务

支持,研究支持包括券商研究报告质量、投资建议、委托课题、业务培训、数据提供等;服务支持包括券商组织上门路演、应我方委托完成的课题研究或专项培训等。根据我公司及基金法律文件中对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并参照我公司券商研究服务质量评分标准,确定拟租用交易单元的所属券商名单;由我公司相关部门分别与券商对应部门进行商务谈判,草拟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汇总修改意见完成协议初稿;报风控稽核部审核后确定租用交易单元。

注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情况未发生变更。

注3: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

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注4:以上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东方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10,894,359.55 100.00%2,611,200,000.00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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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

者序 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类号 或者超过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别 20%的时间

区间

机 2017-1-

构 1 1至2017- 198,215,064.42 7,735,976.79 0.00 205,951,041.21 40.34

6-30

2017-1-

2 1至2017- 126,278,841.80 0.00 0.00 126,278,841.80 24.73

6-30

产品特有风险

1、持有人大会投票权集中的风险

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大 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2、巨额赎回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基金规模较小导致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较小,基金持续稳定运作可能面临一定困难。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标。

4、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5、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长期低于5000万元,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终止、转换运作方式或与其他基金合并。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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