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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富恒利债券(LOF)C (16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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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恒利债券(LOF)C164510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4-03-10     基金规模:1.13亿份     基金经理: 刘怡敏 吴楚男 
基金全称: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33%
  • 近一月增长率
    0.31%
  • 近一季增长率
    1.14%
  • 近半年增长率
    2.39%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 无折扣

100元起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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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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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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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2页共40页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45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恒利A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恒利B封闭运作,恒

利A和恒利B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合同生效

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3月10日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8,070,918.4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510 15016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4,264,488.02份 113,806,430.41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

理,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

法,灵活运用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相对价值

判断等多重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

第3页共40页

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

型基金。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由于本基金资产及收益的分配安排,

恒利A份额将表现出较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恒利B进取份额则表

现出较高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 恒利A份额表现出较低风险、收 恒利B进取份额表现出较高风险、收

风险收益特征 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姓名 储丽莉 王永民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38555555 010-6659 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fts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4518、9510-5680 95566

和021-38789555

传真 021-68883050 010-6659 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t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第4页共40页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普通合伙) 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第5页共40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4年3月10日(基

金合同生效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

日)-2014年12月31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644,913.95 24,233,490.02 33,401,248.45

本期利润 7,529,978.55 26,961,934.10 37,977,922.6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15 0.1006 0.100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82% 22.94% 10.19%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098 0.2811 0.087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92,407,279.57 211,873,640.16 410,688,221.4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94 1.292 1.083

注: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3月10日,本基金201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14

年3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

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5、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第6页共40页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85% 0.10% -2.32% 0.15% 1.47% -0.05%

过去六个月 1.53% 0.09% -1.42% 0.11% 2.95% -0.02%

过去一年 3.82% 0.08% -1.63% 0.09% 5.45% -0.01%

自基金合同

40.64% 0.49% 7.38% 0.10% 33.26% 0.39%

生效起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第7页共40页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3月10日。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故2014年的业绩为成立日至年底的业绩而非全年的业绩。

3.3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恒利A与恒利B基金份额配比 0.63962523:3

期末恒利A份额参考净值 1.008

期末恒利A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1.111

期末恒利B份额参考净值 1.476

第8页共40页

期末恒利B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1.476

恒利A的预计年收益率 2.52%

3.4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份额 现金形式发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合

年度 备注

分红数 放总额 放总额 计

2016 - - - -

2015 - - - -

2014 - - - -

合计 - - - -

注:本基金于2014年3月10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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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

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

人民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A股市场第16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网点遍布

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在全球市场上有70年的投资管理经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借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本公司具有丰富的管理基金经验。自2005年6月第一只基金成立开始,截至本报告期末,本

公司已经成功管理了27只基金产品(包含A、B、C类债券基金,A、B类货币市场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 说明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怡敏女士,CFA,四川大学

金融学硕士。历任西南证券

公司固定收益投

研究发展中心债券研究员、

资副总监,国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

强化收益债券基

2015年11 债券投资及研究工作、国海

刘怡敏 金、国富恒久信 - 13年

月28日 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用债券基金及国

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的基

富恒利分级债券

金经理。截至本报告期末担

基金的基金经理

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副总

第10页共40页

监,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基金、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及国

富恒利分级债券基金的基金

经理。

注:

1.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

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

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建立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旗下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避免各种投资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我们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公平交易进行控制:

1.在研究信息共享方面,投资研究等部门通过定期的例会沟通机制,就相关议题进行讨论;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研究报告信息通过研究平台进行发布。

2.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股票及债券的入库需要由研究报告支持作为依据,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建立研究报告的定期更新机制。

3.在投资决策方面,公司在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建立防火墙,确保业务隔离及人员隔离,同时各投资组合经理投资决策保持独立。

4.公司对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指令实行集中交易,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功能,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各账户所有指令;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对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分配制度,以确保相关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第11页共40页

5.公司建立了《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通过事前审批来对反向交易进行事前控制。公司每季度对不同时间窗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6.公司定期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并在监察稽核定期报告中做专项说明。公司也会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目标,制订了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配。

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了二十七只公募基金及十三只专户产品。统计所有投资组合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过去连续4个季度内在不同时间窗口(T=1、T=3和T=5)存在同向交易价差的样本,并对差价率均值、交易价格占优比率、t值、贡献率等指标进行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系统划分了异常交易的类型、异常交易的界定标准、异常交易的识别程序,制订了异常交易的监控办法,并规范了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经公司检查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前三季度,在长期经济增长中枢下滑的预期以及资金配置的压力下,债市持续走牛。

随着2016年四季度中国经济显示复苏迹象,通胀预期再起。央行调整货币政策,资金融出的期限

增加,货币市场融资成本提高。10月初多个地方政府出台地产调控政策,与之相应,货币政策出

现进一步收紧的迹象。在居高不下的负债成本和持续走低的资产收益率的矛盾前,银行面临越发收紧的监管和MPA考核,不少机构被迫选择降低杠杆,收缩资产负债表。美国方面,川普当选使得美国经济刺激政策预期抬升,美元指数走强,美债收益率短期出现暴涨。第四季度,中国债市在通胀预期、库存周期上升以及流动性紧张的多重压力下出现巨幅调整。

第12页共40页

2016年本基金重视信用资质的甄别,以中高等信用债为主要持仓品种,持仓久期较短。信用

债投资自上而下地选择景气度改善的行业和公司投资。本基金在四季度大幅降低杠杆和久期,规避了重大风险。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恒利分级基金净值增长率为3.82%,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下降1.63%,战胜比较基

准545个基点。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总体上看,2017年改革继续深化,金融市场调整稳固,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在国内库存周期

的带动下,经济将延续1-2个季度复苏的走势,PPP和政府投资、制造业投资、设备更新换代和

出口增长将成为支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随着国内库存上行的周期,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逐步传导到中游企业,中游企业盈利有望改善,带来企业信用状况的回暖。2017年央行的货币政策仍将维持偏紧,预期收益率曲线或将出现下行。2017年本基金将做好资产配置,精挑行业和个券,把握市场的交易性机会,力争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绝对回报。

本基金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努力做好基金投资工作,争取未来更好的长期投资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估值委员会(简称"估值委员会"),并已制订了《公允估值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值的相关事务,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其任命者负责,成员包括投研、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交易、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主管,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应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 第13页共40页

分配的利润。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第14页共40页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15页共40页

§6 审计报告

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第16页共40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457,393.67 3,823,436.25

结算备付金 1,185,069.94 456,374.52

存出保证金 8,753.86 33,297.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2,686,260.84 203,323,385.32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96,684,260.84 203,323,385.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6,002,000.00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0,000.00 -

应收利息 4,204,647.73 4,794,322.4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41,542,126.04 212,430,815.68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第17页共40页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6,81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736,152.79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4,521.28 125,747.27

应付托管费 32,720.34 35,927.82

应付销售服务费 7,241.21 15,020.43

应付交易费用 1,073.62 480.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53,137.23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80,000.00 380,000.00

负债合计 49,134,846.47 557,175.5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35,823,541.15 160,550,379.31

未分配利润 56,583,738.42 51,323,260.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2,407,279.57 211,873,640.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1,542,126.04 212,430,815.68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1.394

元,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8元,富兰克林国海恒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净值1.476元;基金份额总额138,070,918.43份,其中富

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24,264,488.02份,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113,806,430.41份。

第18页共40页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 2015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0,581,105.03 34,061,796.00

1.利息收入 11,793,853.55 23,441,605.2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4,214.67 145,429.84

债券利息收入 11,480,305.11 23,219,946.8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44,299.4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25,034.32 76,228.5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901,665.66 7,678,377.2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901,665.66 7,678,377.2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8,114,935.40 2,728,444.08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521.22 213,369.40

减:二、费用 3,051,126.48 7,099,861.90

1.管理人报酬 1,393,068.33 2,183,676.52

2.托管费 398,019.42 623,907.61

第19页共40页

3.销售服务费 114,693.75 551,848.84

4.交易费用 3,095.00 11,293.62

5.利息支出 707,436.16 3,295,989.9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07,436.16 3,295,989.95

6.其他费用 434,813.82 433,145.3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7,529,978.55 26,961,934.1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7,529,978.55 26,961,934.10

列)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0,550,379.31 51,323,260.85 211,873,640.1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 7,529,978.55 7,529,978.55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24,726,838.16 -2,269,500.98 -26,996,339.14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7,685.43 2,819.57 30,505.00

2.基金赎回款 -24,754,523.59 -2,272,320.55 -27,026,844.1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 - -

第20页共40页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5,823,541.15 56,583,738.42 192,407,279.5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72,889,623.42 37,798,598.01 410,688,221.4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 26,961,934.10 26,961,934.10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212,339,244.11 -13,437,271.26 -225,776,515.37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6,322,729.35 4,362,028.45 90,684,757.80

2.基金赎回款 -298,661,973.46 -17,799,299.71 -316,461,273.1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 - -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0,550,379.31 51,323,260.85 211,873,640.1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吴显玲______ ______吴显玲______ ____黄宇虹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第1327号《关于核准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 第21页共40页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注册,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首次募集期间为2014年2月12日至2014年3月4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79,318,832.1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1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80,075,999.3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57,167.1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预期收益与

风险不同的A、B两级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封闭运作,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配比原

则上不超过7: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及该日的前四个工作日内和分级运作期结束后,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发行或新股增发;本基金因投资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而持有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应在其可交易的30个工作日内卖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批准

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 第22页共40页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

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 第23页共40页

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第24页共40页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393,068.33 2,183,676.5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17,654.51 536,722.3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70%÷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98,019.42 623,907.6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20%÷当年天数。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B 合计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 3.66 - 3.66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14,591.08 - 114,591.08

合计 114,594.74 - 114,594.74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上年度可比期间

各关联方名称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第25页共40页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B 合计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 3.65 - 3.65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549,721.42 - 549,721.42

合计 549,725.07 - 549,725.07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恒利A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0.35%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恒利A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X 0.35%/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2.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

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2.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2015年12月31日)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

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名称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第26页共40页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457,393.67 30,584.49 3,823,436.25 99,259.6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2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流通 数量

证券 证券成功可流 认购期末估 期末 期末估值总

受限 (单位: 备注

代码 名称认购日通日 价格 值单价 成本总额 额

类型 张)

2016年2017新债

16凯

112494 12月19年3月未上100.00100.00 60,000 6,000,000.00 6,000,000.00-

迪03

日 3日市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46,810,000.00元,将先后于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9日及2017年1月

第27页共40页

17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5,938,405.2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00,747,855.64元,属于第三层

次的余额为6,000,000.00元(2015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203,323,385.32元,无属于第一层

次、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2016年1月1日

第28页共40页

购买 6,000,000.00

出售 -

转入第三层级 -

转出第三层级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2016年12月31日 6,000,000.00

2016年12月31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16年度损益的未实现

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损益的利得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等项目。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不可观察输入值

2016年12月31 范围/加权平均 与公允价值

日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 名称 值 之间的关系

交易性金融资产——

现金流量预期

资产支持证券 6,000,000.00 折现法 收益率 6.05%-6.30% 负相关

本基金上年末无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变动金额。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年12月31

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29页共40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12,686,260.84 88.05

其中:债券 196,684,260.84 81.43

资产支持证券 16,002,000.00 6.62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8.2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642,463.61 1.51

7 其他各项资产 5,213,401.59 2.16

8 合计 241,542,126.04 100.00

注:本基金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第30页共40页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52,250,961.44 79.1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5,000,000.00 7.80

6 中期票据 19,298,400.00 10.0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0,134,899.40 5.2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96,684,260.84 102.22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31页共40页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比例(%)

1 112097 12亚厦债 150,000 15,030,000.00 7.81

2 122207 12骆驼集 140,000 14,162,400.00 7.36

3 112153 12科伦02 126,900 12,816,900.00 6.66

4 122132 12鹏博债 115,450 11,614,270.00 6.04

5 122276 13魏桥01 100,000 10,455,000.00 5.43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1689284 16德宝天元2A2 100,000 10,002,000.00 5.20

2 142422 花呗13A2 60,000 6,000,000.00 3.12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第32页共40页

8.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说明如下: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药业”)安岳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岳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收到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食药监药罚(2016)4号),受到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02,714.80元;处以货值金额(208,658.00元)两倍的罚款人民币417,316.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620,030.80元。

安岳公司按照当时的国家质检标准无法检验出银杏叶原料供应商违规生产的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从而导致部分产品不合格事件的发生,安岳公司将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细化和加强对供应商的管控,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保障产品质量,维护患者用药安全,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基金对科伦药业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研究,上述事件仅对科伦药业短期经营有一定影响,不改变科伦药业长期投资价值。同时由于本基金看好科伦药业经营体制灵活,估值较为合理,因此买入12科伦02。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的投资决策遵循公司的投资决策制度。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2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753.8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204,647.7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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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合计 5,213,401.59

8.11.3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9 广汽转债 3,633,394.80 1.89

2 128009 歌尔转债 908,409.60 0.47

3 123001 蓝标转债 1,087,100.00 0.56

4 128012 辉丰转债 309,500.80 0.16

8.11.4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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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国富恒利分 792 30,636.98 17,442.89 0.07% 24,247,045.13 99.93%

级债券A

国富恒利分 43 2,646,661.17 111,000,410.94 97.53% 2,806,019.47 2.47%

级债券B

合计 835 165,354.39 111,017,853.83 80.41% 27,053,064.60 19.59%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无。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 0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B 0

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0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B

放式基金

合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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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3月10日)基金份 266,269,568.93 113,806,430.41

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137,823.27 113,806,430.4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0,505.00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7,026,844.14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1,123,003.89 -

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264,488.02 113,806,430.41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定期折算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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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1、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股东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4

日起,吴显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由GregoryE.McGowan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相关公

告已于2016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2、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

月7日起,吴显玲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经营管理工作。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1月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3、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2

月7日起,王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公

司网站披露。

(二)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6年12月,郭德秋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

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人民币80,000.00元,本基金自

成立以来对其进行审计的均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未曾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第37页共40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二)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元

券商名称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佣金

交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国海证券 2 - - - - -

注:

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代理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并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资历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2)公司基金交易佣金分配依据券商提供的研究报告和服务质量,评判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全面及时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和市场的研究报告;

具有数量研究和开发能力;

能有效组织上市公司调研;

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上门路演和电话会议的质量;

⑥与我公司投资和研究人员的信息交流和沟通能力;

第38页共40页

⑦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服务和支持。

3)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考察结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研究服务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

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每季度对签约证券经营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A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C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D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E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经过评价,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

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2、报告期内证券公司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无变更。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占当期债券成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的比例 金额

额的比例

国海证券 159,523,367.93 100.00%2,006,882,000.00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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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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