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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交银纯债债券发起A (5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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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纯债债券发起A519718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2-12-19     基金规模:32.55亿份     基金经理: 于海颖 魏玉敏 
基金全称: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1%
  • 近一月增长率
    0.30%
  • 近一季增长率
    1.16%
  • 近半年增长率
    2.40%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8%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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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纯债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51971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9月3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 本次分红为对2023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2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交银纯债债券发起A/B 交银纯债债券发起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519718 519720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前 519718 -

端交易代码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后 519719 -

端交易代码

截 止 基 准 基准日下属 1.0967 1.0925

日 下 属 分 分级基金份

级 基 金 的 额 净 值(单

相关指标 位:人民币

元)

基准日下属 67,199,334.73 11,131,043.10

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

币元)

截止基准日 36,425,494.09 5,793,489.39

下属分级基

金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

算的应分配

金 额(单 位:

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 0.1000 0.0800

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
份额)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B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
模式,前端交易代码即为A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后端交易代码即为B类基金份
额交易代码。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收益分配基准
日,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当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
分配利润大于0.01元时,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
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
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2023年9月30日,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
润为67,199,334.73元,每份A/B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18元;截止2023
年9月30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11,131,043.10元,每份C类基
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15元。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每份基金份
额可供分配利润×5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A/B类基
金份额每份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0.010元,C类基金份额每份需分配的最低金额
为0.008元。上表中的“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基金份额数”。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0月20日

除息日 2023年10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0月24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利将按2023年

10月2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再投资所得

的基金份额自2023年10月24日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

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
为现金分红。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
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
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
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
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
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
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000,021-
61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
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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