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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LOF)A (16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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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信用增利债券(LOF)A163819
基金类型:LOF、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2-03-12     基金规模:4.45亿份     基金经理: 周毅 
基金全称: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4%
  • 近一月增长率
    1.10%
  • 近一季增长率
    2.87%
  • 近半年增长率
    4.00%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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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信用增利债券:2012年度报告摘要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2年3月12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12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期末可供分配收益,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即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报表数,下同)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二)的规定,即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对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转入开放期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12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五年。合同生效当年的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2日正式成立,由中银国际和美林投资管理合资组建(2006年9月29日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后新公司名称为“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控股中银基金。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银行拥有83.5%的股权,贝莱德投资管理拥有16.5%的股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管理人共管理二十三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中银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投资研究管理制度》及细则、《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理制度》、《债券询价申购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并对连续四个季度的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其进行了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0的T分布检验,结合该时间窗下组合互相之间的模拟输送金额、贡献度、交易占优比等指标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可能。结果表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宏观经济分析
刚刚过去的2012年,是国内外经济从危机中心艰难突围的一年。欧债危机系统性风险在年中达到顶峰后缓和,美国“财政悬崖”在年底化为“缓坡”。在欧美财政政策被迫紧缩的情况下,全球各主要货币当局持续放松货币政策以支撑经济摆脱困局。欧元区经济衰退趋缓,美国经济继续艰难复苏,新兴经济体经济逐步筑底。从国内来看,全年经济增速在第三季度筑底后弱势回升,12月份工业增加值增速恢复至10.3%,PMI指数恢复至50.6% 与此同时,通胀水平在上半年一路下行,下半年筑底后温和回升,12月份CPI受短期波动因素影响反弹至2.5%。全球经济金融环境不确定性犹存,国内经济与通胀相继见底但未明显回升,利率市场化及人民币国际化继续推进,成为2012年国内宏观调控政策趋于稳健的大背景,货币政策通过价格型调控工具放松的节奏减缓,转而通过数量型调控工具维持相对平稳宽松的货币环境。
从国外的经济情况来看,2012年美国经济继续艰难复苏,欧元区经济衰退的步伐有所趋缓。具体来看,进入2012年一季度后,美国经济延续缓慢复苏势头,GDP环比增长4.2%,失业率也进一步降至4月份的8.1%水平 第二季度,欧债危机发酵导致全球担忧升温,美国经济复苏步伐放缓,GDP环比增长2.8%,失业率也回升至8.2%水平 第三季度,美国推出新一轮量化宽松政策,经济复苏势头恢复,GDP环比增长5.9%,失业率也明显回落至7.8% 第四季度,在财政问题及天气因素影响下,美国经济复苏步伐再次放缓,GDP环比增长仅0.5%,失业率也停滞于7.8%水平。从领先指标来看,美国ISM发布的制造业PMI在2012年11-12月份勉强在50%荣枯线附近波动,预计2013年一季度美国经济复苏步伐仍将较为艰难。欧元区方面,债务危机担忧在2012年上半年持续升温,随后ESM机制的生效与银行统一监管协议的达成缓解了欧元区崩溃的系统性风险,但欧债危机根本性问题尚未解决。在此情况下,欧元区经济仍处于衰退泥潭之中,但衰退势头有趋缓迹象。欧元区GDP同比增速在2012年二三季度维持于-0.9%与-0.8%的萎缩水平,全年失业率缓慢攀升至12月份11.8%的新高水平,制造业PMI指数在下半年缓慢恢复至12月份的46.1%水平,但仍处于萎缩区间。展望2013年,3-5月份美国仍将面临关于削减支出、预算方案及债务上限的谈判,总体仍将维持“宽货币、紧财政”的环境 欧元区将在寻求进一步债务危机解决方案的同时,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以防止经济进一步滑向衰退深渊。
从国内的经济情况来看,在“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重点下,积极的财政政策与愈发稳健的货币政策贯穿全年,经济增速与通胀水平在下半年缓慢筑底。具体来看,第一季度,季节性因素及小库存周期支撑经济显现出了“假复苏”的迹象,GDP与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分别维持于8.1%及12%附近水平,制造业PMI指数更是持续回升至53.0%之上水平。第二季度,在需求未明显恢复、企业库存未明显下降的情况下,经济出现超预期下滑,GDP与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分别降至7.6%及略高于9.0%水平 “稳增长”政策出台,货币政策进一步下调存款利率及存款准备金率,财政政策支撑基建投资增速见底,房地产销量开始明显增长。第三季度,货币政策进一步放松的空间与节奏受限,实体经济需求回暖也较为疲弱,经济增长继续寻底,GDP与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回落至7.4%及9.0%附近水平 第四季度,政策放松的累积效应显现,加之出口增速的阶段性反弹,经济增速弱势企稳,GDP与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小幅回升至7.9%与10.0%附近水平。通胀方面,上半年通胀水平在周期因素影响下确定性回落,随后由于实体经济需求疲弱,加之猪肉价格上涨周期启动乏力,CPI同比增速在7-11月份反复震荡于1.7%-2.0%之间的低位,最终在天气及节日因素影响下反弹至12月份的2.5%水平。当前来看,稳定的政策环境有望延续,地产及汽车等下游需求继续恢复,经济短期内有望延续弱势回暖态势。
2.市场回顾
2012年伴随着金融脱媒化、利率市场化和社会融资结构变化,债券市场可谓一波三折,总体来看,2012年债券市场表现良好,利率债表现平淡,“小年”特征明显,信用债尤其是中低等级信用债处于“大年”状态。具体来看,一季度国内货币政策仍以数量工具调控为主,央行2月份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资金面保持相对宽松 经济表现和通胀数据超预期使得债市中长端收益率面临一定程度的调整,短端收益率在资金面的支撑下呈现回落态势。二季度国内货币政策实行数量型和价格型工具相结合的调控方式,央行5月中旬再次下调存款准备金0.5个百分点,资金面保持相对宽松 6、7月份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扩大了存贷款利率浮动比例 在国内经济仍处于探底过程中、通胀下行的同时,欧债危机继续深化,美国经济缓慢复苏,债市迎来一波牛市行情,收益率曲线整体下行,短端收益率在资金面支撑下回落幅度大于长端。三季度尽管央票到期量和外汇占款均减少,央行降准预期一再落空,但是央行连续采用央票到期和连续逆回购等方式保持银行间的流动性,货币政策偏宽松 经济基本面没有出现明显逆转,通胀见底回升,降准预期落空使资金面相对紧张,债市供需失衡预期,美联储QE3出台推升了市场风险偏好和通胀预期,债市呈现震荡格局,表现为信用债调整幅度超过金融债,金融债调整幅度超过国债。四季度国内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外汇占款减少出现反常,连升两个月后出现下降,央票到期、央行连续逆回购操作和财政存款投放使得资金面整体保持相对宽松 经济企稳回升趋势明显,通胀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反弹,债市呈现调整格局,信用债收益率下行幅度大于利率债,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上行幅度大于中低等级信用债。整体来看,全年中债总全价指数下降0.63%,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上涨2.89%,反映在收益率曲线上,一季度国债和金融债收益率曲线陡峭化上行,信用债涨跌互现 二季度国债、金融债和信用债收益率均陡峭化下行 三四季度国债、金融债和信用债收益率曲线均上行。具体来看,一年期和三年期央票继续停发,一年期央票二级市场利率从年初的3.4756%最高上升6.34bp至3.5390%,年底回落至2.9911% 三年期央票二级市场利率从年初的3.4472%最高上升16.22bp至3.6094%,年底回落至3.1928%。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年初的3.4395%最高上升16.91bp至3.6086%,年底回落至3.5738%,全年上行了13.43bp。货币市场方面,上半年央行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基准利率,使市场资金面逐渐宽松,下半年央行通过央票到期和连续逆回购操作保持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总体来看,银行间7天回购加权平均利率均值在3.30%,1天回购加权平均利率均值在2.38%。
可转债市场方面,一季度受经济预期向好和流动性预期改善的影响,股市出现反弹,可转债市场也出现了小幅度上涨 二季度受到上交所转债可做质押式回购的影响,可转债市场逆股市上涨,表现大幅好于上证综指 三季度在股市下跌、债底调整、供给压力和资金面偏紧多重因素的影响下,转债估值从8月份开始缓慢回落,至季度末债性凸显 四季度随着股市在12月中旬开始上涨,转债在正股的带动下出现明显上涨,转债市场股性凸显。股票市场方面,全年股票基本呈现下行走势,但是进入12月股市开始大幅反弹,上证综指当月上涨14.6%,总体来看上证综指全年上涨3.17%,代表大盘股表现的沪深300指数全年上涨7.55%,而中小盘综合指数下跌1.38%,创业板综合指数下跌2.14%,全年来看,大盘股跌幅小于中小盘的跌幅。
3.运行分析
一季度,国内经济“假复苏”及海外风险情绪的改善引发利率债弱势调整,而信用债收益率一路下行。当时我们认为经济尚难见底,故并未恐慌性转入防守策略,而是随着市场的调整更加坚定债市牛市的信心,择机增加配置,为获取第二季度行情收益打下了基础。二季度,工业企业恐慌性减产使得经济明显下滑,加之货币政策的进一步放松,债券市场走出了本轮牛市的第二波上涨行情。此时我们对政策保“全年GDP增速7.5%”的底线判断准确,同时认为房价与通胀的担忧也限制了货币政策大幅放松的空间,积极的财政政策与基建投资有望托底经济。考虑到宏观基本面对债市的利好有限和债券的估值,我们在二季度的行情当中保持了一份谨慎,逐步减持了部分长久期和收益率下行幅度过大的券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组合杠杆及久期,较成功地规避了三季度债市调整的风险。三季度,市场降准预期不断落空,信用债供给不断强化,加之经济企稳的预期再次升温,债券市场快速调整,尽管在第三四季度之交,债券市场估值得到了短暂估值修复,但经济弱势趋稳及通胀见底使得债市在第四季度保持震荡盘整的行情。在此期间,我们基于对经济难以明显回暖的判断,认为货币政策仅是转型,而非转向,加之我们判断三季度债市的调整幅度已经反映基本面的变化,使得我们在市场调整的末段逐步增持了调整幅度过大的中低评级企业债,成功把握了第三四季度之交的估值修复行情。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为止,本基金的单位净值为1.074元,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1.104元。年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0.46%,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1.4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3年,全球经济在寻求复苏的道路上仍将面临不少阻碍。相比之下,美国经济内生动力恢复的现状较好,房地产市场新一轮的健康周期启动,而失业率的持续下降也对消费者信心形成较为有力的支撑,其货币刺激政策也将延续至经济或通胀明显回升之时,但财政紧缩政策将对经济复苏形成一定拖累 欧元区债务危机问题的根本解决方案仍是财政紧缩,由此引发的福利消减等措施将对消费者及企业信心形成持续拖累,欧元区经济难以明显回暖。
国内经济方面,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有望为稳定经济增长营造较为有利的环境,地产及汽车等下游需求也正拉动经济的内生动力持续恢复,但考虑到工业企业产能依然过剩,加之管理层严控财政金融系统性风险的态度可能限制社会融资总量的增长,故经济回暖的持续性有待观察。通胀方面,食品价格受天气及节日因素影响自2012年12月份有所反弹,但较为疲弱的实体经济需求、较为稳定的货币环境及较为充裕的生猪存栏量使得中短期内通胀回升的压力并不明显,预计1-2月份的通胀水平将在基数因素影响下明显波动,随后进入周期性温和回升的通道。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央行四季度货币政策例会均表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与延续性,政策仍将以稳为主。房价反弹、就业稳定、通胀回升及国际资本流动限制国内货币政策放松的力度,而适当扩大社会融资总规模、保持贷款适度增加及切实降低实体经济发展融资成本的目标要求货币政策延续放松周期,央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控通胀、防风险的关系。预计货币政策将主要依靠央行常态化的公开市场操作,准确、灵活地维持市场流动性 积极的财政政策将以结构性减税为主,同时配以适度的支出增长,以在支撑经济增长的同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2013年国内债券市场机会与风险并存,机会主要体现在:1、当前经济虽然已经有企稳迹象,但是大幅回升动力不足 2、通胀水平尚未显现明显回升的压力,但将维持温和回升的方向,预计货币政策维持稳健 3、管理层防范财政、金融系统性风险的态度或将限制以城投债为代表的部分信用债发行,预计全年债券供给量继续增加仍是大概率事件,但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增加将进一步推升对债券的投资需求。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对2013年的债券市场走势判断相对谨慎乐观,上半年难见趋势性风险,并可期待一定幅度的交易型机会,而下半年隐含一定风险。目前利率债收益率处在相对高位,信用债收益率水平也具有一定优势,但部分品种的信用利差水平偏低。在基本面环境较为温和的情况下,平稳宽松的资金面有望推动中短期限品种收益率及信用利差水平继续下降。我们将坚持从自上而下的角度预判市场走势,并从自下而上的角度严防信用风险,重点配置中短期限、中高评级信用债,谨慎对待中低评级信用债。同时在股票市场存在相对确定机会的情况下,参与可转债投资,以提高组合收益。
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为建立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明确参与估值流程各方的人员分工和职责,由投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法律合规部和信息披露相关人员担任委员会委员。估值委员会委员具备应有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分工明确,在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会计政策与基金核算以及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监督等各个方面具备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估值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讨论和决策估值事项。日常估值项目由基金运营部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执行。当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针对特殊估值工作,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由公司估值委员会依据行业协会提供的估值模型和行业做法选定与当时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估值模型并征求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由交易部做出提示,风险管理部相关人员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待运营部人员复核后,将估值结果反馈基金经理,并提交公司估值委员会。基金运营部将收到的公司估值委员会确认的公允价值数据传至托管银行,并提示托管银行认真核查,并通知会计事务所审核。公司按上述规定原则进行估值时,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各方确认无误后,基金运营部可使用上述公允价值进行证券投资基金净值计算处理,与托管行核对无误后产生当日估值结果,并将结果反馈至公司估值委员会,同时按流程对外公布。
4.7.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参与对估值问题的讨论,对估值结果提出反馈意见,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4.7.3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4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相关约定,封闭期内,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至少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以2012年基金的已实现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应分配的金额为153,932,049.70元 2012年8月15日本基金进行了第一次利润分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元,分红总金额为为66,232,711.06元 2013年1月22日本基金进行了第二次利润分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4元,分红总金额为88,310,283.56元,该次分配以2012年12月3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属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自2012年3月12日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中银信用增利债券”或“本基金”)成立以来,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本基金进行了利润分配,经本托管人复核,符合合同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况。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汪棣、刘颖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3)第2048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74元,基金份额总额2,207,757,193.03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2年3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李道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炳亚,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妮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1747号《关于核准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为封闭期,封闭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和转换本基金份额,但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207,202,469.3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04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1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07,757,193.03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54,723.7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2]229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份额54,447,622.00份于2012年7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并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对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转入开放期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2年3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3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2年3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7.4.4.8损益平准金
封闭期不适用。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封闭期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没有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70%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需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认购新发行债券,从债券认购日至债券上市日期间不能自由转让。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76,998,404.5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买入返售证券款余额1,698,455,102.80元,于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7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 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2,420,358,750.46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1,832,398,701.37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 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2012年3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iv)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和卖出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宁敏女士担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执行总裁。宁敏女士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详情参见2012年2月1日刊登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事宜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道滨先生为本基金管理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陈儒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相关事项已按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告。
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通过,陈儒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执行总裁职务,相关事项已按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告,详情参见2012年4月28日刊登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李道滨先生担任本基金管理人执行总裁。李道滨先生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详情参见2012年8月10日刊登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任职事宜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没有发生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90,000.00元,目前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年(基金成立至报告期末)。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9号)及《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本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方面。本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研究所服务质量评分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并与其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报告期内新增长江证券上海交易单元一个、中金公司深圳交易单元一个。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